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老徐,你看没看到他刚才那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样子?不就是儿子考进清华了吗?这有什么?你看见那些人阿谀奉承的嘴脸了吗?好像一辈子没见过人考上清华似的。”
林伯仲开着车,无奈道:“你就少说两句吧,人家儿子考上清华,还不准人家高兴一下?”
“我没说不准他高兴啊,我就是看不惯那些人的嘴脸,我们阿彧高考结束我一定办个更风光的庆功宴。”
林伯仲笑:“你就是嫉妒。”
“我嫉妒什么嫉妒,我儿子比他儿子更优秀,要嫉妒也是他来嫉妒我。”秦清翻了个白眼,从后视镜里看到沉默的儿子,忽然回头问,“阿彧,妈妈帮你报了个雅思班,虽说现在暂时还用不上,但早晚要用上的,以后出国也省点力。”
林舒彧淡淡地嗯了一声,他对母亲热衷于给他报各种补习班已经习以为常了,哪天母亲要是好说休息一会儿,不用那么用功,他反而还会觉得母亲有些奇怪。
反倒是林伯仲皱起了眉头:“报什么雅思,他现在才高一,就算出国那也是好几年之后的事情,何必这么早就给孩子这么大的压力?”
“你懂什么?你自己也是大学教授,也是教育系统的人,不知道现在的教育就是要走在最前面的?等到要用上的时候才去学那就晚了。”
林伯仲对于妻子的强势向来没什么办法,再加上儿子的学习一直都是妻子在管,自己并未怎么插手,因此再说话倒显得有些没什么底气。
林舒彧见气氛有些不对,忙开口圆场:“没事的爸,妈妈是为我好,而且我自己也喜欢英语,谢谢妈妈。”
秦清松了口气,瞪了丈夫一眼:“你还没有我们儿子懂事。”
林伯仲苦笑一下,不再言语。
林舒彧回到家,坐在书桌前却突然间有些茫然无措,每天像机器一样不间断地转动学习,他好像早就习惯这种生活方式了。
从他来到这里的第一天起,他就已经做好了这种准备。
秦清轻轻地敲了敲门进来,林舒彧转了圈转椅,笑着看向母亲。
“阿彧,刚才在车里的那些话你别放在心上,妈妈不是要给你压力,妈妈只是觉得你这么优秀,应该让更多人知道才对。”
林舒彧接过秦清端来的果盘,笑道:“我知道的,您都是为了我好。”
秦清似乎欲言又止,张了张口像是有话要说,最后却摇了摇头,摸摸儿子的头:“那你早点休息,别学习地太晚。”
“好,妈妈晚安。”
林舒彧摸出手机,盯着晚上那条没有发出去的短信许久,叹了声气,将手机丢进抽屉里,翻开练习册继续做题。
……
路过小镇边缘处时,程果的脚步蓦然顿住。
这个地方对她来说很熟悉,好像在她做过的那个梦里见到过。
许燚见她停了下来,顺着她的视线看去,眉眼间不经意闪过一丝惊讶。
“你知道这里吗?”许燚来到她身边,声音听上去有些压抑。
程果摇了摇头,努了努嘴,问:“这地方怎么这么破烂?小镇最破烂的屋子了吧?”
面前的那个小平房应该是许久没有修整过了,被火烧过的痕迹很重,墙壁到处都是乌漆嘛黑,窗户被敲碎,破烂不堪。
许燚不在意道:“都没人住了,自然就变成这样了。”
“这里以前住过人?”
“当然,那不然它怎么能是一个房子呢?”
他好像不太愿意站在这个地方跟程果聊天,催促道:“走了,这破房子有什么好看的。”
然而这个房子,却成了压在程果心里的一块石头。
她几乎可以肯定,这就是她在梦里看到的那个大火冲天的夜晚,被火势冲击的小屋,她还记得当时屋外聚集了许多围观群众,但愣是没有一个要上去帮忙的意思。
许燚这么急着要走,恐怕是知道这屋子里以前住的是谁,所以才这么在意程果追问。
傍晚回来时,程果又路过了那个破房子,她靠近往里看了一眼,里面已经完全荒废了,依稀还能看出有床有柜子,布满了厚厚的灰尘。
这就是……林舒彧以前住的地方吗?
“小姑娘,别随便在那儿乱看,这个房子很晦气的。”
冷不丁传来的声音吓了程果一跳,程果慌忙扭头,看到从旁经过的一个中年妇女,手里还抱着一堆新鲜的蔬菜,正好心地提醒程果。
程果明知故问道:“这里不是没人住吗?为什么晦气?”
“你不是本镇的人吧?我们镇的人不会不知道这里,你是游客?”
“我来我外婆家过暑假,我外婆姓钱,在东边。”
“原来是钱婆婆家的啊。”
女人显然认识程果的外婆,说话语气也变了变,朝程果招招手说:“快过来,别靠这么近,这里不吉利。”
程果听话地跟着女人沿河流往镇中心走,女人想来是个爱说话的,一路喋喋不休,倒不用程果绞尽脑汁问了。
“我跟你说,这个房子一年多前就烧没了,你不知道吧?你外婆没跟你说起过?是个孩子烧的,那孩子知道他妈妈还在里面,一把火把他那个残废的妈烧死在里面了。反正那孩子就是个扫把星,后来也不知道去哪儿了,再也没有回来过咱们这小镇。也挺好,咱们镇老人小孩都怕他。”
程果疑惑地问:“怕他?为什么?他恨十恶不赦吗?”
“能烧死自己亲妈,还算不上十恶不赦?”
“你们亲眼看到他烧死的吗?”
“那倒不是,反正那火肯定是他烧的,大家都这么说。”ωωω.χΙυΜЬ.Cǒm
“要真是他烧的,警察也得抓他,他后来不是没事吗?”
“那没准呢?那场火之后那小子就不见了,谁知道是不是被警察抓到教导所去了。”
程果顿时哑口无言,谣言有多可怕,一传十,十传百,能把一个清白的人说成黑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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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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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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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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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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