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林越的古代生活>第 10 章 林家日常
  雪景好看,但也有不好的地方,比如压垮泥巴稻草盖得的屋顶。

  所以一大早林永明就爬上屋清了一遍雪,完了把院子里的也铲到了大门外,这样避免雪化成水后,家里到处都是泥泞。

  林越望雪兴叹,村里的孩子们却个个撒了欢。

  这个年代能玩的东西太少了,以至于出现一点新鲜东西,小孩子们都稀罕的不行。

  雪是冬天才有的,一年到头也就两三个月能见到,这又是今年的第一场雪,所以即使天冷的厉害,也没挡住他们出去的心。

  年纪小无忧无虑,才不管有的没的呢,林越在家里,都能听到外面时不时传来一阵阵小孩子们的欢声笑语。

  小孩子的情绪是最能传染人的,林永明和赵芸娘也听得面带微笑。

  “瑞雪兆丰年!明年的麦子收成肯定差不了!”

  下雪不冷化雪冷,第二天雪停,天果然更冷了。

  进了腊月就是年,家家户户都开始准备过年。

  林家村人远地偏的,没那么多讲究,主要就是吃的穿的两件事。

  今年收成不错,有些人家就趁雪化天晴的时候,去镇上或者县城,买几丈布割几斤肉顺便买些便宜的点心果木之类,一家人做件新衣服,也打打牙祭。剩下一些等年后走亲戚用,当礼送人或者做成饭食招待来客。

  天冷孩子小,林永明两口子就没去凑热闹,需要的让林永礼王氏去县城时给捎了回来,他家有牛车,比较方便。

  也没买多少东西,就几斤猪肉和一只鸡。至于衣服,两人去年成亲时准备了几件,现都是簇新的,不必着急添衣,但是吃食不能太差,毕竟不能亏着娘三的嘴。

  即便如此,林越看着桌上的年夜饭,依然发愁。

  实在是能吃的东西太少了。

  自从入了冬,一天三顿饭,只做一个菜,这个菜十有七八不是白菜就是菠菜。

  白菜是秋天收了埋进院子土坑里的,吃的时候就刨一棵出来,一棵能吃三天。菠菜耐寒,冬天也能活,麦子地行间里种了一些,吃的时候现去挖回来就可以。水煮白菜,菠菜炒蛋,再加一个炒干豆角,干豆角是夏秋时晒干后存到现在的,这三个菜支撑了林越家一个冬天。

  离断奶还有段时间,但林越已经可怜起自己的舌头和胃了。

  让她奇怪的是,在家家都种大豆的情况下,竟然不见豆芽和豆腐的影子,也不知道是这个时代没有,还是已经有了但没传到这里来。

  总之,林越想着,要是过两年还不出现,自己到时可以找个理由给家里添两个菜。

  林越小时候经常看她奶奶发豆芽,这个不难,还可以在地里种,几天出苗后采回来洗洗就能炒了吃。如果是冬天的话,不知道室内种植能不能行,可以试试。

  至于豆腐,林越差不多也能搞出来。她奶奶家邻居就是做豆腐的,小时候好奇经常跑人家家里看,黄豆泡好后,用勺子舀了往电磨里添,她就喜欢干这活。

  每次煮浆完,把卤水倒出来,锅底会有一层豆皮一样的东西,会被她铲了吃。做豆腐会有豆腐渣,谁家里养猪的话,就去要了回家喂,猪长得快。卤水也是好东西,用它洗衣服特别干净。

  总之,法子都是现成的,就等她长大一点去实践了。

  正月过去,年就算过完了,很快到了春暖花开的时候。

  清明时候,林永明和赵芸娘两口子,抱着孩子去给他们爷爷奶奶上了坟。完了顺便去自家地里看了看,最后一家人绕着林家村转了一圈才回家,就当踏青郊游了。

  这一路见闻,让林越觉得,古代农家生活不考虑吃住条件的话,也挺有意思的。

  地里麦苗绿油油的,看着就高兴,有山有水有树林,小草遍地,各种不知名野花做点缀,空气清新让人不自觉沉醉。林越有点爱上这里了。xiumb.com

  然后很快就到了五月农忙。

  林永明连续几天早出晚归,把麦子收割回来,在门口空地上暴晒后,用人力推着石碾子把麦粒脱了壳,扬干净麦皮,再晒干,收进粮缸里。

  虽然进了自家粮缸,不代表都是自家的,要等着九月连同大豆和蜀黍一起,按成年人口数给衙门交粮税。

  忙完这一切,林永明整个人瘦了一圈,肤色也黑了好几个度,让赵芸娘心疼的不行,林越也感叹了好几回农人不易。

  进了六月,天气炎热,换上更轻便的单衣,小胖子开始不满足只能抬头翻身,挑战起了更高难度的动作:爬行。

  小胖子现在有大名了,过年时候林永明带着他祭祖,现任林家族长,林永明的二爷爷给他起名林旭,正式上了族谱。

  不到一岁上族谱,据说是因为龙凤胎兆头好。至于林越,也上了,不过没有名字,以林永明长女形式上的。

  林旭开始练爬,赵芸娘发现后,先是操纵着他的小身子模拟了一下爬行的动作,然后便放开他,拿了从货郎那买的小破浪鼓放在他面前一步远,引着他自己往前动。

  几天时间,从最初笨拙的不得其法,到能灵活的哼哧哼哧遍地爬,林越作为林旭同龄大的小伙伴,全程饶有兴趣的围观了这一过程,围观完就回去睡自己的午觉了。

  赵芸娘还以为她会跟着学呢,看她这样,哭笑不得的跟林永明吐槽:“阿月这个小睡神,看她这懒样,以后说不定真是个懒姑娘!”

  林旭的爬行范围不断扩大,从床上到床下,再到院子里,然后开始试着站立行走,同时嘴里也时不时蹦出一些意味不明的单字。

  林永明两口子教他喊“爹娘”,拿一些小东西指着教他说名字。到满周岁时候,林旭已经能被大人牵着一只手走几步了,也能说出不少单字或两字的词了。

  至于林越,为了让她爹娘放心她不傻,也在周岁这天爬了一圈,并颤颤巍巍的扶墙在床上走了两步。晚饭后,做足心里准备的林越,终于开口喊了林永明和赵芸娘“爹娘”,然后就回去睡觉了。

  林越一出手,轻易夺了林小旭的风头,和她爹娘的注意力。当晚的夫妻对话,基本围绕她展开。

  “我说什么来着,阿月这丫头,聪明着呢!你就看她长相,也拙不了。阿秋这小子,天天爬,咱两天天教他说话,阿月也没见怎么学,可今天你看,一点不比她哥差。”林永明语带炫耀说道。

  赵芸娘也开心,“我之前那不是担心吗?都一岁了,也不见她动多少,平时教她喊人也不听。”

  “有啥好担心的?一岁多不会爬不会说话的孩子咱两又不是没见过。再说了,人家戏文上还有三岁不会说话后来考上状元的。这叫贵人语迟,说明人家稳重,心里有成算了才开口。”

  村里每两三年会请城里戏班子来唱唱戏,一来是展示族长和保长的权威,二来让大家伙开心一下,增加一下族人凝聚力,三也是让大家见见世面,林家村人远地偏的,别真和外面断了联系。

  戏班子除了唱一些像三国之类的老曲目,班主还会挑一些当下流行的话本请人改编,然后排成戏到处演出。

  这些事大多不是真的,都是写话本的文人们胡编乱造,但是像林家村里很多人都信以为真,平时说话爱扯个戏文说事,好像这样就能证明自己对一样。

  赵芸娘被丈夫的话逗乐了,“可惜阿月是个丫头,要是个小子,说不定我还能当当状元她娘,混身凤冠霞帔穿,现在怎么着?”

  林永明笑,“将来嫁个状元郎,你当状元的丈母娘也一样!”

  赵芸娘还真寻思上了,“那可得去县里撒摸人家,咱全村都没一个正经读书人,认字的都没几个。”

  林永明:“……那啥,芸娘,不早了,咱睡吧!”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转眼又是一年夏。

  这天林永明去地里除草了,赵芸娘带着两个孩子留在家里。

  时近中午,赵芸娘在灶间塌韭菜饼,让两个孩子自己玩会。林旭就顶着大太阳就去祸害院子里的蚂蚁了,林越则坐在石榴树荫下的小板凳上想事。

  再有一个月,林越林旭就要满三岁了,即将满三岁的林越,最近很苦恼。而苦恼的原因,说出来其实有点尴尬。

  林越林旭自从出生起,就一直被赵芸娘带在身边就近照顾,先是和爹娘同睡一张床,半年后两人被挪到小床上,直到现在还是如此。

  两人的小床和林永明两口子的大床,中间用布帘子隔开,只是隔开了视线,却隔不开声音。

  林旭无所谓反正他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林越却不一样,第一次半夜醒来听到异样动静时,心里一瞬间感觉特别荒芜,直觉想点一首《他一定很爱你》送给她爹娘和自己。

  娘,爹他一定很爱你,也把我和林旭比下去了。而我,不应该在这里,我应该在床底。人家去车底,是想把车胎扎爆,我在床底是想把你两的床凿个窟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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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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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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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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