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年前的孟婆是个男人,也是孟氏一族为数不多的男人,但是他同样没有自己专属的名字。m.χIùmЬ.CǒM
在他得到孟氏一族的全部传承后,他便被人成为了孟婆。自打有记忆起,孟婆的任务就是在这奈何桥边熬汤,顺便守护这一处平安。
多年以来,孟婆一直都默默的承受着这样的单调又枯燥的生活,他的生活就像是一湾死水,没有憧憬,也没有希望。
刚开始的时候,孟婆确实是有些失落,因为他遇见的人,永远都不会记得他。还有不少人会投来异样的目光,毕竟孟婆里边还是有个婆字儿的,大多数人第一印象这个职业应该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太太形象。
所有的鬼和鬼差都在他身边忙忙碌碌的经过,却从没有一人曾为他停留过片刻,这样的感觉让孟婆觉得自己在这个空间中是多余的存在。
可随着时间长了,孟婆的心境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甚至开始觉得现在这样的日子很适合他,因为没有人关注,就不会有人打扰,这种异样的宁静,让孟婆打算就这样长长久久的生活下去。
其实,当初花殇第一次进入忘川河的时候,孟婆就已经注意到这个倔强又坚强的女人。
但是当时的孟婆只是觉得花殇是个傻到家的蠢货,竟然会为了虚无缥缈的感情放弃自己的灵魂,情愿在忘川河中魂飞魄散,也不愿意正正经经的投胎重来。
原本孟婆以为花殇很快便会彻底消失在忘川河中,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一千年后,这花殇竟然凭借自己的执念从忘川河中爬出来了。
五千多年,花殇一直都没有过奈何桥,也没有喝孟婆汤,就这么站在桥上痴痴的等着她的爱人。
孟婆很清楚,只要不是地府的公职人员,普通鬼魂每拒绝投胎而在桥头站满一百年,便要在河中浸泡一千年。
而花殇已经在河里待过五千年了。
花殇的执着彻底打动了孟婆,在遇见花殇前,孟婆从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执念可以坚定到这种程度。
忘川河水对灵魂的伤害是毁灭性的,可是花殇竟然硬生生的抗了下来,这种执念让孟婆十分动容。
渐渐的,孟婆对花殇从好奇的探究变成了专心的观察,时间长了,孟婆竟然对花殇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情。
就在花殇即将再一次踏入忘川河中时,孟婆终究还是没有忍心,悄悄的向地藏王菩萨请了一个恩典,给花殇在奈何桥边安插了一个记录官的职务。
从那天起,孟婆和花殇隔桥相望,花殇在做着记录的时候,能顺便等着她心爱的谷孖。
而孟婆,也能在工作的时候盯着花殇的背影发呆,疑惑为什么会有这样外边柔弱,内心强大的女人。
花殇偶尔回头张望时,总能够看到孟婆的身影,日子久了,花殇还会在休息的间歇回头对着孟婆温和一笑。
时间能够产生感情,花殇和孟婆之间的情愫就这么一点点的滋生了。
虽然孟婆知道花殇心里还有别人的存在,但是在孟婆却并不在乎,只要花殇能够待在他的身边,他愿意放弃自己永恒的生命,也愿意陪着花殇一同回忆花殇心中的爱人。
就这样,经过几千年的陪伴,当花殇在地府待了一万多年的时候,孟婆终于向花殇求了婚。
而花殇在思考了一段时日之后,也接受了孟婆的感情,愿意同孟婆一起生活下去。
由于孟婆是地府中唯一的夜叉,他的婚事算得上是地府中的大事。
在他成婚的那天,四方来贺,甚至就连天女都送了亲手缝制的天衣过来作为贺礼。
看着大红色的天衣,孟婆欣喜的将这衣服穿在了花殇身上,因为花殇的灵魂曾经受过损伤,这天衣可以修复花殇的灵魂。
原本一切都进行的好好的,谁知道花殇却在自己的新婚之夜向孟婆提出了一个特别的请求。
她向孟婆要了一碗孟婆汤。
花殇告诉孟婆,她想要忘记同谷孖在一起的一切事情,然后安心待在孟婆身边,做孟婆的妻子。
孟婆纠结了很久,但还是没有抵抗的住这种爱人心中只有自己一个人的诱惑,答应了花殇的请求。
为了让花殇彻彻底底将这一万多年的事情全部忘记,孟婆给花殇端了一桶孟婆汤过来。
原本孟婆的想象是好的,可是他却忽略了花殇的承受能力,花殇只喝了一小半汤就晕了过去。
再醒来时,花殇已经将同孟婆接触的这四千多年的事情全部遗忘了。
孟婆对此愤怒过,伤心过,躁狂过,但是最终还是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
孟婆发现,失去记忆的花殇变得对自己很是戒备,为了能够更加靠近自己的爱人,孟婆不得不舍弃自己原本的男儿身,将自己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女人...
果然,在他变成女人之后,花殇像是彻底忘记他原本是个男人的事实,每天对着他“孟婆婆、孟婆婆”的叫着,与她相处的态度也是越来越坦然。
孟婆也只能每天尝试着端着汤送到花殇面前,希望她能够继续遗忘她心底的那人...
但是不论孟婆如何努力,花殇都再没有从她手中接过那碗汤!
靳青歪头斜眼的看着坐过来的孟婆和花殇:“吃了么?”
孟婆:“...”什么意思!
花殇:“...”小青怎么好像又奇怪了。
发现没有搭理自己,靳青吸溜了一下鼻子,注意力重新放在自己的汤锅上。
这个壮汉版的孟婆,此次回来是来请罪的:当初他无意间毁了孟婆亭,却没有想到这个举动竟然在无意之间唤醒了花殇的记忆。
孟婆对此自然是欣喜若狂,看着已经陷入了混乱之中的花殇,孟婆生怕恢复了记忆的花殇会抛弃自己,再一次投向情敌的怀抱。
于是孟婆也顾不得被自己捣毁的孟婆亭,立刻催动法术带着花殇逃窜出了地府。
这几十年,孟婆和花殇一直都在阳间生活,直到孟婆发现了一个成就同他自身背负的命格不符的男人,才终于想到自己应该回地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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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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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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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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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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