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明姑娘都不开心,都黯然离去,都夜不能寐,只不过心事并不相同。
夜之醒也没睡,他站在恋红尘顶层的藤萝花树下吹着笛子,笛声悠长,婉转幽怨。
弯月如勾,夜色深沉,秋风吹动着少年长发纠缠着脸颊,犹如他复杂纠结的内心,斩不断理还乱。
“你吹笛子倒是蛮好听的。”夕无悔略带讥讽的声音,从他身后扬起。
夜之醒并未转身,也未回头,坚持着把一整首曲子吹完。夕无悔拿着一坛子酒,慢慢喝着,细细听着,并未再打断。xǐυmь.℃òm
笛声终于隐退,他把玉笛收进怀中,走到夕无悔身边,不客气地拿起另一坛酒,大口灌着。酒是桂花陈,入口甘甜润滑,可后劲却涌上来清苦的余味,他把叹息都藏在大口入喉的酒中。
“当心别喝醉了。明天,你们还要去找金脚威灵仙根。”夕无悔朗声一笑,歪着头问:“夜不行,你到底更爱哪一个?如果两个都爱,大不了娶两个呗。你们这里又不是不行?”
噗的一声,夜之醒差点儿被酒呛晕。他一边大声咳嗽着,一边抹着衣襟上琥珀色的酒液。
“夕无悔,你……想害死我,就直说!”他郁闷得把酒坛推回她身边:“真是一个疯子,懒得跟你讲话。”
“疯子总比傻子强。喜欢她不告诉她,她死了你一定会后悔为何不早点说。不喜欢她不告诉她,她也会变成我这样的疯子。疯疯癫癫,满心仇恨,心无所依,浑浑噩噩。”夕无悔自嘲一笑,仰头灌着美酒。
听了她的话,他猝然止步,偏着头望着月色中的少女,她正高举着酒坛,让一线琥珀色的酒液,稳稳落入张开的红唇之中。她喝得畅快淋漓,肆意妄为,紧闭的眼角却隐隐有泪光闪亮。
这个女人身上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他其实一点不讨厌她的直率与犀利,甚至有些同病相怜的认同感。
“不知道……我的封印尚未开启,我甚至没有能力,去保护我在乎的人。又怎么有资格去想儿女情长的事。”夜之醒低头看着自己的靴尖,自嘲地笑。
“虚伪!”夕无悔扔下空荡荡的酒坛,翻了个白眼。
“男人啊,你的名字叫贪婪。一个貌美如花,爱你爱得死心塌地,你内心受用她的崇拜,却觉得没有丝毫挑战。另一个与众不同,让你觉得新奇却难以驾驭。而她与酆一量扑朔迷离的关系,又让你心生嫉妒。你是不是觉得,如果这两个女人能是一个人,该有多好?”夕无悔一针见血,毫不客气。
“我没想过这么多。小十就像我的妹妹,我们从小就认识了,保护她、关心她已经成为我的习惯。而阿令是危难之中,相扶相持的知己,我欣赏她也愿与她并肩作战,生死与共。我也并非嫉妒酆一量,他不会真心待阿令的。他没有心,没有真情。阿令会被他害死!”他一字一顿,掷地有声。
“少年,你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吧?”她夸张地捂住自己的额头,大笑着:“有趣,实在有趣。”
“什么?”他蹙着眉,不悦问。
“算了,既然你两个都喜欢,那就让时间告诉你,你爱的是哪一个吧?”夕无悔掸掸衣袖,整了整发髻,意味深长道:“告诉你一个秘密。在危难关头,你救的一定是最亲的人。但你心甘情愿与之共赴黄泉的,才是心里喜欢的。虽然凡人的一辈子很短,但会喜欢很多人,最爱的却只有一个。”
夜之醒冷笑一声,调侃道:“那敢问夕姑娘,最爱之人又该如何衡量?可要为这人赴汤蹈火,死而复生不成?”
“可惜,我还没有找到答案呢……凡人的爱,是很奇妙的东西啊。能毁天灭地,也可绝处逢生,是灾难也是神迹。少年,愿你好运,遇到爱你的人,而你恰好也爱她。”夕无悔带着几分微醺,用力挥舞了衣袖,头也不转地向前走去。
夜之醒摇了摇头,大咧咧捞起自己未曾喝完的酒坛,他索性躺在在屋顶上,喝着酒,吹着风,看着夜空中的繁星。
其实,夕无悔的话终归打动了他懵懂的内心,他细细想着,一双鸳鸯眼忽闪着,仿佛有星光坠落其中,扑朔迷离的熠熠闪亮。
一大清早,明思令换了一身雀蓝的胡服,衣袖紧凑,行动敏捷。她把长发盘成简单的圆髻,看起来简约干练。她还用浅蓝的丝巾遮住了口鼻,大概不想让人看到真面目而做的伪装。
她和夕无悔走到院门口,后者把一张羊皮纸递给她,上面画着一株羽状叶子开着很像丁香花的植物。植株的根茎是耀眼的金黄色,下面盘踞着脑袋上长着鸡冠花般翎羽的毒蛇。
“给你,这就是金脚威灵仙的样子,记得整株连着土都带回来啊。”夕无悔叮嘱着:“山顶上有一棵老桑树,树根有个大洞,里面就是翠山蚺的巢穴。这毒蛇聚集之地,八成会有金脚威灵仙。别怕,被那蛇咬了一时半会不会死,但会产生强烈的幻觉,容易疯还治不好。”
“你……以前不会也被咬过吧?”明思令眨眨眼睛,小心翼翼问。
“没有!放心,万一咬了你,及时把受伤的部位砍断,就不会蛇毒攻心,你回来找我分分钟给你安上新的机械臂或者机械腿。就算咬了脑袋,也可以换机械头。”夕无悔特别认真地回答。
“算我没说。”明思令哂笑着,抢过羊皮纸放入背囊中:“帮我照顾他们,我会尽快赶回来。”
“夕姑娘,有劳了!”夜之醒突然从合欢树后闪身过来。
两个少女看见他,明思令有些惊愣,而夕无悔却会心一笑。
他也换了一身青色胡服,同样围了黑色面巾遮住了半张脸,手里举着一大把碧绿的蒿草。
少年的鸳鸯眼下残留着因失眠留下的淤青,但他目光笃定而决绝。
“我说一大早怎么看不见你,原来去采药蒿了。”夕无悔撇撇嘴,眨眨眼睛。
“阿令,我们出发吧。”夜之醒朝着明思令笑了笑,眸光依旧清澈如水。
“谁说我要带你去?夜不行,别碍手碍脚的。浅浅是我妹妹,跟你没关系。”明思令哼了一声,似乎并不买账。
“没关系,我带你去就行了。我不怕蛇!”夜之醒特别自然地走到她身边,晃了晃自己书中的蒿草,故意调侃:“我最擅长的就是捕蛇。浅浅是你妹妹不假,但也是我的朋友。我不像有的人,会见色忘义。”
“你!随便你!麻烦。”明思令故意翻了个白眼,但唇角却染起一抹微笑。
“等等我,我也去。”三人身后,又传来一个少女怯生生的声音。
他们转头,看见明昭自己艰难推着轮椅,已经行到众人身后。
“小十,你腿脚不便,就不要添乱了。”夜之醒微微蹙眉,语气严厉。
“我是梁姑娘的医官,为她治疗是我的本分。我应该去!”明昭犹豫了几个呼吸,她凝视住若有所思的明思令,勇敢道:“而且……我有最好的蛇药,万一被咬伤我可及时救人疗伤。你们不带着我,我便自己去。”
“小十……”夜之醒刚要反驳。
“好啊,那就让夜不行背着你吧。小十是医官,应该更容易识别金脚威灵仙。”明思令打断了夜之醒,认真地点点头:“那就一起出发吧。”
夜之醒看看明思令,又瞄瞄明昭,终于无奈地耸耸肩,认命地背起了后者。
夕无悔望着三人渐渐远去的身影,忍不住咂嘴:“这个夜不行,今天还能活着滚回来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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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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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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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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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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