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五成群的猎人,扛着山间打来的猎物昂首而回,腰间的钢刀和手上的铁叉格外闪亮;
还有打扮朴素的女人们隔着水盆,在清水淙淙的河流下游清洗衣物,有年轻少女不时和着悠扬的笛声放声而歌。
当项央骑马踏入这片空间土地时,深深被这里的生活所吸引,所见所闻,都有一种世外桃源之感,说句滑稽一些的话,这里的土比外界都肥沃不少。
对于一些野心之辈,这里是束缚,安逸的生活会很不适应,但对于一些天性恬静之人,这里的生活很适合养老。
“这里数百年前只是一片荒野,是闵庄两家的先祖带着家族来到这里隐居,披荆斩棘,斩杀猛兽毒虫,一点点开拓,一点点发展起来的。
南乡的人,很多也都是闵庄两家的后辈开枝散叶,当然,也有一些逃难到这里的人,和闵庄两家后辈结合,渐渐繁衍生息,形成了如今的南乡。
在这里,很少有争斗,很少有纠纷,邻里都是亲眷,互帮互助,可以说路不拾遗。
然而有时这里也很排外,格外针对一些江湖人,南乡不欢迎外人来这里,除非你是逃难到这里。
还有,你别看这里隐蔽安静,每过一个月,都会在这里举行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群民欢乐,老少皆喜……”
项央骑在马上,聆听一侧邓春觉的诉说,渐渐对这个地方有了了解,也下了决心,不想太多,不掺和太多,这样的风光环境,权当是度假。
一行车队驶入南乡的唯一街道,也引发了不少本地人的戒备,尤其是几个在自家门前手持尖刀宰杀猎物的汉子,目中杀机凛然,看的项央眼睛一跳。
杀气并不罕见,这帮人上山打猎,宰杀牲畜,有杀气太正常不过,异常的是这些汉子用刀的手法很是不俗。
“这用刀的劲道,稳准狠,刺划挑翻等等手法也很高明,难不成是一门刀法变化而成?”
项央如今在刀法上的造诣是稳步向前,节节拔高,目光也很是毒辣。
那门前的几个汉子虽然不通内功,但个个膀大腰圆,勇力在身,明显是长期锻炼刀法,宰杀牲畜,全身的肌肉气血由此被锤炼,年深日久,养成过人的体魄。
若只是个例也没什么,但项央骑马路过一条街,大部分男人都是如此,还有一些孩子也是普遍身材高大,血气阳刚。
当然,也有一些人家不似那些魁梧大汉,项央看过家门前的牌匾,都不姓闵,也不姓庄,是在两家之后逃难而来的人。
不过项央也没有多么惊讶,甚至不曾多想,这闵庄两家先祖能披荆斩棘,带着家人在此安居,明显是身负武力之人,后辈会些武功也属正常。
尤其是这刀法虽然精妙,但使用者单凭肉身,不懂内家真气,终归难以发挥威力。
正当项央暗暗观察南乡内的一些风土人情时,迎面而来一行人,七八个左右。
为首的威猛大汉看样貌五十岁许,眸子如锋,呼吸如刀,吐纳绵细,项央耳朵颤动,居然听到好似小刀挥舞一般的破空声,这是那汉子的呼吸带起的声响。
项央浑身汗毛乍起,瞳孔一缩,看着那威猛大汉充满了忌惮,高手,强手,甚至柳若海也不曾给他带来这般压力,很可能是接近后天大成乃至圆满的高手。ωωω.χΙυΜЬ.Cǒm
最关键的是哪怕不曾看到这人出手,项央也能知道这是一个极为罕有的刀道高手,让他见猎心喜,这是同类的气息。
方明见到来人,大手一挥,马上骑士全部下马,项央也跟着翻身落地,将目光又放到这大汉身后之人。
“娥丫头,好多年没回来了,这次回家可要多待几天,父亲可是对你想念的紧。”
大汉扫视车队众人,隐晦的在项央身上停留数息时间,最后将目光放在马车中,也不知是什么身份。
霍婷婷和闵枫两个见到这大汉,吓得和鹌鹑一样,没了往日的劲头,小心翼翼的将闵娥从车队上扶下。
闵娥看到这大汉倒是颇为镇定,放开霍婷婷和闵枫两个扶着的手,脸上显露出笑意,
“小娥见过大伯父,这次回来也是这般想的,准备多住些时日,陪爷爷多说些话。
对了婷婷,阿枫,还不快过来见大爷?”
这大汉竟然是闵娥的大伯父,看样子还是嫡亲,也就是闵娥父亲的亲大哥,项央动了动两侧的手指,闵家有这般高手,若是闯荡江湖,只怕在延熹郡也是声名赫赫的存在。
在那大汉之后的七人项央仔细端详过,全都身怀上乘内功,不过限于资质火候,并不算厉害,唯一可堪称道的也就是这些汉子也都是眸如刀锋,气势凌厉,刀术造诣应该都不浅。
“嗯,婷婷小时候我见过一次,越大越漂亮了,将来大爷给你找一个好夫君,一定是人中之龙。
至于闵枫,你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你的事迹我也听人说过,很不好,我很不满意。
这次回来,就别想着回去,好好操练一番再说。
你父亲虽不是同代最出色的,但也是英才,家里的长辈不希望一代不如一代,你们要青出于蓝才好。”
霍婷婷和闵枫朝着大汉行礼后,这汉子看向两人的目光就显得截然不同。
看霍婷婷是带着长辈的慈爱,没有隔膜,使得霍婷婷本身也松了口气,只是听说要给自己找夫君,身体一僵,随后露出笑颜。
闵枫就惨了,这大汉目中生电,凌厉无比,不带丝毫感情,甚至有些恨铁不成钢,让他心里发颤,万万想不到回南乡是这般结局,早知道就留在清江府不回来了,最后只能哭丧着脸诺诺应下。
和亲人叙完旧,这大汉最后将目光放在项央身上,尤其是看到项央背负碧玺刀,更多了些警惕,是的,的确是警惕。
“这位小兄弟不知怎么称呼?”
项央虽然知道南乡人排外,但也没想到到了这种程度,自己可是跟着闵娥回来的。
再说了,方明等人也是外来武者,怎么不针对他?难道是实力太弱,不被这大汉放在眼里?
“在下项央,这次是应霍府主之邀护送夫人往返,见过长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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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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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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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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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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