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岚将一杯香槟酒端给唐砚华,然后坐在了他的对面,深情地看着扶着额头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这个男人,是她的,整个上海滩,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恨死了她黎岚的幸运。
只不过,黎岚却很清楚,她不过是唐砚华的刚好罢了,说真的,他的年纪也该成婚了,到时候,她甚至连一个唐公馆姨太太的身份都捞不到。
到时候,只怕她黎岚要成为整个十里洋场的笑柄吧。
黎岚并没有很在乎虚名,也从来不作妖,唐砚华很喜欢她的听话,不然她早该被甩了。
只是,她千不该万不该的是,爱上了这样薄情的男人。
唐砚华,绝对会是一个薄情的男人,跟他的第一天,她就知道了。
她也曾经自私过,也幻想过自己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可是年过一年,现实总是在打她的脸。
再然后,她真的仅仅满足于当唐砚华的红颜知己这个身份了。
解语花,怎么也是暂时不可替代的一个存在角色。
再者,她的歌声让唐砚华着迷,这是她最自豪的一件事。
“其臻他……搬出去住了,依然不愿意承认履行和宋允宜的婚约。估计,这件事得暂时搁置下来。”
“三少爷的确是个有想法的,也许他是一时半会儿还没能接受自己失去记忆这个事实。难免会在心理上产生一些叛逆的情绪,砚哥你也不要过于担心了。”
黎岚其实很看好唐其臻,不过却不喜欢宋允宜,她见的人多了,能够从宋允宜的身上看出一种比较造作的东西来。
这不是女人之间的妒忌,而是一种很直接的感觉。
在她内心深处是觉着宋允宜配不上唐其臻,无关家世和相貌,而单纯是给人的感觉以及性格方面。
在唐砚华面前,黎岚自然不会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她知道唐砚华心内要促进唐宋两家的联姻这个决定是十分强烈的。
她再乖,再喜欢提醒唐砚华,也不敢拿这个事情出来说。
唐砚华笑了,带着些许的嗤笑,在黎岚还看不太清楚他是怎么一个意思的时候,他已经仰头将酒一饮而尽,转头伸手就将站在一边的黎岚拉进了怀里。
“整个上海滩的人都说你是我的解语花,我现在,倒是有了这么感觉。你这张嘴,唱歌甜,说话也甜,我唐砚华是不是捡到宝贝了?”
唐砚华鲜少用这样带着些许轻佻的语气和黎岚说话,甚至可以说,唐砚华比较喜欢用行动表达自己的意思,而不是用所谓的话语。
这么一下,黎岚是懵的,不太明白唐砚华是怎么一个意思。
唐砚华看着怀里的女人,伸手把玩了一下她的头发,然后伏在了她的怀里,两个人相依偎着。
“也许,有时候我把他逼得太紧了。从他出生开始,我就知道长兄如父的责任。有些时候,我感觉自己把自己逼成了宛如我父亲一般执着的人。”
“我的心是偏航了吧,我不希望我那个骄傲的弟弟娶一个孤女,娶一个他愿意付出生命去爱的女人。我们唐家的男人,不需要当也不能当一个为了所谓的爱情而死去活来的情种。”
黎岚听到这话的时候,心忍不住颤抖。
她原本以为自己看清楚了许多,这会儿其实却还是忍不住心痛,试着伸手拍他的后背,抚慰难过时候的他,也安慰自己。
她心疼他,也很心疼自己。
果然,她爱的男人觉得一个不想要当情种的男人。
她这辈子就栽在这个薄情看不见爱的男人的眼里了吧,也许他认为,为了爱而为一个人付出生命,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哪怕唐砚华说这话的时候稍微流露出了一丝丝的伤感,却也只是很短时间内的事情。
他抓住黎岚拍着自己背的手,看着她的眼神逐渐变得热烈起来。
他来找黎岚,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心理上的不适,更是希望能够从生理上纾解他的郁闷和烦躁。
黎岚看清这个事实,曾经很难过,释然后还是蛮开心的,起码,她有能让他留恋的身体。
事后,看着沉沉睡去并没有着急离开的男人,黎岚心里一阵的安宁。
她单手支着自己,侧着头看着熟睡的男人,忍不住伸手轻轻地碰了碰他的眉头和鼻子,心里不禁感慨血缘关系的神奇。
……
唐砚华习惯早起,这天却是一觉差不多睡到了中午时分。
他厌恶自己当一个懒惰的人,不过偶尔一次,给他的感觉似乎还挺好的。
黎岚已经不在房间,他穿好衣服之后便出了卧室,在厨房找到了打扮得和平时不太一样的黎岚。
唐砚华认识的黎岚,是妖娆的,她的旗袍和妆容,雍容华贵,看起来摄人心魂。
第一次见到不施粉黛的她,唐砚华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甚至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阿岚?你……”
“砚哥,你怎么起来了,我还没来得及化妆,你等我一会儿,这个粥快好了,我让秦妈来看一下。”
黎岚是苦人家的孩子,所以她自小什么都会,挑水砍柴做饭,手艺也还算是不错的。
不过唐砚华不是一般人,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一般她不敢亲自下厨给他弄吃的,因为他口味非常挑剔。
不过,今儿早上起来,她却是一时兴起,想要亲自给他做一顿早餐,佣人秦妈指导了一个早上,她才勉强觉得能端上桌。
可是,她看到唐砚华站在门口,突然想起自己还没化妆和换衣服,不施粉黛站在唐砚华面前,她十分不自在,低着头就要小跑出去。
“不用,就这样挺好。把粥端过来吧,我在饭厅等你。”
唐砚华皱着眉头,拉住了低着头就要往外跑的女人,丢下一句话,自己反倒先走了出去。
黎岚愣在了原地,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
他说,就这样挺好吗?
他不是喜欢将自己打扮得十分精致的女人吗?
当初如果不是他,可能她也不会刻意去打扮自己,让自己在大众眼里成为妖娆的女人。
果然,唐砚华的心,她黎岚是没有办法摸得清的。
她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了,美人迟暮,她也会老,所以她见到唐砚华过来的时候不免慌张。
既然他说这样挺好,她是不是也不应该过于纠结?
唐砚华坐在饭厅,一边等着早餐一边看着早上的沪报,看到穿着一件睡衣的黎岚走了过去,手里端着一锅粥,看上去似乎很不好意思,一直低着头没看他。m.χIùmЬ.CǒM
唐砚华来了兴趣,这样的黎岚,他记得自己见过,不过却是她刚刚跟着自己的时候吧。
后来,她变了,变成了自己曾经喜欢的女人的一般样子。
这会儿,他甚至有些怀念那个动不动脸红的女人。
眼前这个因为不施粉黛而不愿意抬头的女人,也可爱。
唐砚华把手上的沪报搁下了,饶有兴趣地看着认识给他盛粥的黎岚。
有个女人为自己洗手作羹汤,其实感觉也挺好。
不过可惜的是,他只是需要一个妻子,不需要为自己做羹汤的女人。
他是唐家的长子,只能也只会娶一个对自己的事业和身份家庭有利益的女人。
爱情这种东西,不适合他。
就算只是随便玩一玩,他也并不是很有兴趣。
“砚哥,你试一试这个粥的味道,看看合不合你的口味。”
“好。你也过来坐吧,陪我吃。”
唐砚华语气比较温柔,让黎岚感觉到了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也乖乖地坐在一旁和他一起用早餐。
在正午时分用完早餐之后,唐砚华也没有急着去做事,而是赖在小公馆听留声机,听的还是黎岚最近的新歌,后者更是摸不着头脑了。
她知道唐砚华喜欢她的歌,可是还不至于大白天的不去工作在这里悠闲地听歌。
“过来陪我坐一会儿。”
“砚哥,你不用去码头和洋行看看吗?”
黎岚疑惑地开口,哪怕她私心里恨不得他一直留在小公馆陪着自己,能看到他总是好的。
“花钱请了那么多人干什么吃的,如果我就不在一天能乱套,那么证明我该换人了。”
唐砚华皱起眉头,似乎很不耐烦在这个悠闲的时刻听她说这些。
黎岚也识趣地住口,没有再说话,而是安静地在他怀里。
唐砚华伸手摸着她的秀发,轻声开口。
“新歌很好听,我让人给你写了新歌,看你喜不喜欢,到时候第一个唱给我听?”
这会儿,他的声音带着一种魅惑的感觉,黎岚鬼使神差的,甚至没听清他话里说的什么就已经乖乖地点头了。
“今晚在百乐门上台吗?”
“嗯,差不多每天都去。”
“我去给你撑场子?”
“谢谢砚哥。”
“我比较喜欢我的女人用别的方式感谢我,而不是这种不痛不痒的口头感谢。”
唐砚华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样了,就特别想要逗一逗黎岚,她真的和往常不太一样,也激起了他的兴趣。
黎岚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细声地嗯了一声,随后想起些什么,便再开口。
“砚哥,我有件事想和你提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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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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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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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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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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