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武侠之神级捕快>第七十二章 刀厂中
  城西的废刀厂原本是属于安远县县衙的产业,每年大约出产上千柄武器,包括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之类的,既能装备自身,又能赚取钱财充盈府库。

  不过武器的销路一般也只是江湖中人和府兵,当饱和之后,刀厂就连年亏损,不得已,县衙只能放弃,将它低价卖出。

  项央手持雁翎刀,朝着废刀厂走去,心里思考待会儿到了那里究竟要怎么做。

  在他穿越来此后,傅大春算是他唯一的朋友,两人的感情也很深。

  他为了自己的事情,数次让傅大春打探消息,包括巨熊帮的,钱孚的,傅大春都没推辞,帮了他不少,这就是兄弟。

  现在兄弟有难,需要用到他了,项央肯定不会坐视不管,所以才会急匆匆的赶往刀厂,至少也要保证现在的傅大春是安全的。

  但同时,项央又是一个自私的人,这种自私是人性都有的,而他项央无限放大的一种性格,很不讨喜,甚至让人厌恶,却很真实。

  项央很明确自己接下来要做的,尽可能的救出傅大春,却绝不会将自己置于险地,这是他自己内心的一个衡量标准。

  而且项央现在有这个自信,安远只是小县城,一掌被他秒杀的雄二都是强者,他不认为有人能威胁到他的安全。

  城西,一间占地约两亩的土地上,稀稀疏疏的立着四五间不相邻的屋子,红瓦有不少碎裂,墙壁黑一片,白一片,显得很是破败,这些原本都是刀长的工坊。

  在外面,一个接一个的巨熊帮帮众,手持武器立在外面警戒,当项央出现在帮众的视线中时,一个看起来最为高大强壮的汉子冷着脸,将项央引入一间空旷带有霉味的房屋。

  项央一进门,就细细的打量了眼里面的环境,这是观察地利,虽然他不认为自己会有危险,但有备无患,一旦要跑,也要找一个最容易逃跑的路线。

  这是一个大约百米大小的屋子,空气中有一种发霉的味道,湿气很大,水泥地上坑坑洼洼的有不少痕迹,想来以前的打造器具都立在上面。

  项央是从房屋正北门进来的,除了北门,在西侧也有一扇门,四周则有好几扇木头都被虫蚁啃噬干净的窗户,以他的神行百变,很容易翻过窗户外逃。

  除了环境,房屋中还有十几个巨熊帮的帮众围在三人身后,傅大春则被绳子绑住,温顺的跪在三个人的面前。wWW.ΧìǔΜЬ.CǒΜ

  当中的大汉身高体阔,满面凶煞,穿着一身褐色的锦缎衣服,乃是巨熊帮的帮主雄大。

  雄大左侧,吴先生佝偻着腰身,捏着山羊胡子,一脸奸笑的看着直愣愣走进来的项央,冲着身边的雄大点了点头。

  在雄大右侧,则是一个身穿紫衣,腰悬长剑的青年,长发披散,露出一双星眸,身高虽略逊色雄大,也是个英武的男子。

  而当项央进入房屋后,身后的正北门突然被一群手持刀剑的巨熊帮帮众给围住,当真是前有狼,后有虎,成了瓮中之鳖。

  纵然如此,项央也是面不改色,这些只不过是土崩瓦狗,随手可灭的渣渣,唯一让他忌惮的,只有那个腰悬长剑的紫衣青年,给他的感觉,比钱孚还要强大的多。

  “巨熊帮的雄大雄帮主?今天你抓了我兄弟,就是想引我来这里,现在我来了,你打算怎么处理他?”

  项央无视了身后不停移动,拿着刀剑朝自己摆POSS的帮众,向前方走了几步,和雄大正面相对,开口说道,声音平和,听不出任何的畏惧与担忧。

  雄大见状,眼前一亮,微微点头,即便是敌人,即便对项央很是不满,但却不得不赞一声,真是英雄出少年。

  清俊的相貌,英挺的气质,还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度,真真让他生出一种“使人有子如孙郎,死复何恨!”的感慨。

  项大牛一个粗鄙的汉子,怎么能生出这样的儿子?真叫人羡慕。

  “傅大春?他怎么处置要取决于你。

  项央项捕快,我想咱们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之前你在我的地盘,杀了我的贵客,现在又打伤我的亲弟弟,两次挑衅我巨熊帮,可有什么想解释的?”

  不得不说,项央的出色让雄大欣赏,心里也有了犹豫,这样的少年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如果为他所用,也不是不能放他一马。

  而且要是在官府中有自己的人,那真是想想都激动。

  雄大语气的缓和让吴先生有些吃惊,随即看向项央,以他的智商和对雄大的了解,很快明白了什么。

  “解释?那我就给雄帮主一个解释。胡强此人是谁,你再清楚不过,他做了什么,你也应该知道。我杀他,为父报仇,是私人恩怨,和你巨熊帮无关。

  再说雄二一事,我只是受王英王捕头的命令,与他切磋,只是没有掌控好力道,将他打伤,这算是我的过失,你雄帮主对这两个解释可还满意?”

  项央见到雄大语气缓和,也不喊打喊杀,有事说事,人家问什么,他就答什么,最要紧的是救出傅大春,剩下的以后再说。

  “胡强之事算你说得通,但我二弟之事,恐怕不能让我满意。这样吧,你不是武功高强吗?

  我身边这位刘少侠,乃是昆定县有名的剑手,飘羽剑法清奇灵动,少有敌手,你若是能胜过刘少侠,我就放了这位傅小兄弟。”

  说着,雄大走上前,将傅大春口中的破布摘下,大手按在傅大春的肩膀上,拍了拍,“傅兄弟,你说怎么样?”

  傅大春口中异物被取走,咳咳吐了几口口水,强忍住喉咙的干呕,连连点头,被雄大拎起来转过身,看到穿着官服的项央,眼泪狂飙,

  “小央哥,救我啊,你武功这么高,一定没问题的,快点吧,我受不了了,太吓人了……”

  傅大春的声音跟破锣差不过,一嗓子叫出来,不但吓了雄大一大跳,连项央也被惊了一下,无语的看了眼贪生怕死的傅大春。

  难道你的台词不该是“别管我,兄弟,你自己快走,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之类的吗?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啊。

  不过这倒也符合现实,真正能视生死如无物的,世上都没几个人,傅大春的表现很真实,嗯,就是真实。

  “好吧,料想雄帮主一帮之主,说话算话,我就应下了。”

  项央摇头过后,便清着嗓子答应下来,这总比雄大用傅大春的安全,来威胁自己自刎,或者自废武功来得好,不然到时候自己一拒绝,场面岂不是很尴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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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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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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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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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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