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末之大国崛起>第三百四十章 帐篷对战
  “救命啊。”魏忠贤这才发觉不好,转身就想逃走。不过他一个六十岁的老太监,如何能跑得过训练有素的高手,还不等他迈开步子,锋利的匕首已经捅向了他的心脏。

  金属碰撞声响起,那把刺向魏忠贤的短刀却被一柄飞刀撞歪了,最终没能命中。魏忠贤也借着这个机会就地一滚,远远离开了两名战士的攻击范围,李际遇心头一惊,他扔下昏迷的蓝衣男子,反手抽出了自己的短刀。

  刚才射出飞刀的正是帐外身穿飞鱼服的其中一人,他叫做魏明风,是魏忠贤的干儿子之一。实际上这四个人都是魏忠贤的干儿子,只不过他们这个干儿子是东厂内部的,与著名的五虎五彪等人不同,他们专门负责保护魏忠贤的安全。

  在叛乱失败以后,不少人都选择了倒戈,而这些护卫魏忠贤的干儿子却始终忠心耿耿,护送着魏忠贤逃离险境。经过两年的流离失所,原本的十几个人,如今只剩下了他们四个,不过他们确是那十几个人中最厉害的四个。

  这四个人每日贴身保护魏忠贤,从来不敢远离,今天是因为有东厂的特使密议,他们才到帐外站岗,没想到差点出了事。魏明风是四人中的头目,他看了看昏倒的蓝衣男子冷哼道:“你们已经身处八旗大营之中,根本逃不掉了,我念在你们是初犯,只要将刘百户交还,就不予追究。”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吗?告诉你,这刘百户我们要带走,魏忠贤的人头我也要拿。”李际遇不为所动。

  “你要搞清楚,我们人多,这里又深处中军大营。”魏明风显然是想要救起刘百户,才会说这么多话。

  “何必多说,咱们手底下见真章。”李际遇却是毫不在乎,他爆喝一声挥动短刀扑了过去。wWW.ΧìǔΜЬ.CǒΜ

  见到李际遇冲来,魏明风却护住魏忠贤一动不动,他身侧的三人突然拔出绣春刀冲了上去。

  那三人正是魏忠贤的三个干儿子,魏同、魏和、魏兴,他们也是东厂之中武艺的翘楚人物,丝毫不惧对方。这三个人与李际遇三人交上手,顿时打得难解难分。

  作为东厂的制式装备,绣春刀外形综合了唐刀和少林梅花刀、单刀的特点其形制可刺可砍,杀伤力十分不错,也便于携带和中距离攻击。作为东厂使用的武器,绣春刀的工艺也相当精良,据说刀身所用金属除了铁之外,还混有其他金属,以致刀锋犀利无比。

  绣春刀比单刀要长,较一般的长剑略短,形状是厚背薄刃,有如剃刀,不过整截刀身具有弧度,刀柄颇长。这种刀可以双手使用,不仅利于步战,尚还适用于马战,一刀砍下足可把整只马头砍断。正是因为这种刀如此优秀,才会成为东厂两百年来的主流武器而经久不衰。

  比起魏忠贤护卫的绣春刀,李际遇等人手中的短刀也不遑多让。他们的武器采用苗刀的形制,但长度较短,虽然重量和攻击距离都不如绣春刀,攻击速度却更快。

  这种短刀的材质更好,是朱聿键专门以三门钢铁厂产量极低的锰钢制造,硬度和柔韧性都远超对手,基本上只要兵器交击,就能让对方的绣春刀吃上一个暗亏。

  两名战士在参军前都是刀客出身,手下功夫不弱,在参军之后又得到陈王廷和李际遇这样的大高手调教,功夫更是一日千里。后来朱聿键又提出了军队武功的想法,就是舍弃各种繁杂的花招,以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攻击敌人,最好做到一击必杀。

  在这种理念之下,陈王廷、李际遇、蒋发和郝玉兰四大高手联合编练,创造出来一套专为血狼团使用的搏击技巧,并命名为血狼杀。这套功法类似于后世的自由搏击和军队擒拿术,但因为这四大高手远比后世的高手厉害,所以这套血狼杀也更加强大,其中不但有各种关节技、必杀技,甚至还有一套高明的内功心法辅助,其威力非同一般却又上手极快,如今已经普及到了血狼团、铁壁卫、木兰卫和各个将领的亲兵中间。

  此时两名战士所用的就是血狼杀,这种攻击力超强甚至有些以命搏命的招法,比之东厂虚招过多的武功完全不同,双方刚一交手就让东厂的两人感到很不适应。面对对方毫不防御的拼杀,他们难免有些缚手缚脚。

  魏同和魏兴咬着牙,勉力架挡着两名战士的进攻,心中不禁大为惊愕,想不到对方的手段如此之强。不过他们的招架虽然狼狈,却没有性命之忧,而对抗李际遇的魏和已经到了最后关头。

  身为少林寺出身的高手之一,李际遇也是身怀绝艺的,尤其是一身金钟罩的横练功夫被誉为少林百年来不世出的奇才。据说连少林方丈在试过他的金钟罩之后,也是赞不绝口。

  在因为六根不净而离开少林寺之后,李际遇遇到了陈王廷和蒋发这两个好朋友,他们来自于不同的门派,却不妨碍他们彼此之间惺惺相惜。在互相切磋交流之间,三人毫无门派之间,互相传授高招绝艺,更是让他的武功突飞猛进,如今李际遇虽然名声不显,却至少到了能够开宗立派的程度。

  李际遇这样的身手,魏和那样的东厂番子如何能扛得住,双方仅仅交手数招,魏和已经被打得连连后退。看到李际遇如此厉害,魏明风当即色变,他也不顾上再看护魏忠贤了,大喝一声抽出绣春刀冲上去解救。

  魏明风本来就是四人中实力最强的一个,如今他与魏和双战李际遇,短时间内还能够抵挡得住。反观李际遇自己独立带兵以来,陈王廷和蒋发就不在身边了,他又不敢去和郝玉兰动手,而手下那群铁壁卫又不禁打,早已心痒痒的了。今天能够遇见勉强可战的对手,他自然欣喜异常,李际遇也忘记了自己的任务,竟然抖擞精神展开本领,与两人打在一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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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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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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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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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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