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个人就是这样,总希望自己的人生顺风顺水,不允许有一点威胁存在。
即便,我这个威胁,对她来说,其实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
精致华丽的茶室里,中间燃着袅袅的紫檀香,方木的矮桌上摆着一瓶新鲜采摘的栀子花,沈薇薇跪坐在软垫上,姿势优雅地倒茶。
她和我不一样,我和妹妹简佳,从小就像被放养的小野猫,但沈薇薇,沈家貌似一直致力于把她培养成名门淑女,才貌双绝的完美女性,所以,茶道插花诸如此类上流社会高雅的活动,她从小就开始练习,十年如一日,到现在仍然保持着这样的习惯。
以前,妈妈总是羡慕人家能有这样的女儿,在我们面前抱怨过很多次,说如果我和妹妹能有沈薇薇的一半就好了。
但是偶尔的,也会喃喃自语地评价,说沈薇薇这个人看起来很完美,没什么可挑剔的,但总让人感觉好像少了点儿什么。
其实,我也觉得沈薇薇身上少了点儿什么,但又说不出来,或许,只有她自己才最清楚吧。
沈薇薇端起紫砂的杯子,抿了一口,把杯子放下来,才向我开口:“我还记得,以前我们两个一起喝茶的日子,已经好几年了。”
我笑了笑:“你记错了,我不喜欢喝茶,喜欢喝茶的人是你,我喜欢的是果汁。”
沈薇薇耸了耸肩,对于我不肯附和她的态度,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她招手让人端上来一瓶新榨的果汁,然后说:“确实,那时候你总说茶的味道又苦又涩,很难喝,可我却不喜欢果汁,觉得味道太甜,甜的让人心乱。”
我等着她接下来的话,果不其然,她停顿了一下,又说:“这就像人一样,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遇到什么样的人,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在合适的时间,选择合适的人,人生才不至于太过悲惨。”
我知道她是暗示我和白易之间的关系,但我不想就此认输,让她得意洋洋地在我面前炫耀,自己对白易的所属。
这不是出于嫉妒,而是一种胜负欲,我可以输给任何人,却唯独不想败给沈薇薇。
于是,端起面前的果汁,给自己倒了一杯,装作认可她的话:“也是啊,不过茶这种东西,受众实在太小了,很少有人喜欢的,我还记得,以前交了一个男朋友,他就喜欢果汁,不喜欢喝茶。”
还记得那时候,我和白易都已经成了男女朋友,沈薇薇约我见面,在学校后山的枫林里,我看到她望着满山的红叶出神。
看到我,她先是笑了笑,对我说:“恭喜你啊,简妍,终于追到白易了。”
说实话,那时候我都不知道她为什么约我见面,只是隐隐地,有些忐忑,所以对于她的祝贺,只是略微不安地回应了一下。
之后就听她说:“可是,怎么办呢?简妍,你喜欢的那个人,我也很喜欢,所以,可不可以让给我呢?”
其实,沈薇薇喜欢白易这没什么,即便她要和我公平竞争,我也不会怪她,但我万万没想到,她会对我说出这样的话。
而且,白易是我的男朋友,沈薇薇却把他当成一件东西让来让去,这让我无法忍受,当时非常气愤,但是想想,我们俩认识那么多年了,两家的关系也不错,不能跟她撕破脸,所以没有理会她,更没有把白易让给她。
后来,有不少人告诉我,沈薇薇故意接近白易,不过白易对他的态度,始终都保持在普通朋友的范围,我也就没有多想。
不管现在我们的关系怎么样,至少在当时,白易选择的人是我,而不是沈薇薇。
听到我的话,沈薇薇精致完美的妆容,终于有了一丝松动,我说了,我很了解她,毕竟已经认识二十多年,知道她的软肋在哪儿。ωωω.χΙυΜЬ.Cǒm
她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又露出轻蔑的笑容:“对了,简妍,你还不知道吧,简家以前的那套别墅,现在是我在住的。”
我怔了一下,又见她得意洋洋地向我炫耀:“没办法,我说了不要的,毕竟差点死过人的,不吉利,但爸爸坚持把它送给我当生日礼物,你知道的,我不喜欢玫瑰花,所以最近一直在想,别墅门前的那片玫瑰园,要不要拆掉换成别的。”
我算错了一件事,我的确很了解沈薇薇,但同样的,沈薇薇也很了解我。
在我找到时机反击她的时候,她也能准确找到我的软肋,然后狠狠地插上一刀。
那片玫瑰园,是我和爸爸,还有妹妹简佳送给妈妈的礼物,我妈妈很喜欢玫瑰花,尤其是香槟玫瑰,所以十四岁那年,趁着妈妈的生日,我们亲自动手,忙活了好几天,为她种下了一片玫瑰园,至今我都还记得,妈妈收到礼物时幸福到落泪的样子。
那是我们一家人亲情的见证,也象征着爸爸对妈妈的爱情,我很看重,也很珍惜,甚至很多次做梦,都是我们一家人在玫瑰园里喝茶聚餐,总觉得有它在,爸爸就在,妈妈也在,我们四个人还好好地在一起。
爸爸死后,简家破产,那套别墅被法院封了,作为公共财产拍卖,用来偿还对银行的欠款。
我从没奢望过,自己总有一天能买回简家的那套别墅,毕竟那套别墅的价格,把我卖了都买不起。
可是,家毕竟是家,我在那里生活了快二十年,总想着哪一天,能不能再回去看看,哪怕只是隔着栅栏,远远地看一眼就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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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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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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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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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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