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环境与情形,倒是很合适!
华灯初上时,唐筝准时出现在了庆功宴上。
钟翊和叶青桑,还有律师团们都已经等在那里了。
唐筝甫一走到门口,叶青桑便一眼看到了她,随即笑起来:“呀,女主角来了。”
一边说,一边带头鼓起掌来。
唐筝之前老是抱怨人少,所以叶青桑得帮她把气氛给搞得热烈一点。
掌声响起来,服务生也开了瓶起泡酒。酒塞砰的一声探出来,气氛热烈到了极致。
唐筝的嘴角绽出一丝笑容来,向着众人深深鞠一躬,然后才和厉御风一起入席。
晚宴开了一整箱的香槟酒,唐筝逐个敬了一圈的酒,因为在座各位,都是帮着她一步步走到今天的人。
尤其是厉御风,他是将她一步步从地狱中拯救出来的男人!
所以在敬酒的时候,唐筝将他放到了第一位:“厉御风,大恩不言谢。你对我的好,我会记一辈子的!”
厉御风微笑了下,绅士又迷人,跟她轻轻碰了下杯。
再然后,是青桑,她教会了自己很多东西,比如善良,比如同情心,比如适可而止。
还有钟翊,是他点缀了她的青春,后来又帮她恢复了在榕城大学的学籍,让她有了入校读书的机会。
最后是律师团们,多方奔走,搜集证据,在法庭上巧舌如簧,帮她沉冤昭雪——
敬了一圈的酒,喝到最后,唐筝已经有了些醉意。
她将身子歪歪斜斜的靠在餐桌上,用食指敲了敲自己的空杯子,示意侍者过来倒酒。
侍者拿着醒酒器过来,厉御风伸手挡在了她的杯口,凑过去温声道:“别喝了,你有点醉了。”
唐筝转过脸来看着他,轻声一笑:“庆功的酒,喝多少都不会醉的!”
说完,她拨开了厉御风的手,将杯子朝着侍者那边推了推:“继续满上!”
她想喝,就要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好久都没有这种肆无忌惮,无所顾忌的感觉了。
出狱这大半年,她赢了很多次,可是也戴着面具生活了很久。
今天,这里都是可以信得过的人,唐筝觉得自己有资格放肆一把。
而过于放肆的结果,就是喝得烂醉如泥,软趴趴的伏在桌子上,爬都爬不起来。
厉御风抱着她去了隔壁的休息室,将她放平,让她躺在沙发上,喂她和醒酒的柠檬蜂蜜水:“喝点这个,不然明天头会痛的。”
唐筝蹙眉,避开了他的手:“我不要喝……”
她甚至转过身去,面朝着沙发靠背,留给厉御风一个侧身躺着的背影。
“不喝这个,你明天醒来会头疼,没办法上班!”
厉御风说完,低下身子凑过去,轻轻啄了一下她的耳垂:“筝筝,你要好好上班,要撑起唐家——我还指望着,能到唐家去当个赘婿呢!”
原本因为醉酒而昏昏欲睡的唐筝,一下子被他给逗笑:“我才不要收你!”
“哦?为什么?因为不喜欢么?”
唐筝没回答,继续装睡,甚至还将头往沙发里头扎了扎——
那姿态,活像是一只鸵鸟。
厉御风也沉默下来,眼神里的光亮,也渐渐褪去了。
隔天,唐筝醒来时,只觉得头痛欲裂。
宿醉之后,浑身都是又酸又乏的。
她缓缓睁开眼,看到熟悉的天花板,还有自己比较熟悉的玫瑰香薰的味道——
她回家了,此时就躺在自己的卧室里,身上也换上了干净的睡衣。
昨宵一夜好梦,今朝奔赴前程!
唐筝想到这,在被子里伸展了下双臂,随即从床上爬起来,准备去洗漱,然后上班。
有工作了,不再是无业游民了,自然不能像以前那么随性!
刚刚走到沙发那边,赫然发现沙发上坐着的男人,唐筝顿时被吓得后退两步,惊呼出声:“呀……”
一大清早的,自己的卧室里,竟然还有另外一个人。
睡在沙发上的男人也被吵醒,睁开眼睛,有些嗔怪的看她一眼:“吵什么?”
说着,翻过身去,背对着她,仍旧赖在沙发上不肯起来。
唐筝的沙发是卧室专用的,不大,也就只能容纳两三个人的样子。
男人高高的个子躺上去,即便蜷缩起双腿,看上去却还是有些逼仄——
这就不是他该躺的地方!
厉御风也觉得躺着有些不舒服,索性起身坐直了身子:“早安。”
唐筝:“早安——你怎么睡在这里?”
厉御风嗯了声,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向后靠在沙发上,道:“我应该睡在你的床上——但是床太小了,两个人睡不下。挤在一起的话,谁都睡不好。”
所以,就只能委屈一下自己,睡她粉红色的小沙发。
唐筝径自去了洗手间去洗漱,然后去衣帽间选衣服。
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起来,她暂时不在跟前,厉御风就去看了眼,是他母亲厉夫人打过来的。
他犹豫了下,自作主张的接了起来:“喂?”
“是御风啊”,厉夫人笑笑,问:“吃早饭了吗?筝筝呢?”
厉御风耐着性子,道:“她换衣服呢,你打电话有什么事儿?”
厉夫人说:“我来榕城了,中午想约筝筝一起吃个饭,不知道她有没有空……”
说话间,唐筝已经从衣帽间里出来了。
衣服还没有穿利索,长裙背后的拉链都还没有拉好,好像是哪里夹到了东西。惦记着自己的电话,所以赶紧跑出来准备接听。
将电话抢过来,看到是厉夫人,唐筝才忍不住白了厉夫人一眼,随即转过身去,背对着他接电话。
这一举动,倒是不可避免的将自己的后方,暴露给了厉御风:
拉链没有拉好,白如凝脂的肌肤落到了厉御风的眼里,还有内衣的裸粉色蕾丝边——
像是一种无声的诱惑和挑逗,勾引着厉御风凑过去。
他捏住她的拉链,她有些戒备的回头看他。
厉御风伸手指了指:“拉链夹住东西了,我帮你弄出来……”
一边说,一边将她的拉链弄好,然后一拉到顶。
唐筝刚刚松一口气,男人已经从身后抱住了她,细细密密的吻,落到了她的脖子里。
她刚刚化完妆,身上有女人的体香,化妆品的香气,还有香水味——
后者都是厉御风很讨厌的味道,可是这味道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时候,却又让他觉得欲罢不能。
她的头发没有梳拢,拂在他的脸上,痒痒的,他觉得自己的心也痒痒的。
唐筝听到男人略显急促的喘息声,匆忙结束了和厉夫人的通话,回头推开了他:“大清早的,别闹腾了!”
厉御风就势坐到了她的那张小床上,微笑了下:“大清早的,是有些不应该——那今天晚上怎么样?去我那,我那的床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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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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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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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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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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