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掉比赛以后,瑟西非斯是哭着回家的。
他实在太伤心了,老师、同学、父母长辈包括他自己在内,所有人都以为他稳操胜券的,没想到居然会爆个大冷门。
他原本还以为能在庆典上展示自己的歌喉,连祖父克里斯提尼对此都表示很期待。
阿普托斯一路上竭力安慰他,但都不能让他止住眼泪,到家时他的眼睛红肿的像桃子一样。
他的父母都吃了一惊,连忙问他怎么了,他哭着说了原因。他父亲挑了挑眉,似乎觉得为了这么小一件事情哭成这样有些好笑。但他母亲却非常心痛地把他搂进怀里说:“放心吧宝贝,在庆典上表演的一定会是你,不会是别人。”
阿普托斯三人送他回家,这时还没有离开。阿普托斯有点奇怪婶婶的说法,弟弟在班级挑选这一轮已经败北,怎么还可能有在庆典上表演的机会。但达奈斯却心领神会,立刻说:“是啊瑟西非斯,你放心吧,我也不会让别人把你的机会抢走的。”
哈律斯在散学后被一些同学和看热闹的人围观,还拉住他说话,等带着教仆好容易脱开身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稀疏的星子嵌在黯蓝地天幕上。
他带着教仆匆匆回了家,母亲已经做好了晚饭在等着他。他的母亲是一名温柔美丽的妇女,纵然穿着敝旧的衣服,做着粗活重活也举止优雅。看到他回来,母亲露出一个安心地笑容,柔声问:“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晚,哈律斯?”
她不知道今天发生的事,哈律斯也不想告诉她,怕她忧心,避开她的眼睛,说:“散学后我和朋友们玩了一会儿。”
母亲有点开心地说:“哈律斯在学校里交朋友了啊,真好。下次邀请他们来我们家玩吧。”
哈律斯低声说:“好的。”
母亲不再说话。两人和教仆吃完了饭,哈律斯说自己累了,母亲忙打发他去睡觉。等他睡下,母亲又就着星光做了些杂活,才也睡了。
母亲睡着后,哈律斯却又偷偷起了身,穿上衣服,遛出了家门去。
这时街上已经没有多少人了,空荡荡的很冷清,还有的地方黑黢黢的很阴森。哈律斯站在门口有些害怕,但迟疑了一下还是鼓起勇气向前走去。
他穿过几条街,来到雅典白日里最热闹的市政广场前的一个路口。那路口竖着一组双人雕像,是两个男子,一名年长些,一名是个青年。两人都手拿武器,青年握武器的那只手高举过头很有气势。有一个人摸黑在雕像前站着,仰着头就着微弱的星光凝视着那雕像。哈律斯走到那人身边,说:“今天的比赛我赢了。”
那人头也不回,说:“你赢是应该的。你遗传了你母亲的歌喉,你母亲的歌声曾经倾倒过整个雅典。”
哈律斯内心忐忑,没有说话。
那人仿佛知道他的不安,说:“放心吧,已经三年了,谁还惦记以前的旧事呢?况且你可是姓巴勒尼斯。”
哈律斯不确定地问:“我在节庆上赢得荣誉,父亲就真的会再回到我和母亲身边吗?”
那人不冷不热地说:“也许。但如果你和你母亲再悄无声息下去,你父亲就真的把你们完全忘了。他的新妻子去年生了个男孩,这个阿帕托利亚节就该登记入公民名册了。那男孩记入公民名册,你又该算什么呢?”
哈律斯垂下了头,半晌无语。
等过了好一会儿,他再抬起头时,发现那人还在看着雕像出神,忽然问:“他是个怎样的人?”
他问的没头没尾,但那人却非常清楚他不是在问自己的父亲。
他说:“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如果没有那件事,如果他还在,你和你母亲不会被人欺负成这样。你母亲连你的学费都快出不起了吧?他绝对想不到自己的外甥甚至连在弦琴学校里展示自己的歌声都不敢。如果不是凯恩斯跟踪克里斯提尼的孙子,在树林里听到你唱歌,连我都不知道你还有这项才能。”
哈律斯忧心忡忡地说:“我不一定能赢得到庆典上表演的机会,弦琴学校里那些比我大的男孩受过更久的歌唱训练,比我唱的更好。”
男子不屑地道:“你唱歌是你母亲教的,还有这样的嗓音,他们就算训练的再久又算什么?修西斯里拉弹的还说得过去,唱歌,哼!”
乌云悄悄移来,遮去了在雕像前交谈的一大一小两个身影。
夜晚过去,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好天气。结束了文法课向弦琴学校走去,瑟西非斯仍是厌厌地有些无精打采,阿普托斯和撒图罗斯陪在他身边。阿普托斯竭力找话题与他说话,想把他的注意力从不高兴的事情上引开。达奈斯却和几个小伙伴落在最后,神神秘秘地商议着什么。
等他们到了弦琴学校,大部分同学已经都到了。
克山西普斯与他的小伙伴们和班上其余的同学都正围着昨天一鸣惊人的哈律斯说话,看到他们进来,克山西普斯连忙招手叫道:“塞雷布斯,这里这里!”
塞雷布斯当然不会理会他,瞟了他一眼,自顾自找了个地方坐下。
克山西普斯的一个小伙伴抱怨地说:“克山西普斯,你为什么这么喜欢和他玩?他仗着自己是神眷之子,可高傲的很呢,谁都不理会。”
克山西普斯笑眯眯地完全不在乎,说:“有吗?没有吧?他就是这个脾气。”
人到齐之后,墨菲斯很快来了。
他对昨天的比赛结果也很意外,不过也挺高兴的。因为达奈斯的歌虽然好,但是他年龄毕竟太小了,嗓音、技巧与情感都不能和年龄更大的孩子们相比。参加全校选拔,除非有奇迹出现,不然只能是陪跑的。但是哈律斯不一样,他虽然也一样小,但是那天赐的黄金般地嗓音后天训练的再刻苦也达不到。况且他年纪虽小,感情却非常细腻,歌声特别有感染力,昨天那一首西风颂居然将一些围观的成年人都唱落泪了。优胜者换成哈律斯,说不定他们真有可能赢到最后!
修西斯这所弦琴学校一共有七个小班,七到十四岁的孩子一岁一个班。此外还有一些十四岁以上的少年跟着修西斯学习音乐,但那就都是他亲自带的,不分班,也不参加此次比赛。
半节课的合唱练习之后,七个小班的优胜者们的比赛正式开始。
修西斯没有将优胜者决定权交给学生,他让七个老师和自己亲自带的那些少年们评判,自己做最后的决定。
这次比赛地点就在学校的中庭里,比赛的成员不多,他也没设计什么一轮二轮的赛制,就让学生们按着年龄从小到大一个接着一个唱,唱完评委们举手表决谁唱的最好。
第一个出场的哈律斯,他上场前紧张地手脚直发抖。除了阿普托斯这边的孩子们都拍打他肩膀为他鼓劲:“哈律斯,好好唱,音乐之神会保佑你的!你的歌声那么美,一定会赢!”
瑟西非斯咬着嘴唇,嫉妒地看着他。
修西斯望着哈律斯,也眼神微妙。这场庆典让谁胜出他心里早有打算:阿尔刻迈翁家族的瑟西非斯,很受父母宠爱,虽然歌声还差了一点,但好好操作一番也能在庆典上出个大风头,是个与他父亲拉近机会的好时机。
这个男孩的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不过离庆典还有几天,要换人还有很多机会。
墨菲斯瞧着哈律斯,却笑眯了眼。他认为这男孩的歌声能让所有人都惊艳。
另一个小班老师看到他的表情,低声说:“墨菲斯,看你高兴的样子,是觉得这个七岁男孩稳赢我们吗?”
墨菲斯说:“一会儿你们就知道了。”
哈律斯上前,说了自己的名字和要唱的歌名之后开始歌唱。他的歌声一从喉咙里飞出,整个弦琴学校就是一静。
这个男孩的声音仿佛不是发自人的喉间,而是来自天上或者云端,空灵纯净,时而像风,时而像流水,时而又像自由的云雀,飞翔着,流转着,使人想起一切美好的东西:美丽的花朵,碧绿的芳草地,情人娇艳的脸颊,阳光与月色。
他一曲唱罢,所有人都像在神圣之泉里洗了个澡,从身至心彻底被洗涤干净了。
几个老师回过神来互相看了看,脸上都有沮丧之色。心知这样的天籁之音他们的学生是胜不了的。墨菲斯则露出一脸与有荣焉的骄傲。
有这样的珠玉在前,后面的比赛有些索然无味。学生们一个个唱完,有的发挥的好,有的发挥的不好,但无论好与不好都高兴不起来。不用评判他们也知道自己输了。
人类的嗓音怎么能与天籁争胜呢?
果然接着老师与修西斯的学生们选胜出者,哈律斯得到了绝对优势的赞同。
修西斯深深看了哈律斯一眼,宣布就由他代表学校参加这次阿帕托利亚节庆典上的歌唱比赛。墨菲斯和好几个小班的学生们跳起来欢呼起来,哈律斯捂着嘴双颊嫣红,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
比赛完差不多又到了散学的时间,修西斯和蔼地恭喜了哈律斯,叮嘱他从明天开始合唱就不必参加了,一到弦琴学校就来找自己,开始为庆典上的表演做准备。
散学后哈律斯被围住恭喜了好一会儿,等回家时已又是暮色沉沉。
走在回家的路上,他还沉浸在喜悦里。为了快点到家告诉母亲这个好消息,他带着教仆抄了一条近路。那是一条荒僻的小巷,巷子两边的住宅好些因故废弃了,长满了荒草,一般少有人经过。
他难得地活泼,连蹦带跳哼着歌往前走时,一双手在他背后猛然一推,将他推倒在地。他的下巴重重磕到一块石头上,只觉得舌尖剧痛,嘴里腥咸腥咸。
他的第一个念头是:坏了,咬到舌头了,五天后的歌唱比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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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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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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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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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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