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景深闷哼一声,他不怕死他怕的是沈知初不要他。
他轻轻咬了一口沈知初的唇瓣随后松开她,也不去擦脖子上的血,而是手往后伸抓住沈知初的颤抖的手,“手脏了。”
她看着自己的手指,青色的血管凸显在手背上,指尖带着粘稠的血液,她眼里闪着光,一滴泪顺着滑落挂在下颚出,那么晶莹,一戳即破。
沈知初掉着眼泪,嘴角却挂着狰狞的笑,她不曾感到害怕,也没有伤心,她只感到兴奋,因为她终于伤到了这个男人,可这点伤根本不及她百分之一痛。
厉景深擦掉她脸上的眼泪:“沈知初就像今天这样,我等着你来杀我,只要你做得到。”
沈知初牙齿咬的咯吱响,面色忽然变得很森冷,苍白的脸上笼罩着凛冽的寒气,她忽然咧开嘴笑着,可笑着笑着却忽然像孩童一般大声音出来,她扔掉手里沾满鲜血的针,撑着旁边的洗手台,摇摇晃晃站起身:“我一定会杀了你。”就算不能杀了你,也要你像我这一般绝望的活着。
厉景深跟着她站起来:“要杀了我,你就必须好好活着。”
.......
厉景深脖子上的伤不深,做了消毒处理,随便包扎一下就好了。
倒是沈知初,腹部上的伤口撕开了,鲜血渗出来染红了病服。
厉景深看着医生眉头紧锁的给她处理伤,用棉花擦血一团一团的扔在垃圾桶里,伤口狰狞像染红的血眼。
该有多痛?可沈知初眉头都不皱一下,她像是听进去了厉景深的话,按时吃药,打针输液,好好的活下去。
以前吃药她只能一颗的吃,怕苦,还要吃糖,现在她能好几颗一起吞下去了,咽不下去就在嘴里化着,多喝水,甜的滋味她早就忘了,也没打算再吃。
厉景深把张嫂请来照顾沈知初,俩人坐在一起说话,大多数是张嫂说沈知初听,俩人绝口不提孩子的事,像是她从来就没有怀孕过。
11月11日,沈知初出院了。
时隔四个多月,家里的布偶猫已经对她有些陌生了,躲在沙发上悄悄观察她,见沈知初坐下来,它大着胆子凑过去闻了闻,是熟悉的味道。
“喵。”年年叫了一声,甩着蓬松的大尾巴。
沈知初挠了挠年年的脖子,给它梳毛,它长大了太多,可以看出来,在她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它被照顾的很好。
年年被她摸的舒服,身子一软露出毛茸茸圆滚滚的肚皮,沈知初顺着它的脖子摸向它的肚皮。
布偶猫本身性格就很温和,再加上年年本身就喜欢粘人,它已经知道这是从小照顾它长大的主人,于是越发亲近沈知初,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别墅里的网被厉景深下令关了,沈知初有手机却看不到外界的消息,其实就算网没关厉景深也控制了她所有通讯工具,像是为了隐藏什么事。
“知初,你要上楼吗?”张嫂问,她早已经把“夫人”这个称呼改称“知初”
沈知初点头放下怀里的年年,别墅还是跟以前一样,不过她的房间装饰有了轻微的改编,色调偏暖色,多了很多装饰画,其中一幅是向着太阳的向日葵,充斥着生机。
天气越来越冷,沈知初穿上了羽绒服,里面加了两件毛衣才抵御住冬天的寒冷。
回到别墅暖气一开,平均温度在25,沈知初脱下羽绒服刚好合适。
屋子里开着暖气,她喜欢把窗户开着,寒风像刀一样刮在她脸上,沈知初脸色发白,像是装在棺材里活人,长久不见阳光,好不容易重获光明,周身却丝毫感觉不到人气。
........
厉景深如最初一样,按时上下班,早早的就回来陪沈知初,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冷漠,横在中间的是把双刃刀,谁先往前一步谁就死。
睡觉成了难题,在沈知初仇视的目光中他根本不能和她一起睡,所以只能打地铺,睡在远远的沙发那边。
沈知初大多时间都在看那个青花瓷,没事的时候就抱在怀里,拿着干净的手巾一点一点的擦拭,明明青花瓷上面没有一点灰尘。
又过了一周,沈知初抱着青花瓷跟厉景深说:“找块地方埋了吧。”
“好。”厉景深答应了她,选了一处墓园,花了一笔巨款买了块墓地将青花瓷埋在里面。
沈知初静静的看着墓碑上“今朝”两个字,表情寡淡的如一团烟雾,她没有哭,因为她的眼泪早就流干了。
........
沈知初回去后跟没事人似的,养身体,气色慢慢的开始恢复,不过脸色依旧白,好不了那种。
这几天她早就习惯了抱着青花瓷瓶擦拭,现在青花瓷埋了,手里总感觉缺了什么,为了不让自己一直陷在这种缺失感里,沈知初开始自己找事做。
衣服自己洗,自己的卧室卫生间自己打扫,饭也自己做。
张嫂就在旁边帮她打下手,洗洗菜什么的。
厉景深早有吩咐,只要沈知初不自残,要做什么都随她去,包括出门。
这次他没有限制她什么自由,可沈知初却乖乖的待在家里,一步都没有走出去,像是习惯了被圈养的生活。
厉景深忙完工作回家,进屋就闻到了熟悉的饭菜香味,这香味在那四年里他经常闻到。
“今天是谁做的饭?”他问管家,声音有些颤抖
“是夫人做的。”
厉景深扯了扯唇角,到了餐厅果然看到了在厨房里穿着围裙忙碌的沈知初。
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出现了幻觉,或者是自己重回到了四年前。
那个时候的沈知初爱他如命,不管工作多忙都会回来做饭,这股熟悉的饭菜香味,那四年里他嗤之以鼻不稀罕,而现在却是他做梦都想尝的味道。
三菜一汤,张嫂一个个端上桌,厉景深洗完手迫不及待地坐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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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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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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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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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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