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师尊,你尾巴压着我了>第 27 章 它很美
  重樱眼角滑下滚烫的泪珠,求饶的话噎在喉咙里,她生来就有一股谁都拗不过的倔劲儿,“不要杀我”四个字脱口而出已经是她的极限。

  她做不到更加卑微地去祈求他的垂怜。

  “别怕。”宫明月用拇指蹭着重樱眼角的泪水,目光软了下来,“师父怎么舍得要樱樱的性命,只是替樱樱拿走一些不好的记忆,很快就会结束,樱樱忍一忍。就当睡了一觉,做了一个梦,醒过来什么都会不记得了。”

  重樱心尖一凛。他要拿走她的记忆。

  宫明月用右手捂住重樱的嘴巴,左手按在她的头顶,望着她的双目甚至带上了点她从未见过的慈悲:“樱樱不该、不该看见这条尾巴。”

  重樱双眼瞪大,睫毛不停地颤动着,缀在睫毛上的泪珠轰然砸落在宫明月的手背上,温热一点点晕开。

  他将她所有的记忆都拿走,她岂不是会忘记自己真正的身份。

  忘记自己从何而来,要往哪里去。

  更可怕的是,没有那些记忆,她会成为书中的千重樱,毫无察觉地奔赴早已经设定好的死亡结局。

  按在她头顶的那只手稍稍用了点力道,便有一阵轻微的刺痛感,穿过她的脑袋。重樱的意识恍惚了瞬间,她咬了下舌尖,疼痛迫使她清醒过来。

  快点想办法自救!

  原书里千重樱发现宫明月的秘密时,是怎么脱险的?

  千重樱发现宫明月的秘密时,书中的剧情已经走了一大半,以床戏作为噱头的甜宠文,拧干净那些脸红心跳的戏份,根本剩不了多少剧情。

  宫明月身份的暴露,说到底,最终还是为床戏服务。

  约莫是千重樱与宫明月在一起的第三年那个春天,宫明月进入了发情期。

  许是那年的春日过于温暖,宫明月不受控制现出了蛇尾,并且心底生出强烈的想要用这条蛇尾与千重樱交尾的念头。

  用半妖的的状态交尾,这对于从小就接受了人族礼教的宫明月来说,是挑战道德底线的。他将自己困在日暖阁内,对外谎称闭关练功,连千重樱都避而不见。

  千重樱只当他是真的在练功,乖乖留在紫园。

  这期间他虽闭关,每日会命霜降传些只言片语,予她聊解相思之情。

  半个月后,宫明月毫无征兆的与她断了书信来往,她追问霜降,霜降讳莫如深,答练功到了紧要处,无暇分出其他的心思。

  千重樱只好按捺住心底的疑虑,静待数日,宫明月依旧没有只言片语传出。千重樱再次追问霜降,霜降仍旧回答是练功到了紧要处,言辞间支支吾吾,眼神躲躲闪闪,更像是敷衍搪塞。

  霜降的态度让千重樱起了疑。宫明月闭关练功时,只有霜降一人在场,霜降深得他的信任,把持国师府上下,若是暗中叛主,岂不是一手遮天。

  千重樱暗中跟踪霜降,却查出惊天的秘密。霜降忠心耿耿,并未背叛他的主人,反倒是帮着他的主人,送些女子贴身的衣物进入日暖阁。

  原来叛变的不是霜降,是宫明月。

  宫明月背叛了她。

  千重樱既伤心又愤怒,气怒之极,反而冷静了下来。她没有当面去质问宫明月,而是等到深夜霜降离开后,悄悄潜入日暖阁。

  宫明月带她数度出入日暖阁,她早已熟悉地形,一路上她都在揣测,霜降送进去的女子衣物究竟是谁的。

  嫉妒是世间最锋利的刀子,一刀刀凌迟着她的骨和肉。

  直到她推开日暖阁的大门,看见了化出蛇尾的宫明月。

  那条金色的蛇尾给千重樱带来了同样的震撼,她的惊讶程度一点不亚于重樱。

  宫明月甩出蛇尾,圈住她的腰身,将她拽入了日暖阁内。大门轰然合起,隔绝屋外的月光。

  阁内只点了一盏红烛,烛光跳跃了一下,覆下的灯影,掩住宫明月的半张面颊。

  隔着明明灭灭的光影,千重樱在宫明月的眼底看到了杀意。

  那是她成为宫明月的徒弟后,第一次在宫明月的眼底看到这样的杀意。宫明月上次对她露出这样的杀意,还是在战场上初见的那回。

  沮丧并没有持续多久,在宫明月掐着千重樱的脖子时,千重樱眼角泛泪,借着微弱的烛火看清楚了宫明月的蛇尾。

  近距离的接触,不仅让她看得更清楚,慌乱中,更是抬手就摸到了蛇尾上那些柔软又坚硬的鳞片。

  这样矛盾的触感,是千重樱最直观的感受,视觉上带来的强烈冲击,让千重樱的眼底不自觉露出惊艳的神色,脱口而出:“好漂亮的尾巴!”

  宫明月箍住她脖颈的五指力道微松,黑眸中泛起的惊愕瞬间击散了杀意。

  他这样大的反应,是有缘由的。

  在提及宫明月的身世时,书中曾这样介绍过,尾巴是宫明月的禁忌,不能提起,不能触摸,就连被看见,也是一种罪过。

  这源自宫明月幼年时的一桩伤心事。

  妖族与人族大战接近尾声时,宫明月的母亲将尚不能藏好尾巴的宫明月,交给自己的徒弟檀七郎,自己奔赴无尽海,与灵女千重曦决一死战。

  妖王身死,妖族气数已尽,猎妖师们四处搜索漏网之鱼。师兄弟二人暴露行迹,遭到猎妖师的追捕,被迫分散。

  宫明月孤身逃至一处山村。

  他谨记宫南雪的叮嘱,不敢轻易动用自己的力量。他的尾巴上留有母亲的封印,擅自使用力量,会冲破封印,现出原形。

  不能使用妖力,力气小的他根本无法捕捉猎物填饱肚子,饿得奄奄一息时,一个小姑娘将自己的馒头分享给了他。

  小姑娘来自村子里,比他大几岁,身上穿着打着补丁的衣裳,头发乱糟糟的,脸也是脏兮兮的,唯独笑起来时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

  小姑娘家也是穷人,家里还有兄弟姊妹,没有多余的粮食,她将自己的口粮悄悄藏起一半,偷偷送给宫明月。

  宫明月没有住处,就找了个小山洞。那洞大概是野猪刨出来的,只够容下他的小身板,藏在里面,附近的村民也发现不了。

  小姑娘就这样投喂着宫明月。

  她告诉他,她身上挂着一串铃铛,走起路叮叮当当,村子里的人都叫她小铃铛。

  有小铃铛的投喂,他终于不用四处奔逃。

  十几日后,是人族的端午。人族有饮雄黄酒的习俗,每年这日,空气里弥漫着雄黄的气息。

  蛇讨厌雄黄的味道,就算是法力高深的宫南雪,在人族生活久了,这天依旧会带着宫明月入深山躲避一天。

  端午这日宫明月藏到深山里,袖中的玉符却传来极为强烈的求救气息。

  玉符共有两枚,其中一枚他作为谢礼给了小铃铛。玉符沾染主人的血,就会与主人命魂相通,是小铃铛遇到了危险,玉符才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应。

  原来小铃铛上山砍柴,被一匹饿得皮包骨头的老狼咬伤。情急之下,宫明月动用自己的妖力,破了尾巴上的封印,救下小铃铛,也现出了蛇尾。

  小铃铛吓得昏死过去。

  宫南雪曾叮嘱过,绝不可以让任何人看到他的蛇尾,尤其是凡人。他身体里有人族的血脉,但在凡人的眼里,他就是妖,他有妖的尾巴,妖都是该死的。

  那时,他问,若是有人看见了呢?

  杀了他!一向温柔慈悲的母亲,眼底露出杀意。

  一定要杀了他,否则后患无穷。母亲不止一遍这样叮嘱他。

  要杀了她么?宫明月蹲在小铃铛面前,眼神忽明忽暗。

  小铃铛醒来后,不出意料的,看到他的蛇尾,歇斯底里地大哭大叫。他磕磕巴巴向她解释着,他不是坏人,不会伤害她。

  身份已经暴露,宫明月自知不能再留下,拖着重伤之躯转身就走。小铃铛却揪住了他的衣摆,抽抽搭搭地说,她信他,因为他是她的朋友。

  宫明月这辈子从来没有交过朋友。

  宫南雪带着他在人族的地盘生活,因他的力量无法控制,他大多时候被明令禁止接触外人,他从小到大的玩伴,只有檀七郎一人。檀七郎并不喜欢他,他是个带把的,檀七郎只喜欢小姑娘。

  小铃铛留下了他。他们像从前一样,小铃铛依旧每隔两日上山,为他带来裹腹的口粮。

  宫明月的伤口一日较一日长势好,半个月后,他决定离开。离开的前一日,小铃铛破天荒地给他带来了一碗玉米排骨汤。

  她告诉他,她家里养了一年的猪宰了。

  他毫无防备地喝下了这碗汤。热汤入腹后,他的眼前一阵黑过一阵,模糊的视线里,小铃铛那张天真无邪的脸庞,扭曲起来,透出狰狞。

  宫明月再有意识时,映入眼底的是漫天的火光,乌压压的一片人,手里举着火把,将他团团围住,而他身上贴满符纸被捆在树上,双腿不知何时变成了蛇尾。

  浓烈的暮色如泼墨般覆下来,吞噬着天地,那些人站在夜色深处,跳跃的火光照出他们阴森森的眉眼。

  他们都是附近的村民,他见过他们上山打猎。

  小铃铛躲在一名黝黑的汉子身后,一名衣饰稍显干净的青年正在和汉子说话,他从袖中摸出银子递给汉子,说话的声音隐隐飘入宫明月的耳中。

  “多亏小铃铛机灵,稳住这妖怪,镇长家的公子就等着这妖怪救命了,这是你们的酬劳。”

  小铃铛飞快地伸出手,从汉子手里抢走一块银子,揣入怀中:“这是我的!说好事成之后,给我的!”

  她的眼底闪烁着宫明月从未见过的贪婪的光芒。

  不止她,所有村民俱是好奇、害怕,又贪婪地看着宫明月。

  “这就是蛇妖吗!真的有尾巴,上半身还是个娃娃咧!”

  “他们妖怪惯会幻化成人的模样,别被他们的外表给欺骗了。”

  “是条蛇诶,好恶心,怎么会有这么丑的尾巴!”

  “太丑了叭,我要是长了这条尾巴,肯定羞得没脸见人了。”

  “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蛇,他是半妖吧,是人和妖杂交生出来的混血杂种!”

  宫明月木然地听着所有人肆意嘲笑着他的尾巴。

  恶心,丑陋。

  那与小铃铛父亲做交易的青年,是附近镇子上镇长家的仆人,镇长家的公子中了妖毒,卧床不起,需食妖族的血肉方能痊愈。

  小铃铛将宫明月是妖的秘密告诉父亲后,父亲起了贪念,答应帮镇长抓住宫明月这只半妖。m.xiumb.com

  青年命人将宫明月带走,那些村民皆分到了好处,承诺不将此事上报给镇妖司,他们帮忙将宫明月送上马车,趁机一拥而上,搜刮他身上的财物。

  青年要的是宫明月,便没有阻止,村民贪婪,横加阻止反而引来埋怨。

  宫明月所有的东西,都被村民一扫而空。那些黏腻的双手在他身上摸索,有手脚慢的,什么都没摸到,就拔下宫明月蛇尾上的鳞片。

  后面有样学样,纷纷来拔蛇尾的鳞片,甚至有人拿出了镰刀,割下来一块血肉。

  妖怪的血肉,总归是宝贝,谁都不肯轻易放过,村民猩红着双眼,疯狂拔着宫明月蛇尾上的鳞片,场面差点一度失控。

  宫明月满脸苍白,眉头紧锁,额前汗珠滚滚而落,自始至终都是紧紧咬着双唇,不发一言。

  他垂目看着自己鲜血淋漓、伤痕累累的尾巴,眼底露出了厌恶的神色。

  这样令人恶心的尾巴,第一回有人盛情地夸赞它。宫明月心底筑起的城防,恍惚间被撼动了一下。

  他抓起千重樱的手,试探地搁在自己的尾巴上。

  千重樱的指尖抚着蛇尾上的鳞片,由衷地赞叹着,她将心里的那些震撼、惊艳,毫无保留地告诉他。

  宫明月看着她的眼睛,语言可以欺骗他,眼神欺骗不了他。他笑了,决定不再压抑心底的那些渴望。

  他要用这条蛇尾,和她交尾。

  他在闭关的这段日子,无时无刻不在念着千重樱,情思难以压制时,他断了与千重樱的联系,转头却叫霜降送来千重樱的贴身衣物。

  哪怕只单单嗅着她的气息,都能纾解他变态又压抑的情念。

  这是原书里宫明月第一场化出蛇尾,与千重樱翻云覆雨的戏份。

  鉴于蛇的身体构造的特殊性,这场戏打破了有史以来的最大尺度,刚发出去,就引起了读者的疯狂尖叫,哭着跪求作者加更。

  抛开原书出乎意料的结局,重樱能明显感觉到,宫明月和千重樱的感情在这场戏后突飞猛进。

  那是无法用言语言明的一种奇异的变化,或许身处其中的两位主角都没有注意到。

  既然原主可以在心狠手辣的蛇手中活下来,她依样画葫芦,也可以!重樱张开双唇,狠狠在宫明月的掌心咬了一口。

  宫明月吃痛,稍稍松开手掌。

  “师父,师父,不要。”重樱得了空隙,抓紧时机,眼角含泪,喘息着开口,“不要抹去樱樱的记忆,樱樱不想忘记……忘记师父……”

  “求、求求您,别抹掉记忆。”她见宫明月眼神黯淡下去,赶紧跟了一句,“师父这条的尾巴很漂亮,求求您,不要让我忘记它。”

  宫明月大概是愣了一瞬,他的表情转换得太快,重樱没看清。

  “你说它漂亮?”他目光怪异地看着重樱,语调微微上扬。

  这样的反应与原书差别太大。

  重樱心里直打鼓。难道是剧情提前,导致台词对不上,人设ooc了?原书里宫明月听到千重樱的夸赞,是很高兴的,这里倒像是不喜欢这个形容词。

  或许,他觉得“漂亮”这个词不够大气。

  真是双标啊,原主这样赞叹,他就很开心。

  重樱默了默,改口:“威武霸气?”

  “嗯?”宫明月偏了下脑袋,双眼望过来,等待着下文,半点没有要放过她的意思。

  重樱快哭了,开启舔狗模式,绞尽脑汁编着原书里没有的台词:“师父的尾巴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尾巴,它有着帝王般尊贵的颜色,比太阳还要耀眼,比、比黄金还让人心动。”

  干巴巴的形容词,让重樱有点心虚,她恨自己不是什么大文豪,彩虹屁什么的信手拈来。

  宫明月依旧没有反应。

  重樱真的快词穷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言朔、沁雪花年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沁雪花年24瓶;简单10瓶;妹妹5瓶;

   ̄3e ̄

  删掉了些戏份,增加了剧情,买过的不会再重新收费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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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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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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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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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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