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窄的小巷中,细枝枯杈落下斑驳树影,随风轻轻摆动。一辆马车缓缓停在妓坊后门前,马车门打开,露出干净的白袍一角。李肇从马车下来,一个小厮早早等候在门前,迎他进门。
郑邗前段时日遇刺,箭伤得巧妙,差几厘碰到心脏,光是取箭就耗费整整一天的时间,至今还在妓坊之中昏迷不醒,没人敢挪动。
大司马膝下只这么一个亲儿子,养到四十多岁要什么有什么,即便是给执金吾的重职也不眨眼。如今命在旦夕,他连手上的要紧事都放了几天。
大蓟朝皇帝勤政,但手段平庸,导致朝中尸位素餐的官员居多,即不能匡主,又无以益民,郑邗则是其中的典型。没人能拿他怎么样,大司马会保他。
他手上的案子一桩接一桩,偏偏证据都被抹了,没人愿意做证人,谁都没有办法定罪。
除太子外,旁人皆不敢得罪这位郑家大公子,生怕什么时候引他不顺心,届时招来郑家的报复。家中有妙龄女儿的,更要藏得紧些,若是入了郑邗的眼,日后铁定嫁不得好人家。
若再惨上一些,那便像冯侍郎女儿一样,在礼佛的路上被抢,这辈子或许都见不到父母。
但她比别人好上一些,她表哥是当今圣上的三皇子,平日里得宠,在皇帝面前也能说上话。
李肇相貌清隽,性子是出了名的好相处,同钟华甄样温温和和,但钟华甄在太子身边呆得久,不常接触她的人都说她清高冷傲,如松柏难折,李肇却依旧同人言笑交友,守礼得体。Χiυmъ.cοΜ
可他今天面色稍冷,平日里的温润也多了几分冷漠之意。
郑邗抢人的事他知道,大司马溺爱长子,对这种事视而不见。他们手上一直没有证据,他也动不了郑邗。
小厮领他进妓坊之中的一间别院,提在手上灯笼隐隐驱散路上的晦暗,月光照下,亮如白昼,连地上的青石板都看得清楚。
妓坊别院里的带刀侍卫比往常要加多一倍,小厮恭敬停在一间屋子门口,请李肇进去。
李肇看了一眼这小厮,推门进去。
里面坐着一个老人,头发花白,脸上有疲倦之态,浑身却有精明之气。郑坛在一旁给他沏茶,热气腾腾而上。
李肇站在屋内,开口道:“大司马邀我来这种地方,就不怕太子殿下的人发现吗?”
大司马没说话,郑坛拍了拍手,两个侍卫压着一个年轻女人出来,她一见到李肇就潸然泪下,扑到他怀里,喊了声表哥。
李肇抱着这女人,脸色变得比方才还要冷上三分。
郑坛笑了笑,“冯侍郎对郑家有所误会,故郑某帮忙把冯小姐找了回来,以示诚意。”
李肇怀里的是冯家小女儿冯淑淑,半个月前被绑走消失不见。她面色不佳,眼睛红|肿,但身体并没有明显的受伤之处,李肇松口气,让自己的侍卫先领她回马车。
他拱手道:“舅舅冲|动不知事,得罪冒犯郑将军,望大司马大人有大量,能饶他这一回。”
大司马这几日进的茶饭少,人瘦了几分,声音也嘶哑得厉害,他缓缓开口:“邗儿在外名声不好,冯侍郎有所误会,也是正常。”
两个人打着马虎眼,心里都清楚冯淑淑这些天受了什么苦。郑邗强抢民女不是头一回,玩腻了就会送回去,很多官员敢怒不敢言。
李肇本来以为这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边,但他没想到郑邗胆子居然真的那么大,会把手伸向他舅舅的女儿。
他开口道:“舅舅现在在太子手上,他是吃不苦的,若舅舅能出来,大司马要我做的事,我自会照做。”
郑坛方要开口,大司马便道:“坛儿,你先下去。”
他脸色微变:“可父亲……”
“邗儿那边需要人看着,你过去看看是否有人怠慢,”大司马说,“我与三殿下有事要说,你下去。”
郑坛在受宠方面一向不及郑邗,有许多机密事都不能参与,大司马十分重视血缘。
郑坛敬重父亲和兄长,只好看一眼李肇,退了下去,把门关上。
“不知道大司马何时能把我舅舅救出来?”李肇开门见山问。
大司马倒也不急,他端起刚刚郑坛倒的茶,说道:“三殿下请坐。”
李肇没闲心做,他上前一步,“郑将军遭遇我深觉同情,但大司马是聪明人,冯侍郎莽撞又好面子,这种杀人的勾当,怎可能是他所为?事情背后一定有别的人,难不成大司马就这么好心不追究?”
不少人都知道李肇和冯侍郎的关系好,皇帝念他母妃早逝,也特许冯侍郎时不时送东西进宫。其中缘由大家都会猜,皇帝心中属意太子,对旁的皇子要求并不高。
大司马打量李肇,见他眉间急躁,便知他是真的在为冯侍郎的事担心,“殿下若要称帝,那就必须要时刻沉稳,不当有太多妇人之仁。太子好不容易抓到把柄,你要是一直催促,到时他送回来的,可能就是一具尸骨。”
李肇脸色微沉,“大司马慎言。”
“三殿下,”大司马看向他,“太子与你一向不合,你若是压不住他,日后他登基之时,你便再也胜不过他。”
所有皇子里,李煦能力是最出挑的,也是最不好控制的。他有主见,处事果断,谁也无法左右他的决策。
李肇微握拳,不说话。
大司马拿过一旁的拐杖,慢慢站起来。郑邗的事让他分神太多,每到晚上就容易眼睛看不清。
屋内的拐杖点地声一顿一顿响起,他走到李肇面前,道:“在此之前,老朽有事想请教三殿下。”
李肇问:“大司马想说什么?”
“陆状元去邺城的事,你是怎么做到的?”大司马身形虽有佝偻,但施压时的震慑依旧强烈。
李肇却后退了一步,他手紧握成拳,戒备之意浮于脸上。
大司马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眯眯道:“三殿下不用紧张,老朽只是随便问问,若是说不出,也便算了。”
李肇顿了一会儿道:“父皇喜公正严肃之人,重阳宴那天我和父皇提舅舅的事,发现钟华甄给他举荐魏函青,我同他说魏函青年纪太轻,压不住人,到时反倒让皇家名声受损,他应该是已经答应钟华甄,稍有犹豫,我便趁机提一句陆郴。邺城虽远,但能捞的油水不比别的地方少。”
重阳宴那天李肇因为冯侍郎迁怒到钟华甄的事不少官员都在说,大司马也知道。至于他所说的邺城油水多,这也是事实,前几任通判都是因为贪污数目巨大被皇帝撤职问斩。
大司马仔细打量李肇的表情,没发觉有异常,更不像在说谎,他拄着拐杖缓缓回座位。
“三殿下应该也听说坛儿去提审冯侍郎,人没见成,最后还被赶来的太子殿下训斥一顿。”
李肇问:“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大司马坐下道:“我做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三殿下的态度。你是想救自己亲舅舅,还是想眼睁睁看着太子利用这件事监视郑家和冯家,都看你怎么想。”
李肇并不胆怯,他眼睛直视大司马,握拳道:“若我说我只想救冯侍郎,大司马会怎么看?”
大司马看他眼神中急迫想救人的心思,慢慢点头道:“老臣自然愿意辅佐三殿下。”
……
李肇和大司马达成协议,被郑坛派人送出门。冯淑淑蜷在马车一角不停抹眼泪,见到李肇就嚎啕大哭,李肇抱着她,撩开窗幔望别院中看了一眼,又慢慢收回视线。
宫中有宫禁,不许皇子在外过夜。他把哭得快晕过去的冯淑淑先送回冯家,之后才开始回自己在外的私宅,有人早早在那等候。
而郑坛在他们谈完事后就回屋看大司马,直接道:“父亲太过信任那小子,他若是趁机下手,防也防不住。”
郑坛十多岁起就在郑家,到现在也有二十多年。虽不参与大事决策,但小事遇到也不少,对此最为熟悉。
大司马喝口茶,“李肇是聪明人,整个京城只有我才能救冯侍郎,他还不傻。”
妓坊近几日都十分冷清,为了找出同犯和凶手,官府直接封路。只有大司马为了见儿子,经常过来。
他选中李肇而不去选那些更为势弱年纪小的皇子,便是因为李肇有软肋,但凡能掺和上感情的东西,总比理智的人要容易控制。
郑坛皱眉走近道:“李肇就算重情重义,也不是做大事的人。”
“若他是做大事的人,反倒容易引起各种事端。”
大司马语气淡淡,他缺的不过是一个正当名头,李肇不想惹事,连宋之康代郡治水一事都推到太子面前。现如今他就算不想投靠,也只能求着他救人。
郑坛道:“说来说去还是太子做的好事,大哥的事绝对跟他脱不了关系,日后他若是落到我手中,我必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大司马没有回他。
郑邗最近情况一直不见好转,大司马已经好几个夜晚不能安睡。
郑邗出事那天太子和钟华甄从京郊回京,照理而言不一定是他所为,但连宋之康都死在他们手里,这也间接证实郑邗的伤跟他们有关。
郑坛发觉他心中不悦,忙给他续上热茶,“父亲也别着急,方才御医来报,说大哥今天伤势比前几天要好上很多,不出意外,五天内应该能醒。”
“邗儿吉人自有天相,”大司马松口气,“我再去看看他。”
郑坛犹豫道:“郑沐的事怎么办?大哥平日最宠爱她,周吝现在为了儿子而助我们,但郑沐肚子里的孩子连大哥也不知道是谁的,要是被周吝发现,岂不是……”
郑沐名义上是郑邗的女儿,实际上不过是郑夫人陪嫁婢女的孩子,长得好看,赐郑姓代表郑邗对她的宠爱,她从庄子回京起就经常和他同吃同住。
郑邗子嗣不多,大女儿早就远嫁,郑沐如果怀的是郑邗的孩子,那府内就得供起来,若是周家小儿子的,那留着也没什么用。
“周吝是墙头草,不能完全信,”大司马说,“孩子的事等邗儿醒后再说,扶我起来,我去看看邗儿。”
郑坛忙扶大司马起身,出门去看郑邗。
……
钟华甄被李煦闹了一顿后,白天的闷气消了不少,第二天一觉醒来时,连精气神都好上许多。
长公主大清早便来看她,见她面色确实比那天红润之后,放下心来。
可她还是把钟华甄说了一顿,话里话外都透着李煦扫把星害人,就差禁止她和李煦来往。
钟华甄躺在床上,无奈应下。
虽然长公主大清早就过来,但她并没在这里久留,吩咐几句钟华甄好好注意身子,便又回了佛堂。
等长公主离开后,南夫人才从檀香木橱柜中拿出一盒用来涂疤痕的清凉膏。
这盒清凉膏方才已经用了一些,只是长公主突然过来,南夫人便急急忙忙藏了起来。
天气一时凉一时热,琢磨不透,屋子的门窗紧闭,连帷幔也放下来。
钟华甄轻解衣衫,干净白衣斜搭在手肘,露出小巧圆润的细肩,青丝长发垂在另一边,南夫人给她肩上的牙印抹药。
她现在没束胸,酥|酥|翘翘的胸|口鼓起诱|人弧度,堪堪撑住衣袍,从上往下看时,已经能看出未来雪堆|沟壑的雏形,精巧无暇。
南夫人看着细|嫩肌|肤上的牙印,顿时生出心疼,手上动作都轻柔许多。
“老奴昨夜有些劳累,便睡得熟些,没想到太子殿下竟又会突然过来。”
“他还是以前的性子,没发觉什么奇怪,”钟华甄没把他昨天的胡话说出来,“我瞧他应该是有事,顺路来找我一趟。”
“侯府守卫森严,他就算再顺路也不该顺来你的住处,”南夫人沾着药膏轻涂,“长公主与威平候感情深厚,至今都没接受威平候离世的事,当年跟外边说你是男孩也罢,偏为了威平候让你二十岁才能袭爵,若是能早些,便也不必困在京城之中。”
长公主与威平候的夫妻情意常被世人津津乐道,即便是有个钟华甄在,她也保留了许多威平候的东西。
皇帝对她实在宠爱。
“连陛下都由了她,倒不必强求母亲,”钟华甄轻叹,“路老说我身体本就差,近些年才养好,若是不趁月份小流掉,怕是会出别的事。”
她是长公主和威平候唯一的孩子,无论出什么事,都该为钟家诞下一个后代,但时机还没到,这孩子要不得。
若是贸然因为李煦而不能生育,长公主会想什么,她也不知道。
南夫人只是个小嬷嬷,也没法子,“到底是难办,如果现在能离京一个月,这是最好不过的,一直往下拖,实在太伤身子。”
“走一步看一步吧。”钟华甄轻按额头,她比谁都知道现在做的难处。
南夫人唉一声,把药膏合上收起,放回檀香木匣中,“世子肩上这疤痕不深,再涂两天应该就消了。太子也是,明知你身子细|嫩,怎么还想着做这种事?”
钟华甄微微拉起衣袍,轻轻遮住自己的伤口,说:“太子的脾气一向如此,这么多年过去了,一点没变。”
他们小时候的关系并不好,李煦觉得她什么都不会,蠢笨异常,严禁她靠近自己,如非必要,必须离他一丈远。
钟华甄又不是傻子,这小屁孩心里在想什么,她还猜得到——不过是觉得自尊心被冒犯,又恰好遇上没继承半点威平候风范的她。
钟华甄还没做他伴读前,极少出门见人,偶然进宫也是随着长公主一起,专门避开继皇后。
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还不知道她是威平候府的世子,趾高气扬地递了封书信,青涩地写着准许她做他的太子妃。
李煦的字稍显稚嫩,钟华甄那时觉得自己的咳嗽病都要犯了,偏她才六岁,长公主没找什么人教她,她最后便假装自己什么都不懂,让太监把这封信转回给太子。
后来她被皇帝指给他做伴读,他也总算清楚她是谁。
李煦崇拜她父亲,对她这种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身体十分不屑,他甚至觉得她有辱威平候门风。
等他们关系莫名缓和后,李煦又开始嫌弃她身上的奶香气,钟华甄深觉除了自己识趣的性子外,浑身上下,没一处招他喜欢的。
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
这根本就是一难以伺候的祖宗,任性妄为,上一刻是一种想法,下一秒又换成另外一种,极其难应付。
南夫人见钟华甄揉了好几下额头,便猜她是想起以前的事,叹气一声,还没来得及开口,平福便匆匆在门外喊了她一声。
南夫人和钟华甄对视一眼,钟华甄点头,南夫人走了出去。
“大清早慌慌张张像什么样,”南夫人皱眉,“出什么事了?”
平福赶紧道:“南夫人,今天早上御林军突然加强巡逻,我听说昨晚深夜时,有刺客闯入东宫,太子殿下遇刺,半个太医院都惊动了。”
钟华甄一顿,朝外看一眼。
李煦昨天晚上在她屋里时就已经是深夜,怎么可能在东宫遇刺?
……
今天的天色昏沉,屋外雾蒙蒙一片。街上的御林军比前段时日加多了一倍,钟华甄出门时便隐隐察觉到一种不详的气息。
钟华甄手里捧着暖手铜炉,一进东宫,李煦身边的太监就来迎她。
她穿一身月白青竹袍,身形挺直,厚实大氅披住她瘦弱的身子,发带束起青丝。
钟华甄细眉蹙起,边走边问:“太子殿下现在怎么样?刺客抓到了?”
那太监忙道:“刺客都已经自尽,太子左手被刺穿一剑,流了许多血。”
钟华甄的眉蹙得越发紧,她出门前以为是假的,但一路上看别人议论纷纷,御林军的样子也不像作假,心中顿时觉出一丝不对劲。
东宫回廊中太监宫婢脚步匆忙,见到钟华甄便行礼退让。太子寝殿周边现在围满侍卫,肃立森严,一个太监端盘血水从寝殿里出来,换下的纱布沾染血迹。
钟华甄一进去,便嗅到一股还没散去的血腥味。
李煦靠在床上,面色冷冷,御医在帮他受伤的手臂换药。
郑总管在一旁等候,脸上都被吓出来汗,他看到钟华甄过来,连忙行礼:“世子。”
李煦听到郑总管的声音,抬起头。
他有些惊讶,片刻后又皱起眉道:“你身子不好,怎么过来了?”
钟华甄慢慢走近,她看见地上带血的纱带,问:“怎么回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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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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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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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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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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