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个卖人情以及领人情的事,没必要当回事的一直放在心上。因而随意说了两句,便不提了。
司南喜欢酸辣口的菜,拌的各色凉菜也都是这一个味。哪怕开始的时候不习惯,吃多了,也就都吃惯了。
没办法呀,谁叫做饭的人是司南呢。
凉拌了盘豆芽,炖了道豆角茄子,主食就是大碴粥和灶眼里的烧土豆。乌明几个不像时下村里的男人,厨房的事从来不搭一把手。司南做饭时,谁看见了,只要手头没活都会搭把手。今天也是如此,等司南将锅刷出来,所有的碗盘都端上桌了。
司南想尽快将给阳市的东西和信寄出去。所以吃饭时,司南就问几人:“我明天要去一趟县里,你们有要捎的东西吗?”
“你自己去呀?走着去要好几个小时,而且你一个人也不安全呐。”乌明皱了下眉毛,有些担心。在村里还好些,但哪个村子都少不了地痞无赖,司南没遇见,不代表那些人就没盯上司南。小姑娘要是遇到那些地痞无赖,也是难脱身。而且如今这世道,也真是乱。想罢,转身看向柴简,“要不你明天陪着走一趟吧?”
“家里给寄了信,还给寄了些东西来。我去县里寄东西,也顺便再买些东西回来。我还没去过县里,正好逛逛。原先两边的地种着玉米,这会都种上白菜萝卜了,也不怕有人藏在玉米地里吓唬人。我下晌就回来了,的,不会有事的。”司南不等柴简说话,就摇头拒绝乌明的好意。“就别为了这点小事请假,耽误挣工分了。”
“也没几个工分。”柴简看着手指因为吃土豆而沾上的灰,说得有些漫不经心,“可以耽误的。”
司南:“……”这话说的,真让人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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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司南回房洗漱。之后躺在炕上酝酿那封跟工作汇报差不多的家信。
等腹稿打得差不多了,司南便心念一动的进了空间。
洋洋洒洒的写了十来页,又重头到尾的检查一遍,发现没有将不应该说的东西写在上面后,这才将信装在信封里。写好信封,贴好邮票,最后又确认了一回才糊上信封。
看了一眼平板,司南才发现不自不觉间竟然已经凌晨两点半了。
一见都这个时间了,司南半分不敢耽误的出了空间。不想刚出空间,就听到外屋地的房门被拉开的声音。
司南以为是谁起夜,也没当回事,翻了个身准备睡觉。不想外屋地又传来搬动桌子的声响。
“谁在外面?”司南发觉不对,立时坐起来。从空间里移出一把菜刀握在手里,才深吸一口气的趿鞋下炕,站在房门前喊道:“乌亮,你搞什么呢?大晚上的,你不睡觉,折腾个什么?”
外屋地的乌家兄弟手上的动作一顿,然后乌明就笑了,“别怕,是我们。”
光是这么两句问话,就能看出来司南这丫头,有时候是真的精的跟猴似的。
乌亮听到司南的话,本能的想要怼她两句,可听到他哥的话,到了嘴边的话就慢了半拍。也就这半拍让本就不笨的乌亮想明白了司南刚刚那两句话的用意。
每个人对自己的名字和特定之人的名字都特别敏感。哪怕是熟睡的人,在听到有人喊名字时,也会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所以刚刚司南并不是在质问喝骂乌亮,而是机灵的招唤可能正在熟睡的乌亮。同时还出声恐吓了来人,叫他们知道有人醒了。
若来人听到这话,知趣的离开,那正中司南下怀。反之,乌亮等人收到提醒,也能及时做出反应。
听到乌明的声音,司南才松了一口气的往炕边退了一步。
腿都有些软了。
吐出一口长气,司南将菜刀收回空间,打开房门走了出去。见外屋地已经没人了,而地窖却敞开着。于是顺着声音往地窖里去了。
“大晚上的,你们这是,兔子?你们上山了?”司南瞪大眼睛看向从麻袋往外掏兔子的乌家兄弟,惊呼了一声,“都说狡兔三窟,可见这玩意最难抓了。你们怎么弄来的?”
1,2,3……
司南一边数兔子,一边挨个将兔子抓起来看雄雌。“只有两只雌的,剩下的四只都是雄兔。”所以留下三只留种繁殖就可以了,剩下的三只,嘿嘿,吃了它。
没错,吃了它。
司南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看完兔子,看乌明乌亮。而乌亮听完司南的话,也是一双眼睛贼亮的对着兔子咽口水。
终于可以开荤了。
乌明笑着对两张一模一样的馋猫脸摇头,“今天晚上先炖一只,给你们解馋。”剩下的就先养着。
司南和乌亮一听这话,直接趴在兔笼前挑肉,哦不对,是挑长得最丰满多汁的那只兔子。
“你们在这做什么?”柴简脸色极为难看的揉着额头走下来,眉头皱得死死的,那模样还特别严肃。
“你怎么醒了?”乌明一看见柴简下来,又见他走路都有些打晃,连忙上前去扶他,“是吵醒的还是自已醒的?”
自从出事后,柴简一直睡不着觉,日日难眠,又夜夜噩梦,所以每天入睡前,乌明都会喂柴简两片安睡的药。
开始的时候,哪怕是吃了这药,柴简也总是会半夜惊醒,然后每次醒来就会头疼。这也是为什么乌明半夜出去没叫上柴简的原因。
“...我听见她喊亮子。”
就是因为听到司南的声音以及她话中的乌亮,柴简才强行从睡梦中清醒过来。这会儿头疼欲吐,别提多难受了。www.xiumb.com
司南摸摸鼻子,一脸的不好意思。乌明和乌亮却是鼻头微酸,强压心疼。
如果没有发生那些事,今儿就是他们仨个一块上山去收陷井里的兔子了。
“我以为家里进贼了才喊乌亮的。”地窖很暗,但煤油灯和手电筒都同时亮着,柴简那白得没有一丝血色的脸色看得人担心不已。司南真怕柴简有个好歹,所以连忙问他,身体怎么样了。
听到司南的解释,柴简转头看乌亮,随后又转回来看司南。不知道想了什么,却只沉默的点头,然后向前几步去看地窖里的兔子,“没事,一会儿就好了。”
地窖做了几回改良和加固,里面不光做了个隐藏门,单独隔离出一个专门养野鸡野兔的区域,还特特做了个通风和采光的设计。
也不知道在都是纸糊窗户的村子,乌明是从哪弄了四块鱼盘大小的玻璃。如今那四块玻璃就镶嵌在这个区域的棚顶上。
白天的时候,这些玻璃就会将阳光送进来,让地窖在白天多几分光亮。而那玻璃附近的地方,就是个通风口。
所谓的通风口其实是伸出到地上的一个不起眼的铁皮烟筒加了两层纱布的简易设计。
当初看到这些改良设计的时候,司南都担心这地窖再叫几人这么折腾,哪天就得被折腾塌了。
但不得不说,地窖被他们这么一折腾,还真的特别的舒适实用。
当然,这仅限养兔子的这个区域。
因为关上里外间的隐藏门,外面的区域就跟普通地窖没两样。
“陷井处理好了吗?”看到兔子,柴简哪怕仍旧不太舒服,但心情却好了许多,“这兔子挺肥的。”
一听这个肥字,不管是乌家兄弟还是司南都笑了。
“处理好了,不会被人发现的。”就算发现了,也未必能发现是他们干的。视线落在兔子上,乌明心说,他们以前可没逮过这么肥沉的兔子呢。“也是难得见到这么大的兔子,今天就吃它一只解馋。”
“左右都睡不着了,要不现在咱们就将兔子吃了吧。”司南走到柴简身边,伸手一抓,就将她刚刚相中的那只最肥的兔子拽着耳朵拎了出来。“就这只了,但我不会杀。”
这都早上两三点钟了,现在回去睡,也睡不了多久就得起来做早饭。还不如现在就将这兔子炖了,大家吃饱喝足再回炕上眯一会儿。
然后出工的出工,去县里的去县上。
再一个,起早炖兔肉的好处就是被人发现的概率少。若是晚饭时吃它,谁知道晚饭前后谁会来呢。而且今天去且里,全程靠双脚来回,司南也怕晚上回来太晚,或是太累。
乌家兄弟半夜三更上山,不能说不饿。柴简被折腾起来了,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这会儿听到司南的提议就没一个反对的。
至于杀兔子这活,三人都干过。
再安静少言的少年,身边有乌亮这样的发少,该淘气的时候,也不会少了他的。
兔肉能吃,兔皮也绝对是好东西。于是三人商量了一回,乌亮杀兔子,柴简收拾兔皮。不过需要的东西比较多,今儿早上就只能先简单的将前期能处理的处理,等从县里回来,买了处理兔皮需要的材料,才能接着收拾它。
回身看兔子,柴简嘴角向上翘,光是这些兔子就能得不少兔皮,更别提兔肉了。
无论是杀兔子的利落劲,还是收拾兔皮的精细,乌明都不及乌亮和柴简,所以乌明洗了把脸就过来帮着司南打下手了。至于司南,她先烧一锅水准备焯兔子肉。然后准备再将另一张锅收拾出来,蒸盆米饭,将留着蒸馒头的面揉出来,一个锅里,既蒸了米饭,又蒸了馒头。
司南准备做红烧兔肉炖土豆,旁的也不用乌明帮忙,只帮忙添个柴,顺便将土豆皮打了就行。
从外屋地的某个篮子里拿了几片山楂干出来洗了洗。因为司南记得用山楂炖肉,肉能熟的快一些。
一时,兔子炖锅里,柴简那边也简单的先将兔皮处理了一番。四人将地窖盖上,便都呆在外屋地。因早上已经有些转凉了,所以司南沏了壶热茶,四人一边喝茶,一边凑到一块说话。
乌亮将杀兔子时不小心溅到血的衣裤泡在水盆里,也不准备现在洗,就随手端到屋外放着去了。然后一回屋,闻着锅里炖兔肉的香味,直咽口水,“怎么还没熟?我听人说炖肉的时候放去痛片,那肉一会儿就炖得又软又烂。哥,咱家有去痛片吗?咱也放两片吧。”
“有。不用放锅里,你自己吃了就行。”乌明早就因为自己弟弟变着法的作妖而麻木的懒得搭理他了。怼了他一句,就继续忙着手里的活。
“你这都听谁说的?”司南再没听过这种炖肉偏方了,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感觉就有些不靠谱。当然,就算是有用,她也不想用。“那他没告诉你锅里放点敌敌wei味道会更好吗?”
丫个山炮,真当什么药放在饭菜里都能当药膳吃?
乌亮挠了挠头,一脸讪讪的笑笑,不言语了。
这都是听村里的那些男人们闲聊时说的,但他忘记了,这村里的男人大多都是不做饭的。
……
其实炖肉的时候放点山楂催熟也就可以了。这不,不过一个来小时,那兔肉就炖得软烂了。
土豆是兔肉还有点硬的时候倒进锅里的。这会儿和兔肉一块出锅,土豆没炖化,还吸足了肉汤的美味。
怕这道菜油腻,等兔肉熟的时间,司南不光将给乌家兄弟出工的午饭做出来了,还顺手拌了个家常凉菜。
一时四人也没进屋,只在外屋地的方桌上用了一顿丰盛却明显时间有些早的早饭。
好久没吃过肉了,将兔肉吃到嘴里时都有种莫名的感动。
吃肉,真的好幸福哦
司南用小汤勺子盛了些汤泡饭,又将土豆夹了两筷子放到碗里,用汤勺摁碎了跟饭拌在一起,最后又在饭上浇了一勺刚刚新捣出来的白蒜泥。然后才夹了一块兔肉,一口兔肉一口饭,司南吃得眉眼都弯了。
其实司南的这种吃法,最好吃的应该是小鸡炖蘑菇,或是炖牛肉……
一只剥完皮都有四斤多重兔子,再加上四个土豆,四人竟然吃得连汤都没剩下。
将干净得剔不出一丝肉的兔子骨头都塞到灶眼里烧掉,四人这才一脸心满意足的回炕上睡回笼觉。
洽巧今天桂芝也没来给他们送菜,几人直接一觉睡到出工的时间才起身。
乌家兄弟带着午饭去采石场出工挣工分了,司南用碗装了些泡菜去相熟的村民家中换给司家兄弟邮寄的东西。
柴简一个人留在家里,先是扫了一遍院子,随后就坐在门口将乌亮泡在水盆里的衣服洗出来了。
等司南拿着东西回来的时候,正好看见挽着衣袖的柴简正站在院子里晾衣服。
这人...好像有些人气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雨,不用溜狗了。作者可开心了,然后就发现那狗拉尿在屋子里了。作者家的猫奇肥无比,自己舔不到屁股,每次都是作者追着给它擦屁股。说来也奇怪,侍候自家猫时一点不嫌脏,怎么到人家的小狗就那么嫌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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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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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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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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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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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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