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了翁的面上,颜色非常之不好看。
当了一年的丞相,他显得憔悴了许多,就象崔与之初为相时一样,他这一年来也经历了不少**,甚至动荡得可能威胁到他的官职,他为人又没有崔与之豁达,因此不仅劳心劳力,而且还吃力不讨好。这让他迅速苍老了下去,赵与莒有时见了都有些不忍。
“昨夜魏相是何是入睡的?”赵与莒不等他说话,首先问道。
“子时二刻……”魏了翁有些迟疑,便还是回答了赵与莒的问题。
“朕不只一次说过,卿身为丞相兼总理大臣,身上肩挑着的是朝野之望,既任此职,你的身体便不再属于自己了,便是为了朕与天下百姓,你也得多活几年,至少不能比不过崔与之那老家伙。”
赵与莒虽然称崔与之“老家伙”,可口吻中的亲热,便是宋慈也听出绝非不尊敬的意思。崔与之已经年逾八十,不过身体还算可以,虽然多病,却没有一般到了这个年纪的老人那种痴呆,他在临安养花写字,颇得其乐。
“臣……”
“休得狡辩,好生休息是朕交与你的第一任务,其余事情都比不上此事!”赵与莒喝道:“朕早就知道你会阳奉阴违,故此已经为你准备好了!”
说完之后,赵与莒拍了拍手掌,片刻之后,从殿外又走进来一个使女,她眉清目秀,看上去有二十余岁,赵与莒向她点了点头,柔声道:“魏相公的健康,朕就托付予你了。”
“臣妾必不辱使命。”那女子深施一礼,然后又向魏了翁福了福,轻声细语地道:“奴婢还珠见过崔相公。”
魏了翁怔了怔,他已经年近六旬,天子赐宫女与他,不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朕宫中有些宫女年事已大,朕想着留在宫中总不是一个办法,故此令人专门授其养生护体之道,今后便是出了宫,也有一技之长。魏卿莫要误会,朕可不舍得将还珠赐你,朕只是暂借她,她随卿去后要拟一份作息安排表给相公夫人,今后若是朕再见着卿如此憔悴,朕也不责卿,只是将相公夫人召来,让贵妃责她之过!”
魏了翁除了苦笑外便是感激了,他知道其实自己并不是很对天子胃口,从天子亲政开始,两个人的脾气就不是很投契,与天子同崔与之相差甚远,甚至还比不上天子与郑清之。只不过天子从天下大局出发,拜他为相,而将郑清之外放出去。除此之外,天子对于他的身体也是极为关怀,补品没少赐予,这都让他觉得,天子之宽厚大度,实在是从所未有。
便是唐太宗李世民,在魏征活着的时候能容他,可魏征死后不但悔了谈应魏征的婚事,不将公主嫁与魏征的儿子,而且还将魏征的墓碑也推翻,与当今天子相比,气度相差何只毫厘!
“卿认识宋卿否?”安抚完毕之后,赵与莒将宋慈介绍给魏了翁。
魏了翁自然是认识宋慈的,两人还颇有交往,只不过天子面前不是叙私谊的地方,因此只是互相行了礼。
“魏卿来得正好,朕有一事,是关系到海外领土的。”赵与莒赐二人座下后开口道:“海外领土,亦是我大宋国土,领地之民,亦是我大宋之民,朕当一视同仁才是。但如今大宋本土铁路已经有万里之长,而海外领地却尚无一寸铁路,每年海外领地缴纳国库钱钞占税收比重为二十之一,而国库返还却只占国库支出五十之一,朕……”
“臣正为此事而来。”
听到赵与莒列出数据,魏了翁顾不上礼仪,沉声道:“海外领地,乃我大宋之命脉,大宋能得有如今情形,若说本土为骨架,那海外领地便是血肉,臣见了赵景云奏折之后,便调看了这十年来海外领地的卷宗,臣发觉有一事,请陛下勿轻视之。”
赵与莒也有些好奇:“何事?”
“在南洋,移民有些异动。”魏了翁道。
南洋是大宋开发最早的海外领地之一,早在赵与莒登基之前,流求便开始了对南洋诸岛的征服。目前南洋是大宋唯一的橡胶产地,也是金鸡纳与香料等物的主要产地,同时,南洋的铜、锡、铅等诸多矿产,源源不断地被运回大宋,成为大宋日益扩大的工业生产的原料。特别是锡矿,因为锡的特性,使得它已经成为大宋金属工业中重要的部分——仅次于铁和铜。
巴朗冷着眼看着宋人在一片橡胶园中劳作,他所在的位置,是附近最高的一座山峰。在他北面,便是宋人的种植园,大片大片的橡胶、甘蔗、和果树,连绵在一起,几乎望不到边际。就在十年之前,这里还是巴朗和他的族人们采摘野果的地方,但现在,已经与当初截然不同了。
他回过头,看着山峰这一边,这一边还是土人的领地,土人在此捕猎采摘,热带雨林带来了充足的食物,他们每天不须劳作,只要在山林里去采摘就可以了。因此,巴朗想不明白,宋人干嘛要那么勤劳,弯腰在种植园中劳动的时候,还不如躺在树荫下睡觉来得惬意。
宋人一定是恶魔的奴隶,被看不见的皮鞭所驱赶,故此才会如此。
“真主惩罚恶魔!”巴朗在心中祈祷了一句。
在他看来,宋人就是恶魔,他们每天都不停歇,从不礼拜,而是祭祀他们的祖先与众多的外道伪神。最让巴朗想不明白的是,宋人还那么富有。
唯一的解释便是宋人将灵魂献给了魔鬼,因此才换来了财富。有的时候,巴朗也希望自己面前出现一个这样的魔鬼,让自己也好发财,不过一念及此,他立刻收敛心神:“愿真主宽恕我,我一定是被宋人的邪术迷惑了……”
他抚摸着自己脸上的伤痕,那是被宋人的皮鞭抽打的,对于他这样的土人来说,凡是大地上所长、天空下所生的,便都是他的食物来源,因为宋人种的果实更甜,所以他曾跑到种植园去摘采,而且他并不知道摘采果实不能损坏果树的道理,糟蹋了一片树木,几次三番之后被宋人发觉,抓住后便用皮鞭抽了三十鞭,如是不是他的身体强壮,只怕会被宋人打死。
“他们有更甜的果实,有更多的肉,还有那些精美的衣服和工具——那些都是我的,因为我是真主的信徒!”
巴朗再度冷冷看了一眼宋人的种植园,然后转过头,摸着自己腰间的弯刀,进入了林子之中。
宋人的武器很厉害,他们的军队拥有天雷与会喷火的管子,巴朗亲眼见到过宋人用会喷火的管子击杀野兽,也见过他们用天雷轰开山峦。因此,他知道不能与宋人硬拼,他的目标……
他看到了一个宋人孩子欢快地从林子里穿过来,远远地看到他时还笑了笑,然后又跑了回去。那孩子长得白净,不象土人那样黑,而且显得很健壮,与土人小孩瘦瘦的模样完全不象。巴朗心中一动,这样落单的宋人小孩,正是他的目标。
这已经是第几个,他记不太清楚了,因为他的脑子根本记不住七以上的数字。他舔了一下唇,象那个宋人小孩追了过去。
要乘着他不在大人视线中的时候,抓住他,然后用自己的刀割断他的脖子。
那小孩浑然不知自己的命运是什么,他在追一只野鸡,那只色彩斑阑的鸟儿从他家种植园的边缘跑进了山里,他想要抓住它,哪怕是能抓住它一根漂亮的羽毛,也足以拿回去同伙伴们炫耀。
他不知道有人在追自己,那个土人并没有引起他的警惕,因为这附近时常见到土人,他动作很敏捷,在南洋的宋人钻惯了林子,而他又是孩子,因此巴朗追了足足有五分钟才赶上他,当那孩子听到巴朗的粗气声回头时,嗅到的是这个从不洗口的土人嘴中喷出的腥臭味。
那小孩便是再迟钝,也知道这个土人不怀好意了。他大叫出声,脚下跑得更快,却被一根藤蔓绊了一下,人摔倒在地,滚了一个跟头。巴朗正好扑过来要拧他的脖子,便被这一跌闪过,巴朗掉过头来再追,那孩子倒是极为灵活,转身猫腰又从一根横过来的枝丫下钻了过去。
巴朗个头不高,但比这孩子还是要高些,因此低头弯腰的动作便耽误了些时间,那孩子乘机拉开了几米距离。巴朗心中一盘算,觉得此处离宋人种植园还远,不怕孩子的呼救声被人听着,因此没有放弃,而且继续前追。
那孩子体力如何能和他相比,没几步又被他追上,这一次孩子没有那么幸运,被他一把抓住肩膀,然后顺势便卡住了脖子。那孩子还在拼命挣扎,巴朗已经将自己的短刀从腰间拔了出来,贴在孩子脖子上一抹。那孩子原本有力的挣扎立刻软了下来,等他完全不动了,巴朗才扔下尸体,用舌头舔了一下短刀刃上的血迹。
然后他便听到一声愤怒的咆哮。
一个宋人大人举着火枪,面目狰狞地盯着他,巴朗一惊,不知道为何这个宋人会来得如此快。他手中有刀,但看到宋人手中的火枪,他知道自己的刀无法与这种喷着火的武器抗衡,他残害孩子的勇气,在火枪面前烟消云散,双腿战栗,臊臭的液体从他两腿间滴滴哒哒地淌了下来。他二话不说,跪在地上,抛下刀举着手:“饶命,饶命,我是被逼的!”
他的宋话说得很顺畅,这几句是他说得最顺畅的,早在开始干这种勾当的时候,他就想过万一落入宋人手中时该如何求饶。
“饶你……饶你……我若饶你,你饶过谁来着!”
那宋人一步步逼近他,看着地上的孩子尸体,因为失去了生机,这具原本小鹿一般的身体现在与段朽木没有什么两样。他认得这个孩子,是最早的南洋移民后代,他出生在南洋,最大的志向便是能回大宋本土见见那传说中的城市临安。可如今他的愿望永远不能实现了,这个臊臭的、肮脏的、丑陋的东西,竟然敢向汉人动刀,竟然敢残杀我们的后裔子孙!
那宋人走到了巴朗的面前,火枪枪口贴着巴朗的额头,慢慢向下滑下,滑过眉间、鼻梁、人中,最后抵达巴朗的嘴。宋人用力一顶,巴朗觉得牙关剧痛,不由自主张开了嘴,然后那枪便塞入了他的口中。
“唔……唔噜……”
巴朗这个时候,将他的真主早就抛在脑后,求饶的话也说得含糊不清,可是他最后看到的是那宋人眼中的怒火,然后轰的一声响,他便没了意识。
眼见着这个土人的头被轰成了烂西瓜,那宋人还不解气,一脚踹翻它后,他抱起宋人男孩的尸体,将男孩惊恐的眼睛合上,然后一步步走出了雨林。
他回到宋人的聚落不久,当当的钟声便响了起来,又过了大约二十分钟,一队由男子组成的宋人队伍,都端着火枪,从宋人聚落中出来,他们的目标,便是山后面土人的部落。
南洋发生的这件事情,传到大宋已经是一个多月之后,而魏了翁注意到这件事情,并且将它奏上天子的时候,更已经是过了四个多月了。
“此事只不过是这两年来南洋诸多移民与土人冲突之一罢了。”魏了翁说完之后,瞠目道:“臣统计了一下,移民与土人冲突,这两年来翻了十倍不只,九成都是土人暴虐无知而致,唯有一成是我宋人贪婪产生。南洋土人嫉妒我大宋移民财富,他们生性懒惰无知,残害我良善百姓,实是罪不容赦!”
赵与莒皱起了眉,他记得当初开始开拓南洋的时候,曾经强调过对土人的政策,能改造的改造,不能改造的便尽数屠灭——对此他没有丝毫的愧疚感,他是个很宽厚的皇帝,但这种宽厚只对大宋臣民与愿意归化的外族,而绝不会对那些愚蠢、顽固、懒惰且卑劣的异族。事实上,此时南洋群岛之中,尚有土人以人为食,将自己的仁慈洒给他们,纯粹是对大宋百姓的残忍!
“依卿之意?”赵与莒问道。
“当行征诛之事!”魏了翁说得理直气壮。
“朕想知道,当初开拓南洋时曾对土人进行运臻别,凡不能接受教化者,尽数诛灭,为何还会有此等事情发生?”赵与莒不置可否,而是问道。
“臣也查看过卷宗,这十年来至南洋拓地垦殖的大宋百姓,包括高丽与倭人足有二百九十万之众,原先辟出的地方已不足以安置,故此他们向其余岛屿与更深处开拓,而天子仁厚,下边人便未曾再执行驱杀之策,一昧教化怀柔,乃至于此!”魏了翁道。
“朕知道了,你拟个条呈,朕署名,在南洋清洗一回,拓出今后十年开发的土地,土人部族,凡不服王化者,一律驱杀。”赵与莒也有些恼怒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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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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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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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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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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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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