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不服来战呀>第627章:忘川河畔有花殇(37)
  孟婆和花殇在凡间开始的日子,幸福而甜蜜,花殇想起了一切,想起了数千年的陪伴,想起了孟婆的温柔体贴,想起了忘川河中那些灵魂焦灼的日子,想起了那个让她脱离苦海的人,花殇的心里有着感恩,有着兴奋,有着热烈。

  而孟婆也终于在上万年的守候后,得到了花殇付出来的一切,一时间,什么孟氏使命,什么阎罗十殿,什么地藏王菩萨,什么地府万灵,在孟婆眼中都比不上这个完美的妻子。

  可后来一切都在一瞬间突然改变了。

  孟婆和花殇化身人类,住进了人类的村子,这个村子孟婆算过,在人间,算是不南不北,气候宜人,而且是在一个山谷之中,周围山上没什么豺狼虎豹,倒是牛羊鹿袍很多。

  一条绵延的小河,穿谷而过,喝水冬暖夏凉,动物与人一同享受着这天堂般的一切。

  村子里的人都很长寿,而且心地善良,勤劳勇敢。

  这不是什么巧合,孟婆知道,能投胎至此的都是数世积善之人。

  所以因为四周群山的保护,村子虽然四季分明,却永远不会大热大冷,雨水适中,不旱不涝。

  那里并非非什么战略要地,就算人世间发生什么战争,都很难波及到这个世外桃源。

  整个村子富足而祥和,但这一切却有一个很大的代价,就是这个村子绝不会出什么大富大贵之人。

  这是天命的均衡,得到平静祥和的一生,就放弃了那种灿烂的花花世界。

  直到有一天,村子里的一个孩子在乡试中了秀才,而且平布青云,接着中举,殿试中又被皇上选中,一直做到当朝首辅。

  首辅大人上任以后,殚精竭虑,为当时的朝廷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保的朝廷的天下和平强盛了十数年。

  天子美意,着大内护卫亲自送这个已经变成中年人的孩子衣锦还乡,重塑村谱,重修族墓。

  孟婆当时震惊了,他算过无数次,也回忆了自己看过地府一切的记载,这完全是不应该发生的。

  又掐指一算,这正是他走后,靳青亲自送往现世投胎的那第一个人!

  虽然这个首辅身体上有个致命的缺陷,就是自十八岁开始,逢吃流质食物就会莫名其妙的发烧,纵大内御医也不能断其病源...

  但他本来的命格也不过是一村之长,平淡一生。

  为什么靳青送投胎之人竟然会对他的命格产生如此巨大的改变,要知道所谓天命,人的命格,上苍早已划定。

  再联想起那高高在上,永远处变不惊,面无表情的地藏王菩萨,竟然对靳青一直用着那种诡异的低姿态,再加上靳青那根奇怪的棒子,那打在身上的感觉...

  孟婆感觉靳青绝不是个简单的干巴鬼,而自己将那熬汤重任扔给她本就是个推脱责任,好奇和责任,在两头挤着孟婆。

  孟婆和花殇在现世又经历了整整一个冬夏,孟婆并没有说明他对靳青身份的那种感觉,只是说应当一人做事一人当,孟婆亭的毁坏应该回去跟地府说清楚,算明白。

  花殇虽然不愿意放弃现在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处于对孟婆的尊重,以及对靳青境遇的不安,同孟婆一起灭了肉身,重返地府。

  孟婆回地府的路上想的很简单,也感觉恨透,他走之前破坏孟婆亭这个地府至宝不说,还玩忽职守,拐带着地府的记录官花殇逃离了地府,这一系列罪下来估计他就算是不死也要脱层皮,说实话他都感觉自己没脸面去见地藏王。

  孟婆并不想为自己脱罪,他愿意承受一切惩罚,但只求能够保住花殇。

  在回地府之前,孟婆一直以为自己只要一进入地府就会立刻被捉拿,想到曾经一起共事那么多年的鬼差们,会和自己剑拔弩张,孟婆还一直叹气。

  谁想到事实非但不是如此,一回地府,所有的鬼差竟然都对他十分热情...

  尤其是判官,不但极其热情的迎接了他,还冲上来给了他一个男人间的用力拥抱,满嘴“老孟回来了,你们都干吗呢,把人都喊出来,大家庆祝下!”最恐怖的是,这一刻判官的眼角竟然真的带着闪闪的泪痕!

  喊得周围静静排队等着投胎的魂魄都有些懵逼,不知道这到底来了个什么领导。

  而大半个地府的鬼差,都一个个扔下手头的活儿,苍白着那一张张的鬼脸,极不协调的满脸堆着那看起来竟然有点真挚的笑容,跑来打招呼...ωωω.χΙυΜЬ.Cǒm

  让孟婆十分疑惑和震惊,怎么一点不按套路出牌...

  而且据细心的花殇发现后,并趴在孟婆耳朵上一顿嘀咕,孟婆才发现,原来那个意气风发,浑身挂满了宝贝的判官竟然诡异的有些憔悴。

  孟婆十分纠结的看着这判官...在地府中,这判官应该和他孟氏一族感觉差不多啊,怎么竟憔悴至此,而且原来那一身华丽的装备都哪去了...

  孟婆根本没有想到这地府里有人敢偷敢抢他判官的东西。

  因为那不但不现实,也根本不可能,判官背后跟那一帮子天天练块儿的鬼差,就真的是天庭下来天兵,都敢正面叮杠一下的,别说其他人了。

  而尤其他原来那根判官笔...判官笔的笔尖和普通笔不同,是玉石制成,只有特殊的玉石配上他判官的灵力,才能在那判官簿上写写画画,早些年有只天地无双的猴子来闹事,自己都动不得手,而是逼着判官动手去写去画的。

  现在的判官笔笔尖,看起来黄黄绿绿的...就像街边骗老外卖的假玉一般,杂质多,颜色不纯,毫无光泽,而且还坑坑洼洼的。

  要知道原版的判官笔可是大有来头,当年人间至宝和氏璧,之所以最中间是一个洞,就是判官把那一块最精华的玉抠了下来,做成了判官笔的笔尖...那可是判官一身珠光宝气里边最看家的宝物了。

  孟婆一脸诧异的看着曾经的同仁们:判官啊,你们都经历了什么。

  判官和在场的鬼差们,一个个则是对着孟婆露出了尴尬的笑容...

  接着没等孟婆再说话,他们便簇拥着孟婆和花殇来到了靳青面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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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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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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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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