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俩一个才千辛万苦诞下子嗣,耗损了元气也就罢了;一个服食过那一双孩儿遗下的紫河车,却像是往化妖的路子去了,每日将季珑习武时需进补的肉食宝药吞得干干净净仍是一副元气不足的模样;害她不仅隔三差五被姐姐们或劝或骂,还险些被好事者扣上顶好采补的帽子。
也幸好季珑初入道途,不说修成什么移山填海的大神通,餐霞饮露以饱足自身,乃至替人稍改面目之类的小术总还是会的。在她有心遮掩之下,季家阖府上下竟也无人觉出不对。
至于孩子们,因李书垂不喜,她是虽千宠万爱,磨着姐姐们允了大办百日宴,却并不将把孩子们养在正君身边。歪打正着,倒也合了从前季三小姐偏宠李侧侍的传闻。
季珑上心操办的宴席,从孩子们初生到满月,从不会少了姜游的请柬,百日宴自然也不例外。除了不得不供着的各家长辈,偌大个花厅就属姜游坐得最亲近。
然而今次姜游还没来得及动筷,就被季珑大张旗鼓硬塞了一对儿义子女。
要说两个孩子,在皇城内外隐秘的风传中其实身世成疑,明面上也只是季珑庶出的子女,其中一个还是身份卑微的男孩儿,就这么跟姜游拉上关系,多少有些轻慢友人的意思。ωωω.χΙυΜЬ.Cǒm
好在两人为友多年,脾性相投,姜游自然不会在宴上抹了季珑面子。不过,私底下的调侃就躲不过去了。
她看着挺早就在席上喝得半醉,跟上燕子时却一点儿不迷糊。没两步果然就见季珑在一片花荫下晃着好似竖放的半个鸡蛋壳一般的浅棕色木摇篮,口里有一搭没一搭哼着不知道哪出戏里的调子。
“难得见你有此闲心,这是新嫁郎太厉害,叫咱们季大仙儿也动了凡心呀,还是终于捞着了?”姜游眉毛一挑,满眼戏谑实不像个温雅持重的读书人。
“都有。”季珑仍慢吞吞晃着摇篮,闻言也不恼,晃了晃神,竟是一口认下了,“本来琢磨一日夫妻百日恩,好歹把魂儿给拉回来,结果梦入仙乡,赚大了,这人情也欠大了。”
“有名字吗?可要我给取一个?”姜游初见季珑便觉友人通身气韵与从前隐隐相异,此时方知不是错觉,却不追问,只看着襁褓里两个渐渐睡熟的孩子笑道。
“这次却不必劳你。姐姐唤‘季野’,闲云野鹤之‘野’,小字‘白鹿’,弟弟唤‘季逸’,安逸顺遂之‘逸’,小字‘青羊’,我磨着垂儿给起的。”季珑也笑着,眼底却一闪而逝几分惆怅。
这两个颇具隐逸仙风的名字确实是垂儿所取,可惜不是家里这个行止端方,连害羞时眼里都隐着郁气的垂儿,而是话本子里那个忧则眉蹙,喜则颜开的垂儿。
季珑承认,她渐渐有些想念那个垂儿明明已被她逗得羞红了脸,却还是苦心为那影子都没有的孩子取名,最后更一口咬定不悔与她同修燕好的模样。她猜,李书垂也是。
“‘且放白鹿青崖间’,这句诗就很有你爱的真修意韵。女孩儿活泼些好,如果我们以后生……生女孩儿就叫作‘白鹿’;男孩儿就还是文静些好,生男孩儿便叫‘青崖’如何?”
“女儿名字很好,若是儿子,却不合用那冷冰冰的山岩做名字。不若取个近音,叫青羊吧,我听闻蜀地一颇有名声的道宫便叫青羊道宫,还正好与‘白鹿’相对。”
白鹿,青羊……李书垂每叫一遍这两个名字,曾经话本子里那些柔情蜜意,那些含羞带怯的期许就更清晰一分,甚至有种这两个孩子本就为他所期盼的错觉。
实在用心良苦。李书垂想着,心底生出许多惭愧,脑海里某个念头却如野火般止不住地烧了起来——他是用清白试探过一回戏文真假,可在话本子里与玲珑姐姐两心相许也绝非虚话。
既然妻主还记着那些话本子里的山盟海誓,他便当自己也还是那话本子里的小李公子又如何?
“玲珑姐姐,我见今日天气甚好,你糊个纸鸢与我可好?”说这话时,李书垂依旧端着清贵人家的斯文,却暗暗霞飞双颊,平素总有些黯淡的眼眸里也摇曳起零星的焰苗。
“好啊。说来小鹿儿和小羊儿都快满周岁了,是该带他们出去走走。”彼时季珑正躺在已愿意亲近她的金雕羽下懒洋洋地乘凉,闻言惊异地一挑眉,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焰苗顷刻汇作夺目的火簇,烧散了少年郎眼底盘桓已久的阴霾。
果然很美。季珑瞧着小夫君春波潋滟的眼眸,莞尔一笑,顺手将正在小厮们护卫下跌跌撞撞学步的儿女们捞进怀里。
若问季家的孩子们最喜欢谁,必然是季珑这个好看又有趣的小姨妈。
他们才不管大人口里的小姨妈是不是不求上进的纨绔膏粱,只知道小姨妈会变神奇的戏法,袖子里永远揣着好吃的零嘴儿,会跟他们争着坐秋千,也会一板一眼带他们练好功夫再去找身强体壮的对头们出气。
而孩子们最羡慕的,自然是小姨妈家的两个孩子,白鹿和青羊了。
白鹿妹妹随了小姨夫,自幼擅作文章,又被小姨妈带得爱听戏也就罢了;青羊弟弟娇娇小小一个男儿家,说进学就进学,说掌家就掌家,小姨妈竟也放心由得他去。
仗着姐姐们宠爱,侄儿侄女们喜欢,季珑儿女都快成人了还一直赖在老宅,到前年才忽然带着家小搬了地方。据说临走时,同辈中年纪最长,从前与季珑最为亲厚的季颖还背着人偷偷哭了一场。
亲朋们都知道季珑自打有了孩子,就愈发不爱应酬,贺过乔迁之喜也就陆陆续续散了,却不知刚暖过灶的新家转眼就爆发了一次争吵。
“不成!羊儿想去外头闯闯也就罢了,左右咱们家早就是他在管,男扮女装创下一番家业的事迹也是古已有之。可鹿儿……堂堂读书人,竟喜好女风,这成何体统!”这些年来李书垂被将养得很好,发起火来也是中气十足。
在两个孩子眼里,纵使母亲千宠万爱,父亲也很少丢掉那副文雅端庄的模样,哪里见过他这般气到身子颤抖的模样。尤其是同父亲一样做惯了文章的季野,吓得当即“扑通”一声跪在下首,迟迟不敢回话,只是嘴唇仍抿成执拗的一横。
“话不是这样说的。世间女儿固然多是喜爱男子的多,喜爱女子的却也不是没有。”青羊刚想替姐姐说话,就见母亲狠狠瞪来一眼,抢在笼月叔爹前头搂住父亲,语调刻意带了些暧昧,“夫君平常不也看《怜香伴》么?”
《怜香伴》里写的正是女子与女子的情爱,本不是男儿该看的书,李书垂在文事上被宠得放肆惯了,寻来看时却也没瞒着季珑。
“便是喜欢女子,也该是好人家的女子……”李书垂耳根一红,顿时打了个磕绊,说到一半又想起季珑在话本子里与自己海誓山盟时也是伶人,不由语塞,面色却愈发惨白,一时抖得更厉害了。
他以为自己早就对未嫁时那场噩梦释怀了。在他不怕羞地坚持下,到鹿儿羊儿进学时,甚至头回与妻主做完了话本子里最后未竟之事。
到如今,他早已不再抗拒妻主温柔的疼宠。可眼见着女儿将走上自己的老路,甚至行事比自己还荒唐时,那些尘封已久的绝望恐惧就统统浮出脑海。
“女子和女子是不会有后的。”但在所有情绪再度转为尖锐的怒火之前,他听到季珑声音极低地叹息。
不似这人惯爱的戏谑,只平平淡淡一句,甚至仍是温柔的。关于两个孩子的身世,以及这许多年来,季珑默许他们兄弟俩三缄其口的旧事,忽然就这样□□裸地被摆到台面上来了。
奇怪的是,李书垂方才还隐隐见着那噩梦在自己女儿身上卷土重来的预兆,就连骨头缝里都冒着寒气来,被这话一激,反而平静下来。
季珑见李书垂脸色迅速缓和,心中也很得意,自己这些年来竟从未给人机会疑心被厌弃。想也知道,以她入道前的粗疏性子,这是万万不能的。
倒是如今,虽还是粗疏散漫一闲人,入道后也闭锁了气血,轻易留不得子嗣,却反而品出几分举案齐眉儿女绕膝的趣味来。
“反正青羊正想外出闯荡。不若叫他俩换换身份,咱们只当养了一对儿兄妹便是。”季珑仍将嘴唇贴在李书垂耳边,轻悄悄地笑道,“当初在话本子里,我能将你那老相好的魂魄压得连个影儿都瞧不着;现下鹿儿爱的那伶人不过是个与人配刀马的,好叫你知道,便是女儿一时糊涂,我也保管叫她翻不出什么浪来。”
李书垂闻言一愕,脑海里却是浮起自己从话本子里回来后不久便从笼月处听闻,那歹人不知为何被戏班子撵出来,疯疯癫癫在大街上乞食的消息。
“我都听你的。”李书垂蓦地红了眼眶,再不顾其他,转身紧紧抱住季珑,声音忽而软得不像话。
季珑给孩子们使了个眼色,正打算像平常那样卖个乖,耳边又传来李书垂微哑的声音,:“不论你信或不信,我当初只道是觅得知音,虽确曾对那人暗生情愫,但从未想过与……与之苟合,玲珑姐姐莫看轻了我。”
已非少年的男人紧闭着双眼,难得又拿出少年时的勇气来,曾经淋漓的血泪隐在轻飘飘的字句中,除却细微的颤栗竟再无痕迹。
季珑叹息一声,没说自己从新婚之时便有所猜测,当然也没有傻乎乎地追问孩子们的来由。她赶在小夫君泪珠子滚出眼眶之前,一下又一下温柔地顺着脊背,口中又是寻常那般轻描淡写的语气:“我向来信你,只是这喜讯太大,一时怔愣罢了。”
季家“儿子”出嫁时,姜游带着馒头来道贺。远远瞧见季珑轻轻掀开预备背“哥哥”上花轿的“女儿”自己顶了上去,忍不住笑弯了腰。
“没办法,我答应过要送人家出嫁,总不能言而无信吧。”季珑威胁性地瞪了骑着高头大马到家门口来接“新郎”的女媳一眼,转头对老友叹道,眼里却全是笑意。
“倒是你们,”她瞧着因馒头相貌不似幼年,兜兜转转好些年才终于勾搭上的这对儿,眉头微挑,“馒头寿命可还长着呢,你想好走哪条路了吗?”
“走哪条路不比某人通玄过了头,修出灵力也是白送给妖鬼,除了自行悟道无路可走强啊。”姜游年纪越大,反而越不肯让着她了。大家伙儿打打闹闹,俱是一派热闹喜庆。
许久之后,江湖上又疯传起一位季姓少侠的事迹,那却是另一个故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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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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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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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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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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