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铃子>第六十三章 一辈子对你好
  半个小时后,胡劲坐在床边闷头抽烟,铃子背对着他小声抽泣。

  “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胡劲在沉默了很久以后说了这句话。

  他承认自己冲动了,面对着床单上那片殷红的血迹,胡劲心情很复杂。

  谈不上后悔,毕竟从答应铃子带她走的一瞬间,胡劲就知道自己已经和她扯不清关系了,这个姑娘今天刚满十八岁,她的善良和清纯深深的吸引着胡劲,所以他才答应带她走,可是没想到……

  胡劲的心情又喜又悲,自己不是年轻人了,怎么处理和铃子的关系是个难题。

  “以后你不对我好也没关系……”铃子突然幽幽地说道,“这种事情你情我愿,就算你以后扔下我不管,我也……”她悲从心来,一阵抽泣让她说不下去了。

  “不!你可别瞎想,我一定会对你好的,等到了家我就告诉我父母娶你过门,你知道我家是大家族,规矩很多,要慢慢来……”胡劲心里一惊,生怕铃子心里想不开,再做点什么悲观的事情,赶紧好言安抚。

  “我现在结婚不是太早了吗……”铃子有些害羞,胡劲的话让她认真了,自己还想趁着年轻多学点东西呢。

  “不想结婚就更好了!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还这么年轻,晚点结婚也可以的,省得老早有了孩子拖累着什么也学不成了。”胡劲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

  “嗯,哥你到底多大了?”铃子翻身坐了起来,一阵撕裂的疼痛让她微微皱了皱眉。

  “我呀,说来惭愧已经很大了,我配不上你……”胡劲赶紧将她搂在怀里,这个女孩子平白无故的总让人心疼。

  “只要不超过十岁我都能接受,我缺爱……”铃子幸福的闭上了眼睛。

  “我比你整整大了十五岁,马上就33岁了。”胡劲突然有些愧疚。

  “是不是真的?”铃子惊异地抬起头,仔细端详着胡劲,“哥哥你怎么看也就二十五六岁。”

  “哥保养的好,哈哈。”胡劲有些小得意,他长得确实比同龄人都年轻,很多人都这样夸过他。

  “哥,你家里没有老婆吧?你这么大了,是不是已经结婚了?”铃子猛地想起什么,她死死的盯着胡劲,“你千万要告诉我实话,刚才的事我不怪你。”

  “没,没有,在我们南方,三十多岁还没结婚的大有人在。”胡劲有些心虚,但他尽量保持着镇定。

  “我们北方也有三十多岁没结婚的。”铃子想起了老齐,人人称他为老光棍,不就是因为没结婚吗?当下她便释然了,安心的趴在胡劲胸前,像只乖巧的小猫。

  “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们去南京吃午饭好吗?”胡劲笑,眼前这个女孩如此单纯,不用他哄,自己就把自己哄好了。

  “真的?南京远不远啊?”铃子只在地理课本上见过南京两个字,她知道那里又叫金陵。

  “不远,现在走还来得及赶上中午饭,赶紧收拾收拾,我们现在就出发!”胡劲亲了铃子一下,她的脸又一次红了。

  从来没有人给铃子过生日,只有奶奶活着的时候,每年的这一天早上,都会给铃子做一碗鸡蛋手擀面。

  奶奶的手艺没得说,黄澄澄的鸡蛋和进面里,醒好之后擀成薄饼,再切成细细的面条,又爽滑又筋道,季学英说了小孩子不兴过生日,吃碗面条就算是庆祝了。

  可是小波每年都要过生日的,那一天季学英都是带小波出去吃饭,美其名曰中午太忙不回来了,铃子知道他们去了小饭店,这种待遇她一次都没有享受过。

  想起昨天季学英还说今天要给她好好的过一个十八岁生日,听说还订了蛋糕和饭店,这会功夫他们在干什么呢?是在找自己吗?季学英气急败坏了吧?铃子心里想着各种可能,脸上不由得浮现出一丝嘲讽的笑容。

  “系好安全带,咱们出发了。”胡劲发动了汽车,老板娘站在院门口冲他们挥手,看着汽车绝尘而去,老板娘叹了口气感慨道:“这个胡老板还真行嘞!”

  “哥,南京城很大吧?是不是比凤凰城还要大?”一路上,铃子像只雀跃的小鸟,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胡劲笑,“南京城可不是凤凰城能比的,那可是六朝古都,历史和文化都是首屈一指的,今天我们不赶回去了,吃完饭我带你转转。”

  “我知道南京有雨花台,还有……”铃子咬着手指说不上来了,毕竟都是零星从书上和电视上看来的东西,她记得也不是很清楚。

  “傻瓜,哥现在就给你讲讲南京城的事情。”胡劲在铃子眼里真是学识渊博啊,从历史典故到人文景观,从各种美食到风土人情,一路上胡劲滔滔不绝的讲着,不知不觉的就来到了南京城。

  午饭是在夫子庙吃的,胡劲说晚上带铃子夜游秦淮河,到时候在画舫上吃顿好的,中午在夫子庙吃点小吃先对付着。

  铃子望着两边目不暇及的各色小吃,心里想就这还叫对付?胡劲对自己真是太好了!

  吃了鸭血粉丝汤,又吃了蟹黄包,铃子举着胡劲给买的冰淇淋,心情别提多美了,盛夏的阳光晒在身上火辣辣的,就像铃子的一颗心,炙热着,幸福着。

  “傻瓜,快把阳伞撑起来,晒黑了就不漂亮了。”胡劲在路边店买了一把伞递给铃子,他自己买了一顶遮阳帽,太阳镜架在鼻梁上别提有多酷了。

  “南京城真大,真好啊!”铃子像个孩子一般雀跃着,胡劲看着她那个傻劲直笑。

  “走,我带你去逛新街口,去新百买两身新衣服,你看你妈给你买的衣服,土死了!”胡劲的目光分外的嫌弃。

  “这不是我妈买的,是我用自己的工资买的,这还是在我们县百货大楼买的呢。”铃子有些不好意思,自己一度以为很洋气呢,没想到在胡劲眼里还是土得掉渣。

  “这不怪你,主要你们县城百货大楼里的衣服太土了,哈哈!”胡劲看她有些羞赧,拍了拍她的小脑袋,这丫头有些玻璃心,还是别逗她了。

  刚刚发动了汽车,胡劲的手机却响了,胡劲看了看来电号码脸色一僵,“等我一下,我出去回个电话。”转身下了汽车,边接电话边走出老远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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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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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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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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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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