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阀阅汉末>第501章 准备
  高珣目送蔡邕离开后,又拿着酒樽,不断的向一众观礼嘉宾敬酒。这是高珣第一次戴冠参与宴会,所以,他的一举一行,都必须面面俱到。

  何况,高珣此时是高家家主,又是朝廷新封的海盐侯。一旦他在这宴会上出现了什么失礼之处,很容易给人留下话柄。说他家族底蕴稀薄,即使是已经贵为侯爵,也只是沫猴而冠。

  于是,高珣就像一个谦谦君子一般。每与嘉宾交谈,都是彬彬有礼。即使是吴郡四大士族与高珣有间隙之人,高珣也好像完全忘记了彼此之间,曾经生的不愉快。也都是言而有雅,行而有礼。

  宴会结束后,高珣都一一亲自送到门外。

  高珣回到后院,把他要去蔡氏女过门一事,向高父与高氏禀报一番。

  《诗经》有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在得到高父与高氏双双许可后,高珣趁着吴郡太守,还在蔡邕那盘旋的机会,立即把刑松给请了过来。毕竟高珣能与蔡邕联姻,都是刑松一手凑成。所以,刑松也算是他的媒人。

  刑松对于高珣成亲,要他做媒人之事,自然是欣然答应。他如今还能安稳的坐在吴郡太守这个职位上,高珣的功劳必不可少。

  光合七年,扬州黄巾军反贼,在刚起事的时候。如果不是高珣领着高家私兵平定,以当时黄巾军势如破竹的形式,吴郡定不可保。那他当时这个吴郡太守,就必少不了被朝廷追责。

  要知道黄巾军反贼被平定后,中原地区的许多郡县的太守,国相,县令、县长不是被朝廷免职,就是被朝廷派廷尉抓入了大牢。其中的原因,就是他们平定黄巾军反贼不利。

  所以,为了感谢高珣能让安稳的坐在吴郡郡守位置上,对于给高珣做媒人一事,刑松根本就没有抵触。甚至还向高珣提出,在高珣完婚当然,他还来给高珣当司仪。

  对于高珣来说,刑松这个两千石的吴郡太守,能来给他当婚礼司仪,他当然是求之不得。汉代重礼仪,如果高家请的司仪身份越尊贵,那也就表明他对女方的越尊重。这也算是间接给蔡邕长了脸面。

  于是,第二日。

  刑松就带着高家准备的礼物,亲自上蔡邕的大门。Χiυmъ.cοΜ

  而高珣则又一次打开高氏的父庙大门,准备好三祭,又是一番礼仪禀告。

  《礼记》规定: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

  同时,汉代婚礼,秉承周代礼仪。

  周代婚礼,不仅是华夏历朝历代婚礼的原型,也是后来所有汉族婚礼,在礼制上的集大成者。

  所以,汉代婚礼,它包括婚前礼,正婚礼,婚后礼。

  婚前礼又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个步骤。而正婚礼包括:亲迎,妇至成礼,合卺,餕余设袵。婚后礼又叫成妇礼。它包括:妇见舅姑,舅姑醴妇,妇馈舅姑。

  舅姑的称呼在春秋战国以前,就是男方父母。

  而且,正婚礼又是整个婚礼中的重中之重。不像后世,随着时代的变迁,把婚前礼与婚后礼给消减了,甚至是取消。当然,在一些农村,还有一些这样的习俗。

  所以,汉制婚礼的正婚仪式有:沃盥礼、同牢礼、合卺礼、拜堂礼、结礼。而且都由赞者、司仪、执事等数人主持整个婚礼仪式。

  同时,因为周制婚礼不举乐,不庆贺,重的是夫妇之义与结之恩,并不认为婚礼是一件可以喧闹嘈杂的事。所以,汉制婚礼也是一样。

  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妁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从此,俪皮(成双的鹿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

  在高珣禀告父庙后,就立即带着黄忠,赵云等箭术好的人,就出了坞堡。

  他要为婚礼准备一件必不可少的聘礼。大雁,而且还是活雁。

  大雁它们春天北去,秋天南往,从不失信。不管他们在何处繁殖,何处过冬。总是非常准时地南来北往。于是,婚礼中用大雁做聘礼,也就象征着对婚姻的信誉。

  幸好此时是三月末,正是大雁北飞的时节。

  半日下来。高珣等人带着好几只大雁满载而归。

  等到高珣一众人等回来时,刑松也已经到了高家坞堡。告诉高珣,蔡邕已经同意,可以开始上蔡家门纳采礼了。

  于是,第二日,高珣派遣他的文士手下中,年纪最长,也是士族旁支出身的杜衡,作为他高家的宾客,提着高珣准备的大雁,上了高氏庄园。

  高珣选择杜衡做他的宾客,主要是在汉制礼仪中有所规定,男方以家臣年长者为佳。何况,杜衡身为士族旁支,他对婚礼这些事,也最了解。

  婚礼作为《礼仪》中: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乡礼、射礼、朝礼、聘礼中的第二大礼仪。它的礼仪复杂程序,不比冠礼差。

  幸好蔡邕的情况特殊。蔡邕因为是躲避朝廷宦官而在扬州避难的。他蔡家的宗庙还在兖州陈留郡。而且,此时蔡邕又客居高家。所以,一些纳采礼仪可以免掉一些。

  同时,也为婚礼的进行,节省了许多的时间。如果要是蔡邕回豫州陈留郡。高珣想要与蔡氏联姻,一场婚事下来,来来回回的奔波,最起码需要一年的时间。

  即使是如此,也因为汉代异常的重礼仪,轻礼物。蔡邕还依旧在高家安排的庭院中,为他已故的父亲树立了一个牌位。在杜衡上门前,焚香禀告。告诉他蔡氏祖宗,他蔡氏有女初长成。

  蔡邕先在牌位西边,布设筵席。等到杜衡一身玄端服到了后。蔡邕的在吴郡收的学生,也就是吴郡吴县顾家的顾雍,作为蔡邕的摈者,立即出庭院问道:“贵宾执雁来蔡氏门,所谓何事?”

  “回蔡氏摈者,蔡公有女,许我高氏讳珣者为妻室。今我高氏故遣某执雁,以古人之礼纳采。”

  “贵宾稍等。”

  顾雍进入庭院不久,蔡邕与杜衡身着一样的礼服,出门迎接。

  蔡邕先是向杜衡拜了两拜。按照礼制,杜衡执雁不回拜。

  等到蔡邕见礼完成,又与杜衡相互揖礼进入庭院。

  两人来到拜访蔡氏祖宗牌位房前,又是相互揖礼而入。来到牌位前后,又是相互揖礼。

  蔡邕与杜衡相互谦让三番后,最后由蔡邕道:“蔡某之子蠢愚,又弗能教。高氏子命之,某不敢辞。”

  杜衡立即道:“蔡氏有女,知书而达礼,文雅而娴淑,恭俭而贤良,乃我高氏之良配。恭请公纳采。”

  本来纳采之事,按照礼节是要才庙宇中进行的。蔡邕此时的情况特殊。于是,在杜衡的祝词一说后,在向祖宗牌位拜了一拜,又向杜衡一拜后,让人接下了杜衡手中的大雁。

  而杜衡也向蔡邕一拜,出了庭院。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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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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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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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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