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歌反问:“为何?”
对啊,为什么呢?她为何要与自己一同回汴京?
因为大梁她的母国?因为汴京曾是她长大的地方?可无论是哪个理由,齐商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更遑论说服她?m.xiumb.com
“你不想,看看你爹娘吗?”
弦歌捏在手中的桂花糕陡然裂开,一半掉落在裙子上,一半掉在地上。弦歌蹙眉,将指尖的那点残渣放进嘴里,然后将裙子上的碎糕点一点点捡起来放进手心,甚至将地上那小半块也捡了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再一点不剩的吃掉。
那一瞬间,齐商突然很想知道,这些年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曾经的顾家大小姐,对吃食讲究到了近乎刁钻的地步,莫说掉落在地上的食物是绝对不会吃的,便是火候不够,或者凉了些许的东西都是碰也不会碰的。
看着齐商震惊的表情,弦歌笑了:“很惊讶?有时候我自己都会惊讶。可是又能如何?我早已不是那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
“铃铛。”齐商眼中尽是挣扎和怜惜。
“你不是问过我这些年我去了哪里吗?”弦歌深吸一口气,娓娓道来,“那日我偷跑去九华山,结果被人捉住,想要用我引我爹来。后来爹没来,娘来了,然后娘为了护我,死在了那些人手里。再后来,我被人抓住了。”
“我过了两年不见天日的日子,那时我总是想,当初该和娘死在一起的,也好过日复一日的折磨。或许是我命不该绝,竟然活了下来。记得刚开始的时候,我死活不肯吃饭,那人就打我,把饭倒在地上逼我趴在地上将已经馊了的饭舔干净……那两年,磨光了我所有的锐气和自尊,现在的我,一无所有……”
那晚,她和娘没能等来爹爹。
那个带头的黑衣蒙面人回来时,骂骂咧咧的:“顾羡之被打入天牢了,看来是来不了了。”随后看到缩在墙角衣衫凌乱,死死抱着弦歌的叶霓裳,微微一愣,随即怒道:“谁他娘干的!”
那几人面面相觑,不敢做声。
“老子说过什么全都当耳边风了是不是!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惦记着这档子事!”那人气不打一处来,一脚将其中一人踹翻,那人的脸上被叶霓裳挠出了四道血痕,看上去格外刺眼。
面上有血痕的人不满:“怕什么,不过一个娘们,哥儿几个乐一乐怎么了?”
“还敢顶嘴!”带头人又补了几脚,略带深意的看了一眼弦歌,不知为何,弦歌竟在他眼中看到了慌张和害怕。
那一夜,是她过得最煎熬的一夜。
眼见着天要亮了,弦歌才在担惊受怕中慢慢睡去。可没睡多久,便被人摇醒。
弦歌揉了揉水光迷蒙的眼睛,正要说话,却被叶霓裳捂住了嘴:“别出声,娘带你走。”叶霓裳说着,从发髻上扯出一支发针,在弦歌脚上的银铃上用力一挑,竟生生将那银铃的开合口挑开,里面的小银石掉落出来。
弦歌眼睛一亮。
弦歌下意识的环视四周,发现那群人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虽然心下有疑问,却也并未多言,她知道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逃出去。
叶霓裳拉着弦歌的小手蹑手蹑脚的走出山洞,随后飞快的跑起来。
两人不知道跑了多久,弦歌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被脚下的藤蔓绊倒,叶霓裳被她一扯也差点摔倒。
“铃铛,有没有事?”
“娘,我跑不动了。”
“乖,再忍忍,等下了山就好了!”
一夜没吃东西,弦歌已经没多少力气,最后实在是跑不动了。叶霓裳见状,咬牙将她塞进一个山洞中,郑重其事的交代:“听着,你就待在这里,等着爹爹来救你。无论发生什么事,都绝对不要出来,明白吗?”
“那娘呢?”弦歌慌了,一把扯住叶霓裳的衣袖不肯松手。
“娘没事的。记着娘说的话,无论听到什么看到什么,都绝对不要出来,明白吗?”
“娘……”弦歌的声音带着哭腔,仍旧不肯放手。
“还有,今后无论怎样,都要活下去。哪怕再难再苦,都要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有机会,才有希望。明白吗?”
“嗯。”弦歌泪流满面,胡乱的点头。
“乖孩子。若是以后爹和娘不在你身边了,你都要学着保护自己,知道吗?”
“嗯。”娘像是交代后事一般,让弦歌愈发心慌。
叶霓裳捧着弦歌的脸看了好久,终于放开她,转身出了山洞,并将旁边的树枝往这边拨,把整个洞口都给挡住了。
弦歌曾不止一次的想,若当初自己死活不让娘走,或者坚持跟着她,会不会结果就不一样了?
又过了一天一夜,弦歌可谓度日如年。这其中,她随时神经都是紧绷着的,根本不敢有一刻的放松。
她等了一天,没能等来爹爹和娘亲,甚至脸麒麟都没能等来,而是等来了那个人,那个让她恐惧到骨子里的人,那个成为她一生的阴影的人。
弦歌再度醒来,整个人被关在一个极度狭小,四周围全是密闭的地方,除了角落有一个仅能容纳一只碗通过的空隙。
房间里除了一个马桶,什么都没有。
弦歌便在这里,过了两年。
生不如死的两年。
两年里,那人将弦歌作为药人给她吃了各种各样的毒药解药,往她体内种了各种各样的蛊虫,弦歌随时都在生不如死的疼痛中疼晕过去,再在挖心刺骨的疼痛中醒过来。
为了炼药,甚至经常用弦歌的血来做引子。
每次取血,那人都是随手在弦歌手上和腿上一划,然后便由着她流血。除非那刀割得太深,血流不止,才会粗略的替她包扎一下。
而她身上那些疤,也都是由此而来。
再不然,就是那人心情不好喝醉了酒,便会将弦歌暴打一顿。
曾经的天之骄女,就这样生生坠入云泥。
那些曾经的骄傲自尊光芒万丈,统统被击碎,变得如此不值一提。
这是弦歌三年来第一次提到过去,原本以为这种撕开伤疤让别人欣赏的行为会让她生不如死,可不知为何,弦歌的语气一直淡淡的,像是在说着别人的故事。
“铃铛,不怕了不怕了。”齐商一把将弦歌揽进怀里,眉头拧成“川”字,除了心疼,更多的是愤恨。
那个人,该死!
“和我回大梁吧,只要有我在一日,便能保你安然无忧。”齐商想了想,道,“还有,你父母的尸骨,我悄悄的派人收敛了,我带你回去看他们,可好?”
齐商能明显感觉到怀中的人身子的僵硬,随之而来的是止不住的颤抖。
“可是哪里不舒服?”齐商松开弦歌,焦急的问道。
“你说的,可是,真的?”弦歌瞪大了双眼,死死抓住齐商的衣袖,脸上满是不敢相信。这几个字,几乎是她从齿缝中挤出来的。
“是,我从未骗过你。”
突然,弦歌的眼眶红了,大颗大颗的眼泪狠狠的砸下来,砸进了齐商的心里。
那天,他分明是和弦歌有约的,若是他去了……
若是他去了……
齐商垂了眼眸,笼在宽袖中的手紧握成拳,手背上的青筋几乎要爆裂开。
她经历的那些,他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齐商此时的心情,已经复杂到难以言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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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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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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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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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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