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当配音演员穿到年代文>第 19 章 掉马甲
  李潇潇觉得脸上有点痒,慢慢睁开了眼,跟面前的男人四目相对。

  那一刻,她瞬间瞪大了眼,瞳孔地震,脑内疯狂自动刷起了弹幕,密集得都要把对方的脸给挡住了。

  竟然又又又又又是这个团长!

  这是哪儿?为什么他在这里?她现在应该要做什么呢?

  唉,她刚才为什么要睁开眼?

  脑壳疼,现在装晕还来得及吗?

  好像有点太晚了。失策!应该刚才睁眼那刻就装的……

  李潇潇僵在床上,一动不动,余光看到团长的大手就在眼边,定在半空,不知道是想干嘛。

  她的目光在他的掌心脸之间来回滚动两下后,最后定在他脸上。

  李潇潇一边看着重锋,一边一点一点地、不动声色地撑了撑身体,要往旁边挪,心想:这团长的手能把人拍到墙上抠不下来,碰不得碰不得……

  然而,她才刚刚一动,后脑上却像是有跟线被牵扯了一下,让她半个脑壳一阵抽痛发麻。她捂着脑袋倒抽一口冷气,疼得脸都皱成一团。

  “别乱动,医生说你是轻微脑震荡,虽然检查没有器质性病变,但需要静卧。”

  李潇潇缓了缓,再看过去时,见这团长已经把收收了回去。他微微皱着眉,正襟危坐,双手搭在膝盖上,正一脸严肃地看着她。

  她想起昏迷前的情形,也顾不得怕他了,马上问:“苗秀心怎么样了?”

  重锋回答说:“跟你一样,现在在其他病房。”

  李潇潇这才发现,她这里竟然是独立病房,心中不由得无语凝噎:为什么要给她这么好的待遇?她完全可以跟其他病号一个房间的,总好过跟这人间兵器呆在一块……

  可对方一点都不尴尬,于是李潇潇就尴尬了。

  她咳了一声,又问了一句:“是你救了我们吗?”

  重锋一想到刚才的情形,心里就一阵后怕,脸上更严肃了,沉声开口:“潇潇,你太莽撞了,不应该一个人单独行动。”

  李潇潇也知道错了。

  原著中原身是被一个年轻女人骗的:原身着急回城,途中暴雨,一个拄着拐杖的女人打开屋门,请她进去避雨。原身在门口看到屋里有个坐轮椅的白发佝偻男人,女人说那是她丈夫,腿脚不方便。原身放下心来,于是就进去了。结果,那女人在她进去后就把门关上,白发佝偻男人也从轮椅上站起来了……

  李潇潇也没想着要跟人贩子硬碰硬,她只是跑到国营饭店附近一带,想着先去寻找那间可疑的屋子。

  她怕苗秀心出事。

  苗秀心原本不会有事的,都是因为她自作主张,觉得苗秀心该多交一点朋友,硬是将苗秀心从练习中扯出来,一起去喝西瓜冰,却又让苗秀心自己一个人回去。

  李潇潇不敢想象,原本将会成为京剧大师的苗秀心,如果因为她的自作主张而毁掉一辈子,那样她将以后都活在良心的煎熬中。

  她在国营饭店附近找了好一会儿,穿过了好几条巷子,兜兜转转,竟然真的碰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白发瘦子男人,从一个屋子探出头,似乎是想确认周围情况。

  那人也发现了她,满眼都是贪婪,但又很谨慎地退了回去。

  李潇潇马上就喊了一声“等一下”,朝那人走过去。她当时的想法很简单:这男人只是个小瘦子,她从小学的咏春,对付个小瘦子绰绰有余,她只要将这人揪出来,制服他。

  那男人直勾勾地盯着她,她当即有种被蛇爬过皮肤的粘腻恶心感,想要转头就跑,但苗秀心就在那里,而这男人之前就在观察情况,很可能已经准备打算转移地方了,现在又被其他人看见,如果她一走,他肯定就马上转移了。

  李潇潇一边盘算,一边走过去,结果走过去的时候,看到门框边有一颗女式衬衫纽扣,而且跟苗秀心身上穿的那件衣服的纽扣一样!

  她强忍着怒火,装作问路,趁那男人不注意的时候,一把将他揪了出来。那男人发现不对劲,跟她扭打起来,反被李潇潇暴打一顿,趴在地上挣扎。

  然后她就听到有人惊叫“姑娘,你要把人打死了”,她循声看去,见一个孕妇扶着肚子,一脸惊恐地劝她助手,说是杀人要偿命的,让她别把人打死。

  李潇潇以为是这年代孕妇怕遇到这种事晦气,也没想过沾人命。她见那孕妇一脸劝阻走过来,还让孕妇快点去喊人过来,说这人是人贩子。

  那孕妇连忙应下了,作势要走开。

  李潇潇正准备蹲下,后脑勺就挨了一下。

  那瘦子男人趁机暴起将她死死按住,扯着她的头发让她抬起头,那孕妇马上用手帕捂住她口鼻,上面全是□□的味道,然后她就失去了意识。

  ……

  李潇潇回想起之前的事情,也是一脸后怕。

  她当时暴打那人贩子一顿,却还是落到了他们手上,如果等他们将她和苗秀心转移走,那瘦子会对她做什么,简直不堪设想!

  李潇潇拽紧了被子,声音有些发紧:“我……”

  她想,这团长真的是她救命大恩人。

  虽然她之前在集市附近被他揍了一顿,但那时她确实是在雷区的边缘试探,而且他最后也放过了她,还把钱借给她,补齐了养父手术费的缺口。

  看着淡漠疏离,但人家真的是个大大的好人。

  就是估计人家团长挺烦她的,毕竟每次她在他面前出现的时候,都在闯祸的过程中,是一个大麻烦。

  重锋本想好好跟这小姑娘分析一下错误的。

  这是他的习惯,是李彦哥从前就跟他说的,犯错了就要及时分析改进,趁着印象深刻的时候,才能有效复盘,改善提升。

  可是……

  重锋看了李潇潇一眼,小姑娘脸色苍白,微微抿着唇,一双大眼般张半合,目光朦朦胧胧,又倔强又可怜。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打破了自己的习惯,朝李潇潇说:“已经没事了。”

  李潇潇马上抬起头,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她没听错吧?这团长在安慰她?

  上回她落水第二天去感谢他的时候,他还冷酷地告诉她违纪了。

  等等!

  一夜惊魂,李潇潇觉得脑子都不够用了,反射弧也变得超长。她忽然想起个事——

  这团长同志刚才喊她什么?“潇潇”?

  李潇潇忽然有点想笑,这人上回还拒绝知道她的姓名地址,这次因为她入院要登记信息,文工团的人也在,他就是不想知道也得知道了。

  居然不是连名带姓地喊她“李潇潇”,十有八九是听到文工团的人喊她潇潇,以为她姓萧了。

  李潇潇本就是一个自来熟的人,见他没想之前那么冷酷,甚至还安慰他,顿时就来劲了。

  她先是规规矩矩地、郑重地道了谢,然后又笑嘻嘻地说:“团长,解放军同志,你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吧?光州市文工团李潇潇,可我还是不知道你叫什么诶,这有点不公平啊。”

  重锋看着她,说:“光州军区重锋。”

  李潇潇:“……”

  她笑不出来了,刚才还“哈哈哈”的嘴角尴尬地凝住。

  不会吧?

  不会吧!

  李潇潇看着重锋,对方也在看着她。

  她小心翼翼地问:“重团长,你们军区……有多少个重锋啊?”

  这问题重锋还真是不知道,于是他老实地说:“我不清楚。”

  李潇潇开始自我暗示:说不定是同名呢……

  重锋从衣兜里取出一封信,微微俯下身,朝她的脸那边靠了靠,捏着那封信的一角,朝她展示了信封正面,说:“这封信我没看。”

  信封鼓鼓囊囊,上面的字迹龙飞凤舞,压痕深刻,一看就知道当初写信人是有多激愤。

  正是当初李潇潇原身寄出去的第一封信。

  李潇潇:“……”

  因为小姑娘还在输液,又要静卧,重锋为了让她能看清楚信封,微微倾着身,将信封拿近她眼前。

  他让她看清楚上面的字样后,指端微动,那封信就在他手中变了个角度,让她又看清了封口:“还没拆过。”

  李潇潇还在震惊中:怎么回事?她这催婚挡箭牌不是全文不露脸的吗?竟然在白沙村就已经出场过了啊!

  重锋将信放在她的枕边,说:“我只收到你的一封信。”

  这里自然指的就是她寄出的第二封信,相当于真的按她之前在电话中转达的那样,让他当作没收到第一封。

  李潇潇回过神来,饶是她脸皮再厚,这时都忍不住脸上一红:“啊,这……你还随身带着啊。”

  这简直太要命了,上回去邮局打电话时,她都觉得只在电话讲都已经很尴尬了,知道不用实时通话时,简直都要高兴坏了。

  而现在,这大哥居然还直接本人给亲自送上门来了,证明自己真的没有看她这第一封信——这真是她见过的最实在的人没有之一了。

  “之前那几次,我不知道是你。”重锋的声音顿了顿,眼底都是自责,“对你凶,还弄伤了你,是我不对。”

  李潇潇没想到他说得这么严重,连忙说:“不不不,是我自己的问题,你还救了我几次呢!我很感谢你的。”

  这跟重锋之前预想的完全不一样。

  他看着她,眼底一丝疑惑:“你不生气吗?”

  李潇潇觉得有点莫名其妙,摸了摸脑袋:“不啊。”

  重锋沉默了,一脸复杂地看着她。

  李潇潇不明所以,只奇怪地看着他。

  半晌后,重锋说:“潇潇,你不高兴的时候,是可以发脾气的。”

  什么意思?李潇潇一脸茫然地看着他。

  重锋咳了一声:“我来这里之前,是先去见的李卫国和陈红娟。我听他们的意思,是自从李家出了事之后,你就长大了。”

  懂事了,长大了,有什么事也不会再发脾气,知道为别人着想。

  李潇潇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一脸生无可恋:得,这是连她的黑历史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了。

  她扶了扶额头,说:“不了不了,我现在没有不高兴。”

  “那就好。”重锋点点头,又说:“李卫国的手术费,我已经代还了,你以后不用担心这个事情。”

  李潇潇傻眼了:“什么?为什么?”

  重锋目光敛去了平日的锋锐,透出难得一见的温和:“你父亲是我教官,也是我的朋友,从前一直照顾我。现在我照顾你,是应该的。”

  他觉得,不管有没有那个婚约,照拂李彦哥的女儿,都是他应该做的。当年李彦哥出事的时候,他年纪还小,所以没能力,但现在他已经可以了。

  李潇潇那第一封信,虽然重锋没有拆开,但之前就已经猜到可能是因为婚约的事情。之前去医院跟李卫国谈过之后,果然证实了是这样。

  李卫国从前就是在李彦手下的,那次李彦开玩笑说要订娃娃亲,他下面的兵也跟着打趣。只是当时那些战士们不知道重锋就是顶头上司重建忠的儿子,因为重建忠从来不提自己儿子。

  重锋对那个婚约并不执著:如果潇潇以后长大了愿意嫁给他,他就照顾她一辈子;如果她有其他喜欢的人,那他会也会祝福她,将来她需要帮忙的时候,他依旧会出现。

  他顿了顿,又补充说:“只要不违纪不违法,不管你想做什么,我都会帮你。所以,如果你有什么事需要帮忙,一定要跟我说,知道了吗?”

  她这是……捡到了一个外挂?李潇潇诚惶诚恐地说:“我其实,呃,其实这几次,你之前碰到我时发生的那些事情,真的只是个意外,我平时没有那么能折腾的。”

  什么为爱跳江,什么秘境探险,还有什么勇闯人贩子窝之类的,这真的不是常态啊!只是每次她最狼狈的时候,都被他碰上,这运气也是绝了。

  现在重团长一定是知道她热爱折腾,怕她出事,所以才特意这么吩咐她。

  这可是未来特种部队大队长,原著里都说了,他心里只有民族大爱——他这是连根头发丝都是人民和国家的,她哪敢占用他的时间。

  重锋点点头:“我知道,不管大事小事都可以找我。”

  他一脸坚持,李潇潇只好说:“那好的,谢谢重团长。”

  这重团长重团长的,实在是太过见外,跟他部下平时喊他时一模一样。重锋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但他也看得出来,李潇潇仍是很拘谨,显然还没习惯他,他也不好说什么。

  往好了想,这比他原先预想的要好太多了。

  房门被悄悄地推开,方浩明在外面探了个头进来,小声地喊:“团长——”

  话音未落,他见李潇潇看了过来,一脸惊喜:“嗐,小铁梅,你醒啦!”

  李潇潇冲他笑了笑:“你好。”

  方浩明扬了扬保温瓶,笑嘻嘻地说:“那刚好,团长让我从饭店里打包回来的粥水,给你的。”

  李潇潇惊讶地看了重锋一眼,重锋说:“你室友说你晚上经常吃夜宵,不吃睡不着。”

  李潇潇:“……”

  毁灭吧,她累了。

  她在重团长面前还有没有形象了!

  重锋又婉转地说:“不过夜宵吃太多也不好。”

  李潇潇忍不住给自己辩解:“是因为剧社和文工团晚上吃得又早又少,我还在长身体呢!”

  重锋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他的表情很认真,李潇潇也不知道他是信了还是没信。

  这位团长似乎不管什么时候,都没什么情绪起伏。

  之前在白沙村落水时,原身对她又踢又打,他也不生气,她后来朝他感谢的时候,他也看不出一丝欣慰或者高兴。

  这么看来,现在一脸温和,竟然已经是表情变化最大的时候了。

  方浩明走过来,将保温瓶送了过去,还非常贴心地帮她展开餐桌,把保温瓶盖子打开了,放到了上面。

  李潇潇一只手还输着液,另一只手接过勺子,朝方浩明说了声谢谢。

  方浩明:“不客气。”

  他说着转过身,朝重锋眨了眨眼,偷偷地给他竖了个拇指:团长,这不是哄得挺好的么?不愧是你,学什么都这么快!ωωω.χΙυΜЬ.Cǒm

  重锋警告地看了方浩明一眼,方浩明飞快地退出病房,房内再次剩下他们两人。

  李潇潇刚喝了两勺,看到重锋从口袋里掏出一颗金色纸包装的糖果,有点惊讶,忍不住笑了笑。

  没想到重团长竟然还随身带着巧克力,莫名地有点萌。

  重锋见她笑眯眯,一脸感兴趣的模样,心想果然这是小姑娘爱的东西。他朝李潇潇抬了抬手中的酒心巧克力:“吃吗?”

  李潇潇前世本来就爱吃巧克力,办公室里一抽屉都是各种各样的口味。她问:“你还有吗?”

  重锋说:“有的,不过它可能有点化。”

  李潇潇高兴地说:“没关系,那给我一颗,谢谢。”

  她手上还拿着勺子,重锋干脆替她剥开了,递到她唇边,给她喂到嘴里。

  巧克力确实有点化了,表面黏黏糊糊一层,但这并不影响味道,依然是熟悉的甜中带苦。

  李潇潇将它顶到腮边,重锋看着她腮边鼓起一小团,像一只小仓鼠,眼底划过一丝笑意:“喜欢吃?”

  她点了点头,含糊地应了一声,又问:“你不吃了吗?”

  重锋说:“只带了这一颗,其他的都放在宿舍了。”

  就这颗还是当时方浩明来宿舍时,方浩明看到宿舍那袋巧克力,知道他是一路太阳底下走回来,怜悯地告诉他都白买了,他才知道这巧克力是会化的。

  既然不太好送出去,于是这袋金贵的糖果,就他和方浩明自己消化了,就当是代替压缩饼干。

  他说的“有”居然是连宿舍的一起算上吗?李潇潇心想她这可真是太丢人了,竟然吃着碗里的,把人家差点到嘴边的也抢过来。

  她脸上发烫,只好埋头喝粥,掩饰尴尬。

  小姑娘吃相很好,半点声音都没有。重锋忽然说:“潇潇,我前段时间去了京市周家,看到周志鸿和周宝姝了,我拆穿了周宝姝的身份。”

  李潇潇的动作一顿,缓缓抬起头。

  重锋简单地说了一下那几天的过程,她听完后,忍不住笑了笑:“谢谢,我已经能想象到画面了,解气。”

  DNA亲子鉴定是八十年代才有,周宝姝不就是仗着这点,以为这年代没有没有其他鉴定方法,所以全靠一张嘴瞎编么?

  周宝姝这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了。

  七十年代虽然没有DNA亲子鉴定,但用的是HLA抗原检测。在这年代的许多国家,HLA抗原检测是具有法律依据的亲自鉴定方式。

  李潇潇当初自信能拿回身份,就是知道这年代也可以做亲子鉴定。

  重锋见她唇角微微翘着,显然心情十分好。他想了想,又说:“你现在抽血把鉴定做了,我把结果寄给我父亲,他那边会处理其他事,然后你的身份就可以恢复了。”

  “好啊。”李潇潇笑着说,“谢谢你。”

  周志鸿那边显然对潇潇有偏见,重锋看她这么高兴,还以为她非常期待回周家,毕竟那是唯一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了。

  可周志鸿对她有偏见,重锋心想还得提前去做下功夫,否则她回去周家说不定要受气。

  于是重锋又问:“你想什么时候回周家?”

  李潇潇微微偏了偏头,满眼狡黠:“不回。”

  桃花眼天生目光朦胧,所以才看着温柔多情,可此时小姑娘虽然眉眼惹人怜,但眼神很清明:“我要拿回身份,但是我不回。”

  原著里周志鸿一心都在研究,从不拉帮结派,也不以权谋私,原著女主被认作周家小姐,也是凭自己的天赋努力练习后,拼实力考入文工团。

  那是原著女主,现在的周宝姝怎么会“努力练习”?李潇潇太了解她了,她心里就只有想爆红这件事,有没有实力不重要,她只想要被所有人追捧的感觉,十有八九是要借着周家的关系搞事情。

  周志鸿不以权谋私也没关系,周宝姝只要顶着周家千金的身份,自然就能认识到各种各样的人,而这些人里面,肯定也有拜在她裙下的。

  周宝姝也就只会这些了,肚子里墨水也不多,对这个时代也不了解。李潇潇觉得,就算不用自己出手整她,她早晚都会玩火自焚。

  李潇潇之前给自己定的发展计划,本来就是通过光州军区调到沪市电影译制厂,跟京市那边半点关系都没有,所以她肯定是不回去京市的。

  她的目标本来就是做配音,周家千金的身份对她的目标也没什么帮助,之前她想要归位,是因为李卫国的医药费没着落。现在既然重团长帮忙垫付了,她以后一点一点还,总能还完的。

  周宝姝那恶毒女人,要是这女人在这边,李潇潇还得时刻担心这女人会坑李卫国。现在周宝姝在北京,李潇潇就不用担心李卫国被害。

  “远香近臭,我还要将光州日报之前对《蜕变》的报道,跟鉴定报告一起寄过去,一份给周所长,一份给周宝姝。”

  李潇潇又舀了一口粥,一点一点地将米抿碎,舔了舔唇,看着重锋:“重团长,你会觉得我很坏吗?”

  重锋毫不犹豫地说:“不会。”

  “今晚那两个人贩子逃窜几年了,伪造了假公章,制造假的身份证明,躲在本地,看到生面孔就骗进屋里。”

  “他们背后还有整个集团,今晚公安那边顺藤摸瓜,能打掉这集团。还是多亏你将那人贩子打伤,拖延了时间。”

  重锋看着她,总结说:“这个人口贩卖大案破了,有你的一份功劳,公安那边可以给热心市民一封感谢信。”

  他笑了笑:“这封信,到时候跟鉴定结果,以及《蜕变》的报导,一起寄到研究所那边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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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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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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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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