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爷,有妖!>第10章 第十章
  四州,结界之境。

  以现世之地、黄泉之森、万荒妖境以及北异之界,四大结界构成。数万年来互不干涉,皆是相安无事。然而一百多年前,一场外族入侵北异的战争却重新改变了四方格局。

  这一切皆源于万荒妖境双雄争霸。西王阿姆大败羽王鸦,羽王重伤被迫逃离妖境。

  羽王生性狡猾蛮横,她打不过被称之为四州最强王者的西王阿姆,却绝不甘心失败沦为丧家之犬的运命,于是带领了她的部族——伏妖一族,转而攻打四州之中实力最弱的北异。

  北异白雪之国,崇尚和平,却在一场鲜血与硝烟的洗礼之下,遭到了屠族的命运。

  黑色的浓雾幻化出了一个一脸病气的俊俏少年,惨白的脸色,带着怯意,显然仍然对羽鸦充满忌惮。

  “谁干的?”羽鸦那口气中平静中透出了一丝森冷叫人不寒而栗。

  那少年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畏畏缩缩的说:“是艳姬。”

  少年目光闪烁,咬着下唇心里十分忐忑。

  羽鸦又是一声冷哼:“撒谎的家伙,艳姬吃东西可没那么讲究呢。”

  这家伙叫做苍,向来胆小心细,做什么事情都是小心翼翼的。

  他们伏族以食生灵为生,不管是吃掉一个人,还是吸光他们的血,就跟这些人类吃鸡吃鸭喝个鱼汤没有区别。

  刚刚她见过那具尸体,能吸干了血还都跟做贼似的刻意掩盖伤口,还把人重新放回床上,装作睡着了,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派,羽鸦见过一眼就知道是这是哪个干的。

  “艳姬呢?你们几个怎么总是那么不讲究,这才来现世当了几天的人就在自己的地方吃人?”刚进现世时,羽鸦便已经告诫过他们几个,这是别人家的地盘,行事务必低调。

  羽鸦看起来不过就是一个黄毛丫头,细瘦的胳膊细瘦的腿,再小的衣裳穿在她的身上都像是偷来的,风一吹仿佛就能上天,活像个难民一样。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丫头,却是同四州最强的妖王整整斗了数千年,转而又攻打弱小的北异,强行霸占,在四州之中以卑劣与狡猾著称,最为臭名昭著的羽王。

  苍嘟着嘴,明显就不服气。说:“我又不是故意的,谁知道人类卑鄙起来竟然比咋们妖怪还要狠心。那个什么公子的,明明口口声声说他喜欢艳姬,可是一转头就拿着尖刀捅了她一刀要杀她。一刀一刀的,艳姬就让他在屋里给捅死了,我也是看不下去才吃了他的。”

  那个人类外表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每天拿了许多银子和宝贝来讨艳姬欢心,这本就是你情我愿的买卖嘛,怎么他没钱了落魄了却反而跑来怪罪起艳姬是祸害人的妖孽?

  “那你就不能让他死远点儿?”羽鸦忍不住白了他一眼。

  苍可是冤枉啊,“那人之前藏在屋里,一见到艳姬就突然发难杀人跟疯了似的。我才刚把他吃了,老鸨就引来了客人。要不是艳姬活得早,那屋子被血溅得就跟个屠宰场似的,事情恐怕要闹得更大呢。”

  羽鸦可懒得去听他们那些现世人间里的恩怨情仇,叹了口气,恹恹的摆了摆手,说:“这几天可有寻到阿墨的线索?”

  苍一听到阿墨的名字,瞪着一双干净又无辜的眼睛连连摇头,“这几天南国的圣都每天都有吃人鬼杀人的消息,可是你知道阿墨那家伙的,他那么难缠,想找到他可没有那么容易呢。”

  羽鸦没有否认苍的抱怨。

  在他们伏族里,要论难缠程度,她羽鸦排第一,阿墨就能排第二。他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相依为命的陪伴了彼此数千载的岁月,对对方一切都无比的熟悉……

  “所以,阿墨也是个奇怪的人嘛。阿鸦你当王,他成为王的丈夫,这到底有什么问题?咋们伏族虽然抢到了北异,可是也同时大伤了元气,眼下正是要大力繁衍生息的时候,阿鸦你多找几个丈夫,多生几个娃为咋们崭新的国度多添几口壮丁,这本来就很应该,也不知道他脑子到底有什么坑,竟然因为这个不但杀掉了那些家伙们,还偷走了空缘,空缘离开了北异这真的不是闹着玩的,任性妄为恃宠而骄的家伙。”苍嘟嘟囔囔的,就算阿墨曾经是他们四天王之中的老大,他也不站他的队。

  苍正在一旁愤愤不平,却忽略了羽鸦的反应。

  他们两人此刻正盘腿坐在屋顶,抬头便可看见星空。

  羽鸦仰望着这如同钻石般熠熠生辉的星星,仿佛望向了更为遥远的星际那一头。

  叹了口气:“那家伙本来就是个傻瓜,固执得只有一根筋。”

  她迎风站了起来,看了一眼已经离开了艳春阁的沈紫合,在一群人之中尤显醒目。

  她居高临下的盯着那道匆匆离去的背影,优雅修长,微微侧了侧脑袋,目光之中带着有趣,就像是在欣赏自己亲手挑选的一件小玩意儿一般的得意。

  可苍撇着嘴却一脸不屑:“阿鸦,这人类到底有什么地方得到了你青睐,长得又不是什么绝色,咋们伏族随便一个都比他好看呢。长得不好要是善解人意也就罢了,可偏偏又是一副骄纵的样子,也不知道你究竟看上了他什么?”Χiυmъ.cοΜ

  苍这话说的一点不假。

  除了羽鸦这个怪胎是个例外,他们伏族人天生肤白发黑美貌惊人,不论是万荒妖境还是从前的北异雪王,哪一个不想抓一只伏族美丽的妖精当做宠物豢养,反观这些人类,真是长得丑又有一堆臭毛病。

  可羽鸦却不那么认为,那个叫做沈紫合的人类,身上带着一股香甜的气味,打从一开始就吸引了她。

  也许这个人类自己都不知道,他身上竟然隐藏着强劲的灵力,只要偷偷吸上一口,就让人无比满足。

  羽鸦一想起来就忍不住勾唇笑了一笑,这在苍的眼里简直不可思议。

  他认识的羽鸦可从来都没有这样不设防的笑过,在他的认知里,羽鸦是一个不会哭不会笑不会疼更不知道什么是恐惧和害怕的铁石心肠,是一个打不死杀不死又毫无感情的冷血怪胎。

  “你们听好了,他是我羽鸦看上的食物,要是哪一个敢动他哪怕是一片衣角我都不会放过他。”

  羽鸦这一番话说得轻飘飘的犹如一片羽毛,可偏偏让苍听出了一身毛骨悚然,忍不住偷偷的憋了她一眼,一副欲言又止。

  这时羽鸦仿佛想起了什么,左看看右瞄瞄,咦了一声:“对了,蝇苟呢?这个不安分的家伙,可别又上哪里惹是生非了才是。”

  羽鸦发现身旁的苍脸色更加难看了。

  羽鸦:“怎么?莫非还让我说中了?”

  苍:……

  羽鸦万万没有想到,在离自己不足百步的某个角落,一只躲藏在暗夜里的恶鬼正在咔嚓咔嚓啃食着一具人类的尸体。

  那尸体,惊恐万状的表情之下是一张熟悉不过的脸孔。

  ……

  这一夜真是应接不暇。

  艳春阁里才刚刚死了一个,南门下的酱油铺子又被灭门。

  沈紫合不得不匆匆离开,临行之前还不忘再看那艳姬姑娘一眼。

  艳姬也卖弄风骚的故意朝他抛了一记媚眼,说道:“大人,常来玩儿啊。”

  沈紫合别开了脸,对一旁的古若临交代了几句:“我看那艳姬姑娘样貌不像中原人士,你且派人去打听打听她的底细。”

  古若临:“是。”

  沈紫合马不停蹄的赶到了新的命案现场,入目便是一副惨绝人寰的景象。

  尸体被撕得七零八落,啃食得面目全非,碎肉碎骨各种残肢如同渣滓被随意弃了一地,猩红浓稠的鲜血溅得像个水帘洞,就连狗都没放过。

  这如同地狱一般的景象,将刚刚艳姬榻上那句干尸衬托得无比清新脱俗。

  沈紫合的脸色此刻越发的凝重。

  从艳春阁案发,到面前梁记酱油铺子灭门。

  从西城到南门。

  这两起命案发生的间隔时间如此的短暂。倘若是同一个犯人,他是如何做到在这样短的时间里连杀六人还把现场弄成了这幅模样?

  沈紫合脑中纷繁凌乱,只觉得他心头那个不好的预感此刻越发的灵验。

  圣都城里的吃人凶物不止一只,它们甚至可能分散在了整个圣都之中,潜藏在黑暗之中咀磨着锋利的獠牙,虎视眈眈的窥伺着整个圣都。

  沈紫合生平第一次出现了危机感,然而对方始终都在暗处,它们到处肆意杀人,而自己却没有办法阻止。他不知道对方是什么,甚至都不知道它们到底是不是人……

  衙差们照例封锁了现场,即使已经多次经历了这样的场面,到现在,面对这种血腥仍然让人不能适应的一阵一阵的反胃。

  沈紫合这会儿却站在一处若有所思,他侧着脑袋站在那里,面色平常无悲无喜,超然世外的仿佛于这糟乱的场面身处两个世界。

  一开始衙差们可对这位新来的大人私底下议论起来都是不屑。一个白净斯文的公子书生,上命案现场居然穿着一身白衣,又不是上戏园子喝茶看戏。

  可如今,一众人却不得不对他写个服字。这沈大人,虽然长得娇气又龟毛,但从来都没有在这种场合吐过一次,真真是体面得不得了。

  正在一愁眉莫展之时,沈紫合却眼尖的有了发现。

  那东西就沾在一片肉块上,很不起眼。可沈紫合却连忙命人拿来镊子,他甚至弯下腰去亲手将它从那块的烂肉上夹出来。

  沈紫合见过这东西,是一枚针状的叶子,带着一种莫名的清香,能驱散掉血腥的味道。他曾经在冬儿巷发生的那起命案里见到过这样的叶子。

  如今这是第二次在命案现场中见到这枚叶子,难道这其中藏有什么玄机?

  “来人,速去查查这到底是什么叶子。”沈紫合将这枚叶子小心翼翼的交待下去。

  将现场留给衙差善后,沈紫合这才刚走出酱油铺就差点同火急火燎的古若临冲撞在了一起。

  “毛毛躁躁的成何体统。”沈紫合忍不住斥责道。

  古若临连忙低头道:“下官无意冲撞大人,实在是……”

  沈紫合一见古若临眉头深锁欲言又止,恐怕又是出了什么大事。

  沈紫合问:“莫非又出了事情?”

  古若临正在犹豫不知道应该怎么开口,心里一番纠结之下这才告诉沈紫合,“大人,景安他……”

  古若临话没说完,沈紫合突然心头一惊,赫然发现从刚刚到现在身边的景安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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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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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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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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