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到盛京开酒吧>第 134 章 第一三四回
  “你以为打着地铺就听不到吗?你打,我也打。”凌昱将脱下的衣袍随手扔在床尾挂住,“我们这叫,蛇鼠一窝。”

  真是能扯,皎然没好气地卷了被褥,背对凌昱睡下。许是太累,这一觉睡得昏昏沉沉,连梦也没做,但多日早起登山,皎然的作息已经被凌昱强掰为苦行僧一派。

  天边刚蒙蒙亮,皎然便迷迷糊糊睁开眼,旁边已经无人,皎然伸了个懒腰,刚扯动筋骨,身子跟从山上刚滚下来般,酸疼得直叫人皱眉,一下子就疼走了睡意。

  皎然在心里啐了凌昱一口,抱着被子在榻上滚了几个来回,活动活动脚趾,这才起身到净室梳洗。

  室内烧着地龙,温暖如春,但山上晨间森冷,昨日路边刚长出来的嫩草,一夜之间就被一层冰霜覆住,皎然裹了件大氅,循着锋利的“嗖嗖”声跨出内屋时,凌昱正在院子里练剑。

  凌昱穿着灰色窄袖薄袍,运剑如游龙飞绕,寒光成罩,找不出剑身在何处,晨曦初露时,四下将亮未亮,眼珠子不由就跟着这银亮亮一团球转动。

  皎然在台阶上停下脚步,看得入迷,待凌昱收招,才看清他身上早已深一滩浅一滩,一大早的闲得慌,就当他是在吸收天地之精华,日月之灵气吧。

  “吃食在灶上温着,若是饿了,便用早膳吧。”凌昱边走边擦汗。

  皎然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后进屋,“今日不去爬山了吗?”

  凌昱转头看了皎然一眼,反问道:“你还有能爬山吗?”

  当然是没有力气的,皎然这么问,只是为了确认今日能否放假,若是可以,明儿她再如法炮制一番,继续假装身子乏力,那便省去早起受罪了,眼珠子转了一圈,幸好皎然善于睁眼说瞎话:“这不是养成习惯了问一问呀,等过几日回城,想爬都爬不了呢。”

  凌昱“呵呵”冷笑,对皎然的表忠心不置可否,转身开始解束袖,皎然最烦他这样旁若无人地更衣,当着面就宽衣解带,真把屏风当摆设。

  “昨夜也算练功了,挪到今晨,便算两相抵消。”凌昱一边解腰带一边大言不惭道。

  皎然怒嗔凌昱一眼,见他身上只剩一层薄薄的中衣,学着他“呵呵”两声,转身到院子里去,看天地花草总比看人耍流氓好。

  “出来。”凌昱换了一件玄色袍子走出来,朝正在花房里浇花的皎然招手。

  皎然将小木勺放回水桶中,本是不想搭理凌昱的,稍微有点亲近,就能叫她想起他的力量,但她看着,凌昱也等着,最后还是裹紧披风朝他走去,眨了眨眼睛,不知道凌昱所言何意。

  旭日爬上山头,天边的金光洒在皎然脸上,粉润盈光,如初承朝露的花儿一样夺目,细细绒毛形成朦胧光圈,凌昱不由多看了几眼,本以为昨夜那般折腾,今日起来应当是憔悴的,没想到却是艳若朝霞,面若桃花,倒是担得起“却嫌脂粉污颜色”的别致来。

  皎然心里却还打着鼓呢,就怕凌昱这个狠人,还要领着她去爬山。

  “你说的对,城中确实无山可爬。”凌昱道。

  皎然点了点头,见凌昱没有拉她去换鞋换衣裳的准备,一颗心总算放到肚子里。琇書網

  还没高兴完呢,又听凌昱道,“我教你一套剑法,回到京城,你每日得空练上一遍,虽比不上爬山,但也能强健筋骨。”

  皎然颇为挫败,这就是走了旧活来新活儿的意思了,不自觉装傻耍赖,“可我没有剑呀。”

  凌昱抬手折下一枝梅花,递到皎然手里。

  皎然看了看那细长的梅花枝,又看了看凌昱,“不是吧?”

  这么抠?皎然拿着梅花枝飞快地耍了两下,“你不是有一把剑吗,不如借我用用?”

  看凌昱这意思,皎然知道不学是不行了,她向来能屈能伸,很快就说服了自己,学剑也是好的,长命百岁,必要时还能防身,除了这几日要早起,总归没有坏处。

  还没学会走路就想飞了,凌昱摇摇头,给自己也折了一枝,“那剑你不会用,刀剑不过锦上添花之物,初学者学好招式更要紧。”

  凌昱见皎然盯着自己手上的梅花枝,这枝上头还有梅花,便跟她调换,“你别不信,我以前初学武时,用的还是木棍子呢,哪里来的刀刀剑剑。”

  听凌昱提起学徒生涯,皎然一下子就来了兴趣,比起正经事儿,八卦永远更吸引人,皎然自认是不务正业的,“你不在京城习武,那岂不是一年到头不着家,公主娘娘如何舍得?”

  “不舍得也得舍得,又不是不回来。”凌昱应声道,边说着,边替皎然摘去梅枝上的细岔,“他们怕我在京城贪图享乐,不知人间疾苦,眼睛一闭牙根一咬,就把我送到西南边了。”

  “西南?”皎然睁大了眼睛,都说“蜀道难”,要去西南一趟可比上青天还难,这么一想,嘉禾公主在皎然心中的光辉,不免又多了几圈。

  “嗯。”凌昱淡淡应是,“师傅走南闯北,他说高地有益练气,便领我在那里练童子功,十二岁那年又去了北边,后来才回的京城。”

  皎然这才知道她想的西南和凌昱嘴里的西南不同,“你们去的不是蜀地?而是西南高山?高地气薄,那刚到西南,岂不是活受罪?”

  凌昱看了皎然一眼,没想到她懂的远比他以为的还要多,点头笑道,“何止受罪,起初差点去掉半条小命。”

  皎然猛吸一口气,仿佛身临其境缺氧了一般,同样是在山上,此地和西南可截然不同,尽管如此,她对那里仍旧向往。

  凌昱从后面环住皎然,握着她的手,开始教她第一招,“你知道西平之地?”

  皎然雀跃地点头,“听说那里景观壮美。”突然又想起凌涵说的凌昱千杯不醉来,扭头问道,“听闻你千杯不醉,是不是在习武时学的呀?”

  “阿涵告诉你的?”凌昱一听就抓住了重点。

  “不是,我猜的。”皎然当然不能出卖友军,“只是听闻那里的人好饮酒。”

  这个时代,对于京城的人来说,这些地方都很遥远,她还在说书先生那里听过,西平有一种名曰“西府雪见”的花,一年只开半月,且只在雪地里开花,在说书人的嘴里,这花儿比国色牡丹还金贵呢,可让皎然好生向往。

  听说那花儿是天上某位仙娥的化身,仙娥的情郎葬身雪地,她就化作一株灼灼之花,在雪里等他归家,千万年才成仙,真是叫人泪目又沉醉。

  皎然说得陶醉,凌昱却实在无法理解女儿家这种心思,说不得那花他还真见过,但在他眼里,还不如牡丹实在,至少看得见摸得着,“这种故事我能编成百上千个出来,一传十十传百,一朵花,只因它开在险地,世所罕见,就成仙娥化身?不过为博人眼球罢了。”

  皎然从鼻孔里“哼”了一声,心道凌昱果然是个男子,万事求实际,不懂欣赏,“那我还听闻西府雪见可药用,一花有百效呢。”虽说这个百效,皎然觉得夸张了些。

  这一点凌昱倒是认同,他放开皎然,看着她耍一遍招式,“能药用不假,但不至于百效,不过,那香气在雪里倒是奇特。”

  “若是哪日能一睹芳姿,真是不枉此生了。”皎然默默把牡丹在心中的位置,往后挪了一个。

  “照你这么算计,我早就把你那份也值了回来,够你不枉三生了。”以前师傅没少用这花炼膏药,凌昱也早睹过无数次芳姿。

  皎然嗔了凌昱一眼,但被他这么一吊胃口,对这花儿的兴趣更浓了,本以为是说书先生杜撰的故事,不曾想凌昱真见过,这下直接让她心里直痒痒。

  但再痒也隔着千山万水,搔不到。

  皎然学过骑射,于动上本就比静有天赋,有练骑射的底子在,加上本就聪慧,初学时找不到窍门绵软无力,但凌昱手把手教了几个来回,融会贯通,便也渐入佳境。

  每日登山的项目确实停止了,但却替换成早起学剑,十几个招式全部学得有模有样,也就到了回城之日。

  只不过免去登山省下来的时间,都被凌昱另作他用,这样颠鸾倒凤的日子,过得皎然叫苦不迭。

  凌昱突然停下来,贴到皎然耳边道,“不如我们再住一段时日,如何?”

  当然不如何!皎然觉得自己就是“秋风送爽”这个词里面的“秋风”,她毫不犹豫地摇头。

  “那行,白日丨宣丨淫确实不好。”

  皎然总算知道凌昱有多无赖了,永远一次比一次无赖,嘴上这么说着,但看的架势,等到回城恐怕天都要黑了,只能欲哭欲泣地在他耳边娇滴滴道,“师父……”

  瞧瞧,前几日要她喊的时候只肯哼哼两声,这到了有求于人时,哪知道连师父都喊出来了,凌昱见她那眼神实在小可怜,在她眼皮上轻啄两口,十指紧扣如了她的愿。

  临出门前,皎然还不忘心中一桩事,轻飘飘走到门角边,那日的被褥还在,没有交给老胡,皎然心中满意,但鬼使神差就想确认一下。

  那日的狼藉确实不在了,但这还不如不看呢!皎然扶着墙猛地站起身来,故意“哎哟”了一声,凌昱听到外间的异样,果然就从净室里走出来了,“怎么了?叫你等我,又逞什么强?”

  凌昱过来要抱皎然,皎然爪子一伸就要挠他,“你这是什么法子?”皎然指向那被褥,那片狼藉确实看不到了,却是被凌昱割走正中间一块,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凌昱轻笑着扶起皎然,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做得哪里不好,“难道不对吗?你不就是不想被人看到那块布?割走了让他扔了便好了。”男女思维差距如此之大。

  真是驴头不对马嘴,皎然恨不得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到。

  回程路上,皎然实在沉得厉害,耷拉着眼皮软在凌昱怀里休憩,凌昱却神清气爽地一路饮茶,偶尔就着嘴里的茶水,噙住皎然的唇喂给她,惹得皎然不断拍他的下巴,但她实在也是渴极了,那爪子就跟给他挠痒痒般,只能喉咙一滚一落接住。

  彩絮儿在花园门口等到皎然时,眼泪哗啦啦就滚下来了,迎上去抱着皎然哭了一阵,撒开手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个遍,又笑又哭地问,“姑娘可算回来了,彩絮儿好生想你啊,天都黑了,姑娘该饿了吧?”

  山庄离京城不过半个时辰的车程,浅眠有时候比深眠更补精神,皎然本也以为回到四季园天还亮着的,没想到千算万算,还是天黑了才回来,只因为凌昱又不按常理出牌,带她去了一个地方。

  皎然拉开彩絮儿,转过身牵起隐在凌昱身后芙蓉儿的手,朝彩絮儿笑了笑,彩絮儿见到芙蓉儿,也旋即破涕为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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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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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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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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