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夜深人静之时,她喜欢手捧着书,在台灯下细细地读,总是一不小心地开了小差,给过往的记忆撞了腰,然后,只得无可奈地合上书本,一边自嘲着,一边很小心地翻开她的历史,进入那无法重现的回忆里。
彩凤承认来C城找红红的时候,她的状态并不好,不好在哪儿,她也不知道,她唯一知道的事情是,她必须得好好工作,努力学习,只是,对好好工作和努力学习之后的事情,她也不大愿意细细考究。
坦率地说,彩凤跟红红的个性差异还是蛮大的,而且很明显,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于是,她总是有意跟她保持着距离,并对她幼稚的言语嗤之以鼻。想来,那时的她们都那样地年轻,都那样地气盛,而彩凤更是有种咄咄逼人的嚣张气焰。
可是,红红却很少跟她计较什么,只要彩凤决定的事情,无论对错,红红都支持,从来没有表示过怀疑。
有时候,习惯是一种莫名的东西,习惯了红红偶尔的无理取闹,习惯了红红的莽撞冲动,习惯了红红的坦率真诚,于是,彩凤也就放下了自己的强势,用一种更客观,更平和的眼光来看待她。
原来她也有着小女孩特有的敏感,原来她也有着小女孩特有的心思,原来她也有着小女孩特有的脾气,只是,因为红红对彩凤的信任,对彩凤的喜欢,红红才强压下她心中的不悦与不满,极力地迎合彩凤的想法与行为。琇書蛧
彩凤无奈地说道:“现在想来,那时的我,是多么地无知,甚而有些自私到麻木。”
听她说这话,我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吱声。
然而,红红受的委屈大抵不只于此。她好动,喜欢玩儿,更乐于将自己融入到团体活动中;可彩凤好静,除了书本之外,她对什么都没有兴趣,她更乐意独处,跟自己交流。
于是,她们的矛盾便由此展开。
每每红红跟彩凤说哪里好玩之时,彩凤便对她冷眼相送,甚至会训她说“不思进取,玩物丧志”。
红红对彩凤说:“你这个人怎么总是冷硬冷硬的,像一块石头一样!”
彩凤没好气地说:“我只是不愿意像你一样,白白浪费自己的时间,在一些无谓的人和无谓的事情上面!”
红红被彩凤的话,噎住了,没有吱声。
彩凤劝她说:“你有空不如多看几本书,多学一门手艺,将来也有一技之长,能够让自己过得更好!”
彩凤的话还没说完,红红便打断道:“我不想像你一样累,我觉得我现在这样也挺好的!”
红红很少怼彩凤,听她这么一说,彩凤便知道红红也来了脾气,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于是,彩凤干脆也就闭嘴了。
几番过后,红红便不再对彩凤提任何她参与的活动。在彩凤的要求之下,她只得像小学生一样乖乖地捧着书,拿起笔,做好读书笔记。尽管她满脸的无奈与不悦,但彩凤仍旧冷着一张脸强硬地要求着。
彩凤对我说:“那年,有着很多很多让我记忆犹新的事情,但最深刻的是,那年的冬天好长,也好冷,因为工作的原因,我需要倒班,每每乘上末班车,每每迎着冰冷的寒风,每每踏着清冷的月光,每每看到无论多晚,从我们租借的小屋窗口中透射出来的灯光,我满身的疲惫便一扫而光,一股暖暖的感觉便在心底慢慢滋长。”
也因为这点滴的感动,让彩凤终于知道该怎样收拾起她的情感。红红是一直拿彩凤当姐姐看,她是一心想要拿彩凤当榜样,于是,就算彩凤对她再苛刻,再刻薄,她除了笑之外,很少跟彩凤翻脸。这样看来,一直忍让和包容的那个人,其实是红红。
“真羡慕你有这么一个好闺蜜啊!”我笑着对彩凤说。
“你可拉倒吧,那家伙好起来,是真的很不错啊,可是,闹腾起来,那是真给闯祸啊!她个性太直率,说话从来都是口无遮拦的,总是跟人家莫名起冲突,烂摊子都得我来收拾。”彩凤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
“其实,我觉得直率的人,挺好的,至少不用你费心思去琢磨他们啊!”我对彩凤说道。
“你这话倒说到点子上了,其实,任何性格也都是有利有弊的,多看看人家的长处,总不是坏事儿!”彩凤笑着说道。
“那红红还在C城吗?她现在也跟你一样,做美容师吗?”我好奇地问道。
“她早就离开C城了,而且她一直都在超市做收银员,并没有跟我成为同行!”彩凤说这话时,语气有些失落。
“对不起,我还以她跟你还在一起呢!”我笑着对她说道。
“何欢,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就是两个好朋友,走着走着,就会走散了……”彩凤悠悠地对我说道。
听她这么一说,我得心里陡然咯噔了一下,我突然想起了李丹,好像我们也走散了,而且走散了好久。
见我没有吱声,她故作轻松地说:“人一辈子说长也长,说短也短,总会认识新的朋友,也会告别旧的朋友,这个……太正常不过了……不是吗?”彩凤呢喃地说道。
顿了顿,她又问我:“何欢,你有过这样的好朋友吗?”
我冲她点了点头,说:“有……有些仍然在我的身边,但有一些,已经被我弄丢了……”
是啊,时光荏苒,岁月如梭,眨眼间,很多美好的经历早已镶在了历史的银河中,成为了一颗颗璀璨的明珠。我们也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仰望记忆的长空,细细数点那一颗颗明珠了。
偶尔,我们也会惦记那个人,不知道远方的她或者他,现在过得可好;不知道她或者他想起我来,会用到怎样的词语,会含着怎样的情感!但我知道,每一段记忆都会是我们人生中最最宝贵的财富,至少它们让我懂得了“欣赏”,懂得了“赋予”,懂得了成长的意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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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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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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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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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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