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清晨时分,乡村的小路上,并没有什么人。
她看见初升的太阳,挥洒着光芒,由远处照耀而来,将晟轩的影子,拉成长长的一条,显得更加羸弱。
阿秀双手背在身后,沐浴着温暖,呼吸着新鲜空气,脚步慵懒,唇角的笑意越来越大。
车水马龙的县城生活,繁华而多姿。
可乡间的自由和惬意,同样令人心驰神往。
穿过卷起灰尘的小道,他们离开村庄,往田地的方向走去。
阿秀在身后问道,“咱们去哪里?不是去抓野鸡吗?”
开阳村四面环山,那些野生的动物,最喜欢藏在山里头,她记得前些日子,正过年那会,村子里的猎户还打到了一头鹿呢。
“我们走远点,去西面那座山。”前面的晟轩微微侧过身子,跟她解释道,“况且,你我有好久没有这么出来走走了,正好说说话。”琇書網
阿秀点头同意,“好,那就去西面的山。”
正值初夏,田地里到处都是绿油油的一片,它们温柔的摆动着身躯,恰逢细风吹过,就形成一浪接一浪,层层叠叠的。
田埂旁边,总是会散落着几块石头。
晟轩走路会避开,而阿秀次次都喜欢踩上去,蹦蹦跳跳的往前走。
一不留神,她没注意,直接撞到了晟轩的后背上。
男人身形一僵,心都跟着咯噔一跳,晟轩抿了抿唇,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旋即慢腾腾转过身,“怎么了?”
“啊……”阿秀尴尬的扯了扯嘴角,赶紧拉开点距离,“你…你怎么忽然停下来了呀!吓我一跳。”
晟轩包容的道歉道,“那是我不好,你走路慢点,过来。”
他朝她伸出了手,“我拉着你走。”
阿秀一怔,看看他,又看看自己,见他没有收回去的意思,缓缓的笑着递了过去。
二人相触碰的那一下,彼此都有点不自然。
阿秀低下头,乖乖的跟着他走,心里面却乱成一团。
不知为什么,她想到了和墨君邪的那些接触,不仅仅是牵手,甚至拥抱,还有搂腰及擦过的吻。
可是……
当他靠近她触碰她时,她第一反应不是躲闪和反感,而是控制不住的喜悦。
阿秀之前,对感情没有太多的理解,她对晟轩,还有村子里的其他男人,没什么不同,以至于她以为,男女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平淡。
见面不会欣喜,认为是应该。
关心不会感动,只是理所当然的接受。
遇上墨君邪,一切都变了。
他说话时,她总想看着他,眼里认为他什么都好,声音好听,样貌好看,甚至于说什么都对。
她盲目的近乎于疯魔的迷恋着他。
怎么会这样,阿秀很迷茫。
她意识到她对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不同,甚至有一个大胆的猜测,但那样不对。
随着时间的推移,日头开始缓缓上移,尽管还是同样的风景,美丽而自然,阿秀却没了心思欣赏。
“阿秀?”晟轩拉着她,走到一处低洼,需要她跳过去,下意识的捏了捏她的掌心。
哪知道女人没有回答,他看过去,就见她呆呆的,仿佛陷入了沉思。
“秀秀。”他动了动唇瓣,再次说道,“在想什么?”
“啊?”阿秀回过神,连连摇头,“没…没有,什么都没想,怎么了,不走了吗?”
晟轩看出她不想说,自然没有再问,而是十分温柔的解释道,“遇上了低洼,你要跳过去?”
阿秀看向他说的低洼,足足有差不多一米多宽,跳过去的话,可能有点吃力。
她身子弱,自打没有卧病在床后,什么危险的动作都不敢尝试。
“我……”她犹豫的开口,面露难色。
“紧张?”晟轩笑,“要不你过来,我背你过去。”
“背?”她脸上染上红云,害羞的低下头,小声的说,“我…会不会太麻烦了。”
“麻烦什么,你我二人马上就就要成亲了,之前你生病,又不是没有背过,来吧,你上来。”
晟轩话都说到这地步,再扭扭捏捏就是拂他面子。
阿秀跳上了他的背,感受到男人和墨君邪的不同。
虽然都是一样可靠,可他的后背,让她感到一种陌生。
打住……
她在心中暗道,再胡思乱想下去,只怕又要飘到不知哪里去。
晟轩背着她很稳,她注意力渐渐集中,两个人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
他问她,“自醒来后,和我在一起,每天都开心吗?”
“开心。”阿秀说,“你把我照顾的很好,我不曾受过委屈,晟轩,你人真的很好。”
晟轩哑然,不疾不徐的和她解释,“秀秀,你要知道,不曾受委屈,和过得开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开心是发自肺腑的想笑,感觉浑身都充满劲儿,感觉前途一片美好,迫不及待期待明天的到来,但与此同时,格外珍惜活着的今天。”
忽如其来的深奥和认真,让阿秀有点招架不住。
她趴在他背上,呼出的气息温热,闷闷的回答,“不懂,你什么意思?”
晟轩吸了口气,“那你想跟我在一起吗?”
“想啊。”阿秀说,“我们不是说好,回来就要成亲的吗?”
“可我不想让你不开心。”晟轩说,“你跟了我,会不开心的。”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阿秀不解,“晟轩,你怎么了?我们之前不是很开心的吗?以前的日子,能一起度过,以后也能。”
以前是以前,以后是以后,根本两码事。
墨君邪来了,怎么还能一样?
“假如,”晟轩顿了顿,声音微微颤抖的问出问题,“你想和我过,还是想和墨君邪过。”
“我……”本来脱口而出的答案,生生噎住,阿秀从侧面打量着他,歪着脑袋想了会,不确定的道,“你为什么会这么问。”
“秀秀,说实话,你更想跟他过是吗?”晟轩自嘲的笑了笑,“你和他在一起,会更开心的,你们并肩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是留不住你的,就像我留不住美好的夜色,和呼啸而过的风。”
哪怕我再不舍,哪怕我再挽留哀求,该走的人,都要走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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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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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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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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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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