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终此一生享寿近二百载,也远非寻常耄耋者可及。饶是季家人都晚有子息,季珑也就比玄孙辈晚走几日而已,且直到临走当日依旧鹤发童颜,耳聪目明。
若非她在身边最后一个亲手放籍出去的侍人晴深过世后就假死远遁,想必这皇城内外又要添一桩奇闻。
此世后几十年,季珑换了不少山野隐居,替老弱成堆的村子打过粮食开过沟渠,也在富庶之乡品过新鲜的鸡豚瓜果,临终自觉无甚遗憾。
不意这眼皮子一搭一抬,做季家三小姐时的点滴还历历在心,却又成了个身上羊水都还未干的婴儿。
这一回却是扎扎实实生在农家,上有三位兄长的穷丫头了。
好在家里虽然时不时就揭不开锅,季珑这个唯一的丫头依旧是全家人的宝贝疙瘩,三个兄弟有两个都被父母再三嘱咐要宠着让着她。剩下一个二哥哥,打小就看她这个惹得父母偏心的妹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季珑偏偏还最爱跟二哥哥相处。因她也觉得父母偏心得太厉害,三个哥哥里唯有同二哥哥在一起能让自己少些愧疚。
再则,因二哥哥老给她甩脸色,父母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个儿子。如今家徒四壁,自己又实在年幼力弱,季珑真怕父母一个狠心将二哥哥舍给人伢子去。
便是舍去富人府上做事,若不是个仁善之家,二哥哥那火爆脾气也受不了呀。季珑死皮赖脸拽着二哥哥袖子,忧心忡忡地想。xǐυmь.℃òm
彼时刚开始换牙的小季珑并未想到,这年春日还未过,家里的哥哥们就再聚不齐了。
被舍给人伢子的不是性子泼辣少有人敢欺的二哥哥,更不是因同她这个丫头一同出生也颇受宠爱,又打小嘴甜会哄人的三哥哥,而是勤快能干,平常三棍子打不出一句话的大哥哥。
季珑怔了半饷,脑海里终是蹦出一个永远温温吞吞对弟弟妹妹们笑的人影子来。
季父季母都是普通乡人,当初也只请镇上的读书人给家里唯一的丫头起了名,说是以美玉喻人德行的意思,小子们则都是二郎三郎这样随意地叫着。
唯独大哥哥有个正经名字,叫黎舒,听说本是村里卖花郎的儿子,生父去后,因过路的算命娘子言这孩子命里招子,就被当时尚无所出的季父季母收养去了,先还好生养着,待二哥哥出生后就不怎么上心了。
可不是招子吗?害我家连生了三个儿子呢。更小些时候,季珑依稀听过爹爹背着自己去田埂上给妈妈送水时抱怨。那时候大哥哥也才刚到换牙的年纪,却已被爹爹撵去帮妈妈做活了。
到季珑能够光明正大记事的年纪,黎舒那温吞的笑脸中便已掺上不少唯唯诺诺的味道。
他不似二哥哥小小年纪就敢发狠跟外人甚至妈妈厮打,也不似三哥哥几句话就能哄得爹爹和乡里的族老们心花怒放;在全家都揭不开锅的年景,除了季珑撒娇卖痴地帮衬,便唯有少叫人记起自己才能好过些。
然而也正是被宠得惯了,季珑才明知父母偏心太过,仍一心琢磨驾驭天气的法子,想着提高田里收成以改善家境,而未及时警醒在父母带领下出入自家的生人。
“老四你个害人精!大哥都是为你进学才跟人伢子去了!”跟黎舒关系最好的季二郎抖着手给了季珑一巴掌,转脸又狠狠将家里用黎舒卖身钱换来的束脩塞进她怀里,“你给我好好念书听到没有?将来有出息了就去把大哥带回来!”
所谓束脩不过是两刀腊肉加一坛农家自酿的浊酒罢了,更多的钱约莫要留着给她买笔墨纸砚。
所幸季珑年纪虽小,毕竟有些修道的底子在,骤然被塞了个满怀也不过是一时不察踉跄了两步,随即便稳住了身形。
只是这束脩未免太过烫手。且瞧二哥哥都是这态度,家里想必是不愿也不能换回银钱赎人的。季珑一时深恨自己不知收敛,仗着前世学过文章,叫家人将自己当做了有科举做官,鱼跃龙门之姿的英才。
她上一世也有两个姐姐,可姐姐们一个比一个厉害,她只需老老实实被宠就好,从未经历过如此窘境。
季珑原以为自己修道数百载,些许世俗牵绊当愈渐淡泊单,对沉默寡言的大哥哥尤其如此,事到临头才领教到那般切肤之痛。
“人伢子有说大哥哥他去哪儿么?”她抱着束脩,面孔稚嫩,神情却分外沉凝。
“谁知道呢?咱家除你之外就属大哥样貌最出挑,谁知道呢……”季二郎喃喃着,忽然捂住脸小声呜咽起来,往常生气勃勃的眼眸转瞬水雾弥漫。
季珑的心沉了下去。
往常她为了能有所体悟,向来不肯将前世修来的神异用在明处。此刻却也顾不得了,眼一闭,此世修回的神识便浩浩荡荡铺开来,虽比不得有道真修动辄千里百里,方圆几十里的动静却也皆可一窥。
听二哥哥说,人伢子才走了不到半日,还带了许多如黎舒般十三四岁年纪的少年,按理说此刻绝对来不及走出季珑耳目范围。
可就好似对她懈怠的惩罚,从乡里星罗棋布的暗寮到镇上装潢典雅的青楼瓦舍,任她如何仔细,如何拼命地扩展神识,一直到整个识海都泛起针扎般的剧痛,始终不见大哥哥的踪影。
这一世的家人们,终是聚不齐了么。
良久,季珑终于不情不愿地接受了现状。
自穿越以来始终圆满的迷障就这样突兀地破碎了,许久不见进益的修行也坚决地往前迈了一步,可她怎么一点儿也不高兴。
季二郎其实没有他表现得那么讨厌自家老四。
他看过同村的人家,知道除了季珑,再没有哪个重女轻男的人家养出来的丫头会帮兄弟们说话,甚至偷偷分担些活计。就算是她害大哥被人伢子带走了,可家里想供出个读书人总是没错的。
不是大哥哥,也会是我或者三弟……不为了进学,为了给老四娶夫也会卖的。季二郎想,远远看着老四坐在门前的坝子抱着书出神,却忍不住又烦躁起来。
其实季珑的学业很好。或者说,托前世学过文章,今生又继续修行的福,她虽一时未能创出什么能令年景风调雨顺的法术,却是在十里八乡都出了名的才思敏捷。
只是大家从不见她好好听课,还总冒出些稀奇古怪的言语念头,不免让人忧心,这好不容易生在山窝里的宝贝蛋到底能不能孵出只挣得官身的金凤凰。
若不能,他老季家怕不是要将剩下两个儿子也卖了,好给丫头娶个能干活好生养的夫郎,再置上几亩薄田。
听说镇上勾栏里却是那等又瘦又少血色的男人最受当地在墨水儿里泡大的学子们欢迎,季家那丫头也是读过书的,就不知道受不受得了爹妈给挑的夫郎了。
季珑便在二姐姐复杂的眼光和乡人们的闲言碎语中慢吞吞长到妈妈胸口,翻年就是十一岁的半大小子了。
按说这个年纪的学子,能粗解四书五经中的一经已是十分厉害,大多还随塾师拖着长长的调子摇头晃脑。
可季珑一刻也不想多等,拜别那位曾为她起名的塾师便央着父母帮忙打好包袱,要随几位少说年长三四岁的同乡赶考去了。
启程前,季父抹着眼泪,非要把家里值点儿钱的吃用都给季珑带上。而季母一拍脑门儿,若不是季珑苦苦相劝,差点儿让二儿子跟宝贝丫头一同去乡上考试。
“老四,路上留心看看,有没有大哥的消息。”她被家里人送上牛车前,瞧见二哥哥逃了田里的活计,从父母身后探出个脑袋,悄悄对自己做着口型。
牛车晃晃悠悠行出一段,季珑温言细语应付着同行学子的高谈阔论,藏在袖中的手指却有一搭没一搭逗弄着一只眼熟的小家伙。
若她屈指将它弹出袖笼,旁人就能瞧见,那是只生着亮红色绒毛的蜘蛛。不过季珑一个指节大小,趴在掌心的姿态分外温顺,由得她来回拨弄也不恼。
你不去找垂儿转世,老跟着我做什么?是也觉得大哥哥和二哥哥挺像你和垂儿么?些许调侃之言在舌尖上绕了一圈儿,又被季珑默不作声地吞了回去。
这小红蛛确是李笼月过世后的精魄所化,可当初服食的紫河车大约确是有什么异变,并未完全养好他魂魄。此刻不知为何痴缠于她的,不过是个连自身姓名都不知的懵懂小妖罢了。
季珑虽才十岁出头,同行的其余学子最年少却也有十五六岁年纪,年纪最长的则是一位年近五十的乡老——正是爱行些狎妓饮酒之类的“风雅事”。
尤其是其中临行前有富绅解囊交好的几位,也不知是得意忘形还是嫉妒季珑小小年纪就敢下场试水,居然呼呼喝喝将她也裹进了沿途一处青楼里。
说是青楼,其实不过是一处狭小的农家院坝,三两座斜顶土房在路边上围了半圈儿,被学子们附和了个用作自抬身份的雅称。
虽困于乡野,与繁华大城中的同行远不能相比,此处却也不像是寻常寡夫家那般几两黄米一量,就能衫袜尽除的粗鄙之所。
不过要季珑说,如今离她做季三小姐那一世已过了好几百年,各地积弊颇深,眼看已有兵灾四起之兆。
大家这一路行来别说山野小村,就连不少偏僻之地的小县都难免遭灾,家家挂白只看得他她们这群过路人心底也不好受。
偏眼前这小小的农家院子,虽说土砌的墙壁和几户人家木架的屋梁表皮上也斑驳着许多战火犁过的痕迹,栽满果蔬且用竹筒引了活水的院坝仍不免过于清幽闲雅。
再看听到动静三三两两出来招呼的主人家,最小是一对儿十三四岁,容貌姣好的小儿郎;最大那位一左一右牵住他们,眉眼温柔,看面相最多不过二十七八,竟无一不是年华正好的男儿。
“奴名风沁,这两个不成器的皆是奴家亲儿,大儿云喜,小儿云悦,年前才来过月信。”那看着温婉如佛前童子的男子越过微黄的竹篱笆向学子们迎上来,风情万种地一俯身,“诸位可是上京赶考的学子?如今世道艰难,诸位若不嫌弃奴等蒲柳之姿,入内一叙可好?”
正经人家的男儿是不会这样说话的。可当男子柔柔的恳求落在风里,大家眼里便只剩下男儿们婀娜的身段,和微风荡起鬓边碎发时一小片若隐若现,莹白如美玉的耳垂。
季珑年幼步短,钻过参差的竹篱笆时已落到最后几个。恰逢慈眉善目的男主人微微抬首,那双秋波潋滟的眼眸便好似只愿映进她一人的模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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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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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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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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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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