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君心如荼[女尊]>第3章 野棺同眠
  待季珑再醒过神来时,人已到了尚书府门前,身下仍是头戴红花的爱马雪球,唢呐声入耳则又是天君送子的喜庆调子了。

  索性整个皇城都知道季三小姐不善文墨——都不必她示意,那位被季家姐姐们精挑细选出的中年喜郎已清清嗓子,替她念起事先备下的催妆诗来。

  别说,这活生生的郎君看着是比那不知使了多少年的纸偶讨喜。

  季珑泰然自若地示意雪球停步,心中暗赞喜郎嗓门儿透亮,本就俊俏的面孔刻意放大了笑意,看着便愈发喜庆,任谁也想不到她季三小姐在接到自家新郎前,先送了一位鬼嫁郎往生。

  可眼看李家同辈中唯一的女丁已送完新嫁郎半程,安安稳稳回头返家,季珑也没想到自己短短一天之内居然两次撞煞不算,还将那位小郎君陪嫁的滕侍牵连了进来。

  哦,自家小正君也在呢。季珑在黑咕隆咚的棺材里熟练地勾起脑袋左右转转,才发现身边除了那位衣色桃红的陪嫁小侍,还静静地躺着一具更为瘦长的躯体。

  那人整个儿都陷在正红色的喜服里,就连头颈也被遍布同色绣纹的喜帕盖得严严实实,一眼望去像是已与铺满棺底的红色花瓣熔为一体。

  而且与那位已经抖如筛糠的小侍不同,如果不是喜帕在口鼻位置一直有微弱的起伏,季珑险些以为与自己同处一室的便是这棺材的主人。

  对于棺材这种在灵异事件中出镜率极高的存在,季珑在从前撞鬼的经历中已经十分熟悉了。

  尤其从她刚刚翻身时手指摸到符文来看,这多半还不是镇压用,而是养尸专用的棺材。

  只是不太清楚本该受供养的正主去了哪儿,又为什么把除她以外的生魂也拖了进来。

  可千万别是先前那位鬼嫁郎的尸身成煞,害得那魂魄往生不成,挑着这会儿求救来了,要不我这一世良缘得欠到啥时候才能还啊。季珑忍不住心底暗叹,却也不怎么紧张。

  毕竟,肚子里多半已经揣了崽儿,就等那鬼嫁郎魂魄托生的人还安安稳稳躺边上呢。

  虽然不知缘由,但依季珑两辈子撞鬼的经验,无论是尸身还是亡魂,如果曾属一体,碰面时总是憋足了劲儿要摆弄对方。

  其中亡魂通常想把自己的尸身永镇棺中,为此托梦给她谎称不愿暴尸荒野,请求安葬的不在少数。

  而相应的,尸身则总想把亡魂拘在体内。这却是她小时候偶尔生魂出窍,仗义对交好的亡魂施以援手,反被行尸之类追得屁滚尿流时才发现的。

  因此,要真如季珑先前所想,就算那小郎君运气好,鬼嫁郎还没来得及托生腹中。以防万一,那尸煞也早该让他魂归幽冥了。

  即便有鬼物相护一时无虞,那小郎君的生魂也不可能如现下这般安稳。

  “妻,妻主……二哥他怎么样了?”那小侍像是终于缓过神来,攒足了勇气开口,声音倒是软糯悦耳,却也同他瘦小的身子一般抖得厉害。

  季珑有点儿诧异地瞧了那小侍一眼——她本以为这个胆小的男孩儿只是自家准正君的贴身侍人,且一定会先问这是哪儿或者怎么办之类的问题呢。

  没想到尚书府居然大方地给那小郎君陪嫁了一个兄弟过来,看样子兄弟俩还挺齐心。

  “他没事儿,只是之前就受过什么严重的惊吓吧?本来就容易离魂,这一遭回去估计没两三个月静养是醒不了神了。”季珑简单安抚了两句,见那小侍神情微变,也就懒得再说。

  反正他们都只是生魂出窍而已,如果不幸没能及时回魂,自然万事皆休;即便顺利回魂,除了她这种天生通玄的存在,他们在魂归幽冥之前也不可能对此间经历有丝毫印象。

  “行了,实在害怕就闭上眼睡会儿,那些脏东西不会绕过我动你俩。”

  金尊玉贵的季三小姐做久了,季珑虽不至于养出视位卑之人如草芥的性子,却已经很习惯装出这种略带不耐的语气堵截其后可能的大串规劝或谄媚了。不过顾忌着那位李二郎君的境况,声音到底较先前放低了不少。

  那小侍撇撇嘴,果然安静下来,只是还不太会掩饰面上的不渝之色,大概在尚书府的小辈中也还颇受宠爱。也不知道怎么会作为滕妾嫁到她这个明显不指望继承家业的纨绔女身边来。

  老实说,季珑自习武以来便不怎么爱撞鬼了,偶尔一次也不会牵连旁人,因此也已许久没见过谁为此类神怪之事惊叫瑟缩的模样了。

  她眼下见这小侍虽然听话地闭了眼,长长的眼睫却抖个不停,不知怎的居然生出几分逗弄的兴致。

  要说她托生为季三小姐这辈子最大的好处,除了日夜勤修得来的一身武艺,便是作为豪商之后,在限度内的任性。

  对于后者,季珑通常以之便利修行,但偶尔的,比如现在,她也会顺从心意,稍微逗弄逗弄某些在这般礼教下相对有趣的家伙。

  尽管心头长草,季珑侧身将脸朝向那小侍所在一侧的动作却十分缓慢小心。

  只因这棺材大约本是用作安葬哪对儿同命鸳鸯,也就是他们三个都身材苗条才能勉强并排躺下。

  这时候,季珑还真怕自己动作稍大把另一侧的孕夫挤出个好歹来。

  须知万一那鬼嫁郎的魂魄已经托生他腹中,孕夫生魂受惊,可比单纯的动胎气麻烦多了。

  “小美人儿,说来我只知你哥哥闺名书垂,还不知道你芳名如何称呼呀?”季三小姐眼珠子一转,便将世交中某个惯爱寻欢作乐的同辈与伶人们调情时的作态学了个十成十。

  刻意压低的嗓门儿极大地中和了细甜的本音,竟真有几分欺男霸女的气势。

  当然,季珑从来不会千金买笑,只是闲暇时对与人相约听戏颇为热衷。

  对这,她也有说法,叫做“红尘炼心”,在画本子里都是修行有成的少年英才才有资格做的事情。

  那小侍不似季珑有武艺在身能于黑暗中视物,又听她语气油滑,只道她是迎亲路上无故遇险,心中迁怒,又自觉逃脱无望,有心临死前拿自己兄弟二人痛快一把,顿时怒从心起,身子也顾不得发抖了,只管脱口而出一句质问:“你不是志在得道,不近男色么!”

  显见这尚书府的庶子在家中虽受宠,却不是个惯爱攀附的。

  “我,咳,小侍是说,我兄弟二人虽对大人倾慕已久,但久闻大人您志在得道,向来爱惜元身,如今若与笼月枕席相欢,恐是有碍修行。”然而季珑还没说话,他又想起什么似的,慌慌张张改口。

  除了最开始的自称勉强没打磕巴,估计来之前没少排练。可惜他声音低弱目光躲闪,白瞎了这番周到委婉的念白。

  “李笼月?这名字还真好听,尤其月儿你心思玲珑,我不过探问一句,便如斯热情……”在纨绔堆里混得久了,些许强词夺理之言季珑也是张口就来。

  不过眼看人家神情几度变换,从慌张到羞恼再到最后近乎屈辱,虽然知道他回魂后不会记得,却也感到自己这话是有些过了。

  可她分明不是全然土生土长的此界中人,不久前被姐姐们教导云雨之事时也还有几分抗拒。

  一念至此,季珑陡然警醒,心中默念了几句经文,本就没怎么心猿意马,这一下更是心如止水。

  这是哪个二傻子埋的破棺材,好端端的血煞之气不用,偏要勾引什么情/欲念头,打生魂交泰汇聚元精的主意,饶是姑娘我经验丰富也差点儿着道!季珑忍不住在心底把施术之人骂了个狗血淋头。

  要说这情/欲之念人皆有之,若在平常,一时不察倒也没什么,就算还牵连了别的生魂,最倒霉也不过被迫与人棺中苟合,只当是春梦一场便好,待到回魂之际,自会梦过无痕。

  可这儿还有个孕夫呢!看他嫁衣之下肚腹丝毫不显,也不知道是原本的身形过于纤瘦还是束腹太紧——无论是哪样都好,季珑只希望千万别是怀胎还未满三月。

  别误会,季珑虽说不太在意自家小正君的私事,可也不至于奇葩到绿帽子戴得越长越开心。

  实是怀胎不满三月,坐胎未稳,与怀胎七月之后胎儿下行都受不得情/事勾缠,一有不慎就极易滑胎。

  尤其她那小正君年纪尚轻,孕育胎儿本就有些勉强。且不说这样一来父体还能不能活,单说她跟人家鬼嫁郎结下的因果就不知要欠到什么时候去了。

  “得了小美人儿,姑娘我就是老睡在这地儿闲得无聊逗逗你,可别瞎琢磨了。”只听她声音,倒还是那副恶劣纨绔的模样。

  毕竟季三小姐因出身行事之故,在某些人嘴里被迫“横行”皇城十好几年,对有些事儿上心里也算明白。

  对于某些明明日子就算不是阳光明媚也无风无雨,却偏要成天凄风苦雨的家伙,如眼前这位自我感觉良好的小侍李笼月,与其费心费时费唾沫跟他解释自个儿品行尚可,还不如就让他相信自己就是性情恶劣,对他这颗还没长开的小白菜完全没兴趣来得干脆。

  毕竟,李尚书府上虽然家风尚可,但听闻祖祖辈辈都子息不丰,以至于代代想着开枝散叶,其中本代家主,也就是眼前这二位的母亲李尚书更是尤为风流。

  那李笼月打小长在这样的家门里,估摸着不会相信这世上还真有像她这样不爱偷腥的女人。

  李笼月一听这话,果然就大大地松了口气,那削尖的小下巴不绷着的时候倒还顺眼。至于他心底有没有相信,或者暗骂些什么,季珑就懒得管了。m.χIùmЬ.CǒM

  她毫不客气地挤着李笼月迅速翻了个身,尽量给那位在大红嫁衣包裹下几乎一点儿也不显怀,腰身纤瘦甚至尚为三人之最的孕夫腾出更多空间,平常纤细透亮的娃娃音在此刻甜软无害得像颗沾在碗碟底部的糯米圆子:“书垂郎君,你可也还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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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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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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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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