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熊帮的老巢,一片砖红瓦房连绵,雄大在其中最大的一间端坐,身前是向他汇报项央相关情报信息的帮众。
“也就是说,这个项央是项大牛的儿子,祖上就是个贫农,那他一身武功是怎么来的?我已经问过大夫了,雄二的内伤乃是被项央打了一掌所导致,掌力不凡,肯定有内家修为,你们别告诉我他自己无师自通。”
听到项大牛这个熟悉的名字,雄大下意识的想起死在自家花巷中的胡强,还有那个找了许久都找不到的凶手,那可也只是一个十五六的少年。
雄大左手边处,吴先生捏了捏自己的山羊胡子,眼中有思虑,想了会儿开口道,
“帮主,依属下之见,这个项央很可能就是当初在花巷做那件事的人,可以让裴老三暗中去认人,确证一下,不过应该八九不离十。”
雄大嗯了一声,挥挥手,就有一个小弟退下,去找花巷的裴老三安排相应的任务。
“是不是他其实无所谓,他出手如此狠辣,将我二弟打成重伤,这个仇我怎么都要报的,不过吴先生,你也知道他身份敏感,是官府中人,又有一身武功,实在很难报复,不知可有什么妙计?”
雄大停了一会儿,开口道,虽然他自有一套方法,却认为并不保险。
吴先生冥思苦想一会儿,最后说道,“帮主,单说这个项央,可谓无懈可击,想要报复他,除非以绝对的实力将之挫败,不然很难对付得了他。
但若是从他身边之人下手,也不是不可能。xǐυmь.℃òm
刚才打探消息的兄弟已经说了,他虽是孤身一人,却有一个好兄弟,好朋友,抓住那个什么傅大春的,足以将他引诱到一个我们事先布置好的地方。
帮主不是请了飘羽剑刘乘来帮中做客吗?不如借力打力,他剑术高超,也是内家高手,足以压制项央。”
吴先生提出的建议,和雄大心中所想不谋而合,他喜欢用最小的力气来达成目的,至于底线什么的,他又不是名门正派,要底线做什么?
接下来两人又接着讨论了下具体的计划,绑人不容易,目的不是为了赎金就更有风险,更何况其中还牵涉到官府,他们必须小心再小心,确认万无一失才行。
这日中午,傅大春在县衙外两条街的一家面店吃了碗炸酱面,从怀中掏出两枚铜板,就要付账,却冷不防从身边挤过来四个打扮各异的大汉,将他团团围住。
其中一个大汉手持尖锐的匕首,用尖端抵住傅大春的后腰,故作亲密的揽住傅大春,口中还说着兄弟好久不见之类的。
傅大春当场就懵了,这四个大汉虽然穿着不同,但各个虎背熊腰,他整个人才到人家的肩膀位置,差距不要太大,更别说顶在他后腰位置的利器,几乎让他尿裤子,哭丧着脸也不敢说话。
他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出来吃个面,有人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将他劫走,胆子简直大的没边了,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求财。
四个大汉围住一个小瘦子,小瘦子还穿着官府衙役的服饰,虽然有些奇怪,行人却并没发现不妥,没看人家小瘦子自己都没开口求救吗?
于是,傅大春就这么顺顺利利的被人劫走,顺利的几乎让人以为在做梦。
与此同时,项央从一个酒馆吃完丰盛的午餐,摸着滚圆的肚子心满意足的回到衙门后院,就要开始日常的练功,一个捕快就拿着一封书信走进后院,递给项央,说是有个小孩子送来的。
项央向那个捕快道了声谢,接过信封,本想拆开,却想到一些电视剧中下毒的桥段,犹豫一番。
他可从来不认识什么小孩子,更没有什么亲戚朋友需要给他写信的,这信里面不会有什么猫腻吧,比如刚一打开,就喷出什么毒粉之类的?
想得多,项央挠了挠头,更加犹豫,不过很快想到方法。
拔出雁翎刀,将信封平放在刀身上,离自己足有三尺多远,然后手腕一抖,将信封荡起,抛到空中,等下落后,以一个极为精准的角度切在信封的顶口处。
就想庖丁解牛一样,刀尖划过信封,便分割成两段,内中的信件却完好无损,在空中飘飘荡荡的下落,然后就落到项央的手上。
这一手光有力道没有巧劲是万万做不到的,也表现出如今项央的刀法的确不俗。
没毒,没有暗算,这让项央有些窘迫,还好没人看见,不然自己这副蠢样被别人看见了,怕不是得笑掉大牙。
不过等摊开信件,扫视过后,项央的脸色突兀变化,由原本的单纯无害,变成阴沉的吓人,一双丹凤眼更是眯成一道狭缝,有寒光从中透出。
“要想救傅大春,立马一人到城西废刀场,若是多带一个人,立马撕票。”
很简单的几句话,却表明傅大春已经被人绑走,如果这不是恶作剧,那么绑人的匪徒为什么不向傅大春的家人索要赎金,反而通知自己一人前往呢?
唯一的解释,那帮人的目的不是为了赎金,而是为了自己,想要用傅大春来胁迫自己做某些事,或者想要对付自己。
项央遍数自己最近做过的事,发现没有和人结怨,唯一可能对他心怀怨恨的,就是被自己一掌打成重伤的雄二。
而巨熊帮的势力在安远县城的确不小,要人有人,要钱有钱,想要无声无息的绑走一个不会武功的少年,的确很容易。
“巨熊帮?先等等看,若是到了未时大春还没回县衙,就一定出事了。”
项央缓缓将雁翎刀归鞘,心内并无多少担忧或者焦虑,显示出极为强大的心理素质,脸色也平静许多,看不出情绪到底如何。
持刀坐在小院中央的石凳上,此时正值七月末,太阳很毒,天气闷热,项央却丝毫汗水都没有,全真内力在体内流淌,仿若溪水,驱除所有的燥热。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的时间,项央起身到县衙前面的正堂寻找傅大春,结果一无所获,确认了傅大春的确不在县衙,而且很有可能被人绑走。
“看来要走一趟了。”
项央将信件收好,和王英打了个招呼便离门而去,直奔城西的废刀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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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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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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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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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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