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际遇一时间却难以拿下对方,心中不禁暗想对策。就在这个时候,一名战士突然惊呼出声,李际遇转头看去,发现那个战士一个没注意,竟然被绣春刀砍伤了左臂。
血狼杀就是重攻不重守,招招都是以命搏命,所以自身受伤很正常。只不过那名战士的功夫始终比魏兴差了一线,开始因为招法不适应,魏兴还束手束脚,而在他熟悉了血狼杀的作战方式以后,形势就变得越来越危险了。
见到己方战士有危险,李际遇一咬牙,手中招法变换竟然也用出了血狼杀的功夫。这个时候魏明风与魏和都打红了眼,他们知道自己比对方相差太多,如果不拼命今天必然战死,所以他们同样毫不留手,打算以伤换伤也要击杀李际遇。
两人哪里知道,他们的以伤换伤却中了李际遇的下怀。当李际遇手中短刀直接刺向魏和胸口的时候,他非但不躲闪,反而将绣春刀也砍向了李际遇的脖颈,与此同时魏明风的绣春刀已经到了李际遇肋下。
眼看着魏和就要与自己同归于尽,李际遇却是不闪不避,手中短刀反而加快了几分。噗嗤一声传来,短刀刺穿的魏和的胸口,让其当场毙命,也在同一时刻魏明风和魏和的绣春刀也砍在了李际遇的身上。
让魏明风惊恐的事情发生了,两把绣春刀砍在李际遇身上,竟然发出了类似金铁交击般的声音,他只感觉手上大力传来,绣春刀被弹了回来。
“金钟罩。”魏明风失声惊叫,但为时已晚。就在魏和软倒的时候,李际遇已经抽出短刀向前一跃,从魏明风的身边冲了过去,与此同时他的短刀向后一送,插入了魏明风的后心。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没等帐篷内的其他人醒悟过来,魏明风与魏和已经双双毙命。李际遇手上却丝毫也不停歇,只见他刀光一闪,旁边正在于两名战士作战的魏同和魏兴也被命中后心而死。
魏忠贤傻傻的站在那里,刚才的战况还十分焦灼,而外面乱起来之后这才短短几息的时间,四个干儿子已经命丧当场了。看着甩掉短刀上的鲜血,大步向自己走来的李际遇,魏忠贤全身一抖转身就跑。
“杀人啦,快救命啊。”魏忠贤声嘶力竭的喊叫着,转身向着帐篷大门处跑去,然而他才喊了两句声音却戛然而止。魏忠贤的双手在空气中胡乱抓了几下,仿佛要抓住一个可以依靠的东西,却是徒劳无功。m.χIùmЬ.CǒM
看着软倒的魏忠贤尸体,李际遇冷笑一声,伸手从其身上拔出投射而出的短刀,用力砍向了他的脖颈。
听到外面越来越乱,似乎整个军营都已经被动员了起来,李际遇知道此地不能久留。他转身对着旁边的战士说道:“任务完成,我们走。”随后抄起魏忠贤的头颅,自己也钻出了营帐。
此时整个军营都燃起了大火,这是铁壁卫事先的约定,一旦被对方发觉,立刻制造混乱为同伴逃走制造机会。见到整个军营已经混乱,李际遇暗道此时不走更待何时,他嘱咐战士带上那个昏迷的男子,趁着夜色快速撤离了军营。
整个金蒙联军大营已经彻底乱了,豪格手下只有三千人马,本就心虚无比,现在看到大营中各处突然着火,他们还以为是大队明军趁夜偷营,哪里还有反抗之心。幸好人数不多,三千人马没有出现自相践踏的情况,但是因为所有人都乱了,没人照顾战马,结果让这些上等战马跑了大半。
等到天亮以后豪格才发现这种情况,心疼得他连连顿足,不过现在情况已经暴露,不管昨晚是不是明军偷营,他都必须离开。幸好八旗兵都是一人三马的配置,凑一凑还勉强够骑乘,总算不会影响撤退速度。只是豪格在命人去叫魏忠贤的时候,却被告知大帐内只有一具无头的尸体,看服色应该是魏忠贤无疑。
想到昨晚有人悄无声息的潜入大营,不但杀死了魏忠贤,还点燃了那么多营帐,豪格就感到不寒而战。万一这些人的目标不是魏忠贤,而是身为主将的他,估计也很难逃得过去。心惊胆战的豪格立刻命令撤军,他一点也不敢再耽搁下去,否则说不定哪天早上,他也会死的不明不白了。
第二天清晨,百官如往常一样从午门入朝。来得最早的两名官员下了轿子,就站在午门之外百米处聊天,其中一人无意间抬头,发现正门的城楼下,影影绰绰吊着什么东西。
“年兄,你看那是何物?”官员指着黑影问道。此时天还没亮,他很难看清那个物体是什么,只能询问旁边的官员。
“不知道。”另外一名官员看了半天,也看不清楚是什么他回答道:“这里可是紫禁城,千万不要轻举妄动的,等到开门的时候问问守城兵丁就知道了。”
很快官员越聚越多,光线也越来越亮,等到朱聿键抵达的时候,虽然太阳还没升起来,但天际已经开始微微发白。
视线好了许多,众人都凑近过去查看,他们已经议论了半天,此时差不多能看清了,无不希望凑近了查看一番,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吊挂在午门城楼。当一个眼最尖的官员凑近了,上上下下的打量着那团有五米多高的黑影,他突然全身打了个激灵惊呼道:“是人头。”
“人头。”文武百官纷纷惊呼,吓得直往后退,一时间午门外人仰马翻乱作一团。朱聿键并未挤过去,反正他知道是什么东西,无需凑那么近去查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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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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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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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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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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