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盎格鲁人来了!”一个年轻的声音打断了伯爵的沉思,那是居伊伯爵的某个孙子,伯爵同样记不清这个孩子的名字,只是模糊地知道他的生母目前是短袜子罗伯特那群情妇之一。
这座城堡上一次见到的“盎格鲁人”是死了快二十年的哈罗德·戈德温森,只是严格来说,如今的阿布维尔堡已经不是过去那座加洛林式旧堡。如同噩梦缠身的居伊伯爵形容憔悴地坐在自己的高塔上,透过狭窄的窗口向外看去,可那双浑浊的眼珠却什么也看不清,无论是繁华的城镇还是宽广的河流。
“父亲,英格兰人要求进入我们的城堡。”伯爵终于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这让他枯萎的内心感到一阵轻松,虽然这个家伙一直怨恨自己迟迟不肯下地狱,但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和继承人。
“是谁在下面?”
“一个漂亮的西班牙人,据说是英格兰国王的妹夫。”于格忍不住流露出一丝不屑,那个胸甲上装饰着金色大头钉的老家伙居然敢带着十名骑兵来吓唬自己,最后还是在蓬蒂约人的深沟高垒前露了怯,主动卸下了高高的头盔。
“卡昂的骑兵是什么时候走的?”
“他们已经走了四天了,父亲。”
居伊的头脑远不像表面看来这么迟钝,卡昂才是一切斗争的中心,英格兰人并不能在那里的局势明了以前强行进入公国,那会让他们看上去像是侵略者而不是盟友。
“不必理睬外面那些人,也不要激怒他们。”尽管不打算放他们进来,蓬蒂约伯爵很清楚,自己最终还是要做出选择的。
于格再次出现在父亲面前时,表情已经有些慌乱,他的耳后翘出数缕黄发,金色的浓眉几乎立起:“大人!那个西班牙人说,他们已经占领了阿尔克……”
奇迹发生了,衰老的伯爵竟然站起身来,他的双腿惊人地敏捷,只一瞬间,便越过了于格,顺手从他腰间抽出象牙柄匕首。他来到墙壁前,将钢刃狠狠劈在石窗上,从岩石表面溅出一串火星,那是飞散的金属细屑。
伯爵当然记得阿尔克城堡,他的长兄在那座要塞下被诺曼底公爵击杀时,他的亲生姐姐,威廉公爵本人的叔母,就在城堡的高塔上目睹着这一惨祸。居伊那时候刚刚成年,看见被诺曼人送回的那具尸首,立即发誓要加入塔洛的叛军,替兄长复仇——后来的一切如同幻梦,但阿尔克这个名字已经铭刻在记忆深处,他靠在冰冷的石壁上,嗅到了熟悉的死亡气息。
罗德里戈伯爵正欣赏着蓬蒂约那座礼拜堂,这座建筑和法兰西各地的小礼拜堂没什么两样,没有威斯敏斯特那么庄严堂皇,毫无高耸入空之念,低矮地占据着城堡侧面的宽阔空间,底层还围了一圈垛墙,本身就像是一座堡垒,风格也更接近南方朗格多克那些简朴的修道院礼拜堂,没有复杂细腻的花纹和野心勃勃的尖顶,只在门侧矗立了两根朴实无华的列柱,以复式拱路的外形直通玫瑰纹梁柱和镶嵌金属的榉木门楣,相比伦敦那些用光影的错觉制造出幽深森林之貌的廊柱和斜倚圆座的美丽石雕,这座法兰克建筑如同全世界的罗马大道一般,欧几里得和泰勒斯的影响俯拾即是,骨子里流露出对秩序的追求。
“门开了。”伯爵的侍卫阿瓦尔骑士指着对面喊道。
蓬蒂约的于格心有不甘地命令长枪兵拉起吊门,然后便急匆匆走下了城墙,一面旗帜恰好在他身后坠落,哗啦着被风卷向坑厕壁外的堑壕阴沟。
在一阵最混乱的迎接礼仪后,英格兰骑兵进驻了蓬蒂约伯爵的堡垒,罗德里戈伯爵注意到这座堡垒其实颇为时髦,比如最亮堂的那面墙壁上显出一个凸出的结构,那是一座“太阳室”,也就是领主本人的居室,而在北方的传统里,领主从来是和自己的侍卫们睡在大厅里的。
主厅的地面铺着各式的毛皮,大厅四周用帷帐格挡起来,不过里面的空间依然很大,壁炉附近有一座鹰架,上面停着的显然是主人最宠爱的猎鹰。
阿尔瓦紧张地打量着这座大厅,就像是想要从帷幔后找出全副武装的伏兵一样。
“大人的随从和马匹都已经安排好了。”于格用尽可能和善的语气试探道,“大人是打算去诺曼底吗?”
既然阿尔克已经被占领,蓬蒂约伯国立刻便孤立无援,通向佛兰德的道路完全被切断了;入海口附近躲避己方舰队的船只刚刚成群南遁;而诺曼人在索姆河对岸,等他们赶到,于格父子早成了英王的阶下囚了,何况如今的局势下,公国根本不可能顾得上救援蓬蒂约。
罗德里戈轻轻摇头,并不急于作答,无论居伊伯爵是否露面,都无法跳出自己的绞索,唯有乖乖合作而已。
于格·德·蓬蒂约那张点缀着雀斑的长脸露出不自然的光芒,就像那些纵欲过度的好色之徒常有的模样,西班牙骑士阿尔瓦立刻想起了那个卡那封城堡的罗伯特·马利特,这个诺曼人从意大利归来后似乎愈发变本加厉起来,一点也不在乎自己最后会种出多少私生子。不过,蓬蒂约伯爵的长子却没有罗伯特·马利特惯常的狡诈神态,这个中年人脸上不时现出孩童的天真,手臂又太细,显然并不习惯用剑,阿尔瓦立刻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这是个容易对付的家伙。
“于格大人,最近雾很大吗?”罗德里戈伯爵忽然随便问了一句。
“是啊,因为路上情况太糟,集市已经迟了很多天了。”于格的注意力暂时转移到西班牙人的问题上面,他开始抱怨起来,阿布维尔市镇是亚眠到海峡之间最大的,如果再这样下去,今年的税收一定会受到影响。xǐυmь.℃òm
罗德里戈则在担心另一件事,渡海之前,国王曾经让他留意加莱到诺曼底的交通线,从布洛涅出发后,他就发现南方过来的车辆很少,在亚眠向北的阿格里帕大道附近,雾气尤其浓重,大约从克雷西附近的森林一直弥漫到整个索姆河岸。从阿布维尔堡的塔楼往外便可以看见薄薄的雾气笼罩迥野,阻断涯岸——国王的担心一点也不多余,该如何在这种环境下补给两万军队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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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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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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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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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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