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当配音演员穿到年代文>第 89 章 展实力
  李潇潇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我不值得你百分百的投入吗?”路上她还真睡着了,到白沙村口时才被吵醒,听到那团长吩咐勤务员将她送回剧社的院子。

  眼下终于回到剧社的院子了,李潇潇从担架上坐起来,忽然听到两声尖叫。她扒下盖在身上的衣服,然后看到一院子人站在对面,所有人都一脸见鬼的表情。

  噢,地上还躺了俩。

  她从担架上起来,朝军人们道谢,又还了衣服:“辛苦三位同志,感谢你们,也请再次替我谢谢你们团长。”

  团长不在的时候,勤务员显然放得更开,笑容爽朗地说了声“好嘞”,然后跟战友们一起离开。

  安静的人群里跑出一个娇小的女孩,冲上来紧紧握住李潇潇的双手,激动地说:“太好了!潇潇,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没事!”

  李潇潇认出那是原身好友王美兰,看着对方那浮夸的表情,有点想笑。

  然而,其他人可就没那么好的脸色了,一个瓜子脸女孩阴阳怪气地说:“还好没事,不然还要拉上咱们全部人的前途垫背。李潇潇,你能别这么自私吗?”

  眼看着其他人也要开口跟着骂,李潇潇抢先开口了,看着那瓜子脸说:“冯晓香,市文工团每年都招人,每年都能考,又何必等到剧社被合并才参加考核呢?你有没有那个本事,心里没数?”

  剧社里整体水平本来就比市文工团要低,因为每年都有厉害的演员去考市文工团,考上后就会调走,留下来的人水平自然都要低一些。

  现在农村文艺队缺人,上头做出合并的决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要将剧社演员送到农村文艺队——剧社水平比文工团低,上头又不是不知道。

  很多人想不通这点,但自己水平够不够得上文工团的合格线,还是心里有数的。正因为知道自己的水平,但是又想着“万一呢”,所以更加焦虑,急需一个发泄口。

  李潇潇知道原身有错,但能制裁原身的只有法律和社规,她可不会站着原地挨辱骂,一句直接堵死了后面想骂她发泄情绪的人。

  冯晓香气得满脸通红:“你错了还有理了?”

  这时,社长何世明就从房间里出来了,看到演员们这样,没好气地说:“都站着干什么?不用排练了吗?”

  何世明骂了一顿,众人垂头丧气地散开了,他又朝李潇潇说:“你过来一下。”

  “好的社长。”社长已经往回走,李潇潇刚想跟上去,可王美兰仍拽着她不松手,她回头看着王美兰,“我要过去了。”

  王美兰眼里闪过一丝慌张,又委屈巴巴地说:“潇潇,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之前告诉你的事,都是为了你好,我真的觉得你和舒诚很般配,也没想到你会掉下水!”

  李潇潇装感动:“我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王美兰松了口气,又朝她支招:“待会儿你跟社长说,是苗秀心让你去江边的,这样社长就会处罚她,你就能拿到李铁梅的角色了!”

  李潇潇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敷衍地说了一声“好办法”,终于抽回手,小跑着去找社长了。

  不远处,小鼓手卫东用手肘捅了捅舒诚,惊讶地说:“舒诚,那李潇潇竟然能忍住不看你!”

  太稀奇了!平日里,那姑娘只要进入有舒诚的地方,三秒内就能将目光准确锁定在舒诚身上,五秒内可以突破重重人墙跑到他跟前。

  可刚刚她像是完全没想起来舒诚一样。

  舒诚僵硬地把目光从李潇潇的背影挪开,哼了一声:“她最好能再坚持几天,我看见她就烦。”

  *

  李潇潇跟社长谈完之后,已经过了午饭时间。

  这会儿其他人都午休去了,王美兰在院子里等她,手上还捧了个饭盒,见她出来,就马上迎了上去:“潇潇,我给你打了饭。”

  李潇潇正饿得前胸贴后背,说了声“谢谢”,直接坐在石凳上,打开饭盒,开始大口吃起里面的红薯饭。

  王美兰看着她埋头苦吃的样子,心里有点纳闷:这人每次都会嫌弃村里的伙食,今天怎么吃得这么香了?xiumb.com

  她压下心中的怪异感,笑着问:“潇潇,社长刚才问了你什么呀?”

  李潇潇头也不抬,声音含糊:“就问了我身体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王美兰又问:“还有呢?”

  李潇潇咽了口红薯:“没了。”

  王美兰自然是不信的,不然怎么会谈那么久?她不死心地问:“那你落水的事儿……”

  “我不是说了没问其他吗?”李潇潇抬起头,满脸都是不高兴,眼里带了点不耐烦,连声音都提高了一个度,“你不信我吗?”

  李潇潇把原身的倨傲模样学了十足,王美兰顿时就有熟悉感了,连忙赔笑着哄道:“当然不是,我们是好朋友啊,我不信你还能信谁呢?”

  李潇潇哼了一声。

  王美兰又亲热地挽着她的手:“咱们还要一起考进文工团呢。”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王美兰问起李潇潇落水时的惊险。

  李潇潇挑着中规中矩的点说,说到救命恩人思想觉悟高不留名时,王美兰惊讶地说:“原来你不知道呀?他们不能说名字和地址的。”

  李潇潇一脸恍然。

  这时,苗秀心从院外走了进来,一见她们两个,皱了皱眉,但也没说什么,只是走到一边,开始练起形体。

  苗秀心在剧社已经三年多了,因为比她厉害的前辈都考去了市文工团,所以她当上了剧社的台柱。

  她一直很努力,也不管剧社里那些是非恩怨,不跟任何人交好,也不跟任何人起摩擦,从不在人际关系上花时间,只埋头苦练。

  直到半年前李潇潇入社,李潇潇三番四次挑衅她,成了唯一一个能惹怒她的人,也算是刷新剧社记录了。

  如果说苗秀心是老天爷赏饭吃,那李潇潇就是老天爷追着喂饭。

  不过,苗秀心天资不足但刻苦,李潇潇原身天赋过人但懒惰,因此谁也没能将谁完全压下去。

  李潇潇前世的爷爷是部队文工团出身的,后来转去电影译制厂当配音演员,但跟原来文工团的战友一直都有保持联系,其中就有京剧表演艺术家。李潇潇小时候跟各家孩子一起玩,互相学对方的本领。

  她朝苗秀心看了看,那姑娘在练组合动作,兰花掌的手型非常流畅,刚柔并济,丝毫不僵硬。

  基础动作更见功底,李潇潇心中惊叹一声“漂亮”,正看得入神,王美兰不屑地小声说:“她连你一半都比不上。”

  李潇潇脸色不变,心中无语。

  王美兰又说:“潇潇,吴老师把李铁梅的选角改到明天了。你看,她还是向着你的。你今天休息好,一定要把角色拿下来。你唱李铁梅,那我就可以唱慧莲了,咱们一起进文工团!”

  慧莲是《红灯记》的一个配角,有唱段,最初吴老师分给李潇潇的就是这个角色。然而,在王美兰的怂恿下,李潇潇开始跟苗秀心竞争李铁梅。

  苗秀心也是个有脾气的,说除了李铁梅,不要其他角色。这也意味着,一旦输给了李潇潇,她连文工团都不考了。

  李潇潇刚好吃完饭,朝王美兰说:“那你好好练,我先回去睡个觉。”

  *

  剧社在村民们的家里借住。李潇潇回到住处后洗了个澡,回房间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想着接下来的计划。

  她比不过苗秀心,刚才她一看就知道了。

  更何况,她是配音演员。

  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是译制片的时代,配音界的巅峰。那时的配音演员是国民明星,是人人羡慕的职业。

  可到了现代,国内配音界很少人关注,很多配音演员们甚至要找兼职做,否则没法养活自己。

  而此时她就在1974年,再过两年,她就能遇上那个辉煌的年代,说不定能亲手将配音演员的荣耀延续到21世纪,改变未来新生配音演员的逐梦环境。

  这么好的机会,她怎么可能错过?

  她得考上市文工团,留在市区,来年初夏考上部队文工团,再通过部队跨区调到沪市电影译制厂。

  可要是她现在走京剧这条路,她连市文工团都进不去。

  更何况,京剧和配音两者的训练差别太大,而话剧跟配音的训练相通点很多,所以在现代,有的配音演员同时也是话剧演员,她本人就是这样。

  然而,按照原著,距离考核只剩下三天多,剧社明天中午就会离开白沙村,即使她现在转去话剧组,也不够时间准备考核。

  李潇潇放下毛巾,走到镜子面前,看着里面跟她前世16岁时一模一样的少女,微微眯了眯眼。

  不够时间,那她就想办法让考核推迟时间。

  剧社当然没法让市文工团推迟,但对于指挥野营拉练的首长来说,这不过是一个电话的事情。

  *

  野营拉练驻训期间,官兵们在百姓们家中停留时间长,所以训练之余,都会助民劳动,真正军民一家亲。

  战士们暴雨中抢先防洪,暴雨后又抢修断路,在空地上进行各种演习,一切都有条不紊,赢得白沙村百姓一片赞美,尤其是村里的孩子们,最喜欢在战士们训练解散时冲过去,围着战士们打转。

  女孩子们春闺梦里都有个英雄,于是约着三五成群在一起,挎着水壶带上杯子,给训练后的战士们送水。

  部队不允许战士在驻地谈对象,但没说不让喝水说话,更何况姑娘们也是百姓,都是一片好意,于是年轻战士们在女孩子们嘻嘻哈哈的笑声中,红着脸接过水就喝。

  炊事班在空地旁埋锅筑灶,早就开始做饭了。

  军民们的笑声,伴随着袅袅炊烟,一同飘到空中。

  重锋刚写完野营训练的阶段总结,手上拿着套干净衣服,正要去河边洗个澡,经过训练地旁边时,忽然听到里头传来一阵歌声。

  “哟,这声音可以啊,”旁边的方浩明仔细听了听,随即就被勾起了兴趣,一脸兴奋地说,“我天!厉害!团长,你听到了吗?”

  那似乎是《红灯记》中的一个唱段,曲还是原来的曲,变了调,改了词。原来的歌词被改成这几天战士们的事迹,而且唱歌的少女还一句一种方言,惟妙惟肖。

  重锋不太感兴趣地说:“听到了。”

  见重锋脚下不停地往河边走,方浩明连忙拉着他:“去看看呗?”

  重锋皱了皱眉:“你自己去。”

  方浩明死皮赖脸地说:“哎呀别啊,我现在不是你勤务兵吗?你不去我怎么去啊。”

  重锋不为所动:“你还知道你是我的勤务兵,我看你白天把我衣服给那姑娘给得挺爽快。等回到军区,我就让你叔把你领回去。”

  方浩明:“……”

  训练地那边传来一阵喝彩声,那歌声竟然没被盖过,仍旧让人清晰地听见词:我的叔叔数不清,他们都叫解放军,做尽好事不留名……

  那歌声音色渐转,上一句还是诙谐风趣的巴蜀方言,下一句声调降低,转为温柔婉转的吴侬软语。

  重锋微微一愣,下意识地看向了歌声的方向。

  他的母亲是苏州人,他对她唯一的印象,是他小时候每晚睡觉前听到的苏州摇篮曲。

  部队文工团的表演都是字正腔圆的标准普通话,他已经很久没听到过苏州话唱的歌了。

  重锋停下了脚步,方浩明见状,朝他挤了挤眉,贼兮兮地说:“团长,我去开路,你就在这儿看着就行!”

  说着,不等重锋回应,方浩明一头钻进人墙里,其他战友不满地回过头,然后就看到他们那新调过来的团长,正站在几步开外,朝他们这边看来。

  众人都以为新团长要进来训练场,顿时自动朝两边退,让出一条道来。

  场内的那姑娘轻盈地转了半圈,刚好回眸看了过来,重锋抬起眼,刚好跟她目光对了正着。

  方浩明毕竟还是团长的勤务员,也不敢太放肆,看一眼就退了出来,小跑着回到重锋身边,既是意外又是高兴:“巧了,居然是白天掉水里的那姑娘!”

  接线战士说:“同志,总台这边只能帮忙传达消息,你留言吧。”

  军区人数众多,如果都打电话来找人,那根本找不过来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外部打进来的电话都只接受留言。

  李潇潇松了口气:“噢这样,那太好了。”

  不用跟本人实时通话,免去一切尴尬!

  “那辛苦接线员同志,麻烦您帮忙转告他,”李潇潇说,“我是李潇潇,之前给他回了一封信,请他收到后不要拆开。我已经重新给他寄了一封,请他以第二封回信为准。”

  说着,她又随便编了一个为什么不要看第一封信的理由,接线员一一应下,并且表示会传达到位。

  挂上话筒时,通话时间还不到一分钟。

  这就搞定了催婚挡箭牌,李潇潇默默地给自己点了个赞,等外面的计时员算好第一通电话钱后,她准备拨打第二个电话。

  下一通电话,她是要打去养母陈红娟的单位。

  这年头每个单位都设有传达室,电话就安装在里面,有专门的人负责接电话,然后通过传达室的麦喊广播,让工人来传达室接。

  陈红娟现在陶瓷厂上班,李潇潇拨通电话,另一头几乎是马上就接起来了,传来了一位老大爷的声音:“找哪个?”

  这大爷粗声粗气,语气不怎么好,连单位名字都没报,跟部队的接线员素质差多了。然而就算这样,每个打电话的人都得忍着,否则他一个不高兴,硬是给你拖时间,甚至不帮你喊人,那吃亏的还是自己。

  李潇潇连忙说:“同志您好,麻烦找一下陈红娟,我是她家里人。”

  她的声音清脆悦耳,礼貌周到,老大爷忽然态度360°大转弯,乐呵呵地问:“哦,是宝珠对吧?”

  李潇潇本来想说不是,很快又反应过来:这老大爷能说出李宝珠的名字,显然陈红娟平时没少在单位里说家里的事,把李宝珠那大孝女夸上天了。

  至于提到跟李宝珠完全相反的二女儿李潇潇,十有八九没什么好话。

  “嗯,”李潇潇不动声色,又提了提语速,稍稍带了点着急,“我有急事找一下妈妈。”

  那大爷一听,连忙说:“孩子你别着急,我这就喊你妈妈过来。”

  李潇潇连声道谢,隔着这古董电话线,听到另一端传来大爷喊广播的声音,没过多久又夹杂了一把女人的声音。

  陈红娟气喘吁吁,显然刚才跑得急,怕闺女多花了电话费:“喂?宝珠啊,啥事儿啊?”

  “妈妈,”李潇潇抓紧时间,不想给她反应的机会,“我过几天就会回家,有办法凑爸爸的手术钱,你不要太担心,不要冲动……”

  李潇潇还没说完,陈红娟就认出了她:“李潇潇!你又在搞什么幺蛾子!”

  陈红娟劈头盖脸地骂了她一顿,那老大爷显然也反应过来了。

  陈红娟的家里事早就在厂里传开了:那败家二女儿不学无术,在剧社也不努力。现在剧社要被合并了,她肯定是考不上文工团的,家里为了不让她被下放到农村,又得托关系给她在市里找工作。可买岗位也要钱,李卫国夫妻俩东拼西凑,还没凑够呢,那败家女儿又准备生日了,闹着生日礼物要一块手表。李卫国没办法,只得没日没夜地加班,就为了拼那一点点的奖金,结果疲劳开工出了意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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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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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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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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