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明月凑近她,嗅着她身上的味道:“蛇对气味很敏感,樱樱,我喜欢你的气味。”
这话说的,好像她是他的盘中餐似的。重樱暗中翻了个大白眼。
宫明月笑容忽然一顿:“樱樱身上有别的男人的味道。”
重樱的心弦霎时紧绷了起来:“胡、胡说!”
宫明月低下头,嗅着她身上的气息,嗅得她一阵毛骨悚然。
“是檀七郎那条毒蛇的味道。”少年双眼眯了起来,眼底蹦出刀子般的寒芒,“樱樱与他有来往?”
“没有,我最怕蛇了,他唾液里有毒。”重樱脑袋摇得飞快。
“真的?”
“真的!”重樱的面颊陡然一白。宫明月冰凉的指尖,划过她纤细雪白的脖颈时,如同冰针,轻轻将她扎了一下。
不疼,就是发麻。接着有温热的细流顺着她颈侧的线条流淌,她的鼻端很快嗅到了腥气。
重樱微微偏了下脑袋,入目是一片刺目的猩红。
“莫怕,只是略施惩戒。只有疼了,才会记得更清楚。”少年凑近她的颈侧,伸出舌头,舌尖从她的伤口上掠过,一寸寸将鲜血舔舐干净,“离他远点,我不想一点点舔掉你身上不该有的气味。”
重樱在发抖,全身上下,几乎每一根汗毛,都在控制不住地发抖。
宫明月造成的伤口并不大,经他舔舐过,伤口已经停止流血。但给重樱造成的心理阴影,是无法愈合的。
重樱感觉到他靠近自己的时候,全身的血液都仿佛停止了流动。
“既然这里是个梦,那一定是个美梦。樱樱陪我永远留在这个幻境里好不好?”宫明月轻声呢喃着,舌尖残留着她的气息,令他回味无穷。
他舔着唇角,眼神幽暗。
重樱真想把“梦魇”两个字拍在他脑门上。
梦魇,梦魇,听不懂么!哪有把噩梦当美梦的!
宫明月将全身僵住的重樱横抱在怀里,起身朝着屋外走去。屋外晴空万里,日光暖洋洋的,照在重樱周身,终于将那侵蚀骨肉的阴寒驱散了些。
“寨主!寨主!”守在屋外的其他人围拢过来,好奇地看他怀里的重樱。
重樱知道自己现在的脸色一定很难看,索性将脑袋埋进宫明月的怀里,扮鸵鸟。
“传令下去,宰牛设宴,为樱樱接风洗尘。”宫明月胸腔微震,声音在重樱的头顶响起。听得出来,他很高兴。
重樱洗了澡,换了新衣裳。
据她观察,这寨子里有男有女,统共有几百号人。宫明月不知怎么想的,妖怪不做,跑来做山贼的头子,拜他所赐,现在她成了这窝山贼的二把手。
因他是这样向大家介绍她的:“这是我的徒弟,樱樱,将来是要继承我的衣钵的。”
虽然那些山贼搞不懂,她怎么从他的梦中情人,眨眼间就变成了他的徒弟。这么多年来,凡追随他的,都见过他整日抱着一幅画,动不动就发疯,画里的女子就是重樱,他们便以为重樱是他的心上人。
不懂归不懂,巴结还是要巴结的,于是一群人,个个都改口唤她“大小姐”。
宫明月浑身没骨头似的,靠坐在铺着虎皮的大椅子中,怀中揽着重樱,笑得肆意张狂:“我如今也算是后继有人了。”
他那张年纪轻轻的脸,配着那句“后继有人”,可真是不搭。
众人纷纷道:“恭喜寨主,恭喜大小姐。”
也不知是谁带头的,解下身上的玉佩,递给重樱:“初次见面,没备什么礼物,小小心意,请大小姐笑纳。”
其他人跟着效仿,将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摸了出来给重樱当礼物。
“祝寨主和大小姐洪福齐天!”
“祝寨主和大小姐福如东海!”
“祝寨主和大小姐福星高照!”
“祝寨主和大小姐……呃,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百、百年好合!”刀疤脸没什么文化,众人都是成语一个个往外蹦,他憋了半天,总算给他一下子憋出三个成语,脸上别提有多得意了。
空气静默了一瞬。
书生一巴掌拍上他的后脑勺,笑盈盈道:“他就是个没读过书的粗人,寨主和大小姐别跟他一般计较。”
重樱面前的桌子上眨眼就堆满了礼物,有金银珠玉,也有书本、梳子、折扇、贝壳之类的小玩意。
“为师也有礼物送给樱樱。”宫明月坐直了身子,等吊足重樱胃口,变戏法似的,变出一把弯弓放在重樱掌心。
弓身通体呈碧绿色,其间流光溢彩,有雏凤展翅翩然欲飞。
重樱眼睛瞬时亮了起来。
“喜欢吗?”
重樱如小鸡啄米般点着脑袋。她拿起玉弓,爱不释手地摸着,好些日子没见了,有些想念它的手感。
这里是宫明月的幻镜,这把弓自然不是当初宫明月送给她的那把。
按照幻镜里的时间,此时曦灵女已经肢解魂散,碧玉弯弓应早已随她葬身无尽海。
是他下海替她打捞上来的么?
重樱心情复杂。
一只冰凉的手抚上她的颈侧,宫明月的声音贴着耳廓响起:“已经愈合了。”
重樱怕他丧心病狂,又在她颈侧划上一道伤口,身边往后挪了挪。
“不要乱动。”宫明月从袖中摸出一方锦盒,锦盒内装着一枚长命锁,他将长命锁戴在重樱的脖子上,眼睛弯弯,“很适合樱樱。”
乐声响起,寨子里养着的舞姬挥舞着水袖,进入大厅,为众人起舞助兴。
这群山贼比重樱想象得会享受。
重樱坐在桌前,干眼瞪着她收到的礼物,摸都不敢摸一下,有宫明月在旁边虎视眈眈,她怕她摸了,沾上这些男人的气息,会被他以惩戒的名义剁了双手。
这条蛇的脑回路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揣度。
宫明月伸出左手,用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抵到重樱唇畔。
他对投喂重樱这件事很有兴趣,几乎将桌上的菜都夹了一遍。
她喜欢吃的,吃到嘴里表情会很高兴,不喜欢吃的,会皱下眉头,但也不会浪费,皱巴着一张脸吞下。
重樱吃完一口豆腐,张开嘴,忽觉唇边抵上微凉之物。她收回目光,看向宫明月,他以手托盏,笑吟吟地望着她。m.χIùmЬ.CǒM
杯中酒水盛着烛光,水色潋滟,绵柔醉人的气息漫开。
宫明月道:“做我的徒弟,凡事要遵守我的规矩,其一,便是不许私自饮酒。今日师父高兴,许你饮酒。”
宫明月的确是不许重樱饮酒的,记得十六岁生辰宴的那日,他好像也说过这句话。
重樱不喜欢喝酒,她只喝那种带点甜味的果酒,宫明月递过来的这杯酒,酒气冲人。
她正欲拒绝,那宫明月左手端着杯盏,右手压着她的脖子。
重樱被迫喝下了这杯酒。
浓烈得酒气呛着她的喉咙,她的脸颊宛如火烧一般泛起燥热,透出瑰丽的胭脂红,眼神也变得朦胧起来,含着水汽,雾蒙蒙的,透出别样的风情。
宫明月饶有兴趣,又斟了一杯。
“不能喝了。”重樱摇着脑袋拒绝着,奈何整个人被他揽在怀里,被迫又饮了一杯。
宫明月喜欢这种感觉。他看着她泛着薄红的面颊,以及满脸不知所措的表情,眼神兴奋。
这种将她掌控在手里肆意揉捏的感觉太美妙了。
他的双腿控制不住地想化成蛇尾,将她圈起来,牢牢地圈在怀里,藏住了,叫谁也不能窥见她的美丽。
酒是烈酒,不能饮太多,宫明月只灌了重樱三杯,就停下了。
重樱脑袋昏沉沉的,视线摇晃,宫明月坐在一团光影里,表情看不真切,只有唇边弯起的弧度,透着触目惊心的邪气。
重樱起身远离他,自己找了个没人的座位坐下。她实在不胜酒力,又奔波了一天,这会儿眼皮打架,便趴在桌子上,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再次有意识时,歌舞已停,空气里泛着浓烈的腥气,偶尔夹杂着一两声惨叫。
重樱看清眼前的血色,瞌睡虫吓得跑了个干干净净。
不久前还觥筹交错的大厅,此刻横七竖八堆满尸体,鲜血飞溅,连旁边的垂帘都溅上了一抹鲜红。
血气未干,这些人显然刚死没多久,重樱认出好几具尸体是给她送礼物的,倒在她脚边的刀疤脸还因说错了成语,闹出笑话。
就算这是宫明月的幻镜,这些人都是假的,重樱亲眼见到他们的死状,心里还是跟堵了似的难受。
她背起碧玉弯弓,奔出大厅,循着惨叫声而去。
夜风吹拂着灯盏,灯火摇曳间,满目都是血色和断肢残骸,一名黄毛青年倒在尸山中,痛苦地哀嚎着。
重樱蹲下来问他:“出什么事了?宫明月呢?”
青年受了重伤,神志模糊,已经说不出话来。重樱握住他的手,凝神的瞬间,在识海里看到了他心中最恐惧的画面。
鲜血构筑的世界里,少年衣裳染血,手中持剑,衣摆下方拖曳着巨大的蛇尾,仿佛地狱里挣脱封印逃出来的修罗恶鬼,踏着忘川枯骨旁盛开的曼珠沙华,携着杀戮而来。
然而这一切的起因却是他们几个喝醉了酒,打了个不甚风雅的赌。
男人酒后的话题,无非是那下流的几种,他们赌宫明月那东西的尺寸,谁也说服不了谁,便趁宫明月沾了酒气,去潭中沐浴时偷窥。
哪知宫明月今夜不知被什么勾得化出了蛇尾,他们扒开草木,望见那少年坐在月下碧潭里,身穿一件薄衣,下半身都沉入了水中。正在他们失望时,水中游曳的一截金色蛇尾,震碎了他们的世界观。
重樱收回手,画面戛然而止。青年很快没了气息,她合上他的双目,继续往前跑。
路上她碰见了书生,这书生原有些才华,被人诬告入狱,无奈做了山贼。
重樱还曾感叹,宫明月的幻镜当真神奇,不但构筑这么多角色,还能逻辑自洽。
书生见了重樱,赶紧拦住她,哆哆嗦嗦开口,眼睛是藏不住的厌恶和恐惧:“樱樱姑娘,快跑,寨主他是蛇妖。”
“蛇妖在哪里?”
书生指了个方向。
重樱丢下他就跑:“你带其他人跑,我去拦他。”
“樱樱姑娘!樱樱姑娘!”书生叫不住重樱,急得直跺脚。
重樱赶到的时候,正巧撞见宫明月举起手中的剑。在他的剑下,一名身形瘦长的青年倒在地上,仰头望着落下的剑影,四肢僵硬,脸色青白,已经吓呆了。
“住手!”重樱喊道,“宫明月,别杀他。”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廿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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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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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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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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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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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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