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秀趴在晟轩后背,感觉都快要烧起来。
她抿了抿唇,想说些什么,张了张嘴,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
长长的睫毛,蒲扇一般的眨啊眨,吹起来的细微小风,在这个夏天,掩藏着凌乱的心事。
她没有回答晟轩,因为连她自己都说不清答案。
两个男人,自然都是很好的。
晟轩温柔体贴,在她昏迷那些日子,始终如一的照顾着她,从来没有让她受过任何委屈。
墨君邪霸气善良,他就像是疲惫生活里出现的一束光,让她看到了楼墙之外的另一个全新世界。
可是,为什么要在他们两个人之间做选择?
虽然清楚她对墨君邪,偶尔心中会荡起涟漪,阿秀没有糊涂到,舍弃晟轩,去奔赴一个不明朗的未来,以及一个不太清楚的男人。m.χIùmЬ.CǒM
“晟轩,我们是要一起生活的。”她缓缓回答道,却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西边的山地势不太陡峭,他背着她,很快到了山脚下。
阿秀能够感觉到,他后背上出了密密的汗,再三挣扎着,才难得跳下来。
两个人之前挨得近,她衣服都有点潮湿的迹象。
“我们去抓野鸡,好好款待墨君邪他们,说起来他们大概要呆上一段日子,晟轩,我们成亲的事情,只能等他们走后举行了。”阿秀语气高兴的跟他说,“想要要成亲,有点小激动,我听村子里的人说,成亲都要穿喜服的,我们回头抽时间去买点布料,喜服我可以自己缝的。”
晟轩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
大概是日头太强烈,晒得他眼里起了雾气,竟然沾湿了睫毛。
得不到回答的阿秀,仿佛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她嘴里念念有词,期待而又细心的计划着成亲的每一个细节。
晟轩揉了把脸,深吸口气,“阿秀,我很想跟你成亲,但我自私的骗了你。”
“什么?”突如其来的话语,让她有点懵,“晟轩,你在说什么?你骗了我?骗了我什么?”
晟轩摇了摇头,他身后有一块凸起来的巨石,于是走过去坐了下来,顺便招招手,示意阿秀也一并过去。
轻飘飘的几句话,勾起了她的满腹好奇,她快速落座,盯着他看,“你把话说清楚点。”
“如果……”晟轩微微咬唇,“如果我说完,你还是想要和我成亲,那么我们就再也不要分开。”
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
晟轩的声音很淡,但他说的很认真,努力回忆起每一个细节,然后坦诚的告诉她。
从如何从死人堆里将她拖出来,又是何如将她带到了开阳村,以及如何对乡亲们撒谎,编织了一个几乎要骗了自己的故事。
晟轩语速放缓,他私下里固执的认为,讲完了所有的来龙去脉,他能够独自拥有她的时间,就到此结束了。
如果结局早已注定,那他希望结局来的晚一点,再晚一点。
漫长的故事,总有讲完的那刻。
“这就是全部的事情,”晟轩说的口干舌燥,他抬头看向天空,烈日闪耀,晃的人睁不开眼睛,他微微眯起眸子,浅声说道,“怪我。”
怪我鬼迷了心窍,怪我想要将你藏在身边,怪我低估了那个男人对你的爱。
“他才是你之前的夫君,是我骗了你。如今他亲自找了过来,是想要接你回去的。秀秀,不,长歌,无论你是留还是走,我都会尊重你。”
阿秀没有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她呆呆的坐着,明明能感受到四周环境,手脚却像是僵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震惊,讶异,难以置信,千言万语此刻堵塞在胸腔之中,憋得难受,却又抒发无门。
他说,墨君邪是她夫君……
他还说,墨君邪是来寻找她的……
原来令她所纠结迷惘的男人,竟然真的和她有着千丝万缕,不可分割的关系。
他们竟然是世界上至亲至密的夫妻!
消息来得突然而震撼,让她久久回不过神来,恍如身在梦中。
天空中的晴朗日头,不知何时悄然躲了起来,就连山中的风,都骤然变大,吹的人衣襟飘扬,发丝乱舞。
晟轩陪着她一起沉默,眼睛一扫,发现在她脚边不远处落了一只山鸡。
做这种活,他手到擒来。
下一秒,他悄悄站起来,轻手轻脚的绕过顾长歌背后,等确认距离足够后,猛地一个健步冲过去,快准狠出手,死死的讹住了山鸡的脖子。
“快拿袋子!”晟轩的低呼,换来她一顿手忙脚乱。
两个人到底合力,将山鸡给打包装了起来。
“我们回去吧。”顾长歌此刻回过神来,见他们此行出来的目的达到,提建议说,“客人还在家中等着呢。”
“秀秀你……”
“我不知道。”她像是知道他要问什么,赶紧打断,语速极快的回答,“我不知道…太乱了,太突然了,我要好好想想…你……”
顾长歌抬起眼睛,一双水眸盯着他看,尽管已经看过不下几百遍几千遍,可每次他总能被那双漂亮的眼睛所征服。
她太美了。
美到他难以自持,美到他鬼迷心窍。
晟轩自嘲的勾了勾唇角,眼一扬,晃了晃装着山鸡的袋子,“那我们回家,你好好想,毕竟这是人生大事。”
顾长歌点了点头,她看着他走在前面,心中情绪复杂。
她想,不管怎么样,在这个平凡普通的日子里,每一天都像是掉进大海里的水,渺小而无处可寻,可因为他的一席话,今天变得特殊。
“墨君邪知道吗?”走了一段路,顾长歌忽然想到这个严肃的问题,忍不住发问。
山中天气变幻多端,此刻的风刮的很是强烈,几乎将她的声音完全吞噬。
晟轩回头,瞥见她正抱着树干,顶着风往前走,返回去拉住她,边护着往山下走,边回答道,“知道,不然,他为什么会来找你。”
直到此时,顾长歌才明白了之前他曾说过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话。
她把他当成是情场浪子,花丛高手,原来他撩的人,从始至终都只有她。
在某一刻,她的心砰砰直跳,就快要蹦出来似的。
顾长歌觉得,她有答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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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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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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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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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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