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转秋,除了桥上桥下的人换了一波衣裳,其他什么也没变。
宁自泊拿着手上仅有的两百块钱,给自己买了件外套。灰扑扑的,很不起眼,更不好看,好在还保暖,从初秋穿到深秋不成问题。
更重要的是,行动方便。
说到钱,一开始阿书告诉他,这里流行的是硬通货“金银珠宝”一类,害得他还好担心了一会儿拿着大把金银财宝该怎么保存。
实际上人家也是有银票的。
一张巴掌大的纸张,里头镶嵌了一块软软的等值金银片。
也是白担心,有钱,呵,这辈子是不可能有钱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宁自泊抬头望天,很是心酸的哀叹命运。
“小子!你干嘛!”
身后传来一声怒吼,宁自泊头都没回,习惯性撒腿就跑。风声呼呼过耳,秋风带了点寒意,打在脸上有些疼。
宁自泊一口气直接跑回了桥洞。
等停住了脚,大口大口的喘气,还不忘偏头看了眼手上的破烂。
很好,一个易拉罐都没落下,他逃跑的技术是越来越高超了。
短外套在逃跑的时候发挥了出奇的作用。
当初在摊子上,价钱一样的两件外套,一长一短。本着花同样的钱,就该得到更多布料的原则,他决定选那件长外套。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天天能穿!
临了把手一转,换成了短外套。
那特么可真是割肉似的心疼啊。
没法子,不能贪图一点点布料而不考虑实际。
到了桥洞,除了去捡破烂还能去干嘛?长外套逃跑起来挡手挡脚的,被抓住一顿好打。天热了难免要敞开穿,要是跑路起来,实在不便。
唉。
宁自泊看了看身上这件非常合身的外套,依旧在心疼亏损的布料钱。
早知道,当初还是买那件长的好。多出来的布还能做个小毯子呢,晚上睡觉往身上一披,多舒心。
厚着脸皮借借剪刀针线就能解决的事儿,非得一时想不开。
亏大了,亏大了。
他还在懊悔亏了的布料钱,阿书在脑海中鄙视他,“宁自泊,你真是堕落了。看看你,居然还在计较那件大衣。”
宁自泊理直气壮,“也不看看我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别人是一块钱掰成两半花,我起码得掰成四份,掰了又掰。人穷最不能穷讲究,不能吃饱穿暖,还讲什么体面?”
阿书说,“可要是买了长外套,剪了以后可就不成样子了。你只是穷,不能邋遢。街上的疯乞丐也披了件大衣敞开,你不能学他们呀。能不能记着你是原作者?好歹要点体面。”
宁自泊心里给他翻了个白眼,“我为啥不能学他们?我现在除了还没疯,其他哪个地方和他们是不一样?人家好歹晚上还有个窝,我连个窝都没得,现在还在捡报纸。真说起来,我还不如他们呢。他们捡破烂从来不被打,我天天被打。来这里才多久?我一身肥膘,愣是一点不剩。”
“再看看小腿上这肌肉,”他拍了拍小腿,“我去,这可都是逃命锻炼出来的。”
“你要是现在放我回家,我马上就去参加赛跑,撒开丫子谁还能比得过我?”
他大吐苦水,“在砖厂挣的一点钱,全花在吃饭上了。我连瓶纯净水都不敢买,天天往公园水龙头钻。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水干不干净,指不定哪天我就喝出了毛病,两脚一蹬直接嗝屁,到时候你就和老子同归于尽吧。”
阿书咳咳两声,提醒道,“宁自泊,文化人,说话别那么粗俗。”
宁自泊大为光火,“还文化人?我现在连穷酸书生都只能够上一半。”
诶?“穷酸书生”难道还是个好词?阿书心里这么想,下意识的问了出来。
宁自泊吼他,“我穷!比乞丐还穷!我酸!大半个月没洗澡了,酸!老子在这里没文凭,只能算个文盲。你说我能配得起‘书生’两个字吗?”
“是个人都过的比我好。”宁自泊扔了手上的垃圾袋,易拉罐互相碰撞发出了清脆可怜的声响,“早知道,当年我不上大学了。读的什么书?高中毕业当个裁缝、厨师什么的,现在也不至于沦落到捡破烂啊。”
阿书略感愧疚,提出建议,“你可以找个地方教孩子读书。”
宁自泊气到不想和他说话,“我就是个黑户!黑户!被人谋了报警都不受理的黑户!”
被他一怼,阿书也来了脾气,“事情怪来怪去还不是怪你?如果你不想这么混乱,当初就别写个妖魔鬼怪的世界。就该写霸总玛丽苏,写什么人间现实三教九流!我都对你不离不弃了,你还有什么不知足?”
宁自泊险些吐血,我可真是谢谢您,谢谢你害我不离不弃的捡破烂。
日子在偷偷走过,天气越来越凉。每个早晨,当整个城市还沉浸在一片白蒙蒙的雾气中,当太阳还是一轮素白的时候,宁自泊就拖着他的烂麻袋,辗转到城市的各个角落捡破烂。东捡一点,西捡一点,看到人一靠近拔腿就跑,生怕被地头“老大”逮到。等到晚上,他拖着一身疲惫回到桥洞,蜷缩进属于他的“狗窝”。
躺在窝里,他还在想,当初要是再加点武侠的元素就好了,这会子还能去投靠丐帮。
人生没有后悔药,隔壁小孩又撒尿。
小河流水哗哗响,我就睡在茅厕旁。
“宁自泊!”
“干嘛?”
“我在写诗呢。”
他一动不动闭眼回答,仿佛懒成了一条虫。
阿书焦急道,“我看到女主了!你快去抱她大腿!”
宁自泊瞬间睁眼,从他的狗窝里蹦了起来,“哪儿呢哪儿呢?”
“就是那个!”阿书说,“穿紫色旗袍的那个,头上簪了个白色的簪子呢,好看得很。”
废话,这可是我的大女主,怎么可能不好看?宁自泊与有荣焉,油然而生一股子骄傲。
“诶诶诶,”阿书又喊,“她也在看你。你快回看过去,快去抱大腿!抱着她不让他她走!除非她把你带走,否则你别撒手。”
宁自泊果断拒绝,“这么猥琐的事情我做不出来。如果这地方一切按照我的想法构建,我家女主肯定很暴力。抱她大腿一定被踢飞,我不去!”
“不抱大腿你就捡一辈子破烂吧!”阿书气急,不遇见女主,怎么展开剧情?
宁自泊:“我悄咪咪跟着她,明天开始我就去她家门口捡破烂。”
阿书:“她一个大女主,怎么可能和捡破烂的发生关系?你不带她找男主,怎么进展剧情?!”
“怎么就不能和捡破烂的谈恋爱了?只许有男霸总爱上捡破烂小女孩,还不兴女霸总爱上我捡破烂的追风少年?”说完才回过味儿来,“什么?!我特么居然还不是全书主角?那你拉我进来干什么?”
“老子花了三个多月才遇见女主,竟然还要去找个连影子都没有的男主,你说的是人话吗?”宁自泊骂。
阿书怼,“我本来就不是人。”
“没剧情怎么进展?你给我闭嘴!”
“我偏不闭!拉你进来做剧情推动器,不主动点跟着女主,怎么发现男主?怎么给男主创造机会?不就是踹一脚吗?顶了天也就是缺胳膊断腿,你给我上!”
“我不!”宁自泊斩钉截铁,“男主断腿女主修,小配角生死一点都不重要。我的身体,我得自己珍惜着用。”
他和阿书大吵大闹,这番景象落在旁人眼里,却是宁自泊一人在对着空气手舞足蹈发神经,面上表情还挺狰狞。
等意识到这点,宁自泊一下焉了。
行吧,霸总勉强能和捡破烂的谈一场恋爱,但绝不能和疯子谈恋爱。
脑电波都不同,无法交流。
他脑洞不够,实在没法昧着良心写霸道女主爱上男神经。
随着思绪越飘越远,宁自泊脸色青一阵紫一阵的越发难看。
末了,浑身呈现一股颓败的失态,准备重新回到他小河旁的狗窝里,睡一觉明日再战。
好歹明天洗个脸,再去见他亲爱的女主大人。
他躲了回去,李道却朝他走了过来。
阿书惊喜尖叫,“我就知道!我家女主果然不让我失望,看着吧,你就要被当破烂捡走了。”
宁自泊满心紧张,无视了阿书对他的嘲讽。
只见李道走到他跟前,皱着眉头,一脸古怪的问道,“要不,你跟着我走?”
宁自泊脸上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小鸡啄米似的点了头。
缘来馆内,重明看着李道捡回来的乞丐,一脸莫名其妙。
趁着宁自泊去浴室洗漱的空档,他问李道,“他是新的寻鬼人?这……有点邋遢啊。”
重明还说的比较委婉。毕竟人家一进门就带入了阵阵飘扬的酸爽味儿,太过上头,提神醒脑的紧。
李道摇了摇头,在躺椅上以一贯的姿势倒下,“觉得他的气场很古怪,就带回来了。放在家里也安心,以后再看看吧。”
重明没好气,不满道,“豁,我还得准备他的一日三餐。”
李道抿唇微笑,“我问过他了,他会做饭。你做的东西,狗都嫌弃,权当家里多了个不要钱的保姆。”
重明摊手,舒服的靠在了大沙发上,眯着眼道,“那也可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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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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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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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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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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