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幸福侦探社>第13章 夜路走多了
  傅沅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再见到傅实秋,还是在那种尴尬的情况下。

  事情得从前一天的奇葩任务说起。

  宋捷的委托案件完结后,社里拿到了合同中承诺的保底佣金,虽则梁景城那边的官司打得很是顺利,但到底还在进行中,赔偿金那部分怎么也要一两个月才能兑现,梅方便难得大方地给众小弟先结算了佣金。

  傅沅拿到钱后,扒拉了下自己的小金库,咬咬牙就去联系了个师傅过来重新装修房子,自己则搬到陶其华家里暂住,跟独居寂寞的陶母做起了伴。因着装修、搬家琐碎事情太多,她还特地请了几天假,结果假期还没结束,袁昕就跑来跟她求助。

  “英明神武的傅姐,快单接不接?佣金我们平分!这个雇主人傻钱多,居然出五千块让我们帮她找狗,到手能有一千五!”

  傅沅掰着指头算了算,这几天装修上花钱如流水,请假梅方还要扣底薪,煞是肉痛,于是马上选择了答应选项。当然,在电话里她还是装模作样了一番,假惺惺地从七三分又砍成了六四分,这才兴致勃勃地陪袁昕去找狗。只是,见了面之后她才晓得袁昕为何这般十万火急地呼唤她。

  原来,那雇主白小姐家的狗走丢了一天有多,求告警局无门,便走了偏门跑来托社里帮忙寻找。段壁人嫌找狗太掉价,梅方也觉得任务简单,她刚好又请假,于是,这任务便落在了袁昕身上。

  袁昕忙活了十几个小时,马不停蹄地查各路监控视频,终于将那只哈士奇的落脚处——兰海花园给挖了出来。紧接着,他混进兰海花园,展开了地毯式的排查,最后在这个面积颇大的花园小区东北角一个僻静的角落里找到了一只楚楚可怜的哈士奇。他比对了照片觉得无误,又看着这狗身上有点脏,一脸迷茫的模样,不像是有主人在旁边,心想八成不会出错,便将哈士奇带回去交差。

  本以为这件事就到此结束了,结果雇主白小姐当场一验,立马柳眉倒竖、破口大骂。直到此时,忙活了半个通宵、头晕脑胀的袁昕才忽然记起,似乎这位白小姐跟他说过,她家走失的狗乃是只公狗,还是做过绝育手术的。再一看他手中这狗的胯下,蛋蛋竟是空空如也……

  搞清这次乌龙事件的来龙去脉,傅沅勉强忍住嘲笑袁昕的冲动,接过失狗照片,开始认真脸分析。

  两分钟后,她终于露出了嫌弃的表情:“你这也太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耳朵下面的白点你没看到吗?还有后腿上的灰毛分布,都跟委托人的狗不一样。”

  袁昕很是不可思议,又花了五分钟,视线不停在真狗和照片之间转移,这才心服口服。

  两人一狗站在兰海花园里头,看着一旁闲闲打牌、遛狗、遛娃的原住民发呆,袁昕则有些做贼心虚:“那,咱们先进去把这狗的主人找到,跟人家道个歉,再去找白小姐那只?”只是他如今作为“偷狗贼”,心里很是没底,有些怕被这狗的主人斥责甚至打骂。

  傅沅摸着下巴想了想,一把拽过狗绳,笑眯眯地调头往门卫那儿走去。

  她今天穿了普通的白T恤、牛仔背带裙,又背着她那只极具特色的米黄色学生双肩包,上面还挂着个卡通吊饰,马尾扎得高高的,再加上那张胶原蛋白满满的小脸,看上去就跟大学生、甚至是高中生没什么差别。

  “伯伯你好~我在小区楼下捡到这狗,不知道是谁家的,您认不认识它呀?”

  门卫是个老大爷,但看着很是精神矍铄,身上还穿着套洗得发白的绿军装,而不是千人一面的灰色保安制服,气质很是不同。

  他那不怒自威的眼神落在哈士奇身上,很快露出一丝微笑,“原来是它啊,怪不得了。小姑娘,这是东区22号楼梁先生家的狗,他白天多半都在家,我这儿走不开,麻烦你送佛送到西,把这狗子送回去吧。”

  袁昕依稀听见,傅沅道谢离开时,那老门卫还在嘀咕着:“这狗子就是当流浪狗的命,见天地往外跑,拦都拦不住。都贴过三回寻狗启事了,还说,要是再丢就不管了……”

  在迷宫似的花园小区里转了十分钟后,两人一狗终于站在了东区22号楼门口。

  这是一栋独立的二层小洋房,带个小小的花园,精致而不繁复,只是,门前挂着的铜牌上的字眼让傅沅不禁想到了什么。

  “梦美律师事务所?这名儿起的,倒是跟咱老板的幸福侦探社审美差不多。”袁昕低声吐槽。

  傅沅太阳穴却突突跳了起来,心里哀嚎一声,该不会这么巧吧?

  然后,门铃叮咚响了,门开了,狗主人出现了,还真就这么巧,就是梁景城。

  傅沅很惊奇的一点是,这个人在外面一丝不苟也就算了,在家时头发居然也梳得这么整齐,身上的西装更是都没多解一颗扣子,更是连褶皱都没多一根,简直就像是商店橱窗里的假人模特!

  “傅小姐,你们找我有事?”梁景城见着她,眉梢微微扬起,平淡的声线在看到她身旁哈士奇时不易察觉地颤了颤。

  袁昕有些诧异,却没当场问出声,只是结结巴巴地指着哈士奇道出来意:“事情就是这样的,梁先生,对不住,都是我不好,认错了,这才把你家的狗带走了几个小时,请你别见怪。”

  梁景城盯着门口一脸谄媚的哈士奇许久,却古怪地反问:“我家的狗丢了?我怎么不知道?”说着还欠了欠身,门内的情景一览无遗。

  像是为了给他作证似的,屋内马上响起了两声汪汪,还有短促的一声嗷。

  傅沅马上和袁昕快速地对视了一眼,两人眼中都冒出兴奋的光,心里都是同一个想法:难不成白小姐的狗跑到这位梁先生家,跟梁先生的狗来了个宠物版的“变形计”?如果是的话,那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了!

  袁昕探头瞄了眼屋内的狗,有了心中先入为主的想法,更觉得那狗和白家的狗生得相似。

  “白小姐的狗是没做过绝育的,您这只是做过的,不一样。不过,确实长得很相似,我都差点认错了,还是白小姐一眼就认出来,果然还是要自家主人才能……呃,我不是那个意思……”

  傅沅实在看不下去这个大男孩面红耳赤辩解的样子,索性出来打了个圆场。

  “梁律师,这事是我们做得不对,你看,能不能让我们看看屋里那只。这里是失主提供的照片,你可以比对一下。”

  在她的协调下,梁景城没再多话,陪着他们俩进了屋,认认真真将屋里那只检查了一遍。

  与此同时,他们带来的那只狗趁众人不注意,已经挣脱了狗绳的束缚,开始在屋里撒欢,甚至还跑到沙发旁的褐色大垫子上打了两个滚,十分惬意的模样。而原本屋里那只却是如临大敌,不像寻常的狗,对侵占自己地盘的“敌人”竟无排斥之意,甚至还有点隐约的惊慌。

  梁景城甚至还打了个电话,一脸平静地问对方狗子是否已经做过绝育,得到确切答案后,皱着眉头看了看一脸颓唐、萎靡的这只五肢健全的,又看了看四脚朝天躺着、一脸贱相的那只“狗公公”,最后终于确认,后者才是自家那只整天离家出走的货。

  双方友好团结地进行了换狗仪式,客客气气地道了别。那扇黑沉沉的大门重新合上,将那道冷峻的瘦长身影隔绝在门后。

  得知这位梁律师就是先前合作过的那位,袁昕恍然大悟,而后又感慨了下,说梁律师气质特别,居然撑得起那种最考验颜值的老式大背头,远远瞧着还有几分像他妈妈年轻时喜欢的许文强。

  此时已接近六点,正是鸟归巢、人归家的时间。夕阳跟个硕大的咸蛋黄似的,挂在亮堂堂的西天上,将众人的身影拉得长长的。

  和袁昕分开后,傅沅正好见着路边停了一辆在青州难得一见的共享单车。她想着回陶家不过三四公里的距离,又没有直达公交,干脆骑个车回去,既能省钱又能锻炼身体。而这个决策,后来每每想起来她都有些懊恼。

  回去的路上经过一个大工地,附近有些荒芜,导航上显示的道路却突然变窄。

  傅沅骑了一小段,只觉得旁边电线杆上的乌鸦嘎嘎叫得人心烦,路上也有些坑坑洼洼,骑着车颠簸得难受。她正犹豫要不要绕出去走大路,电话却突然响了,是陶母问她还要多久回到,饭菜已经做好,她放下电话便舍了绕远路的想法。

  都说天有不测风云,傅沅着实没想到,自己今天能倒霉到这个地步。

  被导航坑了一把也就算了,偏偏深入小路之后还被人盯上,是个中等身材的男人。为了不引起对方注意,她没敢肆无忌惮地停下来打量,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往前骑。结果,很快她就听到了另一辆车传来的嘎吱声,是那个男人跟了上来。

  傅沅心中叫苦,她虽然脑子转得比常人快一点,五感灵敏一点,但碰上这种侦探小说开头五百字的剧情,她一个没学过半点擒拿、防身术的小短腿还真是有心无力。

  她使出吃奶的劲儿,将单车踩得更快了些,可对方似乎也在加速,一直紧紧跟着她,只隔了五米左右的距离。

  短短的几秒钟里,她脑海里闪过“强暴”“先奸后杀”“弃尸荒野”之类的关键词,可她心里到底还抱着一丝侥幸。兴许那个男人并非居心不良,不过是看了自己几眼,又刚好有事要骑车去这个方向……

  就在这种古怪的沉闷中,她终于远远看见了小路的尽头,只要再骑一百米就能拐出外面的马路。

  傅沅刚松了口气,骑到跟前却忍不住骂了声“卧槽”,原来离那狭小路口十米处,竟横摆着几根木板和一堆砖头。骑是骑不过去的,只能下了车抬着过去。或许,她可以扔下车不管,直接拔腿就跑。

  她就犹豫了那么两秒钟,后面的男人就追了上来。

  先是自行车啪地倒地,紧接着便是一片混乱,男人粗糙的手死死地捂住她的嘴,不让她呼救出声。挣扎间,傅沅第一次觉得自己弱小得可悲。

  再次坐到派出所里时,傅沅也没了上次的不耐,心中满是劫后余生的侥幸,看着民警的晚娘脸都觉得格外亲切。

  结果,次日再被派出所召唤过去询问时,傅实秋竟然也在场,还用一副她看着就倒胃口的“慈父”眼神殷殷切切地看着她,还打着官腔、装模作样地感谢派出所警官对傅沅的照顾,云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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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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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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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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