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民国风流贵公子[穿书]>第 2 章 第 2 章
  渤海城,是一个大都市。

  这里靠近港口,往来的贸易为这座大都市带来了极为繁荣的经济,栋栋耸立的洋楼钟塔,川流不息的人群车流如同游鱼一样穿梭在这座年轻迸发活力的都市。Χiυmъ.cοΜ

  汽车在这已经不是新鲜玩意,大多数富商和顶流圈子的人家里都有一辆汽车,但也不是人人都坐的起。几个拉小黄车的车夫早早的就在码头上等待着拉客,皮肤黝黑吆喝着,吃下半个馒头,还剩下半个馒头就揣在汗衫的衣兜。

  “李老三,你这是跑了第几趟啊?”

  “一个上午跑了三趟,没多少?”李老三咧开嘴,喘着气,笑着说。

  李老三是黄包车的车夫,他已经拉了三趟车了。一个上午就赚了比平时多一倍的钱,这码头上下来的达官贵人,有时候还会多赏钱,多给点小费几块钱。

  他的汗衫已经湿透了,又被码头上的海风吹的半干,想着再多跑几趟,家里还有婆娘和几口娃娃等着要吃饭。

  距离下一艘轮船到岸还要半刻钟呢,李老三抓着这点时间,把兜里已经压扁的馒头拿出来,吃了几口好补充点体力,

  伊丽莎白号的轮船发出长长的呜鸣一声。

  轮船上的旅客经过四天三夜的,终于抵达了他们的目的地,繁荣昌盛的渤海城。

  沈清川收悉好行李,就告别了史密斯船长,一个人提着一个笨重大皮箱跟着人群走下轮船。他的脸上洋溢着笑容,深深地呼吸着这座大都市的空气,博海城,我来了。

  来接沈清川的是沈家的老管家梁伯和一佣人,来往的人多,人头攒动,梁伯的头发已经有些花白,抬着眼睛寻找着哪位是沈家三少爷。

  从轮船下来的大多数是洋人,沈清川跟几个黑发黄皮的青年人走在队伍的最后面。

  老管家梁伯对沈清川样貌的记忆还停留在□□年前,他候在码头边上,已经等了有半个多小时。

  “小庆啊,你去看一下三少爷下来了没有?”

  “人这么多,哪个是三少爷啊?”

  “你瞧,哪个年轻人的衣襟前,有一条黄色的丝绢的,那个人就是沈三少爷了。”老管家梁伯年纪大了,有些老花眼。

  虽然每年三少爷都会寄家书和照片回来,但是他人老眼花,这眼力实在是不行了。

  幸好三少爷想出了这么一个识人的法子,衣领子了别着一条黄色的丝绢为标识。小庆仗着自己瘦小的身材,像一条滑不溜秋的泥鳅钻进人群,在人群里面大声喊着三少爷

  “沈家三少爷,沈清川。”

  和他同样的大声喊的,还有几个其他家的佣人,喊着李家大小姐,关家老爷,小庆抹了抹额头上被晒出的汗,他这把嗓子刚喊出一声,就被其他的声音压了下去。

  沈清川隐隐约约的听到了他的名字,抬眼看向西南方向,有个十五六岁的黑瘦的小子,正在向他招手。

  隔着有些远,沈清川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我?那个黑瘦的小子拼命点头。

  小庆好不容易挤过人群,和沈清川碰面,咧嘴一笑,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眼前的青年。

  青年身材修长,容貌意外的清隽漂亮,特别是那双眸子清澈的像溪水,皮肤也格外的白皙,就算是小庆见过的名流大小姐们都没有眼前的青年的漂亮肌肤,在阳光下的皮肤简直要发光,更何况他的那一身气质,温雅贵气。

  在人群中,格外地引人注目。

  梁伯看着小庆带着一位穿着裁剪得体的白衬衫外加一件小马甲的,衣口子上佩戴这一条黄色的丝绢的青年。

  “你就是梁伯吧!?”沈清川眼中含着笑意,眸光清清亮亮的。

  “哎,三少爷,小庆你怎么那么不懂事,让三少爷提着箱子?”梁伯慈祥地看着眼前这个气质出众的青年。

  看到小庆傻站在一边,就忍不住数落几句,竟然让三少爷提着箱子走过来。这个孩子平时看着挺机灵伶俐的,怎么这个时候犯浑了,佣人哪有让主子提着箱子一路走来。

  “梁伯,不碍事,是我不让他提的。”沈清川把行李箱放到车子后备箱,这个箱子他提着倒是有几分吃力,让一个瘦瘦小小的少年帮他提,他倒是怕压坏了别人的孩子,这行李箱可是有几分重量。

  小庆在沈清川身后,调皮地眨了眨眼睛,看起来活力满满。

  坐在车里,梁伯谈起了这几年博海城的变化,沈清川看着车窗外面的景色,礼貌地点了点头。

  梁伯絮絮叨叨地说哪栋楼现在变成了歌舞厅,哪段区域现在又变成了繁荣的商业中心,沈清川没有半点印象。

  梁伯接着又谈起了沈家,沈清川安静地听着。

  沈家老爷沈义财原本是家道中落的富家子,后来硬是闯出一片天来,去卖粮食的赚了一笔财。他后来又发展了卖百货,差不多垄断了渤海城一层左右的市场,可别小看这渤海城的一层市场的利益,渤海城地理位置极为特殊,拥有Z国最大的港口,海陆贸易极为昌盛,外接各国的贸易商货船只,内接大运河可直接通过船支运载货物。

  更不用说博海城这些年来的发展,交通极为发达,是经济昌盛的繁荣大都市。

  所以,沈家直接跻身于二流富商阶层。

  只不过这渤海城,除了富商名流多如牛毛,各方势力也是错综复杂。

  当初为什么要送小小的沈清川出国留学,说是留学其实是避难。

  沈清川自小就长得十分好,也聪明伶俐。沈家老爷和沈家夫人对这个孩子也是万分宠爱。

  对比其他的孩子都要格外宠溺沈清川。因此也养成了沈清川自小就嚣张跋扈的性格,这也是沈清川惹下祸事的祸根。

  九岁的沈清川竟然在一次打架中,打破了一个小孩的额头,当时小孩就血流不止,沈清川虽然嚣张跋扈了些,但是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血,旁边的其他孩子还起哄说沈清川杀人了,沈清川打死人了,吓的沈清川直接撒腿就跑回家。

  沈家人看见平时嚣张跋扈的小霸王,一脸苍白地跑回家,担心地问了几句。沈清川躲在被子撒谎说是吃东西吃坏了肚子,休息一下就好。

  沈家人知道沈清川打小就肠胃不好,端了一碗药汤给他服下,见他脸色变好转也就没有多问。

  只是后来几天,青帮的二当家直接带着五十号小弟,浩浩荡荡,面色不善地闯进沈家大宅。

  沈家老爷沈义财看见沈清川躲在一旁支支吾吾的,还是青帮二当家说明来意,这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沈清川一直闹着要买一个铜制的汽车模型,只是那玩意是洋人为了搞噱头弄的,买下一辆价值五十万大洋的高档汽车赠送的汽车模型。

  全渤海城谁愿意去当那冤大头啊,没几个人有那个实力,也没有几个人有大把钱往外撒的习惯。

  沈清川向来在家里受宠,想要的一件东西还没被果断地拒绝过,越得不到的越想要,肚子里面憋着一股子气。

  到街上玩的时候,瞧见一个小孩在玩他一直想要的铜制小汽车模型,沈清川把兜子的几颗金豆子,扔给小孩,就抢了那个小孩的铜制小汽车模型。

  那个小孩当然不肯啊,况且那几颗金豆子根本不值多少钱。两个小孩就打了起来,沈清川被压在地上打,手里不知道从路边摸来的一块石头,错手直接砸到小孩的额头上,那块石头正好有一边是比较尖锐的,也不知道砸到哪里,小孩当场血流不止。

  沈清川吓的跑了,只不过他惹下了大祸事,那个小孩是青帮大当家的最受宠的孩子。

  虽然最后那个小孩没什么大碍,但是额头上会永久留下一道疤痕,

  沈义财差点救当场昏厥,他的这个小祖宗惹哪个不行,偏偏要惹,是连他也不敢动的一尊大佛啊!

  青帮是谁,青帮是第一大帮会,渤海城的第一大势力,帮会成员众多,遍布不单单渤海城,还遍布大江南北。

  帮会成员上至达官贵人,富商名流,下至走街小贩,车夫流氓。

  不单只在黑道上混得开,连同明面上的商业金融各行各业都有渗透。

  渤海城有一句广为流传的话,人人都怕阎王,阎王小鬼都怕青帮。

  沈家老爷从一个家道中落的小子在渤海城还算站得住脚的老油条商人。

  他当机立断,送出了大笔钱财,借财消灾,沈家的商业也因此元气大伤,运转了大半年才好转过来。同时,他也带了丰厚的赔礼,差不多去掉沈家产业的四分之一。

  不过沈义财也因此因祸得福,获得了青帮大当家的青睐,两个人结识为朋友,沈家的商业也得到了庇护。

  沈家老爷沈义财经此事件,狠心委托他认识的一个神父友人,直接把沈清川送到Y国留学。

  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沈清川被报复,虽然青帮大当家出面,把这件事掀页了。可青帮最宝贝的那个小孩,却没想过要原谅沈清川。沈义财听到青帮小孩在射靶场上练Q,心惊胆战,怕他最宠爱的爱子被报复。

  另一方面沈义财是完全醒悟了,如果再放任沈清川这个嚣张跋扈性子发展下去,对沈清川和沈家来说都是一件祸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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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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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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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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