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恰红妆>第70章 各取所需
  “红粧小姐,请你过来这边一下,黎岚小姐想要听你的歌。”

  梁意年正在台下发愣,突然被那个洋人音乐老师叫了过去,而且还是去黎岚的小包间。

  她已经没有心思理会那些用羡慕嫉妒亦或者是恨的目光盯着自己看的人了,而是带着一种敬畏的心理走进了黎岚练歌专用的小包间。

  “你就是红粧吧?红莲还真是好运气,找到你这么一个宝贝,果然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

  “黎小姐过誉了,红粧愧不敢当。”

  梁意年原本有些不自在,可是黎岚的话却是在无意中让她轻松了下来。

  黎岚这个专属的包间很大,里面竟然除了黎岚和那个洋人音乐老师之外,还有一支金发碧眼的洋人乐队,此刻他们正在低头试音。

  黎岚顺着梁意年的视线看过去,看到她好奇地盯着那边看,笑着继续开口。

  “红粧小姐,我听说你们潘大班对你很是照顾,不知道,以后你想要当一个舞女还是一个歌女呢?”

  这个问题让梁意年皱了眉头,一时之间愣住了,并没有回答。

  黎岚也没有急着想听她的回答,继续淡笑着问她,“‘和春天有个约会’?会唱吗?他们的萨克斯吹得很好,如果会,我想听听你的歌声。”

  梁意年还在梁家的时候,就很喜欢听留声机,她嫁给张恒深在张公馆待着的时候,张老太爷很照顾她,特意让人购买了一台留声机送给她。

  所以她还是听过这一首在百乐门十分出名的歌,似乎是哪位已经隐退嫁为人妇的歌后的成名曲,她也是会唱的。

  只是,充满感情地演唱,她还真的有些许紧张,却也还是对着黎岚点了点头。

  洋人乐队听到指令,挺好奇地看着梁意年,却也马上开始了准备演奏的准备工作。

  因为这小包间没有很多人,所以她此刻并没有很紧张,而且,她听到那旋律响起的时候,脑海里竟然出奇地浮现了唐其臻的面容。

  这是一首,有着能让她听着听着就能流眼泪的旋律的歌曲。

  这是一首,能让她回忆起和唐其臻点点滴滴甜蜜的歌曲。

  “如果你愿意……”

  婉转动听的歌声在小包间内响起,还伴随着萨克斯和其他西洋乐器的声音,黎岚震撼了,那洋人老师也震撼了,演奏的乐队也用十分赞赏的目光看着沉醉在歌曲中的梁意年。

  唱完之后,梁意年是泪流满面的,甚至声音还有些哽咽,不过,大家却还是毫不吝啬地赐予她以掌声了。

  “红粧小姐,你今天发挥得真的很好,你的嗓音无可挑剔,不过有些地方还是需要多加练习,相信假以时日,你一定可以在百乐门当一名十分受欢迎的歌女。”

  这洋人音乐老师是一个中年的大叔,在上海待了好些年,中文说得也还是挺溜的,所以这会儿他夸奖起梁意年来,还加了几个成语。

  黎岚在一旁,盯着梁意年好一会儿,却是但笑不语。

  她从来不探究一个舞女的来历,只是一个人该是什么人,该在什么地方,她在这欢场待久了,也还是看得出来十分清楚的。

  这梁意年,一看就不是简单的穷苦人家的女子,这周身的气派,这以后得多火?

  上海滩的舞女不少,可是有这样姿色的,还真的不少。

  何况,她还有这样的嗓音,前途不可限量,也难怪那潘红莲这么护着她。

  黎岚没有给出什么评价,只是给了她一个笑容,好像老大姐一样拍了拍她的肩膀,便转身离开了。

  不过,她进了黎岚小包间这件事,百乐门内部还是有不少人知晓了。

  “这红粧还真是有本事啊,先是巴结了潘红莲,后又巴结那黎岚。一下子找了两个大靠山,她在百乐门以后估计是会如鱼得水吧。唉,我们这些人,也只能是当人家的垫脚石了。”

  “可不是嘛,看着她挺爱装可怜的,被人这么整也不吭声,原来不是小白兔,而是隐藏的毒蛇。”

  “……”

  接近午夜的时候,梁意年忙完了自己该做的事情便准备去医院看看小纯熙,却是在过道里听到两个人在肆无忌惮地议论着她。

  果然这个世界不会对她客气,这个世界的人更是厌恶她。

  她也不想在乎了,脚步顿了一下便若无其事地绕过她们身边往门口走了出去,也没有管那两个人是怎么一个反应。

  估计,她们得担心自己又去告状吧。

  ……

  医院。

  梁意年到了病房的时候,尹妈靠在床边已经熟睡了,床上的女儿虽然也在睡梦中,不过可以看到她拧着神似唐其臻的小眉头,似乎睡得并没有很安稳。

  她脸上的红印已经消了不少,看起来气色也好了不少。

  坐在床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女儿看,尹妈半夜醒过来看到是梁意年,劝她回去休息,梁意年不乐意,怕吵醒一旁的病人,却也只能是离开了。

  在百乐门做事需要很大的精力,应付人也很费心神,如果精神不好,那肯定是没有心思做事。

  而且,过两天她就要正式拿着伴舞证给客人伴舞了,想想就觉得不习惯。

  另外一边,唐其臻三个人喝了不少酒,一起回了陆思铭的小公寓那边,大家没有醉,而且看上去还挺兴高采烈的。

  宋子蒙自从进了电影圈之后就搬了出来,他的小公馆就在陆思铭小公馆的对面,三个人现在可以算是邻居身份了。

  这会儿,陆思铭家里的佣人给三个醉猫泡醒酒茶,陆思铭就开始发挥洋洋洒洒的言论了。

  “今天那个谁,红粧是吧?这么一个大美人,那潘红莲可真的当她是宝贝,我溜到后台被人缠住了,都没见着她,就从别人嘴里得了一个名字。”

  “遗憾?那你现在就去问。”

  唐其臻不冷不淡地接了一句。

  他的话向来是让另外两个人摸不着头脑的,况且今晚他们也知道他心情不好,没人敢再招惹他。

  宋子蒙接话,“我倒是,近距离见到本人了,那位,红粧小姐。”

  “啊?你开玩笑的吧,你这宋大明星,还需要亲自去后台认识一个小舞女?你不是最讨厌那些个庸脂俗粉吗?”

  陆思铭满脸的不可思议,宋子蒙心里不大想和这个喝醉酒的傻子说话,转过头没回答。

  前者不依不饶的,说是明天一定要亲自见到红粧本人,问到她的名字,而且还要当她的第一个客人。

  宋子蒙听到这红粧的第一个客人的时候,下意识看了一眼唐其臻,发现他似乎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明的情绪。

  他觉得,他好像发现了些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可细看之下,却好像什么都没有。

  宋子蒙没有看错,唐其臻刚才在听到陆思铭那话的时候,的确有些不正常,似乎是有些愤怒。琇書網

  不是不高兴,也不是郁闷或者烦躁,而是愤怒,这种愤怒比生气还严重。

  他记得,距离上一次自己情绪中出现愤怒,已经是他被逼着和宋允宜成婚,而他找借口去了广州和香港的时候吧。

  那个熟悉却陌生的红粧,究竟是什么人呢?

  他真的认识她吗?

  唐其臻再一次痛恨自己失去记忆这个事实,如果没有失忆,他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这样浑浑噩噩,还要延续多久。

  再一次想起红粧还有陆思铭说的要当她的第一个客人这话,唐其臻也难得下了个小小的决心,他想要当那红粧的第一个客人。

  这样想着,唐其臻觉得心里的愤怒淡了,出奇地轻松和惬意,甚至有一点说不清楚的喜悦产生。

  他抬头看了一眼还在耍酒疯说胡话的陆思铭,再看了一眼扶着额头在休息的宋子蒙,心里冷哼一声。

  他竟然觉得这两个人不是他的对手,起码算不得是强劲的对手。

  心情好了,唐其臻站起来,道了声晚安,便回房去休息去了。

  ……

  黎岚从百乐门回去之后,便上了唐砚华前来接她的车,到了两个人一起住的小公馆。

  唐砚华平时晚上一般会在唐公馆住,不在外面过夜。

  不过如果家里没人在,他也懒得回去。

  唐其臻出去这件事,是真的让他生气了,所以他今天搁下了不少的事情,亲自来接黎岚。

  黎岚每次都能在他不开心或者郁闷的时候陪着他,安慰他,这么多年来,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

  在上海滩很多人的眼里,唐砚华唯一的女人是黎岚,而黎岚也是唐砚华唯一看得上眼的女人。

  唐砚华以前有过很多女人,可是遇上了能讨他欢心的黎岚之后,他也懒得换了,这么一懒,便是好几年的时间。

  他还记得有一年,黎岚因为她家有事情南下,离开他将近一年的时间。

  可是他竟然也能耐得住寂寞没有去找别的女人,好几个好兄弟都说他的心落在黎岚身上了。

  不过唐砚华从未承认,他喜欢黎岚,就是觉得黎岚不错,两个人各取所需罢了。

  他需要一个带得出去,陪着他出入各种场合的漂亮女人,需要一个能够陪着他度过寒冷冬夜的女人,而黎岚需要钱,需要男人,需要名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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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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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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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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