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们家还很有钱,也许是从小受尽了宠爱,导致我的性格有点骄纵,不大能在意别人的感受。
至今都还记得,那是一个晚上,我从外面买完东西回来,已经差不多快要十一点了。由于是新生刚入学,并不知道延大有个规定,为了学生的安全考虑,过了门禁时间,外来的车辆和人员就不可以进去,司机被堵在门口,所有的东西只能我自己拎进去。
零食,水果,牛奶,为了放东西方便,还特意买了一个很大的行李箱子,一大堆的东西,单靠我自己的话,肯定不可能拎到宿舍。
偏偏那时候天已经很晚了,同学们都已经休息,我在门口等了很久,才看到一个人影。
那个人就是白易。
虽然刚入学,但我还是认识他的,因为新生的欢迎仪式上,他作为学生代表,在开学典礼上发表过演讲。
据说成绩很好,各方面的能力都很优秀,不仅老师,就连院长都对他青睐有加。
我向他求助,可能语气有些问题,好像说了什么‘哎,同学,能不能帮我把这个拎到宿舍楼下’之类的,总之,有点不客气。
白易没搭理我,仅是瞥了我一眼,然后直接从我面前走过去,我确信他已经听到了我的求助,却还是爱答不理。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对我的请求拒绝过,而且不到万不得已,我也没请求过任何人,都是他们争着抢着为我做事,所以对白易的反应,我有点生气,指责他没有礼貌,没有绅士风度,看到女孩子遇到困难,居然不肯出手帮助。
白易依旧没理我,但也许是我的吵闹,终于让他忍无可忍,最后还是停下了脚步,回过身对我说:“我为什么要帮你?”
他的话,让我一时语塞,其实,我也没有让他一定帮我,只是对他的态度有点不爽而已。
但是,我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去反驳他,只能嘴硬说:“同学之间,就应该相互帮助,而且,我妈妈说,男孩子就应该保护照顾女孩子。”
白易不为所动,面无表情地回应我:“那你妈妈有没有跟你说过,女孩子要温柔,像这样大吵大叫,很容易扰民,影响不好?”
我被他气得想吐血,在当时二十多年的人生里,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人,竟然这样没有礼貌,甚至持着对我不屑一顾的态度。
那时候只是觉得,这个人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混蛋,在开学典礼上表现的那么风度翩翩,温文儒雅,一副社会进步好青年的样子,没想到私底下的人品那么差,简直就是个人渣,亏我当时觉得他很帅,还和室友一起对他花痴了一下。xǐυmь.℃òm
其实那些东西,加起来都不到一千块钱,我完全可以丢掉,但可能是为了赌气吧,居然真的硬着头皮自己拎。
延大的路有个特色,据说这里以前全部都是山,把山挖掉垫平了一点,才建了一个学校,所以校内的陡坡很多,出租司机都不愿意进来。
而且,新生公寓距离学校的正门很远,平时有事出去一趟都要累个半死,别说我还拎了那么多东西。
白易一直在前面走着,一次头都没有回,我望着他的背影赌气,不过却明显感觉到,他的脚步刻意放慢了很多。
是想看我的笑话吗?
一腔愤恨的我,只有这个想法,不过即使这样,我还是暗暗庆幸,能够有那么一个人能够陪着我,毕竟我很怕黑。
为了追上他,我把高跟鞋脱了,最后实在觉得累,把身上的包也扔了,气喘吁吁,跌跌撞撞,又装作很有骨气的样子拖箱子。
白易最终停了下来,他站在原地,似乎在想些什么,然后折返回来,把我刚才扔的包捡回来,递给我:“拿好。”
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让他的态度突然转变,但是我确信,白易是答应帮我了。
有些意外,半晌才憋出来一句:“那个……我刚才把鞋也扔那儿了,你能不能帮我捡回来呀?”
白易低头看了看我的脚,我有些不自在,第一次有些理解,为什么古代的女人不愿意让男人看到自己的脚,原来是那样令人害羞的事。
那时候,我还记得,很久的寂静后,白易忽然笑了笑,语气中带着几分宠溺和无可奈何,喃喃说了一句:“笨蛋……”
白易说,之所以会帮我,是怕我有什么怪癖,脱了鞋子又脱衣服,这事儿如果传出去,会成为我们延大的丑闻。
当然,这些话,是他很久以后才告诉我的。
彼时,我们还是不太熟悉的陌生人,走在通往女生宿舍的小路上,路边的梧桐青翠翠的,路灯透过树叶泛着淡绿的光,整条路上空荡荡的,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寂静幽暗的午夜里,听着行李箱发出滚动的声音,很意外的,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我平时并不是那么安静的人,但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不想说话,只想静静地在他身边待一会儿。
白易似乎很累,在昏暗的灯光下,面容中带着一丝疲倦,我不知道在遇到我之前,他去做什么了,才会那么晚回来,而且以我们的关系,似乎也没有达到可以询问关心他的地步。
到了女生宿舍,他把行李放下,头也不回地要走,我叫住他,支支吾吾了很久,才说出了那声感谢,他却没有理我。
对于他的态度,我其实应该生气的,但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却一点气都生不起来。
我想,白易应该不是一个坏人,只是,我还没有走进他的内心。
他是我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从未遇到过的挑战,也是我所度过的人生里,第一个想要征服的男人。
于是,各方调查打听关于他的消息,比如,他的家里很穷,似乎欠了不少外债,每天都要兼职工作赚钱养家,比如,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尽管很多女孩子都偷偷喜欢他,但他身边,似乎连一个可以称得上要好的女性朋友都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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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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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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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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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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