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一会儿胡劲回来了,“等急了吧?谈了点重要的事情。”胡劲再一次的发动了汽车。
新百,胡劲帮铃子挑了几身衣服,让导购领她去试衣间试试,铃子连连摆手,“买两件就行了,别买这么多。”
“先试试看,不合适的咱们就再换,今天是你的生日,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胡劲笑,目光宠溺,让铃子心里热热的。
试了几件,铃子最喜欢的就是那件白色带卡通图案的T恤,搭配新款漏洞猫须牛仔裤,清新又可爱。
红色露肩的连衣裙铃子有些接受不了,但胡劲觉得好看,非让导购包了起来。
又转了几个店,总共买了三四套衣服,两双高跟鞋,一双白色运动鞋,胡劲付钱的时候连眼都不眨,铃子看着大把的钞票从他手里花出去,真替他心疼。
“哥,买的太多了,有穿的就行,花那么多钱干嘛?”铃子有些不好意思,“不知道的以为我傍大款呢。”
“傻瓜!以后你就是我胡家的少奶奶了,怎么能穿的寒酸呢?要是再给我生个儿子,那还得穿金戴银呢。”胡劲笑了笑。
“讨厌!哥你好坏!”铃子更不好意思了。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胡劲把车停好,和铃子手拉着手登上了早就预定好的画舫。
“先生小姐,请问是哪一位过生日啊?”一位穿着汉服的小姐姐将生日蛋糕端了上来。
“我女朋友过生日。”胡劲赶紧说道。
“那祝这位美女青春永驻,祝二位永远幸福,Happybirthday!”穿汉服的小姐姐帮着点上了蜡烛,退到了一边。
“哥,你什么时候给我订的蛋糕啊?我怎么不知道?”铃子一脸惊喜。
“就是出去接电话的那次啊,哈哈!”胡劲得意的大笑。
“原来如此,我说你怎么神神秘秘的。”铃子这下释然了。
“许个愿吧,然后吹蜡烛。”胡劲带头拍着手唱起了生日快乐歌。
铃子闭着眼睛默默许下了愿望,希望自己和胡劲能永远这样幸福下去,她吹灭了蜡烛,眼睛闪闪发亮。
“哥你对我真好!”铃子幸福的依偎在胡劲肩头,“今天我真是太高兴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开心过。”
“傻瓜,以后你会每天都这么开心的!”胡劲端起一块蛋糕,用小勺切了一块,喂进了铃子嘴里。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过生日,第一次吃属于我自己的生日蛋糕,你信吗?”铃子感慨万分。
“我信,以后每年都会有人给你过生日,每年你都会吃到自己的生日蛋糕,我保证。”胡劲有些心疼,把她紧紧拥入怀中。
点缀着五颜六色彩灯的画舫在秦淮河上缓缓的行进着,铃子一边品尝秦淮美食一边欣赏着两岸的风景。
“烟笼寒水月笼纱,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胡劲不由得吟诵起来。
“这是唐朝杜牧的《泊秦淮》吧。”铃子自然是读过这首诗的。
“妹妹还真是熟读诗书啊,”胡劲夸铃子:“总是跟我说学习成绩不好,是不是过分谦虚了?”
“没有,我就是喜欢文学,其他的都渣的不得了。”铃子脸有些红,有可能刚才喝了一杯小酒的缘故吧。
“那哥给你布置一道家庭作业,回去写一篇观后感,有关于秦淮河的风光怎么样?”胡劲故意逗她。
“真的假的?我还真怀念写作文的日子呢,三年多没写过东西了,不知道还会不会写?”铃子笑,今晚的她,穿着那件白色卡通T恤,天气炎热,铃子将头发扎成两个小辫子,朝两边翘着,格外俏皮可爱,不知道的以为她是初中生也不为过。
“逗你呢,才不要你写什么作文,今晚我们不醉不休!”胡劲举起手里的小酒盅,冲铃子的杯子碰了一下,“干了!”
“干杯!”铃子笑着一饮而尽,明月,霓虹,美食,美景,这些都是美酒的绝配呀,“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铃子傻笑着,今天也是人生第一次喝醉。
再次醒来已是艳阳高照,铃子头有点痛,她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胡劲没在酒店房间,不知道去哪里了。
昨晚的事不太记得了,只记得迷迷糊糊被背回了酒店,好像中间还吐过,有人帮她擦洗换衣服,再往后就……断片了。
房间里温度很舒适,外面艳阳高照感觉温度不低,毕竟南京是火城不是盖的,铃子伸了个懒腰,感觉人生完满了。
短短一天多的时间,竟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铃子猫在被子里回味着,胡思乱想着,想着想着脸就红了。
还是趁胡劲没在赶紧起来梳洗吧,这次住的房间可比那个家庭旅馆豪华多了,铃子裹着宽大的浴袍吹头发的时候,惊奇的发现镜中的女孩竟然不像自己了。
哪里还是那个又干又瘦的黄毛丫头,化妆镜中照出的女孩明眸皓齿,眼睛闪闪发亮,面色红润,仿佛一夜之间丰润了很多。
“这是我吗?我变得漂亮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铃子捂着脸偷偷的笑了。
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糖果色的七分裤,搭配白色雪纺无袖娃娃衫,淡淡的涂了一层口红,镜中的女孩又时尚又魅惑,铃子对自己满意极了。
“起来了?”胡劲刷卡进入了房间,“宝贝你真漂亮!”胡劲眼前一亮,到底是年轻啊,收拾打扮一下,短短的时间就脱胎换骨了。
“哥,你去哪了?”铃子已经收拾好了行李,她知道应该要继续出发了。
“不急,把早餐吃了,到家估计也不早了。”胡劲扬了扬手里拎着的小笼汤包和豆腐脑。
“这里的豆腐脑真好吃,比我们北方的强多了,我们那边上面只浇一层酱油,再撒点香菜,你看这里的作料好多啊,还有虾米和木耳呢!”铃子跟个孩子一样,一高兴就说个不停。
“汤包很烫,要小心些,不要烫到了哭鼻子!”胡劲看着她,不放心的叮嘱着,看到铃子嘴角挂着一粒豆腐脑,赶紧帮她擦掉。
“真是个孩子!”胡劲摇摇头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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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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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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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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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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