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全宇宙第一可爱>第 93 章 钻戒与婚纱
  钟可可是在三天后重回工作岗位的。

  本来只想休息一天,但某人那天晚上折腾得太过火,室内气温低,钟可可直接被冻感冒,在家发了两天烧。

  姜遇桥不想让她上班,就又跟周秘书请了两天假,医院那边,他忙完了就请假回来照顾钟可可。

  一来上去,钟可可也算过了几天神仙日子,除了吃就是睡,养得皮肤都水润了许多。

  清闲日子过够了,就要开始繁杂的工作,钟可可名不想让别人用有色眼光看她,只能更用心的工作。

  大概是工作上手了的缘故,钟可可不论是写稿子还是做采访都比之前得心应手,再加上她在美术方面的技能,很快得到了领导的表扬。

  而因于哲远闹出来的谣言,也随着他的离开不攻自破。

  短暂的一个多月过去,钟可可开了人生中第一份正儿八经的薪水,虽然没多少,但成就感十足,钟可可小胳膊一挥,当即拿着小钱袋请客吃饭。

  张悦,许新雅,还有付滢都去了,姜遇桥那边也请了和他关系不错的几个男医生。

  虽说大家都在颐夏呆了好几年,但这种正儿八经的聚会,上次还是在几年前钟可可过生日的时候,只不过,这次少了时晋。

  明明是很久都没提起过的人,钟可可却还能清晰记起他从前的样貌,然而从大一到现在,付滢依旧是单身。

  说起来,付滢也是几个人中最先步入社会的那个,还没毕业,就已经进了本市最大的的企业。

  张悦和许新雅两个人找来找去,都没有遇到心仪的工作,只能准备考研,只有钟可可,看起来算是爱业双丰收。

  难得一聚,大家都很开心,只是几杯酒下肚,钟可可莫名想起了那一年,同样年纪不大,面庞青涩的时晋。

  她一直想问付滢,他们两个到底怎么回事,可付滢每每都三缄其口,唯独这一次,付滢酒意微醺,忽然提到了时晋。

  钟可可本来也迷糊着,听到这个名字,打了个激灵,瞬间清醒许多,“时晋?当然记得,就那个一起来遇桥哥家里陪我过生日的帅哥嘛。”

  听到这话。

  那边正和秦正聊天的姜遇桥忽然转过头来,桃花眼微垂,不甚满意地掐了下钟可可虎口软肉。

  钟可可转过头看他。

  姜遇桥半眯着眼,眼神好像在质问,怎么过了那么久,她还记得人家是帅哥。

  这男人醋劲随着年龄增长越来越大,钟可可笑眯眯地回握着他的手,以示安慰,另一边却和付滢专心致志地说着女生间的悄悄话。

  工作太忙了,付滢很久都没有这么放松过,也像是酒精给了她诉说的勇气一般,她牵着钟可可的另一只手,咬字很轻地对她诉说。

  其实,情况跟钟可可猜测的没差多少,当初的时晋,是确确实实喜欢付滢的,而在那次生日聚餐结束过后,时晋也主动送付滢回了学校。

  虽然两个人是高中同学,又在前不久住在一个病房,但两个人关系并没有多熟,或者说,一切情愫的滋生,都在暗地里开花。

  高中的时候,时晋沉默寡言,却因为良好的成绩样貌,以及优越的家世,被年级里的一干女生注意,但凡有什么节日,都会收到一堆告白信和巧克力。

  作为时晋的后桌,付滢的座位经常被波及,那些女生喜欢坐在她的位置上和时晋搭话,有时候自习课还让付滢串座位。

  付滢向来都是沉默寡言的性子,挨了欺负也不吭声,次数一多,就连时晋都看不下去,当着所有人的面吼了那几个女生。

  大意就是说她们很烦,还打扰周围人学习。

  为首的女生哭着走了,从那以后,再没人找付滢换座位,付滢不傻,知道是时晋帮她说话,就在一次的午后,把家里带来的成罐的酸豆角咸菜送给他拌饭吃。

  付滢永远记得那个午后,穿着校服白衬衫,身形单薄的男生趴在课桌上,被她叫醒后,神情微恼,可吐出来的字却是克制后的平和。

  “啊,放那儿吧。”时晋扬了扬下巴。

  付滢怕他不知道的怎么吃,小声嘱咐了几句,时晋也不赶着她,就那么靠在椅子里,淡漠地点了点头。

  事后的几天,付滢才反应过来自己的举动应该是唐突了。

  他那样的大少爷。

  怎么会吃这种穷人家的咸菜呢。

  她自作多情地送给他,说不定还会被他不经意地倒掉。

  付滢的心思向来比别人敏感,虽然看起来什么都不太在意,但潜意识里,却总是忍不住关注时晋到底有没有吃。

  事实证明,她猜得没错。

  直到那罐酸豆角坏了,开始发臭,时晋才记起来卓肚里有这么一罐儿东西。

  周围的一片儿人都闻到这个味道,谁都没想到是时晋这里的,同桌的男生替时晋扔掉这罐东西的时候,付滢刚好进来,更刚好地听到俩人的对话。

  同桌嫌弃万分地问时晋,你怎么弄了个这么酸臭酸臭的东西啊。

  时晋低头摆弄着手机,漫不经心地说,付滢给我的,我忘扔了。

  话音刚落。

  时晋余光瞥到地面上,一双洗得发白的帆布鞋,迈着小心翼翼的步伐,从眼底掠过。

  从那以后的一整个学期,付滢都没有跟时晋说过一句话,以前两个人还是有些交流的,比如时晋上课睡觉,被老师叫,付滢会好心地踢一下他的凳子。

  比如,时晋唯一的一根笔坏了,他就会自来熟地转过来,从付滢那里抓一只,回头也不会还,直到笔芯都用光。

  再比如,在有的男生欺负付滢,开她玩笑的时候,时晋会特别不满意地骂人,付滢回头,会很小声地说声谢谢。

  在很多个刷题熬夜到底夜晚里,付滢总是会在思绪疲乏的时候,忽然想起这一切,也许,这一切,在时晋眼里,只是再平常,微小如尘埃的事情,可在她这里,却如同被晕开的水彩,无论时间怎么清洗,都洗刷不掉的印迹。

  付滢再也不吃酸豆角。

  高上的那个学期,她也再没有同时晋说过话。

  原本她以为,两人这种近距离的冷漠关系,会维持到整个高中结束,却不想,高三上学期,付滢生了一场病,需要做手术。

  其实并没有多严重。

  但难就难在,付滢的家里真的很穷,不止穷,还重男轻女。

  班主任了解到付滢的情况后,当即在班级里办了一个筹款活动,还连同了两个兄弟班,一起为付滢筹款。

  老师们都捐了不少,同学们有力出力,唯独时晋,像个另类一样,捐款那天,只出了一个硬币。

  虽说捐款不强制。

  但像时晋这样有钱的大少爷,说起来总是格外的过去不。

  很快,这个消息就传进付滢耳朵。

  在家休养的付滢先是意外了一下,继而归于平静,她半开玩笑地跟朋友说,也许时晋当时兜里就只有这一块钱硬币了。

  原本是安慰自己的话。

  没想到却不小心被她言中了。

  当天晚上,付滢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她听到,时晋熟悉又低沉的嗓音,顺着电流传过来,问她,“付滢,你在家吗。”

  付滢不记得当初自己说了什么。

  只是头皮乱麻麻的,心也跳得厉害。

  也不顾晚上的气温有多低,她踩着棉拖鞋,随便穿了件棉外套,就从巷子口跑了出去。

  时晋就在那儿。

  他像个从童话故事书里走出来的王子一样,坐在那辆黑色轿车里。

  陪同他一起的,还有一个身穿黑色精致外套的司机,司机手里捏着一打厚厚的纸袋,纸袋里是满满的钱。

  时晋那张冷漠锐利的少年脸,比平时多了一丝柔和,在冬日萧条的夜色里,如同卖火柴的小女孩手中,被擦亮的火光。

  他唇角不经意地起伏,抬手碰了碰付滢的头,“这些钱,够你好好治病了。”

  走之前,时晋特意转头过来,像是对她解释一般,轻声开口,“我不喜欢酸,所以一直没吃。”

  付滢握着那打钱,不解地看着他。

  时晋抿了抿唇,又说,“但我不讨厌。”

  后来,付滢反复问过几个人,不讨厌是什么意思。

  有人说,说不讨厌就是还行。

  有人说,不讨厌就是不讨厌,可以忍受。

  还有人说,不讨厌就是喜欢啊。

  付滢想着,等自己的身体好了,一定要亲口问问时晋,这是什么意思,她还要买好多圆珠笔,帮时晋备着。

  然而这一切,也只是脑海中的构图。m.xiumb.com

  付滢在手术康复后回到学校时,才知道,时晋转校了,可他没有留下任何的只言片语。

  付滢这个时候,才明白。

  那些钱,大概真的是,时晋人生中,一抹微不足道,善意的施舍。

  是她不该痴心妄想。

  自取其辱。

  年少的情愫总是不经推敲的,高考在即,巨大的题海压得人透不过气,付滢很快就把时晋离开的事情泡在脑后,专心学习。

  偶尔听人说起过时晋的事,她也只当耳旁清风,从不认真去听。

  而后,也不知道是在故意逃避,还是压力使然,付滢早恋了。

  早恋对象是隔壁班的男生。

  每天会给她送早餐,晚自习后陪她一起走路回家。

  男生的家庭条件也不好。

  付滢本能地觉得,他们是一个世界的人。

  其实也没有多喜欢。

  就是有个陪伴,在难过,疲乏的时候,有个人愿意听你絮叨。

  付滢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她觉得,爱情是很虚无缥缈的东西,她这样穷困的人,应该握住一些自己能握住的。

  短暂的半年时光很快过去。

  高考来临。

  付滢和男生一起考入了理想中的大学。

  只是,付滢的理想是颐夏传媒。

  男生的理想,却是和他的女神,一起考去北城。

  那段时间,是付滢最为黑暗的日子。

  她始终不理解,为什么人类对于诺言可以这么儿戏,为什么看起来那么老实忠厚的男生,在面对诱惑的时候,那么容易丢盔卸甲。

  但这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

  付滢从小就知道点到为止。

  就这样,她怀揣着斗志昂扬的心情,来到颐夏,上大学。

  后来的一切,都和她想象中一样。

  象牙塔的世界缤纷多彩,她可以尽情地绘制未来的蓝图,也不用再面对并不喜欢自己的父亲和外婆,她可以独立人生。

  唯独没有预料到的,就是重新见到时晋。

  在医院最普通的病房。

  时晋就躺在她旁边的床上。

  那晚,夜色朦胧。

  时晋在付滢惊讶的目光中,提了下唇角,“好久不见,付滢。”

  好久能有多久。

  付滢从来没有去计算过。

  她只知道,冥冥中,她好像已经等待了很久很久。

  再后来的事,就是钟可可也知道的,时晋在那次生日后,经常去找付滢,有时候是在付滢打工的地方,有时候是在学校。

  但那时,钟可可自己也在忙着恋爱,所以对他们俩的事情所知甚少。

  付滢本想把这一切当成她心里最宝贵的秘密,可却在这一刻,难以克制地说了出来。

  她与时晋。

  有过不算长的一段。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们俩那时,并没有确定关系,却把情侣间该做的一切都做完了。

  时晋从没谈过恋爱。

  只是出自本能地对付滢好,但这种好,多少会伤害到付滢。

  那是两个人出身造成的。

  付滢也是后来才知道,时晋是为了她,任性地考来这里。

  家里对此很生气。

  切断了时晋所有的生活来源。

  时晋那一年过得很辛苦,没有少爷的养尊处优,虽然有爱情的甜蜜,但终究会产生越来越大的裂痕。

  那时候,付滢没有任何安全感。

  她总是觉得,这个还不算男人的少年,总有一天会突然离开,所以她从来不肯同他确定关系。

  只当是一场美妙的梦。

  梦醒了,她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继续往前走。

  两人最后一次睡在一起,是在圣诞夜那天。

  时晋什么都没做,就那样抱着她睡,第上天,像是高中时离开一样,就这么消失了。

  付滢以为这一切都是意料之中的。

  但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心脏近乎钝痛。

  那个时候,付滢觉得自己大概是恨他的。

  带着这种恨意,她踽踽独行了快三年,没有再陷入任何一段恋情。

  她始终无法忘记时晋的脸。

  青涩,锐利,英俊,又真挚。

  再一次得到时晋的消息,是在年初的时候。

  付滢在出差的时候,对接的刚好是时晋的舅舅,他与时晋样貌很像,付滢见到他的第一眼,就恍惚了。

  而那个男人看到付滢的第一眼,也认出了她。

  因为她的照片,直到时晋临走前,还一直握在手里。

  非常恶俗的故事。

  就这么发生在付滢身上。

  付滢知道真相的时候,不知道是该哭,还是笑,那天晚上,她喝了很多酒,被时晋的舅舅扶回了酒店。

  时晋的舅舅告诉她,当初时晋之所以不告而别,是因为他生了病,几乎不可能治好的那种。

  他已经把生命有限的时间,都留给了她。

  临走前,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想让付滢一辈子都记得他。

  他不想耽误她一辈子。

  但他不知道,他还是耽误了。

  去美国治病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扛不住了,唯一能支撑他走下去的,就是付滢的照片,他信仰耶和华,偶尔会去教堂祈愿,希望自己身体好时,付滢还没有结婚。

  但愿望之所以成为愿望,是因为它永远不会实现。

  时晋还是走了。

  在大雪隆冬的夜里。

  走之前,他给舅舅留下了一句话,他希望舅舅如果有朝一日碰到付滢,能替自己买一枚戒指送给她。

  和她在一起的那段时光,他太穷了。

  没有留下任何值得纪念的东西。

  那是时晋这短暂的上十年中,最大的遗憾。

  时晋的舅舅最终还是把那枚价值连城的戒指买下来,送给付滢。

  他说,时晋不想让他说出自己离开的事情,但他实在忍不住,他自私地想让这世界上,能有多一个人,始终记挂着远方的他。

  而今,那枚戒指,安安静静地套在付滢的无名指上。

  付滢喝得烂醉如泥,靠在钟可可的肩膀,举起手给她看,她说,“可可,你看,时晋是不是很幼稚。”

  “他根本猜不到。”

  “我从来没有一刻忘记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这对副cp本来不想写的,但还是有个交代叭,其实当初定的基调就是be的q.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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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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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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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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