惊呼声中,季雅云露出恐惧神色。
这好像很符合她柔弱女性的性格。
可看到她的反应,我却不自禁地皱了皱眉。
传说中的桃花源其实是‘鬼地’……这是网上已经传臭了的梗。
我不是头一次来小桃园村。
似乎上一次来,跟人开过同一个玩笑。
具体是和谁说的,实在想不起来了。
可季雅云听完后的表现,在我看来不但夸张,甚至是有些做作了。
季雅云冷下脸:
“你觉得现在和我开这样的玩笑,合适吗?”
我尴尬一笑,刚想说什么。
忽然间,雨又大了起来。
“哎呀!”季雅云拉住我,“快跑快跑!”
下车前,我把随车唯一一把雨伞给了她。
大雨拍下来的太突然,她似乎忘了带着伞,只顾拉着我往前冲。
我想提醒她,但看这雨势,撑不撑伞也没多大区别。
看她着急忙慌,又忍不住想调侃她:
跑管什么用?前边不也在下雨吗?
再说,这会儿已然是到了桃园深处,无论往哪边跑,都逃不过变落汤鸡的命运。
“呀!”
又是一声惊呼,季雅云一个踉跄,半边身子都歪到了我身上。
见她表情痛苦,我问她怎么了,随即顺着她的目光向下看……
“我……我崴脚了……”
女人啊,你说你跟来干什么?
我试着扶着她向前走了两步,见她崴的实在严重,无奈,心里抱怨着,将她背上,加快步伐向前走去。
之所以没往回折返,是因为我对小桃园村还是比较熟的。
村里多半是果农,各家桃园连在一起,中间只用简易的篱笆间隔。
只要跑出这片桃园,就有可能有别家果农看果园的棚户房舍。
我们的运气真算不错。
顶风冒雨跑了七八分钟,只见前方竟果真有两间破旧的房子。
一鼓作气将季雅云背过去,见门没锁,也顾不上形式化的礼貌,直接闯了进去。
“这儿没人住吗?”
季雅云边四下张望,边将湿透了的长发拨到肩膀一侧,往下捋着雨水。
“你话可真多!”
我也被雨浇透了,这会儿哪有什么好心气。
三两把扒掉了上衣,这才查看屋里的情形。
这就是看果园的平房,两间相连。
一间是厨屋,一间起居。
桃园每年也就只两三个月需要有人看顾,因为不是常住之地,屋里也就没什么居家设施,只一张铺着苇席的木板床和桌椅板凳。
我让季雅云把外套脱了,免得着凉。
见她犹豫,我撇撇嘴,从随身的背包里掏出一个简易的一次性雨衣丢给她。
她愣了愣:“你,你有雨衣为什么不穿啊?”
“你不也忘了撑伞了吗?”
我斜了她一眼,“再说了,这雨衣本来就不是挡雨用的。”
“那是干什么用的?”
我直勾勾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才压低声音,一字一顿地说:
“鬼祟被打散的时候,不光妖气四散,还会溅的到处都是污血,黏糊糊、臭烘烘……”
“滚!”
“好,麻溜儿滚!”
我也懒得再跟她逗,走进隔壁厨屋。
土灶虽然完好,但铁锅积了一层厚厚的铁锈,灶膛里的积灰也甚少。
这倒算是正常,看果园通常一个人就够了,多数是家里到钟点给送饭,建这么个厨屋,不过是果农长久保留下来的习惯罢了。
好在墙角有一堆干柴。
我从破碗柜里找出个盆,去外边接了雨水倒进锅里。
掏出煤油打火机,先是点了根烟。
之后将柴草填进灶膛生火。
这打火机……
我忽然想到,我和最要好的俩哥们里,就只这‘果农世家’的兄弟用煤油火机,那是他生日的时候女朋友送的。
我和另一个哥们儿都是用一次性火机的。
我什么时候有这么个打火机?
好像,还是正经的ZIPPO……
“这锅都脏成这样了,你还想拿它烧水喝啊?”
季雅云不知何时来到门口,偏着头疑问。
“对,我不喝,给你喝!”
靠,有胸无脑说的就是你!
锅里没水,干烧,那不把锅烧炸了?
仗着里头穿的是平角裤衩,我索性把牛仔裤也脱了,连同上衣支到炉膛前烘烤。
季雅云倒没傻到家,赶忙也把自己的衣服拿了过来。
席地坐在土灶前,看着不温不火的灶火,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
那时姥爷做饭时,我就常待在一边,不是对学做饭感兴趣,而是老爷子隔三差五都会给我个惊喜。不是从灶膛里夹出个老玉米,就是扒拉出两个烤红薯。
最夸张的一次,居然从里头掏出个大泥蛋子,打开后,竟是一只荷叶包裹的叫花鸡……
“想什么呢?”
季雅云在门口问。
我说,你也别嫌弃埋汰了,过来吧,烤烤身上的衣服,捎带着,我帮你看看脚。
虽然之前给她套了塑料袋,果园里蹚那一阵子,她脚踝也沾了不少泥浆。
我只能是又拿盆出去接了雨水。
回来时,她正瞪眼瞅着敞开的碗柜:
“那是什么啊?”琇書蛧
顺着她目光一看,我多少也有点惊讶。
破碗柜的最底层,居然有个花瓷的大肚坛子。
成色竟很新,和其它粗瓷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我心里一动,过去把那坛子捧出来,稍一摇晃,里边果真‘有料’。
“嘿,居然有意外收获。”
把坛子提过来,掏出随身不离的军刀。
撬开泥封的瞬间,却是长长地叹了口气。
季雅云显然也闻到了气味:
“是酒?!”
“是酒。”
“怎么,你还想喝点儿啊?”
“喝你个外甥女啊!”
我苦笑。
刚才我已经猜到里边是酒了。
平常我有时是会馋酒,但这趟出来是办正事的,我绝然不会贪杯。
不问自取视为贼。
我做贼不是因为贪酒,而是刚才看到,季雅云的脚踝扭伤相当严重。
眼下没有什么药膏之类,只能用土法子,把烧酒点着火,替她揉搓伤处缓解伤痛。
可泥封一打开,闻到味儿,我就后悔了。
坛子里是酒不假,但决计不是那种度数高到能燃烧的。
不光没法治伤,我好像还真成了祸害,糟践了这家果园主人私藏的陈酿。
造孽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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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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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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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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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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