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好像是个阴天,连绵起伏的大山中,全都被黑暗吞没,只偶尔有几点萤火虫的亮光。让施方觉得有点吃惊的是,虽然没有任何照明,但在漆黑的夜中,那个尼姑走起路来,却没有丝毫的磕磕绊绊,而仍像是在白天中那样行走自如,施方才意识到,这个尼姑在黑暗中的视力,也绝不比他差。
一直走了大概有三四里地,到了一个山坳中,尼姑这才停下脚步,往四周看了看,低声对施方说:“好了,这里应该安全了。”
施方这才往周围看了一下,发现这里的地势很特别——像是在一个圆锥形的漏斗,由上到下,逐渐变细,而他们所在的地方,就好像是在漏斗的底部。此时,周围都是黑漆漆一片,而且起风了,夜风刮过树林和山峰,发出各种尖利而又诡异的声音,好像是怪兽的叫声,听起来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但因为地势的缘故,他们所在的这个山坳底部,却没有一丝风刮过。
还没等施方问什么,就听那个尼姑首先说道:“你先不要问我们的身份,你即使问,我也不会告诉你的,因为还不是让你知道的时候,但除此之外,你可以问我任何问题,我只要知道,都会实言相告。”
听尼姑这么说,施方稍微沉吟了一下,此时,对于他来说,这个尼姑,甚至比猎人、阿雪、还有南宫他们三个,都更加神秘,更加难以捉摸,施方勉强地笑了一下:“好的,你既然这么说了,我也就不打听你的身份了,但我想知道阿雪、还有附近那个猎人、以及那个被烧死的南宫的身份,你能告诉我吗?”
施方试探地问道,这是他一直都想知道、但却又无从知晓的问题。
那个尼姑点了点头,俊美的脸上,表情有些沉重起来:“嗯,没问题,关于他们的身份,我可以全部告诉你,但至于你信不信,这就取决于你了,因为他们的身份,太过匪夷所思,即使我说出来,恐怕一般人也不会相信的。”
听尼姑这么一说,反而更加激起了他的好奇心:“哦?那你就说说,他们的身份究竟是如何的匪夷所思?”
等施方问完这个问题后,那个尼姑没有回答,而是忽然站起来,走到了旁边的一个小溪旁,用手快速的在溪水中一捞,然后拎出来一个像脸盆大的东西来,施方发现,那个东西好像有很多只爪子,在不停地蠕动着,尼姑这一系列举动,让施方非常惊愕。
那个尼姑从这个小溪中、抓的究竟是什么“怪物”?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只见那个尼姑走了过来,然后把那东西往施方脚下一扔,施方这才看清楚,那竟然是只龙虾!施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龙虾。
“没想到这里的龙虾,可以长这么大,但你为什么忽然捉这种龙虾呢?”施方不解地问。
那个尼姑没有回答施方的问题,而是沿着自己的思路,说了一句很莫名其妙的话:“这只龙虾,大概活了两千多年了,在这个世界上,龙虾是可以永远不死的生物,因为它的身体不会衰老——每次蜕皮,里面的器官都会变成全新的,如果没被捕食掉、或者说,没有外界因素的干扰,理论上说,它可以永远活下去,这已经被现代生物学证实了。”
看着身穿长袍的尼姑,用科学的语言,讲解龙虾的长生不老,施方觉得有点错乱,他就是专门学古生物学的,对于龙虾的这种特性,他早就有所了解,但他搞不清楚的是,在这个时候,尼姑为什么会突然说起龙虾长生不老现象呢?
在黑暗中,尼姑看了施方一眼,她仿佛看出了施方的心思,便接着说道:“这只龙虾,大概就是汉武帝时期的,而你说的那三个人——猎人、阿雪、还有南宫,差不多也都是那个时期的人。”
施方虽然对此已经有所了解,但从尼姑的口中明确说出来,还是让他感到很震撼。
“他们三个人的身体为何这么特别,可以活两千多年?”
“这是因为他们的身体,已经改造过了,和一般人的身体机能,已完全不同,而更像是龙虾的身体机能,虽然他们的外形还和人体一样,但其实已经不能算是一般的人类,而应该算是另外一种生物。”
听年轻的尼姑这么说,施方心里咯噔了一下,猛然想到自己的身世——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他们这些弃婴,可能就是由一种’类人生物’,杂交而成的生物,虽然他们外形也和一般人没什么区别,但实质上,他们和一般的人类,已经不是同一物种了,没想到猎人、阿雪、南宫他们三个,居然和自己的这种情况有些类似。
“嗯,关于你说的这些,其实我已经有所了解,我也提取了南宫的一些记忆,只是他的记忆,只到他和阿雪私奔为止就结束了,之后他们遇到了什么,我却一无所知,如果我知道他们此后的经历,就知道是谁对他们的身体进行改造的了”,施方有些惋惜地说。
那个尼姑微微点头,轻声说道:“如果你想知道他们私奔之后的经历,我倒是可以告诉你,听我讲完这些后,你不但知道他们的身体为何变成这样,还会知道其他很多惊人的秘密。”
在大风呼啸、漆黑的深夜里,那个尼姑开始讲述阿雪和南宫私奔后的经历——
两人产生情愫后,南宫不再做和尚,而阿雪也抛下了两个年幼的孩子,在一个深夜里,两人相约逃了出来。当时,汉武帝已经打败匈奴,并且打通了通往西域的通商之路。
而南宫上一个身体被杀时,那就是在和匈奴作战,只是他的那个身体被杀后,他所有的记忆和意识,转移到了他胸前佩戴的那个护身符上,而那个护身符,又恰巧被匈奴的一个将领捡到,因此,南宫附在那个护身符上的记忆,又趁机附在了那个匈奴将领的儿子身上,南宫后来的身体,其实就是那个匈奴将领儿子的,并且南宫一直在匈奴部落里,长到了十四岁。
因此,他对于匈奴、以及当时西域地区的语言,都非常的熟悉,对那一带的风俗,也了如指掌,南宫便想用这种优势谋生,于是,他带着阿雪,跋涉几千里,终于来到了北方的边境,靠着他的这种优势,成了主管边境贸易的一个小吏,加上南宫聪明伶俐,在贸易中捞了不少的钱,所以两个人在边境生活的非常富裕,还在那个边境小镇上,盖了一所大宅子,又卖了些婢女和仆人,过上了富人的生活。
但正当阿雪和南宫过得优哉游哉时,想不到却祸从天降。
那年,阿雪怀孕了,南宫感到非常高兴,因为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这种事情对南宫来说,更是意义非凡,因为他毕竟是两世为人,算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他的第一个身体,只活到了十八九岁,就被匈奴在战场上砍掉了脑袋,身首异处。琇書網
但他的“魂魄”,通过那个护身符,重新附在了一个婴儿的身体上,这种奇特的经验,让他更有了一种沧桑感、也比一般人更觉得命运无常,而如果有了自己的孩子,他的心才算真正安定下来,也算是真正有了自己的家。
因此,自从得知阿雪怀孕后,南宫就欣喜异常,连睡觉都带着微笑。
可想不到的是,当孩子降生时,却发现胎位不正,阿雪生了三天,都没生下来,南宫更是急的整整三天三夜都没合眼,两眼红的仿佛要滴血,嗓子嘶哑的说不出话来,他当时花了重金,找了小镇上最好的几个接生婆,但一个个却都是束手无策,其中一个接生婆,看到实在生不下来,就下了狠心,用剪刀剪开了阿雪的产道,孩子才终于生了出来。
但因为卡在产道中的时间过长,所以一生下来,就是个死婴,不光孩子没能保住,连阿雪也一命呜呼了。
当南宫听到这个噩耗时,当时便晕了过去。等他醒来后,已经过了两天,在朋友的张罗下,灵堂已经搭好了,幸亏当时是冬天,天寒地冻,阿雪的尸体才没腐烂,南宫强忍悲痛,决定停灵七天后,再把阿雪下葬。
深夜时分,南宫让仆人们都去休息了,自己一个人跪在阿雪的灵堂前,呆呆地发楞,对他来说,阿雪是世上唯一的亲人,而且和阿雪生活的这几年里,也是他生活中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光,但命运弄人,没想到年纪轻轻,阿雪就这样死了,而留下自己孤独地在这个世上,南宫越想越悲痛,他甚至想到了结自己的性命,随阿雪一同共赴黄泉。
跪的时间久了,南宫感到脚手发麻,虽然屋里点着好几个火炉,他也穿着貂皮斗篷,但他仍感到浑身发冷,窗外寒风怒吼,正是北方的寒冬腊月,天寒地冻,滴水成冰。
南宫站起身来,走到门前,轻轻地把门打开了一个缝隙,只见外面已经是白茫茫一片,原来是下雪了。他裹紧斗篷,打开房门,从屋里出来,刺骨的寒气让他浑身一哆嗦,顿时精神了很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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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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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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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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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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