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义财心里虽不舍,最后还是狠心决定要让沈清川收收这胡作非为的性子,等过一两年再把他接回来。
一开始沈清川胆子大,对新的国度还有几分兴趣,后来因为语言不通,听不懂洋人那唧哩呱哇语言,除了他认识的神父,没有几个人听得懂中文的。
还有一个就是饮食习惯,沈清川在沈家喝惯熬得老鸡汤,那个鸡汤要用文火熬上6个小时,在人生地不熟的y国,他可没那待遇了,早餐不是面包就是牛奶,不喝或者浪费就会被惩罚面壁。
神父每个季节都会寄几封信给沈义财,并且还会附带几张沈清川的黑白近照。
沈清川待在Y国一个多月,还是不习惯,一直哭闹着要回家,还在信里写了他不喜欢Y国,不喜欢这里干巴巴的面包,也不喜欢这里难喝的牛奶,沈家老爷还是狠心拒绝了他回来的要求。
沈清川被拒绝了几次,也赌气不再写信了给沈父,后面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是神父和沈家相互寄信。
在Y国,沈清川嚣张跋扈的小霸王性格在这里可走不通,他的骨架在和Y国同龄小孩相比还是偏小,Y国的人本来就骨骼偏大,还有喝牛奶的习惯。
沈清川就像是一只小猫混进了猛兽群中,加上语言不通,说几句Y国语言,就被嘲笑结巴。他生气反抗,还被其他孩子教训的越来越厉害,性格也越来越唯唯诺诺。
要不是另一个世界的沈清川穿过来了,指不定原身会被欺负成什么样。不然按照原身回国的发展,原身在Y国唯唯诺诺被欺压的厉害,回到国之后,反弹的就会越厉害,所以原身回到国之后流连歌舞厅,沉迷玩乐,像是要把之前缺失的都要补偿回来。
沈清川融合了原身的一部分记忆,以为穿越到了一个熊孩子身上,他慢慢地一点点改变周围人的看法,沈清川的处境才慢慢好了起来。
他学习洋人的礼仪,不再抗拒神父的帮助,积极参与各种活动。神父寄给沈家的信,从一开始提到沈清川不习惯Y国的生活,到沈清川感受的主的教化,变得越来越优秀,越来越耀眼,在某些活动取得了的荣耀。
后来沈清川也慢慢地和沈家互通书信,他毕竟穿成沈家的儿子了,就要好好尽该尽的义务。
就这样过了七年,沈清川看到沈家寄过来了最后一封书信。信里面提到一个名字,他才发觉,他是穿越到一本书里面去了。
沈家别墅所处的位置是靠近渤海城金融商业街道的一块地。
原本沈家在渤海城靠近码头那边也有一处住所,后来随着沈家老爷沈义财的年纪越来越大了,喜好安静,就搬走了。
渤海城这些年来的快速发展,许多富商都选择商业街道的,附近的风景区建自己的别墅。随着越来越多名流人士搬来,那块区域的治安发展也越来越好。
沈清川看着车窗外风景,宽敞笔直的平坦大路,大道的两旁种植着一排银杏树,有些银杏树粗大如同四个成人捆扎般大,看起来是有些年份的,有些银杏树看起来还十分的年轻。
“三少爷,你小时候最喜欢到这条道上玩了。”梁伯一脸慈祥笑呵呵地说起沈清川小时候的趣事。
“我们沈家别墅的后面也种植着一棵百年银杏树,你小的时候偏喜欢跑到外面去看银杏树。这银杏树啊等到4、5月就开花,9月份后这果子就熟透了,你最爱吃的就是这白果银耳糖水......”
这一路上就听着梁伯絮絮叨叨地讲着沈清川以前的趣事,沈清川虽然对梁伯说的那些没什么记忆,也不打断他继续说,脸带微笑倾听着。
沈家原本祖上是做纸张生意的,也算是有几分家底,后来因为战火连连,战火打起来,活命才是要紧,百姓为了维持几口生计,奔波劳累,谁还有什么闲情去读书写字,这纸张卖不出去,沈家也慢慢地没落了。
后来到了沈义财这一代,家底差不多都快要耗尽了,他成亲不久之后,就带着几个伙计去南方闯荡,做起了粮食生意,后来在渤海城发展起来,沈家粮商也慢慢有些名气,粮食商号规模越做越大。
沈义财年轻的时候,红颜知己不少,但是他一个都没领回家,他和沈夫人谢淑芬感情深厚,在沈义财离家那几年,沈家多亏的是谢淑芬的打理,尽心尽责服侍的沈家两老寿终正寝,还拉扯大长子。
所以沈义财对自己的夫人谢淑芬一直都是很敬重,感情也很深厚。
沈家夫人谢淑芬从15岁嫁给了沈义财,16岁生下长子沈克远,后来还给他生了五个孩子。
长子沈克远现在帮着分担沈家家业,今年已经是32岁,结婚了有一个5岁的儿子沈泽。二少爷沈逸梵22岁刚刚大学毕业,三少爷沈清川和四小姐沈心素,是沈家夫人在30岁的时候生下的龙凤胎。
沈义财那个时候的在渤海城,已经属于颇有名气的富商,事业有成,顺心顺水,对这对龙凤胎可谓是十分宠溺。用一句诗“我心素已闲,清川澹如此”,女娃子就起名叫心素,男娃子就起名叫清川。
尤其是对沈清川特别宠溺,这个孩子生来伶俐,每处样子都像是按着沈家夫妇想要偏心的模样来长。
原本孩子够多了,儿女双全,凑成一个好字,沈家夫妇后面也没想再要孩子。令沈家夫人谢淑芬没想到的是,在几年后又意外怀孕,又生下了一对龙凤胎。沈家五小姐沈珍菲和沈家小少爷沈宝钧,沈家夫妇怕再宠出第二个第三个沈清川,虽然对沈珍菲和沈宝钧比较宠溺,但是也管的比较严格,请来了各种严师教钢琴教外文教油画。
沈家的别墅很大,两边的角楼住的是佣人,后面有一个很大的花园和一个小湖。
今天沈家十分的热闹,五十五岁的沈家老爷沈义财坐在一楼大厅的沙发上,他穿着一件唐装,发鬓已经染上了雪白。
家里的佣人早就把家里的每个角落都打扫干净,家里的佣人们都没见过常年留学在外的沈家三少爷是长什么样子的,好奇地窃窃私语。
佣人黄桂花第一眼看到大门口的那个青年,打扫动作呆滞了一下。
青年穿着一件裁剪得体的白衬衫,长腿窄腰,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优雅,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翩翩公子,阳光均匀地洒在他身上,皮肤白皙,身骨清隽,像是一颗会发光的钻石。
有些人天生如同宝石,他只要站在那里,就会发光。
现在已经是下午了,早上温度有点低,到中下午的时候,太阳毒辣猛烈,热的要把人蒸熟,让沈清川出了身薄汗,他忍不住脱下了最外层的小马甲。
门外大厅传来佣人的响亮通告。
“老爷,三少爷回来了!”
沈清川走进客厅,宽敞的长椅上坐着一个鬓发花白,富态含威的中老年人,想必就是他的父亲了。
“爸,我回来了。”
沈义财看着眼前这个他曾经最疼爱的孩子,个子长高了许多。沈清川每年都会从Y国寄来的信件,但毕竟不是在他眼前长大的,此时一见除了有些陌生感,更多复杂的情感涌上心头。
沈义财还没出声,沈家夫人谢淑芬倒是忍不住掉起眼泪来了。
沈清川就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长子自小是沈家两老带大的和她不亲,二儿子小时候又太安静,6岁的时候还不会说话,沈清川和沈心素是谢淑芬一手带大的,打小沈清川就最贴她的心,就是她的心肝儿。
记得有一年在回沈家老宅的时候,他们遇到了马贼偷袭,靠着几个忠心的伙计拖住了马贼,谢淑芬带着沈清川逃命,和其他人走散了,母子两人在山上躲躲藏藏,走了十几多公里,小沈清川也不哭闹,只是牵着她的手走,走累了,就休息一下,她一边担心后面的马贼会追过来发现他们,又累又饿,小沈清川把衣兜里的仅剩的一块桂花糕递给她吃。她那个时候心都要碎了,就算遇到危险,她的心肝儿想到的还是她这个母亲。
谢淑芬在几个孩子中最偏宠沈清川,所以当沈清川惹下祸事,她心里担心着,沈清川会不会被报复。
当年送沈清川出国的时候又万分不舍,天天以泪洗面,眼睛都快要哭瞎了。后来身边最小的两个孩子出了水痘,她把注意力转到最小的两个孩子身上,似乎把亏欠沈清川的宠爱都一一给身边的几个儿女。
此时见到,她的心肝宝贝已经长这么大了,心中涌起来的情感一时太过强烈,让她哭泣不止。
谢淑芬已经48岁了,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也把她的美沉淀了,哭起来也是有一种梨花带雨的美感。xiumb.com
“今天该高高兴兴的,怎么哭了起来了。清川,你还不劝劝你妈。”沈义财看着爱妻不停地掉眼泪,把一块手帕递给沈清川,让他安慰。
“妈,别哭了,我这不是回来了吗?”沈清川虽然这些年来,未曾回到沈家,但是一直和家里都有书信来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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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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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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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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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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