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屋现在放着一些杂物,自从林越实现行动自如,已经把自己的小破家查看了一遍,总共不过三间正房一间灶房一间茅房再加一个小院子,都没用她一天时间,其中大半还是花在西屋上。
西屋里除了两个粮缸,半袋白面一袋黍面,一些种田用的农具,此外还有两件老旧的看不出颜色不知道是她哪位祖宗的陪嫁柜子和箱子。
林越探宝似踩着小板凳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打开,真被她翻出了些好东西,一只半秃了的毛笔,一小块墨条,一个砚台和一些草纸,草纸有些有字,有些还没用。
有字的林越大体看了下,都是些婚丧嫁娶人际往来的记录,林越之前听他爹娘说过一次,她太爷爷曾是林家族长,林越猜应该是他留下的。
除了这些,箱底还压着一本《三字经》,郑重的用块布包着,不知道放了多久,纸张有些泛黄,但字迹清晰丝毫不影响阅读。
整个林家村,没有一个正经读书考科举的年轻人,识字会写的数数总共也就十来个人,其中就包括林永明几个堂兄弟。
林永礼写字最好,村里一般谁家婚丧嫁娶需要记东西,都会找他,他就带着自己的一套东西过去,完事了被招待一顿酒菜做感谢,偶尔还会送点东西。所以在林家村,林永礼日子过得不错,人缘也好。
几个人能有这本事,林越想应该是得益于她太爷爷曾经是族长,可能也想过培养个读书人来着,只是最后没成。
林越爷爷身子一直不好,早早去了。二爷爷平时喜欢板着脸,三爷爷比较随和看到她就笑眯眯的,会给她些吃的玩的。两人对下一辈也算用心,林永礼林永光林永亮都能识文断字,在林家村年轻人里很数得着,仅次于目前林家族长的大孙子林永东和保长的儿子林兆远,那两人算是隐形领头羊。
至于林永明,就逊色很多。可能是因为父母早亡没有长辈教导维护的原因,平时不爱出头,在村里存在感一般,是老辈人话说,是个老实孩子。
林越印象里没见过她爹动纸笔,但是应该也认字,因为他有次念了别家桃符上的字给她和林旭听。
言归正传,林越如果想搬去西屋,就必须征得林永明和赵芸娘的同意,并请他们帮忙。
怎么开这个口是个难题。一来搬家要折腾半天,二来她爹娘未必放心她一个人住,三就是,林旭怎么办?
她现在年纪小,说的话没分量她爹娘不一定信她。
她家条件明摆着就是房小屋少,如果有十间屋,事情也会好办很多。还有,如果现在不提,顺其自然,是不是过两年她要和林旭一起搬到西屋?
《红楼梦》里,黛玉宝玉一个在碧纱橱内一个在碧纱橱外,难道自己也要体会一番?当然,自家那个小破西屋,肯定是没法和贾母的住处比的。
唉,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分钱难死英雄汉啊!要是姐现在有个百八十两银子,至于受这委屈,老话说,“钱是人的胆,衣是人的脸”还是有道理的。
林越这边一只小胖爪子托着下巴发愁,林旭从西边小块菜地里捉了一只蚯蚓,哒哒哒跑她跟前献宝。Χiυmъ.cοΜ
“阿月,你看,虫虫!”小胖子一脸兴冲冲。
“林小旭你真厉害,快拿去给娘看吧!”林越看看他,表情语气都有些夸张的奶声奶气道。
林旭听话的跑去灶间找赵芸娘,很便快传来赵芸娘的责备声:“阿秋你能不能让你娘我轻快轻快?你看这衣裳,早上才穿,现在就全是土了!快出去别来这里,这要做吃的东西,别弄进土去!把地龙也放回地里啊,它能松地。”
然后林旭就有些蔫蔫的出来了,林越看他这样,就觉得好玩。
前世独生女,小时候多少有点孤单。虽然让她选择,她还是会选独生女,不过既然这世有小伙伴已成事实,也不多排斥就是了。
但是平时逗他玩玩恶趣味一下,还是可以的,两三岁的小孩子正是最可爱最好哄的时候,跟他说什么都会信,也不记仇。
逗过了,林越就开始哄他,“林小旭,你把地龙放回去,洗洗手,我们来唱歌吧!”
林旭马上就高兴了,哒哒哒跑到菜地,放下地龙,又哒哒哒跑到水盆旁,撅着屁股努力洗他的小手。
林越看他那费劲样,估计也洗不干净,就过去帮他,仔细给他搓了一遍,然后牵着他去屋里搬了小板凳出来,两人一起排排坐在石榴树下。
“阿月,我们唱两只老虎吗?”前两天林永明赵芸娘两口子去看望村里一位生了重病的长辈,就把林越和林旭放家里了。林旭自己玩了一会,看不到大人就有些想哭,林越就教他唱歌哄他玩。
《两只老虎》歌词旋律都很简单,又有传说中的动物,林旭新鲜的不行,很快就学会了,这两天经常嘴里哼着唱。
“两只老虎你都会了吗?要是会了,我们再想一首!”林越想让他复习巩固一下。
“会了会了,我学给你听啊!”林旭奶声奶气的唱起来,“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眼睛,一只没有尾巴,真奇怪!真奇怪!”眼睛亮晶晶,小脑袋晃来晃去,太萌了。
林越拍拍手毫不吝啬的鼓励他,“林小旭,你真厉害!”
林旭傻乎乎乐呵呵,还会礼尚往来,“阿月,你也厉害!阿月,我们再唱别的!”
“那我们今天唱为什么吧!我唱一句,你跟着唱一句,知道吗?”看他点头,就开始教他唱《海尔兄弟》歌。
等林永明中午回家吃饭时,就听到了儿子嘴里不停的嘟囔“为什么?为什么?”
于是就问孩他娘:“阿秋这是咋了?跟魔怔了似的!”
赵芸娘笑道,“兄妹两唱半天了,为啥会打雷下雨?为啥有冬天夏天?这还为啥啊,都是老天爷安排的呗!”
林越被她娘的“无知的坦荡荡”雷的不行,但是想想好像又确实不好反驳,难道告诉她娘,打雷是因为带不同电的云层相撞发出的声音,下雨是水蒸气遇冷形成水滴从空中落下来,冬天夏天是因为太阳公转,那要解释的东西可太多了,当下实在没必要,以后有必要了再说吧!
而且要换个角度想,说是老天爷的安排,貌似也说的过去。
林永明听媳妇一说,乐了,“这次不唱两只老虎了!”听儿子唱了两天,他都记住词了。别说,刚听的时候怪里怪气的,现在听多了,自己都会不自觉的哼几句。倒也没多想,那歌词一看就是小孩子想出来的。
林越如果知道他的想法,肯定替创作者们委屈,要知道这歌可是相当有来头,而且因为曲调简洁朗朗上口,在民国时甚至被用来做国歌的曲调,创作了很多激励人心的歌曲。
比如,“打倒列强,打倒列强,除军阀,除军阀!努力国民革命,努力国民革命,齐奋斗,齐奋斗!”的《国民革命歌》,“打倒老蒋,打倒老蒋,除军阀,除军阀!革命一定成功,革命一定成功,齐欢唱,齐欢唱!”的《打到老蒋》,还有“打倒土豪,打倒土豪,和劣绅,和劣绅!我们要做主人,我们要做主人,分田地,分田地!”的《土地革命歌》等等。林越第一次听中学老师讲这些的时候,都惊了。
不过因为林越不知道她爹的想法,所以就没说话,准备吃她娘塌的菜饼。
菜饼面皮是全白面的,韭菜里还加了鸡蛋,比平时加了蜀黍面的馒头好吃的多,林越就比较积极。
只有林旭高兴的和他爹说话,“两只老虎我都会了,我现在在学为什么。爹你知道为什么会打雷下雨吗?知道为什么会有冬天夏天吗?”
林旭一脸期待的看着林永明,他不知道为什么是因为他小,但他爹是大人,什么都会干,应该知道吧!
“这个……”林永明还真不知道,打雷下雨冬天夏天,不一直都有吗?哪有为啥啊?所以他也说出了和媳妇一样的话:“老天爷管这个!”
林旭信以为真,发出感叹,“老天爷可真忙啊!它不会忘事吗?”
林永明:“不会,老天爷什么都会!”
林越:呃……
下午的时候,永礼媳妇王氏过来串门,带过来几根黄瓜。
她娘家有个兄弟擅长种菜,专门空了两亩地种黄瓜,平时摘了都是去镇上县城卖,卖不完就在附近村里转转,谁家想吃了拿钱买或者用粮食换都可以。
今天正好来林家村,顺便就给王氏留了小半筐,王氏看吃不完,就给几个堂兄弟家送了一些。
赵芸娘就留她说话,两人提到了王氏的娘家妹子王秋花。
王秋花正在相看人家,王氏想着让她嫁到这边,两人一起可以相互有个照应,看上的对象就是大山媳妇的小叔子小山。
之前和小山定过亲的那家,后来还是过来退了亲,听说那个小玲姑娘很快嫁给县里米铺老板做了二房。
经此一事,小山有点受打击,这两三年一直埋头种地,没让他娘再给说人家。
王秋花拖到现在则是因为守孝,前年春天她爹病死了,她按惯例,要守孝两年加三个月,这个月刚好除服。王氏一直和她关系不错,所以挺上心她的亲事。
赵芸娘见过几次王秋花,也觉得她是个好姑娘,自己又和大山媳妇玩的好,就答应帮忙问问话。
王氏满意的走了。赵芸娘看天气热,就洗了一根黄瓜,和往常一样掰成两段给林越和林旭分着吃。
林越看着又是分给自己的黄瓜把,觉得有必要和她娘聊一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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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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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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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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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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