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永熠活到快三十岁,制造过许多值得铭记的高光瞬间,也有他特别想要忘记掉的丢人时刻,但真正要说到改变了他的人生的,应该只有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他父亲登基。
从这一天起,他就不再是“王子”,而是成为了一个“皇子”。他的父亲专门找上他,和他谈了一场话,教他以史为鉴,教他好好努力,辅佐他大哥齐永燧成为一代贤君。
齐永熠答应的很痛快,因为他的这位大哥不仅是一个好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完人。他有理由相信大哥不会背叛父亲,更不会背叛他的兄弟,做什么过河拆桥,永绝后患之类的事。
但遗憾的是,这位大哥最终还是背叛了他的期待。
齐永燧小的时候大启境内并不安稳,他老爹齐安康一年到头都在忙着四处开战,替他的父兄镇压叛乱。
虽然他为国家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因此引来了反贼们的大量仇恨。在一场人为制造的事故当中,这两母子一死一伤,伤者虽然在母亲的保护下捡了一条命,却又在身体里留下了难以治愈的病根,最终导致他尚在壮年便死于器官衰竭,只留下一个不到三岁的儿子。
他的死是第二件事。
当时的齐永熠很悲伤,很痛苦,但比悲伤痛苦更让他感到恐惧的,是对未来的迷茫。
而就在他一边恐惧迷茫,一边暗搓搓地抱着某种期待的时候,第三件事发生了。
他的弟弟,准确来说是他的三弟,齐永炜同学,做了一件令他感到非常震惊,甚至是十分愤怒的事。
他抢了齐永炜的人。
这个人不是美女,也不是帅哥,而是一位五十来岁的糟老头子。他是当时的户部侍郎,也是一位坚定的太子派成员。
但是齐永燧死了,他不可能抹了脖子到地下去继续追随那位,所以就只得再重新为自己选一个队来站了。
事情的经过不算复杂,因为齐永熠比齐永炜强的地方属实有限得很。甚至在当时的很多人看来,他这个人相对于其他皇子而言最大的优势,就是他的年龄,以及他的母家,或者说他的母亲本人。
淑贵妃。
她是一位极好的管理者,也是一位好母亲。但除此之外,她更是一位可怕的对手,无论是对后宫里的人来说,还是对后宫之外的那些人来说,都是如此。
在年轻的继后登上那个位置之前,淑贵妃便是多年来的后宫第一人。而在她将凤印交出去之后,许多人惊而发现,她好像依旧是真正意义上的后宫第一人,无论她是否把持着那块象征权力的印玺,无论启景帝是否乐意她继续维持着这个事实,都是如此。
有了这样一位厉害的母亲管教,齐永熠的人生可谓是长久地活在前者的阴影当中。再加上他那位智慧与仁慈兼备的完人大哥在前面不断地发光发热,齐永熠从小到大的坚持和努力,似乎就只是向世人证明了一件事:
他的平凡。
齐永炜的母亲庄妃不是一个强势的人,但她的儿子却可以说是诸皇子中最要强的一个人。他的存在就好像是一个反例,无时无刻不在向众人证明着,一位有本事的母亲,并不见得就一定能教出一个有本事的儿子。而一位有本事的儿子,也不一定非要靠别人,比如自己的母亲,才能有资格走上那个至尊之位。
所以齐永熠醒悟了。
哪怕他的大哥没死,哪怕他的父亲没当皇帝,他也不该这样放松,或者说是懈怠地去面对自己的命运。
刚出生的牲畜就已经知道要抢奶吃才能长大。而他过去不争,只是因为淑贵妃保护着他,让他可以在不争的情况下也吃得饱。
可是人总是要长大的,母亲的羽翼再宽,又岂能替他挡一辈子?退一万步说,哪怕淑贵妃真有那么长寿,而他恰好又十分短命,可是淑贵妃毕竟也不是皇帝,她的手段,她的意志,她的权威,总也还是要以启景帝的圣意为优先的。
真正最可靠的人,只有自己。
齐永熠的变化很大,他开始尝试接触更多人,挤出一百二十分的努力去学习那些他不擅长的事物。虽然他的弟弟凭借出色的个人实力,拿走了大哥的“遗产”中最有价值的那一部分,但是仍然有数量庞大,且并不在乎主子到底是明君还是贤君的墙头草两面派,在等着他去开价,去争取。
对于一位皇帝的整体评价,多数情况下只有在他死了之后才能看得出来。而想要获得这样被评价的“资格”,首先你得当上皇帝。
“都准备好了吗?”
齐永熠的身材和长相都没有遗传到他父亲的优点,特别是在容貌方面,相对而言其实更像他的母亲淑贵妃。
自从他反思己身,做出了许多改变之后,就已经很少会露出笑脸了,包括其他外露的情绪,也都减少了很多。当他板起脸来不做任何表情的时候,那种与淑贵妃如出一辙的无声压迫,足以让他在很多时候取得极大的主动权,甚至直接成为话题的主宰者。
“能做的东西,我们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就要看恭王殿下愿不愿意配合了。”
坐在他左手边的老者是他的老泰山,定王妃的父亲,郑国公李居慎。这位老人虽有国公之名,但却并非是一位能征善战之将。非要说起来的话,他能得到这个称号,有一大半的功劳得落在启景帝那早死的哥哥身上。
正所谓事不过三,郑国公先前选了一位老板,被迫换人了;再选一位老板,结果又换人了。除非他想给自己添个“妨主”、“克上”之类的外号,否则这回可是绝对不能再换了。
“还须小心有人搅局。”比如他的另外几位弟弟们,包括明面上像是准备站在自己这边的宁王,都可以是这一波算计当中的不稳定因素。
“殿下请放心,我自有分寸。”
“那便多辛苦岳丈大人了。”
李居慎的名字里就带了一个“慎”字,而他过往六十多年的人生经历,也足以证明这个字对他而言的重要性。再加上两人之间的翁婿关系,齐永熠对这个人还是十分放心的。
这一场书房内的密谈只有两个人参与,而在临走之前,李居慎拄着拐杖,又语重心长地对齐永熠叮嘱道:
“再让老臣多嘴一句……无论恭王殿下是否出手,而其后又是否得手,咱们的计划都不能停,决不能半途而废,更不可因小失大。”
要让鱼上钩,就不能吝啬饵料。而在皇权争夺的战场上,饵料就是弃子,就是牺牲,就是无辜被牵连的妇孺老幼。以齐永熠过往的行事风格来看,李居慎会有这一句提醒,也算是一种习惯性反应了。
“我知道。请放心。”
过往科举舞弊,多是出在阅卷之上,偶有漏题,也是漏在出题的“人”身上,从来没有落在“题目”本身上的。
而这一次,也不知道启景帝是受了什么人影响,忽然就宣布要亲自出题,请了数位大学士入宫商议了好几天,最后才将被他选出来的十四道题封入袋中,只在开考当天才能揭晓。
因此才有了“盗题”这一出,以及接下来的一系列布局。
按说天子出题这一套,本该是在殿试环节才能有的待遇,不过到底大启也才建国没几十年,还不至于搞那么多破规矩出来。既然皇帝自己愿意多动两下,底下的人肯定也不会提什么意见。
对于参与会试的数百名举子,包括他们的家人,以及一切关心这件事的最终结果的人而言,这九天过的那是又快又慢。快的时候眨眼即过,都来不及多想几分,慢的时候度日如年,恨不得把那撞钟的和尚赶开来,自己上去多敲几下。
而对像林克这样无所事事,又跟春闱没什么关系的人来说,这九天过的就跟其他的日子没什么不同。不快不慢,稀松平常。
“行了!您看我这一幅,画得像不像?这可是我们老家那边的技术,一般人看了都学不会的。”
速写和素描作为绘画专业和其他设计专业的一种基本功,对于寻常外行人来说,确实是比较难上手的。不仅需要大量的时间去观察和练习,最关键的是,你得有那份化繁为简,在短时间内提取出关键要素来的天赋才行。
“呃……”
齐永焯从小受的可是皇家教育,虽然水平一般,但眼光还是有的。
林克的这一副速写,除了“快”和“像”之外,既无什么意境,也不讲究构图,色彩线条都单调至极,以现行的“画艺”标准而言,这甚至都不能算是一幅画。
“唉,看你这表情就知道欣赏不来。不过这也很正常,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嘛,你又不是我们那的人,看不懂这里面的名堂也很正常。”
“……”
齐永焯无言以对,因为他确实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一幅“画”。
而且据他所知,经由洛瑶碧之手所展现出来的种种“宁州特色”产物,全都与他所知的“宁州风俗”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说是闻所未闻,简直就不像是大启国人能想得出来的东西。
上一位能让他生出如此捉摸不透,深浅难测的感觉的人,正是他三哥的那位好属下,裴星洲裴郎中。而如今,他的身边也有了一位看似归属于己方的“异人”,这不得不让他联想到一些过去曾发生过的巧合。
“还是别显摆了,万一到时候让外人看见,传到了裴星洲耳朵里,你怎么解释这玩意的来历?”
“那就不解释呗,我看他有没有那个胆子往‘老乡’的情况上想。”
怀疑是一把非常可怕的双刃剑,特别是在那些未经证实,甚至无法证实的事情上。在探求真相的过程中,它对自身的损害很多时候甚至比对其他人的伤害更大,也更深。
“只要不是抓我去刑部给人画通缉令,就算是到庙会上卖画像,干上一天我也不虚。”画通缉令那可真是太费劲了,这年头还没有批量印刷这种东西的,纯靠手画非得把他给累死不可。琇書蛧
“其实吧,咱们本地的画法我也会,只是画出来的没有你们要的那种感觉,看着就跟仿过去的名人字画一样。这玩意问宝斋里面十两一幅,所以我也就不拿出来献丑了。”
同样的,他在书法和乐器演奏方面也着有类似的问题,因此林克很少会主动去接触它们,更懒得浪费时间去学。
“要不咱们还是来下棋吧。象棋跳棋五子棋,军旗围棋飞行棋,随便你挑一种,我随便就能战翻除了超一流和宗师之外的任何对手。”
这件事林克过去已经在临碧轩里面证明过许多次了,但齐永焯尚是首次听闻,因此也就难免会好奇一下,当即叫人送了一副棋子上来,要和林克对弈一局。
——当然,他要人拿来的是一副围棋,毕竟其他几个他也不会,甚至还有连听都没听过的。
“一局十吊钱,输了不准赖账啊。”再多了他也没有。而且他是不可能为了一场很平常的棋局,设下一个自己无法承担的赌注的。
“……可以。”
与林克下棋是一件很辛苦,甚至是很痛苦的事,具体有多痛苦,可以参见卡斯帕罗夫和李世石在苦战三局之后的反应。因为他们三位面对的对手实际上是差不多的玩意,差别可能只在算力和算法方面,而内核基本上都是一样的。
一个时辰之后,齐永焯失去了两个银元宝,得到的却只有满心的不解与疑惑。
“你没有别的事要做了吗?我这可没有满减打折的啊。”
“……”
齐永焯摆了摆手,略一犹豫之后,还是放弃了再开第五局的想法。他已经验证得够多了,继续下去非但可能要浪费更多时间,也无法保证满足得了他的好奇心。
“有空的话,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如果你能下赢他,我给你一百两。”
“没问题!一把一百两,下到他累死都行。”也不需要搞什么长远发展,因为一般这种事有一之后又很难有二了,捞一把是一把。
“……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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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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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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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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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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