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锁在牢里的四年青春,早已经追不回来。
但是,世人应该知道她的清白和冤屈,以后也不应该再有人拿她坐过牢的事情,来嘲讽和讥诮她。
她能够沉冤昭雪,江驰觉得自己比她还要高兴。
可惜他不能立即过去替她庆祝,但是他给她寄了礼物,是一瓶九二年的唐培里侬,算是给她庆功酒。
这次,那瓶酒仍是寄到了顾氏集团去的。
唐筝目前在那里上班,接收快递很方便。
她将酒瓶拿在手里把玩着,下班之前,才放回到一个木盒子里,准备带回家里去。
顾平川最近几天没有来上班,也没闹出什么幺蛾子。
唐筝听宋宁馨说:他最近正在准备出过的事情,就连小卓在日本的学校,也都已经准备好了。
而除此之外,顾平川那边的交接手续已经办得差不多了,唐筝就任董事长的日子,也已经定了下来,在五月初九——
这天,是唐筝外公,唐文礼的生祭。
榕城风俗,逝去之人的生日,就叫做生祭。
这个日期,是唐筝自己选的,顾平川也同意了。
事情,仿佛一点点的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休息日的时候,唐筝去了一趟唐家墓园——
这也是她自打出狱一来,第一次去看望外公和母亲。
以往也不是不想来,而是实在没什么心情,更没什么脸,来面对他们。
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个很棒的人:错认歹人为亲人,被陷害入狱,丢尽了外公的颜面。
现在她沉冤昭雪,马上就要拿回外公的产业,这才鼓足了勇气,来看望他们。
唐家的墓园一直都有专人看守,所以看上去仍旧整齐有序,丝毫不乱。
记得上次来时,还是六年前的春节,唐筝照旧和父亲一起,来看望外公和母亲。
那年,她才十七岁。
现在唐筝二十三岁了,站在这里的时候,有种恍若隔世之感。
唐筝将自己带来的两束花,分别放到外公和母亲的墓碑前。除此之外,还有判决书的复印件,她也给他们带来了,甚至还给他们念了一遍。
判决书很长,但是每一字每一句,却都让唐筝觉得有成就感。琇書蛧
末了,她又说:“外公,妈妈,你们在天上一定能够看得到:顾平川投降了,苏婉仪也进了监狱,现在公司和唐家都是我一个人的了。等我把公司拿回来,就重新改名为唐氏集团。我会努力的,希望你们继续保佑我!”
这一路走来并不容易,但是,唐筝却还是很庆幸:自己终究还是赢了,没有再丢外公的脸。
她深深鞠了一躬,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墓园。
晚上就是唐筝的庆功宴了。
她在世荣大厦的顶层旋转餐厅包了场子,请了五星级酒店的厨师,来给他们准备大餐。
来的人倒不是很多,除了唐筝和厉御风,还有叶青桑和钟翊,再然后就是给她打官司的律师团了——
草草算起来,尚且不足十人,还没有服务生人多,实在是有些冷清了。
尤其让唐筝感到遗憾的,是师父陆念一没有回来。
那个在监狱里陪伴她最久,教会了她最多的女子,没办法回国来为她庆祝,只能在美国打电话恭喜她。
叶青桑倒是想得很开,甚至安慰她:喜庆的事儿,无论人多人少,终归都是喜庆的。
她甚至还拉着钟翊一起,亲自为唐筝布置场地,在现场给她放了很多的玩偶和她喜欢的洋桔梗。
就连钟翊都忍不住道:“这么隆重啊,看起来像是个大party!”
“本来就是件值得庆祝的事情,办个party庆祝一下也不足为过!”
叶青桑站在厅里,一边和钟翊聊着天,一边还不忘盯着礼仪公司的人:“那个气球挂歪,稍微向左一点——对对对,这样就很好。”
钟翊走到她身后,轻轻拥住她:“你看上去,比她还要高兴!”
“嗯,是啊”,叶青桑毫不掩饰的说:“我早就盼着这一天了!”
她和唐筝其实都一样,都是受害者,本就是同病相怜的两个人。
她被毁掉的容颜可以用各种高科技手段来修复,而她的档案里,也早就该抹掉那令人难堪的一笔了。
年纪轻轻的女孩子,不应该背负着一个污点生活,更不应该被人拿坐过牢的经历,来挤兑她。
“你总是这样善良!”
钟翊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长发:“就和我当初认识你的时候,一模一样!”
庆功宴在晚上,唐筝傍晚时,就从家里出发了。
厉御风将车子开到唐家别墅外头,透过黑铁雕花大门,就看到她穿着一身酒红色麂皮流苏裙,上身还搭配了件白色花领衬衫,踩着高跟鞋,从别墅高高的台阶上走下来。
她的头发又长长了一些,没有梳拢,而是在发梢烫了一道弯,衬托着她白白净净,稚气未脱的面孔,倒是给她添了几分成熟女人的韵味。
厉御风的视线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她,心自然也是:他的小东西,终于长大了。
心里想着时,唐筝已经朝着他走近,熟稔的打开车门,坐上了他的副驾驶。
“今天很漂亮”,厉御风微笑着说:“越来越有女强人的范儿了……”
话音未落,唐筝的手机响了起来。
厉御风:“……呃,您请接电话!”
说着,他启动了车子,先载着她准备去酒店。
唐筝笑了下,随即将电话接了起来。
对方是《守望城市》栏目组的记者,想要给唐筝做一起采访——
这段时间,唐筝接到的这些电话里,是有八九,都是这类的内容。
官司打赢后,她俨然成了榕城的红人,风头甚至盖过了一些小明星,还上过一次微博热搜,只不过位置稍微靠后。
唐筝婉拒了所有记者的采访,只留给他们一句话:清者自清,另外,她已经毕业了,想要把时间全都放到工作上!
这一举动,倒是为她赢得了低调不张扬的美名。
唐筝想起五年前,叶采薇被毁容的事情爆发时,似乎也是这些媒体记者,对自己口诛笔伐,甚至还有一些不知名的知情人士出来爆料她的种种跋扈行为——
她用五年时间打了一场翻身仗,坎坷归坎坷,但是,所幸还是赢了。
厉御风此时也没有了吹她彩虹屁的心情,直接切入了主题,说:“我今天和祖父通电话时候,答应他,要带着你回去给他老人家过生日的!”
唐筝怔了一下,随即笑:“好啊,正好,我一直都还没有机会当面谢谢她老人家呢。”
她正好,也想找个机会,去拜访一下厉爷爷。
如果是可以亲自去一趟瑞士,给老人家贺寿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唐筝对此,甚至还有点小期待,她想让厉爷爷知道:她算是个学有所成,不是不可雕琢的朽木,也不枉费厉御风为了她,在榕城泡了四年!
厉御风侧过脸,对着她轻笑了声,握住她软软的小手,说:“嗯,真乖——晚上送你个小礼物,算是庆贺你赢官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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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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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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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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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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