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悍妻难为>第10章 第 10 章
  陆兰儿看着他,认真道:“我努力赚钱供你读书呀。”

  “你,你……”小少年涨红了脸,吭哧好几声才道:“你比我小,又是女人,我怎么能让你养家。赚钱的事应该男人来。”

  陆兰儿哼了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男人才能赚钱,女人就赚不得了?”

  叶鹤荣哪里想过这种事,直接道:“男人力气大,是家里的顶梁柱,自然是要赚钱养女人的。女人只要在家里做饭生儿育女就好了。”

  陆兰儿哦了声,道:“以前娘绣荷包,绣鞋垫拿出去卖,卖了钱买针线和布回来做衣裳给家里人穿,你觉得这算不上赚钱养家吗?”

  叶鹤荣连忙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娘……娘太辛苦了……”

  “那爹就不辛苦了?每天起早贪黑的干活。”陆兰儿逗他。

  叶鹤荣急的不行,“就,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我觉得,我,我我……”

  陆兰儿哼了声,忍笑道:“大家都住在一个家里,有力气的就去做用力气的活儿,有手艺的就去做有手艺的活儿,大家努力赚钱养家,就是为了能让这个家变得更好,为什么你非要分个你我出来呢?难道女人就应该在家里什么都不做,用钱了就伸手跟男人要。若是男人也赚不了什么钱,就都饿死呗?”

  叶鹤荣惊呆了,稚气未脱的小脸上已经出现了晕头转向的表情。他吭哧了半天也没吭哧出个所以然来,急的直挠头。

  陆兰儿笑道:“你自己好好想一想,想明白了若是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就要喊我一声姐姐。”

  “你……”小少年已经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嘻嘻,”陆兰儿吐舌头笑了笑,然后爬上炕找自己的针线匣子,继续绣之前还没有弄完的鞋垫。

  柴氏拉着叶氏慢慢的退到隔壁房间,她悄声道:“这丫头挺能说道的,以前没觉得这么人精儿啊。”

  叶氏也道:“谁说不是呢,不过在那边也轮不到她说话。但是这丫头以前就挺有眼力价的,估计是来这边才胆子大了些吧?”

  柴氏哼了声道:“倒是有点儿咱叶家人的劲儿,也不知道你随了谁,吭哧瘪肚的啥也不说,脾气好的像个面团子。”

  叶氏赔笑了两声,“娘,不是要去那边拿东西吗?”

  柴氏拍了她闺女一下,这才大声道:“去那边拿俩簸箩,荣哥儿,兰儿,拿俩簸箩过来!”

  叶鹤荣正憋着想陆兰儿的话呢,听见这声连忙道:“知道了。”然后从紧里架子上拿了俩簸箩下来,举着去了对面。

  这个屋子窗户小又高,保温不错,但是透光不好。大白天屋里就黑乎乎的,不点灯压根做不了针线活儿。陆兰儿也学着叶鹤荣的样子端着板凳坐在门口,把兽皮门上的皮子卷起来,门帘子撩起一些,外面的光就透过来了。而且这样也不是很冷,毕竟屋里确实暖和。琇書蛧

  等柴氏闷完豆子,边跟叶氏回到屋里准备着做晌午饭。冬天猫冬大多早晨不吃饭,叶老爷子出门之前烧了把灶火热了几个饽饽吃了,也把头一天剩下的粥也吃了。然后带上窝头咸菜什么的就进了山。

  这时候虽然还不到晌午,不过家家户户都开始烧火做饭了。家里没有老爷们,这饭菜做得也简单,就把剩下的干粮热一下,蒸俩红薯,熬一锅粥舀一碗大酱拉倒。

  吃完饭,柴氏道:“等你们爷回来就该收红薯土豆子了,家里种的粮食也不多,基本上两天就能整完。再过几天就要下霜了,下了霜摘白菜,摘完白菜镇上有集,我带你们去赶集。”

  这几个孩子还真没有赶过集,虎头虎蛋还小,以前雷家就算赶集也不带他们,怕被拍花子的拍走。荣哥儿是没有赶上个好时候,小的时候不带他,大了点儿又为了“养妹妹”学着去山上打猎,终于熬过灾年了谁知道还伤了腿。

  至于陆兰儿,那之前就是雷家的丫鬟,每天连轴转的干活都干不完,更别说赶集了。

  她现在虽然说十岁了,也长出个漂亮模子,能看出来张开了绝对是个漂亮姑娘。可是又瘦又小,小时候被拐卖就没吃饱过,到了雷家吃的也不怎么好,整个小闺女焦黄焦黄的,只有着一把好头发。

  就来了叶家两天,原本瘦弱的脸蛋子上就染了红,气色看上去也好了不少。

  所以柴氏一说赶集,几个小的都高兴地不得了,就连叶氏也双眼发亮。

  “娘,这时候赶集有啥好买的不?”

  柴氏盘腿儿坐在炕上,手里摆弄着几个布头,道:“若是你爹能多带回来点儿东西,就拿去集上卖。你瞅瞅你灰头土脸的,给你添俩值钱的玩意儿。再买点儿布啊棉花啊,给几个小的做厚实点儿的新棉花棉袄。棉鞋也该换了,小孩子脚丫子长得快,鞋子可不能省,不小心脚就长歪了,更废鞋。还有那里衣……不是我说你们,你瞅瞅大的小的身上就没一件儿能看的衣裳,补丁摞补丁的,我就不信那家别人也穿成这样!”

  老太太越说越生气,把雷忠力翻来覆去骂了一顿。

  叶氏听不下去了,推了她一下,“娘,你少说两句。”

  柴氏抬眼看了看叶鹤荣,小少年脸色十分平静,闲着没事就开始编他的那些玩意儿,便道:“怕什么,如今你们是叶家的人了。咱们不做亏心事,也不怕被人数落。你当初那些嫁妆怎么也得有几十两银子了,足够还他们家这些年粮食钱。荣哥儿,你爹娘太不容易了,尤其是你娘,在家里没受过气,去了那边可真的没咋过好日子。”

  叶鹤荣用力点点头,道:“奶奶,我知道。您放心,我绝对会好好孝敬娘的。”

  柴氏哼了声,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娘,您看我绣的花好看不好看?”陆兰儿收了针,把鞋垫儿递给叶氏。

  叶氏接过鞋垫儿一看,嚯了声,“咱闺女这绣工可越来越好了,这小花儿绣的真好看啊,乍一看跟掉这鞋垫儿上似的呢。”

  “娘,那你说如果咱们做出跟真的一样的小花儿戴头上,会有人买吗?”她小心翼翼的问道。

  叶氏一愣,抬头看向陆兰儿,“你会做?”

  陆兰儿咬了咬唇,小声道:“小时候看别人做过,倒是也不难……以前我不敢说自己会,也不敢要钱买绣品。但是现在如果五……荣哥儿要读书的话,我觉得我能想出办法做出来。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卖掉。”

  陆兰儿是被拐卖的,被叶氏买回家之后也记不清自家在哪里了,就只记得自己名字。

  来到雷家这几年也是战战兢兢的,后来听说有可能要嫁给雷鹤君才稍微缓和了一些,结果谁知道也没成。她平时也就帮着叶氏绣个鞋垫儿缝个衣服,其他人都以为她的绣工是叶氏教的。

  其实以前的陆兰儿绣工确实是叶氏教的,只是如今的陆兰儿却是自己自带技能。

  柴氏道:“只要好看,啥不能卖?回头赶集你说要买什么咱们就买,如果能换来银子那就挺不错,若是以后真的能卖的多了,让你家里人知道你在这里过得还行,那就更好了。在咱家不用那么怕东怕西,这银子你不折腾,难不成还能从天上掉下来?”说完还瞪了叶氏一眼。

  叶氏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脸,道:“做这个得用啥?在布上绣花绞下来?可是那布片当啷的,咋往头上戴呢。”

  陆兰儿摇摇头道:“也不是,得用铜丝,越细的,做出来效果就越好看。”

  “铜丝?咱家还有点儿,你等着我去拿。”柴氏是个风风火火的利落性子,一听有能用的上的就坐不住了。“你爷拿来整啥玩意陷阱的,之前买了一些还没用完呢,你瞅瞅合用不。”

  柴氏去外面放杂物的屋子翻了半天,拿出来一小卷铜丝。

  在古代很早就已经有金属拉丝的工艺了,金银和红铜是用的最多的,因为这两种金属十分软,延展性也好。

  柴氏拿来的就是红铜丝,也就比头发丝粗上那么一点儿。

  陆兰儿接过铜丝,在手指上绕了两下,笑道:“合用,这两天我就整一个出来,娘跟奶奶看着若是合适卖,咱就做一些年前拿出去卖掉。”

  因为雷松海入赘,所以家里孩子都改了口,从外公外婆变成了爷爷奶奶。

  柴氏这边可用的绣线也不多,她毕竟岁数大了,平时缝缝补补的活儿倒是还能做点儿,但是稍微细致些的都已经交给了侄媳妇儿。不过倒是还有些剩的,只是颜色不怎么鲜亮好看。

  陆兰儿挑了青色紫色和土黄色,打算着做个小的绣球花。这种花绣起来也没有什么难度,只不过花瓣都是单独绣成一片一片的,大的小的都有,中间隔着点缝隙。绣完花瓣绞下来用铜丝比量一下剪下来一段儿弯成花瓣的样子放在绣品上,然后用同色绣线收边儿,同时也把铜丝收进去。

  最后用线在底部捆上两道,调整成适合的样子,几片花瓣绕着土黄色的花蕊裹在一起就成了一朵立体的小花儿。多做几朵小花攒成个小绣球,多余的铜丝正好绑在柴氏一枚断了的银簪子上面,戴在头上就好像是戴了一朵紫色青色渐变的小绣球花,十分可爱。

  做这么一朵小花并没有用很长时间,因为叶氏也看会了,描着花瓣的样子也跟着做起来,晚上上灯之前就搞定了。

  “确实是好看……”一家子围在这个小花上左看右看,“就这么一看,跟真的一样!”叶氏只觉得不可思议。

  柴氏也觉得漂亮,便笑道:“这个就给了我了,颜色也正正好给我带。我看丫头是真不错,可比你娘强多了。你就好好整,以后这个家备不住就给你掌了。你娘啊,你娘是靠不住喽。”

  “娘!”叶氏不好意思了,“我……哎呀,让我掌我也掌不明白。我跟着兰儿干活就成了!”

  陆兰儿松了口气,她没看错人,柴氏跟叶氏就是那种善良又敞亮的好人,以后自己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至于叶鹤荣……

  她看了眼摸着绣球花爱不释手的小少年,心说这是老天要补偿我,给我来个养成系吗?我也太难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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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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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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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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