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官里面请。”孟忧侧过身,将门口让出来,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这个满身是血的军人飘了进去,却是是飘了进去,他的下半身从膝盖处被截了去,整个身体漂浮在空中。
孟忧转身重新落上了门闩,拢了拢披在身上的外衣,提起灯笼上前引路。
这间小小的寿衣店,看着门口并不算气派,内里却分了一个四合院。
四方天井中的围墙不高不低正好能,能使屋前脊的雨水不流向屋外,而是顺水归纳入天井之中,正是应了四水归明堂的风水,聚财生好运。
穿过不大的天井就直接能进了里屋,屋内正中摆了一口楠木棺材,旁边都塞满了各式各样的花环纸人,房梁上垂下来一串串穿在一处的金元宝。
靠墙的位置摆了高高的木柜子,一层一层摆放各种经书,纸钱被一沓沓高高放在柜子头上。后面还有些矮脚的柜子,装在里面剪得精妙绝伦的纸衣被翻得有些乱,散落出来。
已故的还未入土的尸体穿的衣物也有,全都整整齐齐挂在一角,就像是外边凡人穿的那种来卖,各种款式任人挑选。
还有圆头的尖头的皮鞋,纸粘的草编的凉鞋,男款的女款的拖鞋,绣花的盘扣的布鞋……让客人眼花缭乱,不知选择。
军人一抬头,另一方的墙上挂了各式的帽子,有清朝的瓜皮帽,有眼下时兴的洋帽,还有带帽檐的布帽……
“客官想要买些什么?”
孟忧不知何时已经端了两杯茶出来,一杯递给军人,一杯自己小口品着,“呵呵,不着急,客官可以慢慢选,好好挑,本店不打烊。”
军人看了半天,低头看看自己满是血迹已经快看不出颜色的军装,说道:“我想买套衣服。”
“客官可有看中的?”
军人摇了摇头,“我不太会挑衣服,你帮我挑一套,啊不,挑两套一模一样的吧。”
“客官喜欢哪种风格的呢?”
军人想了想,又摇了摇头,“我喜欢他喜欢的。”
“呃……”孟忧犯了难,抓过一套卖得很好的西装过来,“客官,不如带两套西服回去吧,眼下正时兴西服洋装,大家都挺喜欢的,常常卖了断货了呢!”
军人还是摇头,“他不喜欢西服,说这些都是汉奸走狗穿的,他比较喜欢长衫。”
孟忧僵着笑,又找来两件青色的长衫,衣角勾勒了几朵清净素淡的莲花,“莲素来有高洁之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又有佛家佛缘,这一身长衫穿在客官身上定是极好的。”
“好!就要这套,包起来,不,烧了吧,两套都烧给我。”
“好的,您稍坐片刻。”
孟忧拿起两套长衫走到了一年四季都不曾灭过的火盆边,毫不犹豫的扔了进去,火舌很快就吞噬了两套看着画的极好的纸衫。
随着纸衫在火盆里的消失,军人的身上换上了一套青色的长衫,衣袂翩翩,那莲仿佛活了一般,在风中摇曳生姿。
另一套同款式的长衫是件月白色的,折得工工整整放在桌上。
军人穿上这一袭长衫,瞬间变得儒雅了许多,被换下来的军装堆在椅子上,他从军装的肩上取下几个勋章来,“老板,这个可以换多少钱?我听司令说,这是用血用命才换得来的,我如今也用不到了,你就看看能换多少钱吧?”
“换你一把扇子吧。”
孟忧从矮脚柜头拿起一把团扇,上面有着小小的金边,中间却是青色的扇面,泛着淡淡的枇杷香,她将扇子递给他,“愿客官凡事都能善始善终。”
军人愣愣接过那团扇,竟是落下泪来。
“如此珍贵之物,老板怎么能就此送给我这个粗人了呢?”
“不是送,是换给你了。放在我这儿,也只是放着,也许送给你,能有更好的用处呢?客官还有什么想要的吗?”
“这两套衣服……”
“不收钱。”
军人感激的行了个军礼,“国家感谢你。”
孟忧“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收钱,收你一个故事。”
军人害羞的挠了挠头,“我不会说故事……”
“那你就说说那个人吧!”
军人更羞涩了,一双手绞在一处,赧然一笑,“我是个土匪,他是个少爷……”
都说这秦家养了娇贵的少爷,为图个吉利,这个独子被唤做秦久,寓意九个孩子人丁兴旺,也有长长久久的意思。
这秦久虽说是个少爷,却是生得比个姑娘还要俊俏。他绝美的面容,浅蓝的长衫,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村里活得最长的张老头见了,也惊叹,活了这么长,这辈子从来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小伙,若是生得女儿身,门槛该是一天要被踏平多少次啊。
秦久却是不以为然,每日出门被围着参观个半天,要到夜里才能回得来,他对自己的这副皮囊很是不满。
这日又是被堵了半天的秦大少爷夜幕将至才幽幽从市集往回赶。夕阳西下,街上只余几个晚上糊灯的小贩,他闲散的溜达在街头。
忽闻身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伴随着慌乱的喊叫声,“土匪进村啦!”
秦久还没搞明白到底是怎么个事情,就被拦腰抱上了马,那个罪魁祸首还猖狂的大笑道:“老子有媳妇儿啦!走,回寨子里去,今儿个就拜堂成亲!”
秦久不停地蹬着腿作反抗,“你丫有病啊!我是个男人!货真价实的男人!”
身后的一帮土匪笑了,“大当家的,这货说他是个男人?哈哈哈……兄弟们可从未见过如此俊秀的男人啊!”
那个土匪头子扬起手来就重重的拍了几下秦九的屁股,“给老子老实点!老子才不管你是男是女呢?!老子看上的人,就得带回寨子去!”
秦久一路上被横担在马背上颠簸,午间吃得下午茶在胃里翻滚,整个人都晕乎乎的。
颠簸终于停下了,他察觉到那个土匪头子把他从马背上抱下来,夜色太浓,加上他被颠得有些晕了,也就未能看清这个土匪的模样。
他只知道他被带进了一个小黑屋里,被丢在了一堆干草里,他干呕了几下,听到重重的铁门落下的声音。
他慌忙爬起,跑到门边,拼命摇晃着铁门,大声喊着,“救命啊!土匪抢人啦!救命啊!”
铁门被摇得咣当作响,救兵没给喊过来,倒是把土匪头子给引过来了。
“喊什么呢?大晚上的鬼哭狼嚎的,还让不让人睡觉啦?”
秦久借着月光打量起这个凶神恶煞的土匪头子。他剪了一个寸头,一双鹰眼满是恶意,再加上眉角那道拖到了耳际的疤痕,更显狰狞。
秦久显然被这个长相可怕的土匪头子吓得不轻,不自觉结结巴巴了起来,“你……你赶快把我放了,我们家……我们家可是……京城的大户人家……你若是伤了我……若是伤了我,我爹就……就肯定会带兵来端了你们的土匪窝子!剿了你们这帮土匪!”
越说到后面,他越发的底气十足了,提高了音量,“你这个龌龊小人就等着求爷爷告奶奶的保佑你们吧!本少爷今天要是不回去,明天我爹就会请整个兵团来灭了你们这群乌合之众!”m.xiumb.com
“呵,说完了么?”
看着土匪头子毫无惧意的模样,秦久不由的又没了气势,像只斗败的公鸡一般,点了点头。
“既然说完了,那就好好听老子说!”
他把铁门推开,走了进来,秦久不停地往后的退着,他退一步,他逼近一步,就这么将他逼至墙角。
土匪头子一掌按在墙上,堵住秦久的逃路。
“你……你想干什么?”
“不想干什么啊,就只是想好好给你说说。”
土匪往墙上一靠,双手抱在胸前,俯视着蜷缩在墙角的秦久。
“听好了,大少爷,你口中这个龌龊的土匪也是有名字的,老子名叫元三儿,这个山头都是老子打下来的。老子是个粗人,不懂得那些个什么繁文缛节,只知道喜欢的就要去抢过来,晚了就该被别人给抢走了。你挺好的,老子看上你了,你只消乖乖与老子拜了堂成了亲,以后你就是这个寨子的二当家了,没人敢对你说一个不字。”
“你丫的,你当本少爷是什么啊?!说抢就抢,还硬要拜堂成亲!两个大男人,成何体统!唔,哇……”
秦久憋不住了,先前颠簸得胃里翻江倒海,难受至极,被出逃给吸引了,才没了那种难受的感觉,现下静下来,一激动就给吐了。
元三儿看着这个气急败坏的少爷一脸厌恶的说着说着竟然吐了!吐了!还吐在了他的身上!他就那么恶心他吗?
“你不愿意就算了,明日,明日我再来看你。”
元三儿很落寞的转身要走,脚却被一只手给抓住了,“别走。”
他的心头一动,暗骂自己不争气,却是立马双眼放光,重燃希望的蹲下来,“你答应啦?”
“去你丫的!我是病了,想问你有没有止吐的药?”
“哦,哦,你病啦?”不知怎的,听着他是因为病了才吐的,元三儿心里竟有点开心,还好不是因为恶心他,“我这就去让他们下去给你找点药!”
元三儿的手被抓住,秦久有气无力的说道:“不许用抢的!”
元三儿点头如捣蒜,“好,都听你的。”
他抱起虚脱的秦久,一脚踹开铁门,大声吼着,“来人!去山下找点止吐的药!要用钱去买,不许抢,听到没?!”
一众小弟一愣一愣的,没想到大当家的这么勇猛,才进去不过片刻,这就给弄吐了,该不会是怀上了?土匪都没多少文化,一个个遐想连篇,还抱着出来,不愧是大当家,果真是英勇!佩服!佩服!
一夜过去,土匪窝子里忙得不可开交。一群人围着一个精贵的少爷嘘寒问暖,又是煎药,又是喂药。不过也只是把煎好的药抬过去,大当家亲自守在床边,衣不解带的照顾着。
秦久自小身体娇贵,受了病就爱闹小孩子脾气,不喝苦的药,不吃清淡的饭菜。
这会儿虽是被抢了来,在土匪窝里却也一样爱使小性儿。
元三儿把药放在嘴边吹了吹,递了过去,哄道:“喝了药才会好起来的,快喝吧!”
秦久把头扭到一边去,“太苦了。”
“趁热喝也没有多苦,冷了更苦。”
“不喝。”
“你不喝药怎么行?你想想昨夜,你吐得胃都快翻个底儿啦!乖,快把药喝了。”
“不喝。”
秦久索性将背也翻了过去,用背对着端着药好言相劝的元三儿。
一旁小弟看着,大气不敢喘,生怕自家大当家一个恼怒就抬刀砍了他们。
等了许久,元三儿也不生气,更是一反常态的安静。他端起碗来,大口喝了一口,一把拉过床上的秦久来,嘴对了上去,一大口汤药就这么被他嘴堵着嘴给喂了进去。
唇齿相碰,秦久瞪大了眼睛,一把推开欺身而上的元三儿,气急败坏的疯狂擦拭着嘴巴,大声骂着,“恶心!死断袖!登徒子!”
元三儿却是毫不介意的舔了舔嘴巴,“算是喝进去了。”
秦久被气得更加恼火了,指着元三儿一直重复着,“你……”,毕竟是书香门第,想了半天也不知该骂个什么。只好像个泼妇一般,抓起什么丢什么。
一个枕头砸过去,元三儿也不躲,只是愣愣站着。
旁边的小弟越看这场景,越发觉得这怎么那么像是小媳妇撒泼打丈夫呢?默默退了出去,还好心的关上了门。
元三儿笑了,“这药看来挺见效啊!这么快就生龙活虎得了,还有半碗呢,是要你自己喝?还是……”
秦久像只受惊的小白兔,一把抢过药碗来,“咕嘟咕嘟”喝了个干净。
元三儿看着他懦懦的样子,忍不住想逗逗他,慢慢坐到了他的床边,坏笑道:“既然喝完了药,那接下来是不是该做点别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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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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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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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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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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