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弃女归来很倾城>第99章 乐天知命
  被领会乡下的孩子出生的时候难产,或许在娘胎里时间长了,生出来就是痴傻的,到了育婴堂之后被奶妈叫做阿憨,等夏仲春知道后就禁止大家再叫他这个名字,但这孩子却只认这个名字,叫他其他的名字他一点儿反应都没有,所以夏仲春只好任由她们去了。

  夏仲春这次出城不但为了回访,还想找几个老实本分的养蚕户合作,绸坊织绸最不能缺的就是丝线,跟线下养蚕的农户合作,才能选到上好的蚕茧,上等蚕茧缫的丝才能织出鲜亮的丝绸来。

  原先她们都是买现成的丝线,价格很高,如果自己缫丝的话,成本会降低很多,而且缫丝剩下的茧衣何废丝还能做丝绵和绢纺的原料,又能节省一笔开支。城里也有养蚕户,但价格略高,所以她听从刘润清的意见,决定下乡寻一寻。

  他先去了阿憨养父母的村子,这个村子相对来说比较富庶,有良田、美池、桑竹,一派和睦之象。道路、池塘边上种满了桑树,这个时节桑葚已经成熟了,几个调皮的孩子爬到树上,大口大口吃着紫色的桑葚果,把嘴巴染得乌漆麻黑的。

  夏仲春看得直笑,伸出手来看向树上的小娃娃,“能不能给我一串啊?”

  小娃娃在树上歪着头打量她一会儿,然后折下一根树枝丢了下去。琇書網

  夏仲春一会儿还要谈生意,吃了几个就不再吃了,剩下的被腊梅包圆了。

  “小娃娃,姐姐问你个事,你知道村里谁家养蚕吗?”夏仲春站在树下仰着头跟小娃娃打听。

  “你要买蚕茧吗?我家就养蚕呢,你跟我来。”小娃娃跟个人精似的,一听有生意上门,麻溜地从树上下来,拉着夏仲春的手往自家扯,边扯边推销,“我家养的蚕是村里最好的。”

  别看江南对蚕茧需求量大,但竞争也大,有些养蚕大户一种就是上千棵桑树,好几间大户养蚕,养出来的蚕品相好,又有销路,能吃掉吴川县大半的需求。像小娃娃家里这种小打小闹的,却要自己找销路的。

  夏仲春一壁走一边跟小娃娃打听村里的情况。这个村子东头有口甜水井,故而得名甜水井村,村子并不大,大约有七八十户人家,大部分人家都有水田有产业,过得比较富足。

  小娃娃显然是个健谈的孩子,不一会儿就将村子里的新鲜事告诉了夏仲春,“四叔家前两天领个了小傻子回来,小傻子可好玩了,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特别好玩儿。”

  他应该说的是阿憨,夏仲春不动声色地问:“从外边领回来的?从哪里领回来的?”

  小娃娃不过六七岁的年纪,很多事不太懂,都是听大人们说的,他挠挠头,说:“好像是什么堂领回来的,我听我娘说,我们里正伯伯不让从人贩子手里买孩子,这才从什么堂领回来一个,四叔四婶很不满意呢。”

  夏仲春心里咯噔一下,跟腊梅对视一眼,将话题转移到养蚕之事上,“你四叔家也养蚕吧,他家的蚕养的怎么样?”

  小娃娃不服气地哼了一声:“没我家的好!”

  “哈哈!”夏仲春忍不住笑了出来,伸手摸摸他的头,让腊梅给他几块糖吃。

  小娃娃的父母看到儿子带回来一个客户,喜不自禁,忙不迭地招呼夏仲春,将家里的蚕茧拿出来给她看成色。这家养的蚕品质果然不错,夏仲春问了问价格,还算合理,想全部定下来。

  杜富贵搓着手,满脸的歉意:“不是我不肯全部卖给您,而是我家有一部分已经订给别人了,只有一小部分能卖给您。”

  “没关系,我可以去别家转转。”像这种散户,很多都是这家卖点儿,那家卖点儿,不成规模。

  杜富贵想了想,说:“我四堂兄家也养蚕,品相不比我家差,我带你他家看看吧。”

  “就是你家孩子的四叔?”

  杜富贵诧异地问:“你知道他?”

  夏仲春指了指一旁玩耍的小娃娃阿庭,“你家孩子告诉我的。”

  路上,杜富贵解释道:“跟您提我四哥是有私心的,他跟我四嫂成亲多年没有子嗣,之前想从本家过继一个的,但各家的男孩儿都金贵的很,他家家境又一般,没人愿意过继。原本他们想从别处买一个儿子的,但我们里正说那是犯法的,不允许我们这么做,所以事情一直拖着。前些日子他不知道听谁说可以从育婴堂领养个儿子,两口子拿出全部的积蓄,又跟亲戚们借了十来两银子,火急火燎地去城里了,没成想领回来一个傻子。”他叹息一声:“就算是傻子都差点儿没抢到手呢,足足出了三十两银子!”

  夏仲春的心又往下沉了沉。

  杜富贵还在絮絮叨叨:“为了这个傻孩子掏空了家底又欠了外债,我们是本家,总不能袖手旁观,能拉一把就拉一把。”

  说这,几个人已经都到了杜四家门口,杜富贵还没敲门,阿庭率先跑过去敲门:“阿憨,我来找你玩儿啦!”

  不多时,一个衣着朴素却收拾地很利索的妇人过来开门,看到门外站着的人,愣了一下,忙侧身让人进来,“六弟,你过来有事?这两位姑娘是?”

  “这位夏姑娘是来买蚕茧的,我家的拿点儿不够,就想到了你家,我四哥呢?”杜富贵解释道。

  一听有生意上门,杜四嫂立即将人往屋子里让,“当家的在屋里呢,快请进。”

  这边厢,阿庭已经跟正在院子里一棵桑树底下玩耍的阿憨抱作一团,他傻乐地抱着阿庭,听着阿庭叽里咕噜说着话。

  夏仲春早就看到了阿憨,却见阿憨穿了一身崭新的棉布衣裳,手脚干干净净的,看起来精神不错,就是看向杜四嫂的时候,眼神瑟缩了一下,似乎有些惧怕。

  小孩子的神经是很敏感的,谁真心对他好,他能觉察出来,杜四两口子有些嫌弃阿憨,阿憨能感受得到,但他的小脑瓜盛不下太多的情绪,尤其是负面的情绪,都被他过滤掉了,所以他整天乐呵呵的,显得更傻了。

  在夏仲春看来,这孩子一点儿都不傻。乐天知命,故不忧。

  她原本想不动声色地观察这户人家,若有不妥的,她就花钱将阿憨领回去,没成想却被阿憨一下子认了出来,他推开阿庭,冲着夏仲春跑了过来,“姐姐!”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小人儿已经抱住了夏仲春的大腿。她蹲下身,将小小的身子搂在怀里,泪如雨下:“阿憨!”

  “你们是什么人?”杜四嫂脸色骤变,伸手去扯阿憨,被腊梅一把推到一边。

  这番变故将杜富贵吓傻了,看着眼前的两个姑娘,瞪大了眼睛,“你们是阿憨的家人?不是说阿憨是弃婴吗?”

  这时,杜四听到动静从屋子里出来,见一个陌生的姑娘抱着自己的傻儿子,顿时戒备起来,虎视眈眈地看着抱在一起的一大一小,质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抱着我儿子做什么?快把他放下来!不然我就去报官!这孩子我是通过育婴堂的霍监理手里领养的,是合法的!”话喊得狠,心中却在嘀咕,这孩子不会是被拐来的吧?

  “您别误会。”夏仲春站起来,歉意地说:“其实我是育婴堂的人,我叫夏仲春,得知阿憨被人领养了,就想探访一番,看看他过得好不好。我已经很久没见过阿憨了,原以为他已经把我忘了,谁知道他竟然没忘,一时激动失态了,抱歉。”

  见她道歉的态度良好,杜四夫妻的脸色稍微好了一些,看了一眼紧紧抱着夏仲春大腿的阿憨,说:“我们可没虐待他。”

  夏仲春笑笑:“并不是怀疑你们虐待他,只是单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她顿了顿,说:“你们其实是有些嫌弃阿憨的吧?觉得他是个傻子,觉得他没用,是不是?可在我眼里,他只是别的孩子稍微有些迟钝罢了。”

  杜四说:“夏姑娘是吧?领养阿憨的时候我们就知道这孩子是傻的,虽然有些介意,但领回来了就会把他当亲生儿子一样对待,这一点儿你放心。我妻子一时转不过弯来,过些日子就好了。”

  夏仲春摇头:“阿憨是有一点傻,但并没有傻到什么都不懂的地步,不信你们看。”她拍拍阿憨地小脑瓜,指了指桑树下的木桌子上的只是木杯,说:“阿憨,姐姐渴了,你去把那杯水给姐姐端来。”

  阿憨咬着手指头想了想,往那边走了几步,回头看了看夏仲春,她鼓励道:“去吧。”

  然后,阿憨真的将那个水杯端了起来,虽然半道上水撒出去了一些,但对于这个有些迟钝的孩子而言,已经做的相当不错了。

  夏仲春一回头,就看到杜四夫妻惊喜地眼神。

  “在育婴堂的时候,我们就发现阿憨的智力有缺陷,但情况并不太严重,只要教的好了,他是可以跟正常人交流的,教的好了,自力更生是没问题的。”

  两口子已经打算好了,将阿憨养到十五岁就给他娶媳妇生孙子,有个正常的孙子,就不怕香火不继了。不成想,情况比他们想想的强上许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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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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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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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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